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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尹:伦理的限度 ——《野草》2018年第1期刊评

来源:《野草》 | 山尹  2018年03月28日15:37

一.《恍惚》:她站在窗前

我惟一的野心就是观看。

——巴尔扎克《驴皮记》

一位名校的文学博士,人到中年,幻想着房子倒塌造成“一个完美的事故”,想象中让人窒息的灰尘并不让她感到烦躁,“心里甚至有一种安逸的感觉”,显然,她处在严重的精神危机中,像“大海里露出脊背的鲨鱼在向一艘船靠近”的绝不仅仅是可见的挖土机,房屋倒塌当然也绝非挖土机作业的现实侵入她凌晨似睡非睡的意识。王咸让她因拆迁而走上寻找避世隐居之所的道路——和丈夫一起驱车去郊区某村落看房子,途中,一位长时间没有联系的朋友发来一张月季花照片——“加百列大天使”——开启了她回忆的闸门。

《恍惚》的女主人公具有清晰可辨的浪漫特质:美丽柔弱的外表,对奇异事物的关注与想象,沉静、敏感、非功利的的性格,以及对强烈情感的渴望与逃避。我怀疑王咸是照着卡夫卡的某些特点塑造他的女主人公的,和卡夫卡一样,她有着吸引异性的浪漫气质,眷恋尘世却无法进入情感事件,她甚至有卡夫卡式的习惯:她总是站在窗前,这房屋中的独特部分即向外部世界敞开,又因玻璃而与外部世界隔离开来,这给了她必不可少的安全感,同时又给了她诱惑,致使她偶尔离开自己的处所。“捡球兄”(云之客)就这样进入了她的生活,或者说,她就这样进入了“捡球兄”的生活。“捡球兄”擅长运动,身体活跃、准确、有力,同时,他还能以一种近乎执着的精神和略带炫示的表演欲去驱动身体,以达到某种戏剧化的效果:在谈及自己已经毕业八年时,他把手指一根一根地打开,还喜欢故作惊吓状身体后仰摇晃似乎要摔倒最终却稳住了身形。最引人注目的是他为了说明人抱着“绝望”不放,是出于意志而非身体,把器官一个个地“摘下来”的生动表演。他这种随意支配身体的天赋正是她所匮乏的,无疑也对她产生了一定的吸引力。

“捡球兄”是爱慕她的,这种爱慕体现在那一次次的喂球中,体现在夸张地驳美人一笑的各种表演中。但当他意欲把关系往实质性层面上推进时,她却慌乱地逃离了。事实上,他的活跃吸引了她,同时也让她感到压迫。《恍惚》的叙述简练、有力,说到他时,叙述者写道:“他看上去是个温和的人”,但扑救不到位的球时“身形透着凌厉,脸上的表情甚至有点凛然”,在他以天赋的机体活力展示某个理念时,他那旺盛的精力以及执着的性情,会让人感觉那个理念是外在于他的,并没有内化成他的生命感受。他是积极的、外倾的、多少有点求全责备的人,正如他积极地扑救不到位的球一样,他渴望把自身的能量作用于现实世界。她则有着敏锐的直觉,对生命有着深刻的体察,正如她的导师夸她的文章所说的,她“能直达作品的本质;不是通过逻辑推导作品的意图,而是以自己甚至有点奇特的感受与作品达成共振,互相引发”。她是内倾的,安宁、沉静、有着良好的自控力,深知自己的界限,故而对他退避三舍。

