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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维保:中国现代文学想象中的流氓形象

来源:《文艺争鸣》 | 方维保  2018年04月24日16:21

地痞流氓,从社会学的角度来说,它是一种特殊的社会群体,是“与社会主体文化相去甚远的亚文化”。早期汉语中所谓“流氓”,就是指流动迁徙的人民,并无贬义。后来逐渐贬义化。社会学家完颜绍元先生写了许多研究流氓的著作。他认为,流氓“是脱离了古代社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田地,因此没有正当的业务可恃且又愚昧无知的社会底层成员;而作为流氓之‘流’的字义中,又可包涵或引申出向坏的方向嬗变以及放纵成弊等内容。合而言之,大致可以把‘流氓’一词从词义上界定为:特指脱离生产不务正业而在社会上游荡,并以悖离传统道德文化和破坏社会秩序为基本行为特征的不良分子。”其实,只要有人类存在,就有反社会秩序,希望用丛林原则实现自己愿望的人。他们作为社会的牛皮癣,有的可能因为丧失了土地,而流落街头,为非作歹;也有的家有良田千顷万亩依然喜欢啸聚山林,骚扰无辜百姓。

流氓一般都居无定所,喜欢到处飘荡;游手好闲,好逸恶劳,不劳而获;凭借自身的蛮力,好狠斗勇,打架斗殴,欺辱良善,欺男霸女,欺行霸市,横行街市收取保护费,撬门压锁鸡鸣狗盗;或设局赌博抽老千谋人钱财,或设计“仙人跳”坑蒙拐骗,买卖人口从中渔利。对这些流氓的称呼很多,可以称之为地痞,地赖子,泼皮,无赖,流氓,恶棍,混混,二流子,地头蛇,坐地虎,土匪,马虎、光棍,等等。各地方给其的称呼也很有地方特色,东北人称之为“胡子”,老北京称为“拆白党”,上海人称为“白相人”,扬州人称为“青皮”,芜湖人称为“二屌蛋”;而日本人则称之为“浪人”。当这些人不敢生活在正常社会藏身于深山老林时,他们又被称为“绿林好汉”。当然,流氓是泛称,而深山中的流氓,最常见的名称是“土匪”。

中国的流氓文化历史悠久。有人考察商周时代,就有了流氓。其实在我看来,夏代肯定也是有流氓的,流氓是与人类社会相伴生的,只要稍微有点像样的人群,就会有游离的边缘人。据说春秋战国时期流氓文化达到了鼎盛。那些春秋君子们,诸如信陵君、平原君、春申君之流,就经常到街头巷尾,搜寻市井强人流氓地痞,收入幕府,将养起来,一旦政治上有个风吹草动,就将他们投送到前方。信陵君之类对流氓的豢养,鼓励了流氓群体的壮大,而且有将流氓的声名转正的嫌疑,有将流氓从市井流民政治化的趋向。中国古代的皇帝中,至少刘邦和朱元璋都是市井流氓出身。流氓地痞,处世为人,没有价值准则,没有道德底线,更不要说忠孝节义了,行为无所顾忌,不择手段;而知识分子却瞻前顾后畏首畏尾,所以,在中国的历史中,流氓地痞往往更能成事。三国时代,刘备这个卖草鞋的,就收罗了关羽和张飞两个市井流氓,与他们结拜兄弟,利用他们去给自己打天下。还据有关人士考察,曹操也是鸡鸣狗盗之徒出身。早年打架斗殴翻墙偷盗并没有少干过。土匪、流氓,就是市井滋生出来的强人、歹人;有出身豪门的不肖少年,也有一般细民的子弟;有人是倚势欺人,也有的是平头百姓因为经常受人欺凌而被迫加入流氓组织,寻求保护,从而把自己变成了流氓。民国时代东北地区的胡子,经常是农忙时为民,农闲时为匪。土匪似乎就成了一种农闲时的职业。而上海的青红帮黄金荣、杜月笙更是将流氓做成了集党政军和娱乐文化为一体的大事业。

