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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词吟诵不应滑向个人表演

来源:光明日报 | 徐健顺  2018年03月30日15:20

最近一段,唱古诗突然热闹了起来。央视有《经典咏流传》,天津卫视做了《千年之约》,网上有“婷婷唱古诗”,人教社也推出了“语文吟诵”,年愈八旬的谷建芬老师的“新学堂歌”和台湾老导演柳松柏的“唐诗新唱”也重新流传起来,诗词音乐呈现一片方兴未艾之象。

这首先要感谢传统文化复兴的大背景、大潮流,诗词也要老树开新花了。在这些景色各异的活动里,都可以看到主创者和参与者脸上洋溢的热情,那种对传统文化的追求和向往,令人感动。

但是,从学术上来说,这些古诗新唱还是性质有别的。中华传统文化,一向有雅文化和俗文化之分。诗词文赋,经典蒙学,都属于雅文化。雅文化从内容上说,追求的是独立高洁的品格和济世安民的志向,必须从诗教和修身的角度才能把诗的主题弄明白。从形式上说,诗词用的是上古和中古的雅言语音。元明清时期的文人,基本上也是按照中古的韵部系统来创作诗词的。所谓诗词格律,与中古音的特点有密切的关系。比如中古音平声低仄声高,所以才会形成平仄相间的粘对格律。按照诗词固有的诗词格律去读,才能把诗词的真正含意和言外之意读出来。从形式上说,这种按照汉诗文本来的规矩去读和唱的方式,即是“吟诵”。

吟诵是国家语委2009年明确的一个新名词,指的是汉诗文的传统读法。这个读法不仅仅是可以唱的,而且是有长短高低、轻重缓急的规矩的。只有按照这些规矩去读和唱,才能把古诗文表达清楚、理解明白。

自文人作诗,就有民间唱诗。戏曲、曲艺所在多有。民歌中也有。我们在全国吟诵采录中,发现很多地方有《归去来辞》等内容的民歌,但都是用民间小调的唱法,不合吟诵之规。这自然是诗教下达的一种方式,自有其价值,但是真正读书人是不会这样唱的。吟诵之唱,是合乎各个文体的读法规矩的。

上个世纪以来,传统文化衰微,诗词也难逃厄运。在这种情况下,民间唱诗在一定程度上保存了汉诗的音乐传统,功不可没。

但如果以个人才艺展演为目的,以明星为依托的老套路,把古诗唱成了西方音乐系统中的流行歌曲,对于诗词的传承益处不大,带偏的危险倒不小,这对于古诗词这样的修身养性传统文化也是不合适的。古诗词并不是不可以展演,而是要沿着传统精神之路进行创新发展。要把古诗词展示为一种修身文化、教化文化,而不是娱乐文化、个人抒情文化。

希望古诗词的音乐,不仅在语文课堂上,找到自己的当代模式,也在音乐上和舞台上,找到自己的独特形式,承担起传承诗教文化的重任。

(作者:徐健顺,首都师范大学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