然而事情远非如此简单明了。从某种程度上说,他们是相似的,缺乏父母的成长经历和时代的风云变换给了他内在的茫然,他行动,学习各种各样的知识,乃至于在某个观念的指导下生活,寻找某种值得献身的东西,都是为了抵制时刻萦绕于心的茫然。她同样处在一种虚无甚至绝望之中,这种虚无、绝望源自对自身缺点的清醒认识,和卡夫卡一样,她对绝对精神有一种隐秘的激情,然而身体却把她拖入了感官世界之中,王咸利用时间流逝、光线的细微变化等来描写球场日暮的暖意、她在运动中逐渐放松的神经、“捡球兄”肢体语言的戏剧化效果、她对“捡球兄”萌生的熟悉感以及苏州河边的模拟送别产生的强烈感受,以这些打动过她的东西的缥缈、虚幻来暗示她对身体感官的不信任。他们身上都存在着深层的、难以克服的灵肉冲突,他渴望找到那些生理器官里面最深层的“我”,正如她总是试图打破一切幻觉,逼近生活的真实一样。他的头顶有一小撮白发,暗示着他精神层面的焦虑,而她运动起来四肢僵硬,关节似乎都错位了,暗示着她缺乏承受现实生活的能力。

王咸擅长从外部写人物,他小说的不少人物都有某个标志性的动作、独特的身体特征,暗示着人物的精神气质,这种特征像标签一样贴在人物身上。以技巧而论,王咸是传统的,而相信人物的精神面貌、状态可以在人物的行动表现出来,可以找到某种客观对应物、甚至在身体上找到一个标记,这种观念同样是传统的。在我看来,王咸的写作野心并未放在技巧或者观念上,他关注的重心在实践层面,即,作为一个具有明确自我意识的现代人,他是否能够行动,其行动是否能够获得相应的果效并滋养人物的心灵,形成生命的意义。因此,他让自己的人物行走在人间,落落寡合的身影,蒙上迷离的世俗烟火。《恍惚》中的“她”扛不住孤独的寒意,渴望人间的温暖,从宿舍的窗边走到了球场,然而她又惶恐不安,担心过于靠近威胁到自身的独立性,故此仓皇逃离。同样,她可以接受硕博连读,最终却拒绝留校任教、承担光大师门的重任;她也可以辞职赋闲在家,但最终会选择勉强可以维持自己生存的自由职业,以避免依赖丈夫供养带来的被动无权局面。事实上,她一直在逃避,逃避与他人建立亲密的伦理关系。像卡夫卡一样,她对精神独立有着绝对的需要,但她却没有像卡夫卡找到文学那样,找到某个通向绝对精神的方向,或许,这是她精神危机的真正根源。好在,和大多数中国人一样,她永远不乏伦理温情的渴望,因此,那盒价值不菲的阿胶,宽容、宠爱她的丈夫都能让她妥贴地落在实处。她也闹点小别扭,但总体而言是温和、被动的,她的内部力量,绝大多数转向了自戕。她是善良的,时刻警觉自己的自我中心,为自己不能达到他人的预期感到羞愧。善这种品质,因为引入了“他人”并给予了充分的尊重,其本质乃是一种对自我的超越。因此,尽管她多少有点控制欲,她却是讨人喜欢的。

在去看房的路上,王咸以堪称典范的拼接手法,把过去与当下连接了起来——这种拼接给人一种感觉,即,人的同一性、整体性是不言自明的,从这里,我们可以隐约窥见王咸的信徒面目,不管是从一个评论者还是从一个普通人的角度,这一点都让我感到幸福,这算是题外话——呈现了她与“捡球兄”交往的全过程,却没有交待她和丈夫从相识至结婚的过程。显然,这是要暗示人物当下的精神困境在这段过往中已露端倪。从细节来看,丈夫是个热闹、世俗的人,有点大大咧咧,没有“捡球兄”的纯粹、细腻,她选择他,很可能是因为丈夫并不能真正理解她,不会侵入她的精神世界,从这个角度看,她颇有些达洛维夫人的味道。