流氓,很多就是街头混混,三五成群,说它没有组织它又有组织,实际上就是零散的社会“莠民”。但也有的是有组织的。发端于清代一直延伸到民国的青帮、红帮和哥老会,都有着严密的组织,甚至有着一套话语。在社会实际生活中,无论是从老百姓还是到官府,对地痞流氓的评价都很低,甚至恨之入骨。就是后来被称颂很多的四川哥老会,也被当地人称为“袍哥痞子”。还是马克思看得透彻,他说:“流氓无产阶级是旧社会最下层中消极的腐化的部分,他们有时也被无产阶级革命卷到运动里来,但是,由于他们的整个生活状况,他们更甘心于被人收买,去干反动的勾当。”

中国传统文学一直是草莽英雄和地痞流氓的胜场。《战国策》《国语》和《史记》等经典史籍中经常会为游侠流氓唱赞歌,将他们的流氓故事编写成可歌可泣的英雄事迹。后来的小说中,可以称之为“流氓传奇”的就是《水浒传》了。在这部小说中,林冲、卢俊义、宋江这样的出身儒家知识分子阶层的比较少,绝大部分都是市井流氓泼皮无赖出身,比如李逵、鲁智深、孙二娘夫妇、扈三娘的丈夫矮脚虎王英等。这些人游离于王朝统治的法律之外,占山为王,落草为寇,既叛逆官家,更拦路抢劫过路客商和百姓,三天两头下山抢掠大户,杀人放火,绑票勒索;祸害百姓,骚扰百姓正常的生活秩序,也是家常便饭,更是他们的生存之道。这些人常与官府为敌,有反秩序的正面意义,但与官府为敌并不能说明他们就有了道德准则。那些能够想到“均贫富”“苟富贵毋相忘”的人,其实少之又少。不管怎样,《水浒传》中的流氓还有侠义包装着,而小说《金瓶梅》则将流氓们的嘴脸赤裸裸地呈现了出来。大商人西门庆用他的金钱和小恩小惠,把应伯爵、谢希大这些市井流氓无赖豢养了起来,聚集了起来,他们不但一起吃喝玩乐,而且为西门庆鲸吞别人的家产出谋划策,或充当打手,讼棍。

但中国传统文学却喜欢将地痞流氓美化,在小说家和说书人的口中,他们往往被塑造成侠义英雄,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豪杰。究其原因大概就如同对待鬼神一样,老百姓眼见得拿那些流氓恶棍没有办法,只好将他供奉起来,希望他别来祸害自己吧。历史上很多流氓地痞就是这样变成神的。也有可能希望有一种侠义英雄,能够在自己遭受欺凌的时候,能够帮助自己。即使是没有这样的人物,也制造梦幻了安慰自己。

中国古代小说,包括早期的部分史籍,无论是《三侠五义》《小五义》还是《封神榜》《隋唐演义》《杨家将》都充满了流氓意识。这些小说的作者大多站在流氓的利益上说话,将他们的圈子意识和为兄弟两肋插刀的行为,包装成博及众生的江湖义气和侠义之道。《水浒传》中的武松拳打蒋门神,其实不过是替一个流氓(施恩)出头,去殴打另一个流氓而已。他的所谓的侠义,就只是兄弟侠义而已,与天下公义和现代正义八竿子都打不到,哪有什么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道德理想主义。所谓的“存忠义之心”的“有道之盗”更是影子都没有。

其实,如此的流氓英雄,在西方文学中也很常见,如英国文学中的罗宾汉,以及美国的现代好汉佐罗。其实罗宾汉就是从英国中世纪流氓形象蜕变而来的;而好汉佐罗,更是有着美国开拓西部过程中所涌现的白人流氓的身影和血统。

中国近代革命,由于有民族革命的性质,所以,那些有反清复明政治追求的黑社会流氓组织,如青红帮,就成了革命的中坚力量,这也为黑社会在名誉上和文学想象中的洗白提供了千载难逢的机遇。但是,现代文学之所以“现代”,原因就在于启蒙现代性的照耀,所以,在中国现代文学中,流氓形象又呈现出与传统文化叙述不一样的色彩。

民国时期,社会动荡,军阀混战,礼仪崩坏,乱兵、劫匪、流氓横行无忌。城市中的商户很少不被敲诈的,乡村中被勒索的财主更是家常便饭。像老舍话剧《茶馆》中所展示的流氓、特务、打手、乱兵肆虐市面的场景,也是民国文化的一大特色。中国传统文学中所津津乐道的流氓们的侠义精神,在尖锐的现实中完全无影无踪。人民的无助激起了新文学的对流氓们的鬼蜮世界的批判。

新文学以“反传统”“反封建”为职志,信奉精英主义的启蒙精神,对这种流氓横行的残酷现实进行了无情的揭露。周作人等人虽都曾提倡所谓的“流氓精神”,但那不过是为了反传统的临时借用。其兄鲁迅曾对上海的流氓文化做过研究,写了诸如《吃“白相饭”》《流氓与文学》等文章对流氓文化现象进行研究。在他的小说中,更是将在传统的侠义文学中精神抖擞的地痞流氓,一个个都被打回了原形,使之成为了猥琐不堪的乡间游民和社会渣滓。小说《阿Q正传》中的阿Q,就是一个流于市面上的欺负弱小的无赖,一个鸡鸣狗盗之徒。他游荡于乡野,寄居于土谷祠中,一有风吹草动,就要兴风作浪,想与别人结伙,“革命,革命,同去,同去”,但别人并不搭理他。这样的流氓也很孤独,只敢骚扰像小尼姑这样的女人,或者趁着天黑砸黑砖,或者偷盗一些衣物之类。在现代小说家中,老舍也是市井流氓表现得比较多的作家。小说《老张的哲学》中就塑造了流窜市井放高利贷敲诈买卖人口的毫无人气的流氓老张。小说《四世同堂》中的女流氓大赤包一开始也是孤独型的流氓,但后来她组织了“妓女检查所”,有几个打手帮忙,她就成为了有组织的流氓团伙的头目。女流氓在现代文学想象中惟在老舍这得见。这些流氓地痞,完全没有什么价值追求。除了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和性欲外,他们就是墙头草,别人说要保皇他就保皇,而且是保皇死硬派;别人说要革命他就革命,而且是革命急先锋;日本人来了他们就是铁杆的汉奸,抗战胜利了他们就是爱国者。这些流氓在战争中就充当了话剧《茶馆》中的乱兵甲乙的角色,逃跑之中,仗着人多势众手中有枪,敲诈盘剥,烧杀奸淫,完全没有什么是非感和道德良知。所谓“老子打国仗”之类话语,都只不过是他们拿来敲诈勒索的口头禅。这些流氓在乡间市井呼啸而过,骚扰百姓,弄得鸡犬不宁,着实可恨,但一旦像阿Q那样成为炮灰或着为更大的流氓所虐杀,又着实可怜。

但老舍又揭示了一个更为悲哀的事实是,流氓最终却成为善良草民的出路。如《骆驼祥子》中的祥子,本是一个要凭着自己的劳动实现理想的实实在在的本份人,结果却在社会的逼迫下堕落成了一个地痞流氓。老舍似乎在告诉我们,在流氓的社会里,不作流氓就活不下去。这就是流氓群体一直长盛不衰的原因。

在中国现代社会中,传统的农耕社会依然占据着绝对的地位,另一方面,在上海、天津、广州等地,现代商业文明蔚然成风。在上海这样的都市,两种文明杂交混杂,又对比鲜明到了刺目的程度。也正是在上海的十里洋场中,中国传统社会的有组织流氓团体实现了它的现代化转身。