王咸没有告诉我们她为什么需要这种精神独立,叙述隐约地嘲讽了那种“你一定有过什么不同寻常的经历”的简陋推论。不过,个中原因并非毫无线索可寻。小说中曾两度提到她的理想是“做丈夫”,这个出自安徒生童话《贝脱、比脱和比尔》的小典故暗示她无能的原因(至少是部分原因):童话中的三兄弟,贝脱、比脱都是活跃、冲撞型的人,活得鲜活热闹,最小的比尔安静、文雅、热爱大自然,有旺盛的求知欲,年幼时曾说自己的理想是做爸爸,成年后却因为懂得太多而失去了结婚的勇气,“连接吻都不愿意……因为接吻可能是结婚的第一步”。作为文学博士的她和比尔有明显的相似性,智性的发达与生活的无能是他们的共同特征。以“做丈夫”替换“做爸爸”更是把人物的伦理无能推进了一步:她已经进入不了互相敞开、生发的男女关系了,更遑论养育下一代,成为“导师、父亲”。

一般强调个体独立性的作品,都有一个潜在的前提,即相信人是自由的,个人的任务,就是要抵制世界。但王咸的文本,却和这种思路保持着距离。从窗前走到球场,乃至于最后走进婚姻的她,以行动否定、或者说修正了自身潜在的避世、自毁倾向。接近他人,就是质疑“我”之自由,质疑个体独立的可能性。王咸无意把避世美化成反抗,那充溢着热量、运动、与碰撞的世界对他的人物始终都是有吸引力的。她虽然身体虚弱,难忍酷热与嘈杂,然而在玻璃窗内观察到的世界幻象显然无法给她幸福,因此,在“捡球兄”“因果不虚”的引导下,她放弃了隐居,回到了人间,尽管世界遗留给她的,也不过是一幢钉子户般的住所。

实在说来,这才是真正完好的人文精神:宽厚、坚韧、和平。

王咸是个学者型的写作者,惯用互文手法构建文本,思虑隐秘幽深,《恍惚》对安徒生童话的借用,让人想起他的另一个小说《去买一瓶消毒水》。《去买一瓶消毒水》借用的是美国作家辛格的《市场街的斯宾诺莎》,通过阅读斯宾诺莎《伦理学》培育理性追求自由的硕士杜原,在去买消毒水的过程中,目睹了快餐店热闹的饭局以及随后发生的凶杀案件,喧闹、刺激的尘世生活让他倍感孤独,意识到“自己所有的美好感觉都是幻觉,他根本就不在生活中,一切都只是一个生活旁观者的幻觉。”杜原没有《市场街的斯宾诺莎》中的内厄姆·菲谢尔森博士那么幸运,因战争而获得幸福与新生,《恍惚》中的她和杜原一样,也没有因为拆迁而获得生活转机,再加上做纸媒的丈夫在自媒体时代的失意、自由职业的国际人“捡球兄”的失落,她的室友曾经的自杀,理想主义的、世俗的、孤清的,无一例外,都被抛到了世界之外,个人的品性、个性倾向性与自身的命运并无必然的联系。

王咸呈现的是整整一代人文知识分子被抛出生活之外的历史命运。

《恍惚》还有一个引人注目的特点,那就是高度密集的视觉场景和意象。如果根据人类的感官来对作品归类的话,《恍惚》显然是一部关于当代生活的视觉本质及其反思的作品。《恍惚》详细地描述了多帧照片,叙述者都贴心地告诉读者拍摄这些照片的姿态、技术以及它引发的感受,再加上微信视频以及女主人公露台、窗前以及车内的观察图景,王咸为读者形象地解释了居伊·德波所说的:“在现代生产条件无所不在的社会,生活本身展现为景观的庞大堆聚,直接存在的一切全都转化为一个表象……现实以其普遍的统一方式部分地展现为一个隔离的虚假世界,一个纯粹的静观的对象。”

在小说的开篇,王咸详细地描述了某天她在露台上观察到的、江南夏季雷雨前的景观:

有一天傍晚,天本来还很明亮,突然间暗了下来。天上的白云一眨眼变成了乌云,一片一片接在一起,在西北方向接成一条浓烟似的云带,并且慢慢地向着这边翻滚着涌来。浓烟似的乌云滚过之处,天就像泼了墨似的暗,而这边的天空竟然还透着蓝,还有云朵呈现绛红色,好像阳光从比乌云更高的地方折了一下照到这些云朵上的。

这情景仿佛某种异象,让她内心感到悚然。她拿着手机对着那慢慢碾压过来的云带拍,上下左右地移动着,调试着画面。然后,那排小房子就出现了,准确地说是那排小房子里的光出现了,长方形的光是门,短方形的光是窗,如此镇定地明亮着,好像不知道或者不理会天空中发生的事情。

她把这张照片发到微信的朋友圈里,一会儿功夫就有了好多点赞,还有人留言说:像外国的小镇呢。还有人留言说:像童话里的房子。

她对神奇、瑰丽的天空景象感到“悚然”,但基于对自身所处空间的明确感受——露台的安全以及绝佳的观察视角——她用镜头截取了这奇异景象的局部,把那排渺小的简易房屋及其中人物的活动——亮光——定格了下来。云上的太阳、强烈的色彩对比与云下卑微渺小的人类居所,表现了她对美、崇高的感受力以及人类有限性的洞察,而把亮光放入取景框,显示了她对人类的重视,尽管只是一种镜像般的呈现。

然而在热衷观察的她之上,还有一双叙述者无处不在的眼睛,在描述了她有姿态的“看”之后,朋友圈的点赞与评论让读者感受到了视觉产品的生产力:每一位窥图者都把自身的元素带了进来,世界就这样沐浴在了主观性的光辉之中,现实为图片的静观所侵蚀,真实只不过是虚假的一个方面。正是在这个背景之下,“捡球兄”发来一张加百列大天使(一种月季品种)照片,并指认它体现了她的精神气质。她戳破了他的浪漫想象,但同时也在反观自身现实的情况下,感受到了他的隐喻想象所携带的伦理压力。视觉是不透明的,观察者的主体性就在那里,所有的现实都在成为产品,每个人都在沦为对象,而人人都在参与这种狂欢,世界就这样表现为各种各样盲目的力的运动。

有评论说王咸的笔“枯”,在我看来,王咸给出的实在是太多了,他的叙述者具有非凡的洞察力,同时表现出了一种异常的力量,他盯视着纷乱的人间,却保持着可以辨识的平静,因此,文本显得清澈透明,丝毫没有卡夫卡那种神秘的气息,即便是结尾处那一片草原,也有充足的心理学、社会学依据。

小说能提出伦理命题吗?现代世界对伦理的需要是否有前例可循?王咸曾说自己的写作理想是写“个人”,有完好的自我意识以及道德水平的个人:“当人不能向外实现自我的时候,至少要向内有所约束;当人不能够追求外在的自由,至少不做坏的事”。这看上去是一种消极的姿态,实际上却需要明晰的主体、稳健而强大的力量。

王咸是个梦想家,他的文本,有一种镜面折射般的清幽光芒。

二、《登山道》:夜、重复与象征

夜是白天的预感,它是白天的储备和深处。

——莫里斯·布朗肖

程迎兵的《登山道》是一个从白天向夜晚过渡的故事。小说看上去是有情节的,中年男子丁小兵和妻子晚饭后一起出门锻炼,因为回家拿毛巾就把人弄丢了:妻子李楠居然去了南京私会网友。两天后李楠回到家,坦白了自己的“私奔”,丁小兵尽管抑郁,却原谅了妻子,随后的日子里,李楠精神恍惚抑郁,丁小兵安慰妻子说“谁心里不装着个人”呢,竟然被妻子威逼着坦白了自己的“心里人”,夫妻之间大闹一场,丁小兵在三登雨山时从半山滚了下来。但是,做情节梗概是徒劳的,这个看上去如此写实的故事,骨子里却有一种对抗现实的倔强,尽管为了增加小说的写实效果,程迎兵把斯坦尼斯拉夫斯基《演员的自我修养》放在了这对夫妻的床头,造成一种夫妻二人在飙戏的假象。