城市里的黑社会流氓,当以活跃在上海洋泾浜的青红帮名气最大。现在大家都喜欢追溯青红帮的历史,津津乐道于其当年反清复明的义举。但是,进入现代社会,作为地下黑社会的青红帮已经走上了地面,成为控制街头腐烂经济的组织。曹禺的话剧《日出》,是一部以都市上海为背景的剧作,写的就是黑暗社会。其中一个没有出场的人物,就是黑社会老大金八。曹禺通过故事的演绎说明,他才是这个黑暗社会的最后的主宰,他不但控制着和操纵着城市里的诸如人口买卖和娼妓业,而且将那些表面上风光无限的银行家们玩弄于鼓掌之上。中国现代文学中黑社会形象比较少,黑社会老大的形象更是凤毛麟角,而这个金八就是佼佼者。还有一个具有海派黑社会底色的人物,是革命现代京剧《沙家浜》(历史剧)中的阿庆嫂。在剧情中,想一想假如不是黑社会,谁敢在芦苇荡的边上开茶馆,既然敢于在芦苇荡边上开个春来茶馆,肯定不是凡角。这个在芦苇荡边上开茶馆的老板娘,总是让人想起那个在前不巴村后不巴店的深山中开人肉包子店的孙二娘。开茶馆的黑社会,有着城市风情,有着江南风情,有着海派风情。阿庆嫂正是以黑社会作为掩护色从事地下工作,收集情报,转运和庇护新四军伤病员的。而她的对手胡传奎,则是传统小说中的草莽英雄,牛皋、程咬金、李逵似的傻人有傻福的草包福将。作者将城市里的帮派和山林中草莽土匪两种不同格调的人物揉进了叙述中,显得特别的喜气和幽默。

现代文学的启蒙价值观之下,整个社会,尤其是知识分子,对黑道流氓的评价,完全没有施耐庵那样的高端大气,而是把他们视如社会渣滓。

发表于三十年代的艾芜的小说《南行记》中曾述及了土匪题材。集中的《山峡中》一篇通过一个外来者“我”的眼光展现了一个处于深山里的黑社会的组织形态,它的主要的营生——偷窃,以及他们的性格。小说中的黑社会组织虽然有着类似于《水浒传》中人物一样的名号,如夜白飞、夜猫子、小黑子,但这些人却全没有梁山泊好汉那样的豪迈和杀气,更没有侠肝义胆,除了夜猫子有几分野性的可爱之外,剩余的就只是几分的神秘和窝囊了。艾芜对于这个所谓的土匪组织,是抱着几份同情的。而在林语堂的长篇小说《京华烟云》中,我们却看到了黑社会组织的歹毒。小说中那个红灯照女人,在逃跑的路上捡到了与家人走散的十多岁的女孩姚木兰,她几乎不加思虑,就将她转卖了。贩卖人口,这样丧尽天良的事情,竟然是这些黑社会轻车熟路水到渠成的生意。假如不是姚木兰命好,在转卖中遇到了其父亲的好友曾老爷,以后的命运当然是可想而知的了。

这种黑社会组织的暗黑游戏,在李劼人的长篇小说《死水微澜》(1935年)中得到了系统的演绎。小说的主人公罗歪嘴是天回镇袍哥首领朱老大的大管事。他从小父母双亡,流落江湖加入了哥老会。他统治着天回镇,他“走官府,进衙门,给人家包打赢官司,包收烂账”,“这真无异于说评书人口中的大英雄了。”他包养妓女,花天酒地,花钱如流水,一般人等无不侧目。他甚至公开与自己的表弟媳妇邓大嫂私通,完全不顾自己的表弟邓兴顺的感受。其行为,在作者看来可能有现代恋爱的成分,但其实却与《金瓶梅》中的西门庆的行止非常的神似,其道德水准也很难说有高下之分。哥老会成员王立堂在做浑水生意时失手将绑票的事主杀死,结果被抓获。后来哥老会大首领余树南在押解的过程中买通差人,用刚刚入会不久的小兄弟李老九掉包,最后再以错抓错捕冤案了结。而被害人马家,眼见哥老会“搭了手,这仇永无报时,要打官司,只有自己吃亏,自然没有话说。”罗歪嘴、张占魁与妓女刘三金在天回镇设局让买小老婆的大粮户顾天成在几天之中赌输了所有带来的钱银,还欠下一大堆的债务,几乎搞得本来家境还比较富裕也比较体面的顾贡爷家破人亡,——老婆死了,女儿丢失,得了一场大病,财产被本家叔叔鲸吞。这些人反洋教,视洋教为洪水猛兽,而恰恰就是他们的迫害把那些无处伸冤的人推向了洋教的怀抱。他们把那些善良的人逼成了洋教,又反过来被洋教借助官府镇压。虽然官府镇压哥老会并不是为了伸张正义,但是这些袍哥痞子被镇压又确实是罪有应得。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只有洋教还能对这些流氓的胡作非为有抑制作用。《茶馆》中,当流氓团伙成员二德子,企图训斥和“管教”旗人常四爷的时候,正是吃洋教的马五爷的一句话——“二德子,你好威风哪!”将常四爷解救了出来。无论是李劼人还是老舍,在书写洋教与中国流氓之间的对立和博弈的时候,一方面要从民族主义的立场去鄙视和排斥洋教,另一方面,又实在忍不住让洋教去教训那些欺辱善良的中国人渣。