这是一个关于男性生命力衰退故事。

要明白这一点,需要把它和顾前的《你们说说啊,到底什么是爱情》做一个对比。顾前的小说中老卜和妻子李蓉各自有了婚外情,李蓉有了身孕,只能和丈夫坦白。喝了不少酒的老卜听了妻子的忏悔后,很慷慨地原谅了妻子,然后出于莫测的动机,也向妻子坦白了自己的婚外情。谁知妻子大发雷霆,从此老卜在朋友聚会时就像祥林嫂那样反复唠叨:“人家那个为什么就是伟大爱情,我这个就是瞎胡搞?”顾前的小说主题是明显的,世故人情与性别差异是他的全部关注点。《登山道》的核心情节和《你们说说啊,到底什么是爱情》几乎一致,但是程迎兵征用象征与重复,把小说的重心引向了对生命本身的观照。象征即“雨山”,程迎兵把“雨山”写得既实又虚,它首先是一座死火山,被改造成了山体公园,上面有许多纵横交错的登山小径,但是,丁小兵又把自己梦想中的“心里人”比喻为“清秀的雨山”,同时指认自己和妻子李楠为“死火山”,因此,丁小兵三次半途而废的登雨山就成了一个隐喻:一个生命衰退的男子爱无能的隐喻。

《登山道》另一个显著的特征是重复,除了丁小兵三登雨山而不得外,程迎兵在丁小兵和妻子李楠无中生有的事故中,插入了丁小兵和一位朋友的三次邂逅,这个没有姓名的朋友其实就是丁小兵,程迎兵借助心理学的多重人格理论拆分出来的另一个丁小兵,他从研究心理学到热衷星座再到成为“军火商”(推销玩具手枪)的趣味变化,正是一个人人生信仰变化的简短概括:一个对人本身充满了兴趣的人,谁不是在青年时期以无神论者的狂妄兴致勃勃地钻研心理学,到了中年开始转向神秘主义者呢?这种思想变化几乎体现在我们每个人身上。枪是男性阳具的经典象征,当程迎兵让朋友说“我身上也发生过和你一模一样的经历”,并建议用武力解决,然后呈上一把玩具手枪时,他显然是在呈现一位中年男性性能力的衰退。小说以极富文采的语言描绘了丁小兵的一个“梦境”,和顾前小说中的老卜出轨找了个满口脏话、喝酒划拳充满了生命气息的情人不同,丁小兵梦中的女人是冷色系的,纯洁、天真如儿童,没有性吸引力,这个梦境正是中年男士丁小兵生命力衰退的象征。

文学作品的修辞形式和意义是密切相关的,重复与象征构成了《登山道》的内在结构,程迎兵大概是要说明,个体生命就是一天天的重复中逐渐下行,而生命的重复、人与自然的广泛相似性,终将导向生活的无意义。

丁小兵必然从雨山上滚下来,尽管他年青时曾经登过顶,这真是一个忧伤的故事,小说略显诙谐的语言,掩盖不住这一抹淡淡的忧伤。

三、青春:钟情及其它

……一捧无法触摸的尘埃

还有纹丝不动,点燃的双眸。

——伊丽莎白·毕肖普

文学呈现人。这是任何时候说出来都不会有风险的判断,因此似乎也就不值得作为谈论一个作品的起点。然而真的吗?当我们读到这样的句子“他清楚地记得炽热爱着阿迷的心的温度,他第一次见到阿迷,就像见到一行款款呤的诗句,令他激动,令兴奋,以至于热泪盈眶”时,我们读到的是什么呢?当我们读到“挂了电话,我去洗澡。淋浴温热,让人心情烦乱。我索性调成冷水,身体躲躲缩缩,心跳不觉加快了。它还健壮地活着。我摁着胸口,感觉血液流向各处末梢,皮肤透出隐隐的红”,时,我们读到的又是什么呢?对于前者,我们被告知“他”是个富有激情的人,但无法感同身受,因为我们不认识阿迷,对于后者,我们简直就像和自己在一起:我们难道不也是心情烦躁时感觉什么都不顺心吗?冷水澡不也会让我们血流加快,皮肤发红吗?

高满航《七十八座车站抵到的远方》(以下简称《七》)和徐畅《苍白的心》写的都是男性青年的生活经历,都涉及到爱与失去,但二者却有如此巨大的区别,足以让我们谈谈文学呈现人的技术、风格甚至观念。读完《七》,我们会注意到“他”个性强烈,总是倾向于把感受推向极致,但是我们却注意不到他的身体特征,不仅是他,小说中其他人物的物理特征也付之阙如,他们会疲劳吗?需要饮食、睡眠吗?生活中的琐事是否会让他们烦恼?对于文学技艺而言,这种把人物的生理特征剥离的写法,其实是一种十分冒险的写法,因为通过这种方式写人还要让读者感受到他,是十分困难的。似乎是为了克服这样的困难,高满航设计了众多的事件,让人物处在不停的运动中,他几乎每周都在四处奔波,接触不同的人,小说的涉及到的地理空间也十分广阔,他的故乡是宫里(山东省新泰市下的一个小镇,柳下惠的故乡),在北京求学后到延庆工作,期间反复往返延庆与北京,梦回故乡宫里,因此,人物处在动荡不安的外部生活中,而这种动荡不安,给人物带来了虚幻感,并给了他回归母体般安宁的需要。但是由于他性格外倾,过于重视他者的眼光,因此,回归母体般安宁几乎是不可能达到的。因此高满航让他神经失常,站在天桥的十字路口,算得上是人物个性的合乎逻辑的结果。

相比之下,徐畅的写法就踏实得多,当他写到舟舟“抓着鹅腿,喝酒时也不忘放下”、“腰部囊肿”,写到“我”血液在皮肤下奔流,吃鱼腩“吃出一点苦味”还说味道真好,写到“蜗牛爬过留下的发亮的痕迹”等等诸如此类的细节时,他充分利用了我们的身体感知,因此,我们可以没有任何障碍地识别出《苍》中的人:陈怡、舟舟,当然还有“我”。我们甚至会在陈怡看到相册最后一页,“我”站在原地渴望逃到阳台却挪不动步子时,看到他苍白的脸,并因此推出这是个极善钟情、矢志不渝的人,他有一颗炽热善感的心。读到这里,我们就明白了为什么他需要在郊区租房,一个人避世隐居,那些纷纷扰扰、来来去去的人,肯定都会诱发他的敏感,让他心神不宁,不管是他倾心爱慕的,还是擦肩而过的。我们也会理解他为什么会看见“那一层厚厚的香灰散乱了,中间只剩下两道宽阔的车辙。”——这当然是夏瑜坟上的花环之类的笔法,尽管情感方向是反向的。

和高满航的主人公不停地在广大的地理空间中奔走不同,徐畅的主人公很安静。高满航的主人公在不停地奔走的同时,内心却渐趋贫乏,连激情、野心也逐渐丧失,同时丧失的还有他的纯洁——在妓女的怀抱里,他得到的只有羞侮与愤怒。徐畅的主人公在隐居中精神并未平复,他的感官甚至变得更敏锐了,并且开始思考存在的伦理维度。高满航的叙述,把读者带向了语言层面,关于人本身,则更多的是一种郁结的情绪化的东西,他的主人公是自我中心的,他痛苦,是因为他自以为强大,但社会比他更强大。而徐畅的叙述则让读者安静下来,思考人的行动、意义以及作为伦理的存在,他的人物是被动的、内敛的,他痛苦,是因为他以为自己比任何人都柔弱,其实却比很多人都强大:他渴望的东西的纯度使他拥有一种内在的克制力量以及远比常人更为执着的精神。