这些有组织的地痞流氓,到底有无义气?我以为,义气当然是有的。但是,这些义气并不是普适的,也就是说并不像上帝的光辉一样可以播撒到每一个人身上的。平常的乡间愚夫愚妇,大多怀有这种美好善良的愿望。但实际上,这些有组织的流氓,他们的义气大多体现在圈子里,在他们的同伙之间。就如同李逵砍杀江州城的无辜市民,他的义气就在于为他的哥们报仇雪恨。《茶馆》中那个看上去很能干的流氓黄胖子,当松二爷向他求助的时候,他却说“官厅儿管不了的事,我管!官厅儿能管的事呀,我不便多嘴!”全没有《水浒传》中的豪杰们的仗义和反官府的血性。之所以如此,就在于被欺辱的常四爷不是他的同伙。而且,在现代文学的叙述中,这些流氓甚至连兄弟义气圈子正义都没有。《死水微澜》中的陆茂林就因为看上了妓女刘三金和老大的女人邓幺姑,就与教民顾天成合作,出卖了兄弟罗歪嘴,导致邓幺姑的兴顺号杂货铺被官兵查抄,罗歪嘴逃走。《三国演义》中的“不能同生但愿同死”的兄弟义气在现代作家的叙述中被撕扯得如深秋风中的树叶一样漫天飘零。

可以说,新文学在启蒙主义的大旗之下,其文学叙述击破了由中国传统社会文学叙述所营构起来的行侠仗义的迷梦,展现了一个黑暗无耻的真实的地痞流氓社群。

“革命文学”是现代新文学的一部分,但作为一种高度政治化的文学,它对于地痞流氓的叙述,与一般意义上的新文学有有所不同。在现当代“革命文学”叙述中,革命文学家喜欢运用阶级论对流氓社群进行阶级分析,并对其进行分门别类及相应的政治策略上的分流:一部分流氓和土匪,因为政治上的反动,彻底沦落,受到了较之于一般意义上的地痞流氓更为严厉的政治打击和话语涂抹;另一部分流氓和土匪,则因为政治上的进步和价值认定,或获得救渡,并实现了政治上的质的飞跃。

中国现代红色革命,继承了“五四”的启蒙主义传统,对乡村中的地痞流氓进行了负面的叙述。延安时期,革命政权就发起了“改造二流子”运动。二流子,“指不务正业、不事生产,以烟、赌、偷、盗、阴阳、巫神、蛮婆、土娼为生的人。”赵树理小说《小二黑结婚》中的二诸葛、三仙姑,就属于这样的二流子。这些人显然有的只是小坏,并不是真正的地痞流氓。因此,延安革命政权对于二流子是“改造”,而对于地痞流氓实行的则是坚决打击的态度,尤其对于涉足政权的流氓,打击甚为严厉。乡村中的许多流氓,像《水浒传》中的流氓集团一样,他们并不仅仅局限于打家劫舍,而是有着自己的政治目标。《小二黑结婚》中的金旺和兴旺兄弟,算不上是黑社会,只能与乡村中的流氓地痞扯上关系。他们的父辈,曾经是阴阳人,混迹于几种政治势力之间,干过许多伤天害理的事情,他们也沾染上了流氓习气,而且,他们如同中国自古有档次的流氓一样,都并不仅仅是一般的土痞子,而是想在政治上有所作为,利用新政权建立甫定之机,当上了村干部,把持了基层政权,并利用政治权力实现自己的利益,欺压善良的小二黑和小芹。结果是他们不但官当不成了,还被判了五年刑。由此可见,中共党对于流氓地痞的政治诉求一直保持着高度的警惕。

黑社会和流氓地痞组织的政治化,是近现代政治的一大特点。老舍在话剧《茶馆》中也展示了流氓组织的政治化。其中《茶馆》中的小二德子、小刘麻子本来也就是流落于市面的小流氓,但是,他们后来傍上了国民党的接收大员沈处长,于是就成了一个政治流氓组织。他们组织“花花公司”,不但像传统流氓那样,垄断娼妓业,欺辱善良百姓,而且从事政治侦缉和逮捕任务,成为政治特务。流氓组织、政治组织和商业组织的合流和公开化,是现代流氓社群存在形态的一大特点。孔厥、袁静的小说《新儿女英雄传》中财主的儿子张金龙也是个很能干很精明的流氓。他因为爱上了革命者刘小梅而加入了革命组织,但流氓的重要特点之一就是“流”,他随便乱跑,性情也流动不拘,不受约束,所以,他后来就堕落成了一个没有道德底线的地痞,一个“狗改不了吃屎”的人渣。流氓的唯利是图,决定了他们政治上的不可靠和动摇不定,对于这样的人,革命政权的态度非常明确,那就是坚决剿灭。曲波的长篇小说《林海雪原》讲述了东北剿匪的故事。在这个故事中,有着东北胡子特点的匪首座山雕、许大马棒,聚集在奶头山、威虎山上,相互勾结策应,山里山外布满着爪牙拱卫匪首,形成了一个令人生畏的组织严密的土匪系统。他们如一切的土匪一样,偷鸡摸狗,杀人越货,嫖娼敲诈。这个土匪组织的不寻常之处在于,它不是一般的乌合之众,而是高度政治化了的土匪。他们与国民党的溃退兵勇沆瀣一气,接受封赏,结成同盟,成了土匪和政治流亡者合流的政治军事组织。其中的很多土匪,比如小炉匠,则既是胡子又是间谍;座山雕,则既是匪首又是国民党的军官。在国共政治对立的大背景下,这些政治土匪组织,不但其匪行在叙述上受到了充分的揭露和控诉,而且受到解放军小分队的毫不犹豫的剿灭。这种剿灭政治流氓组织的故事,在后来的电影《英雄虎胆》、电视连续剧《乌龙山剿匪记》中都得到了反复的演绎。

地痞流氓并不是天生就是很坏的,假如在政治上向善良正义的方向转化,也是一股很不容小觑的社会力量,尤其是在政治大动乱时代。青红帮和袍哥都在中国近现代民族革命、社会革命中起到过正面的作用。革命文学中,也有一些将地痞流氓和土匪势力转变为革命力量的叙述。就如同《水浒传》将那些江湖强人“改写”成侠义英雄一样,现代文学也不乏伸向江洋大盗的黄金阶梯。但最关键地还是,在这些所谓的流氓地痞的叙述为他们设置了道德伦理的底线,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们就不再是真正的流氓了。

刘知侠的小说《铁道游击队》讲述的是一个在铁路上抗日的游击队的故事。其中的人物“八大金刚”,如林忠和鲁汉,都是仿照《水浒传》中鲁智深、林冲起的名字;他们的行为风格,也多少有几分相似。而正是这样的话语模仿,暗示了他们强人土匪的出身。但是,因为他们都出身于贫苦农民家庭,又从事着抗日的活动,因此,他们就被“改造”成了游击队。这部小说的叙述很别致,原因就在于其一开始就将这些有土匪特征的队伍叙述为抗日的游击队,为引导话语的诞生作了铺垫。