高满航从运动的角度、把人放在纷乱的社会中来呈现,徐畅让人安静下来,以一个小小的到访来搅动人物的心,让人显现出来,这是两种观察人、呈现人的角度,是作家的不同个性,从我个人角度来看,徐畅这种更加独立、更为内省的人,更接近成年人,而高满航的外向的、在纷乱中迷失道路的人更脆弱、更幼稚。

成年人的生活比年轻人更沉重、更需要背负力,这是常识,可惜,懂得它的人并不多。

方晓《海棠开日我想到如今》把青春畸恋放在时代变迁的大背景下来描绘。二十一年前唐金花丈夫和张寒父亲在一起事故中同时死去,唐金花变得疯疯颠颠,九岁的张寒则因为母亲的离去成为孤儿,寡妇孤儿成了新的一家人。随着年岁渐长,张寒情窦初开,爱上了唐金花,这个“连上帝都会为自己的造物感觉欣喜的女人”,同时爱上唐金花的还有“我”。但自知不如张寒爱得深的“我”明知地选择了替代品张荷,张寒的姑姑。这些青春时期的情欲萌动如此顽强,它一直紧随着人物离开故乡,直到因为乡村推行火葬,即将死去的唐金花很可能成为第一个遇上新政策的人,尽管她21年前就打造了棺木,意欲通过这种埋葬方式和丈夫在死后重逢。“我”和张寒回到阔别的故乡,都想要为唐金花做点什么,为了不让唐金花成为第一个,张寒决定自杀,让自己成为第一个。

小说标题“海棠开日我想到如今”是京剧《春闺梦》中的一句唱词,《春闺梦》是根据唐代诗人杜甫《新婚别》及陈陶“可怜无定河边骨,犹是春闺梦里人”诗的意境编成的。从词意来看,小说的主角应该是唐金花,意指她美艳如此,却孤独终老,丈夫去世,养子成年后也离她而去。方晓以“我”为叙述者,通过因葬俗变更的“我”返乡后的见闻与回忆来写这个故事,角度选得比较巧妙,虽未实写却很好地强化了唐金花的美艳与悲剧。

这个小说在我看来非常费解,我无法理解作者为什么要以如此浓郁的浪漫风格来写几个沉湎于过去无力自拔的男性。那个小村庄以极其费解的力量,囚禁了张寒和“我”,两人沉浸在不道德的、永远不能实现的欲望中。仔细推敲,唐金花很可能和张寒之父有婚外情,否则,身为教师的张寒之父为什么会与唐金花丈夫一起出现在荒山采石场?因此,张寒与唐金花的爱情,在养母子之上,更多了一层邪恶色彩。但叙述对张寒、唐金花乃至“我”的道德水平均未见明显的反思与警惕。方晓把他们置放于一个罪恶充斥的乡村——张史父子的村霸行径,“我”父亲可能的强奸罪,唐金花丈夫可能的谋杀罪,唐金花和张寒父亲可能的私通、和张寒的不伦之恋,张风的贪婪——而且这罪恶还代代相传,是想批判传统文化、揭示乡村的愚昧吗?为什么走出去的“我”和张寒丝毫没有现代气息?为什么把不伦之恋写得如此凄美、甚至有爱情至上的况味?