而有着明确的引导话语的革命文学叙述,是《桥隆飙》《杜鹃山》这样的作品。将土匪改造成了革命家,最典型的就是《桥隆飙》。小说中所讲述的对象是一支活跃在胶东半岛的土匪队伍。他们既打日本鬼子,又打蒋介石的部队;既抢劫富商,又敲诈财主。他们“来了就打,打了就走”“又吃油饼,又要鸡蛋,又杀小鸡”,“争霸三古镇这块肥地盘”。匪首桥隆飚“粗鲁,莽撞,狂野,嗜杀,可是他重义气,重感情;他常从个人的好恶出发,有时残酷无情,有时却也有高度的热情。他对敌人,对兄弟,爱憎是相当的分明;有情与无情之间,表现得也十分的强烈。激怒了他,抽刀就杀;感动了他,跪下就磕头。”他们如智取生辰纲一样,在汉奸狄邦隶队伍耀武扬威地给日本人送贡品的时候,突然出击,将其劫了。他们打仗时候的打扮也如同古代的戏曲中的英雄一样,骑着高头大马,带着关公、穆桂英、赵云、鲁智深、李逵、秦琼、楚霸王项羽、张飞、齐天大圣孙悟空的脸谱,穿着武生靠,背后八杆护背旗,脑后飘摆雉鸡翎毛,背着大刀,手持双枪。这让我想起阿Q当年对革命的想象,银盔银甲三尖两刃刀。在敌伪顽和共产党八路军多重政治势力之间,他们处于自由的状态。国民党政权要争取他们,八路军当然也争取他们。但八路军的争取,首先对其进行了革命阶级伦理的论证。共产党八路军派出政工人员与此接触,通过观察,发现了这股土匪的与众不同之处。他们虽然与威虎山上的座山雕一样都是土匪,但是,他们的构成却都是农民、渔民;与座山雕不同的是,他们与国民党日伪军有着不可调和的仇恨,并拒绝接受他们的改编;而且,他们虽然为土匪,却都是被恶人逼迫才落草成寇的。这可以从他们抢掠到钱财以后纷纷去买农具可以看得出来。

同样的戏码在梁斌的《播火记》中再次搬演。白洋淀的土匪李霸泗,母亲被恶霸强占,父亲被杀害,家庭败亡,跟随母亲到了土匪窝,长大后杀了地主恶霸,报了仇,也从此走上了江湖的道路,“他痛恨土豪霸道,同情庄户人家”,“虽然当土匪,可一向杀富济贫”,更没有骚扰调戏妇女等旧土匪的恶习,因此,“可以团结改造”。评论家蔡翔注意到小说对于土匪修辞的变化,他说:“小说突出李霜泗的‘不沾财色’,而使其发挥了道德的完整性。倘从传统的‘绿林’修订(比如《水游》),李霜泗已经是一条响当当的英雄好汉。”曾经的出身和为匪时的行为,为他们被引渡到革命者一边提供了得以顺利通过的桥梁。在样板戏《杜鹃山》中再次得到了搬演。杜鹃山上聚集着一支农民的队伍,显然,就是土匪。虽然他们并不如其他土匪那样为非作歹,但也改变不了其土匪的性质。共产党党代表柯湘的到来,用革命的组织性,艰难地改造了他们的匪性,并最终将其变成了一支革命的队伍。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无论在《林海雪原》《桥隆飚》还是《播火记》中,性生活一直都是衡量土匪救渡可能性的一个重要标尺。在《林海雪原》中,座山雕和蝴蝶迷这些土匪卖淫嫖娼,性生活混乱,所以被坚决的歼灭;而在《桥隆飚》《播火记》中,桥隆飚和李霸泗,不但不涉及卖淫嫖娼,而且,对于异性有着极其严格的自律,也正因为如此,打入土匪队伍中的革命者看到了他们可以改造的原始素质。

当代“新时期”文学初期,文学中又重新出现了类现代时期的流氓形象。古华的《芙蓉镇》中那个流氓王秋赦也有着阿Q的影子。在土改之前,他就是一个乞丐,干一些小偷小摸的事情。在被“革命”收编后,依然流氓本性不改,或者说流氓本性大发扬。他占着地主家的独角楼,占着地主家的女儿,海吃海喝,专门欺辱善良弱者,充当当权者的打手和鹰犬。还有诸如《天云山传奇》、《大墙下的红玉兰》等,则都出现了政治流氓的形象。因为这些形象的高度的政治化,已经脱离了我们所要讨论的亚文化的范畴,所以,本文不作讨论。

新时期文学中的流氓叙述,在八十年代中后期已经实现了“向后转”的传统化。也就是采取类似于《水浒传》式的流氓话语和流氓道德来讲述流氓的故事了。

当代香港有着为数众多的以流氓为题材的影视作品。其中大多数醉心于黑社会壮怀激烈的打打杀杀,黑道社团内的江湖义气和血腥成长。如电影《古惑仔》就讲述了黑社会洪兴成员陈浩南、山鸡、大天二等人的江湖事业。电影《新龙门客栈》则讲述了龙门客栈中的两帮流氓之间(东厂与忠良之后)的神奇的虐杀。电视连续剧《上海滩》主要也讲述的是上海滩流氓许文强、阿力和冯敬尧等人的流氓事业。假如不是设计了三角恋爱(许文强、阿力与冯敬尧的女儿冯程程)的桥段,增加了叙述的人性因素,它可以说只是一部纯粹的流氓叙述。再有《洪兴十三妹》讲述由十三个女流氓组成的黑帮社团“洪兴十三妹”的街头喋血故事,其中黑帮女大佬和“刀疤淇”让人印象深刻。这些叙述的共同特点是,用江湖义气和流氓价值观来讲述流氓的故事,对流氓组织及其嗜杀行为,取欣赏的态度。这样的价值取向,也出现在金庸的小说中。在《射雕英雄传》《鹿鼎记》《神雕侠侣》等小说,其中的英雄大侠,大多邪教气息浓厚,所谓的正气也多是江湖中的争强好胜的恩怨而已。这种香港流氓片,一般从两个方面来肯定流氓及其组织的行为,一是将流氓分为好流氓和坏流氓。在好坏对比的修辞中,肯定好流氓。此种叙述终究脱离不了江湖气和流氓气,也就是俗称的“流里流气”。二是从人性的角度来肯定流氓组织及其行为的叙述。在大陆新时期的众多土匪题材的小说中,也大量存在。大陆仿港的黑社会影片《摇啊摇,摇到外婆桥》、莫言的《红高粱》、红柯的《西去的骑手》等极度张扬暴力,美化土匪,将土匪的残暴杀戮凸显为一场人性的狂欢,演绎成了一场令人顶礼膜拜的人性仪式。这种原始主义话语,显然是反现代文明的,虽然它被创作者作为拯救民族和人性萎缩的强心剂,但它依然难脱兽性的反人类本质。

在当代的流氓叙述中,也许是创作者感受到了流氓兽性的反人类性质的荒诞性,叙述者往往又通过民族国家情怀来对流氓进行救赎和合法性包装。如《上海滩》中,叙述者就通过民族危机中两代流氓的价值分歧,给许文强这些新生代流氓的过往罪恶进行清洗,将他们由无原则的流氓集团转化和洗白为一种正义的力量。类似的还有《霍元甲》。这部电视剧将霍元甲、陈真这样的帮会流氓,放到反日的民族主义背景之下,将其从一个市井争强好胜的流氓,提升为民族英雄。而金庸的小说,当然也走的是同样的叙述套路。小说中的什么丐帮,什么华山派,什么明教等等,其实都是民间的流氓组织。他们大多都是有组织的,分门分派,以帮主、教主为头,再以家法作为帮规;他们游手好闲,逞强好胜,打架斗殴,彼此任性斗气。叙述者有意在修辞中运用“省略”“过滤”或者“美化”手法对这些流氓日常中的偷鸡摸狗行为和对一般百姓的伤害,放置于宋末元初,明末清初等民族苦难的背景中,让他们在浪漫游走的同时,忧虑一下国家民族,从而顺利地为流氓恶棍涂上一层层诱人的灿烂釉彩。大陆的土匪小说也经常重复这样叙述路径。在莫言的小说《红高粱》《丰乳肥臀》中,当两帮流氓正在火并的时候,日本鬼子来了。于是,他们都掉转了枪口,共同对付侵略者。叙述者用一件“兄弟阋于墙外御其辱”的儒家道德外衣,把这些杀人越货的江湖恶徒装扮成了人见人爱的民族英雄。

将流氓组织及其流氓行为进行符合道德的理想主义的粉饰,古已有之,虽然今天稍有不同,但也相去不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