《海》中的人物拒绝的与其说是某种新的习俗,勿宁说是健全本身。

四、魔幻世情

一个人体横陈

星星被打断鼻梁的夜

——洛尔迦

叶谭的《抛物线公司》是一部魔幻现实主义作品。“我”本拟自杀,在目睹家中保姆自杀的肉体惨状后改变了初衷,进入“抛物线公司”——一家专门为自杀者服务的公司——工作,研发跳楼自杀的助力装置。小说的几个情节片断,大抵是现实生活的魔幻化,比如自杀未遂内脏受到严重震荡的女士在公司闹事,比如葡萄洲学院毕业生毕业前夕的狂欢,都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事件,最后第二家抛物线公司成立,以“彼岸的喧嚣,才是一条优雅的抛物线”取代“彼岸的宁静,是一条优雅的抛物线”,以粗糙的服务和广告攻势,取代了原先理想主义者和专业人士建立的抛物线公司。最后,第一家抛物线公司董事长在公司面临倒闭的情况下,攀登着强光中垂下的蛇皮升天而去,第二家抛物线公司的董事长则逮捕入狱。从情节设置来看,叶谭显然是想以奇幻的方式高度浓缩地表现建国以来中国的变迁,在魔幻的大框架中,生活细节也相当真实,闹事的女士和大学生毕业狂欢、陆院长自杀前助妻女自杀写得都不错,行文冷峻、严密,构思奇巧,可读性相当强。

写一家为自杀者提供助力的公司,生意兴隆,围观者趋之若鹜,挑剔讥评,是一个比较容易引发读者思考的题材,在呈现现代社会的冷漠、疏离方面有天然的优势。不过写此类题材,必然涉及到生命的意义,因此,要想写深写透也绝非易事。从这个角度看,《抛物线公司》的力度和视野还是有一定的欠缺的。叶谭写政治,似乎把它处理成了青年的盲动,出现与消失都比较突兀,对过去则有明显的美化的倾向,攀着蛇皮升天而去的爷爷和董事长以及公司创始人为了理想而跳楼的情节都可资证明。《抛物线公司》中的几个主要人物,除了抛物线公司的几个中层,剩下的基本上都是“我”的室友、老师,人物选择颇有点《百年孤独》把人物集中在一个家族般的机巧,但具体到人物的深层,则功力不足,人物个性不鲜明,更谈不上独立的人格。不过,叶谭写公司这种现代机构还是比较到位的。

何葆国的《寂寞山城人老也》是一系列笔记小说的汇编,长长短短共44则,或记人,或记事,也有写人物的某个癖性、爱好、性格的,时间跨度几十年,语言流畅简练,以空间为框架汇集成篇,反应时代的变迁。这个作品最有特色的地方在于把各色人等都编入一个亲戚谱系中,造成一种血缘社会的“现实”,这既可以用来描摹小山城的熟人社会,又可以被看成是对中国文化最主要特征的准确把握,还有一点幽默的效果,这个写法相当巧妙,既意味深长,又有举重若轻的效果。

赵经纬的《快枪手》写的是乡镇小公务员“我”渴望提拔,想着法子钻营,最后竟然使用美人计,用妻子套孙镇长,并为此买了催情药。小说语言流畅,诙谐幽默。

杨子枕《豆》是一篇民间文化风格的喜剧作品,写的是新时代的豆腐西施因豆腐卖得好而招来丈夫莫名其妙的猜忌,最终离婚,和丈夫猜疑的对象弄假成真的故事。小说的喜剧因素是传统的,训诫也是传统的:嫉妒的丈夫最后受到了惩罚。在叙述上,《豆》是口语风格,同时大量使用歇后语、俚语、俗语、谚语,行文风趣,但有点用力过度,尤其是歇后语的滥用。

金晓磊的《豹子头》写的是一个初中生在各种压力下最终在中考考场上精神崩溃的故事。单亲家庭,同龄人欺凌与嘲笑下的成长,陪伴的小狗的失踪,发育期的生理躁狂,再加上学业重压,共同造成了林聪的精神疾病。金晓磊写人物有一定的功底,不管是病因还是发病症状写得都比较鲜明、生动,儿童心理把握也还可以,林聪和小狗夜泳时的淘气写得相当感人,是一个比较稳重的小说。

小说的题材是个好题材,但并没有写出让人刻骨铭心的效果,个人认为,前因后果交待得太满了,整个叙述大多数时候都停留在外部,缺乏感人至深的细节,暗示能力更是严重不足,小说取名豹子头,借林冲与林聪同音做了点小文章,但是仔细推敲,似乎并没有加深小说的意蕴。总的说来,如何把小说写出味道,金晓磊显然还需要在思力层面下点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