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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与女

来源:中国作家网 | 岩波  2017年12月05日10:56

咣地一声,黑夜就到来了。

这种感觉会伴随我的一生。这句话来自王蒙的名篇《春之声》。他写这句话的时候,肯定想象不到,十年后的一个初秋,毛乌素的傍晚,真的是“咣地一声,黑夜就到来了。”

这里的夜晚为什么来得这么快、这么利索?太阳分明刚刚隐到沙丘后面,怎么倏忽间天就黑了?而我们深一脚浅一脚地踩着流沙四处寻找任红柳已经好几个小时,方圆左近所有的树林、沙窝、灌木丛、囤水沟都找遍了,根本没有她的影子。天一黑,气温也骤然下降,中午我们还走得满头大汗,此时身上的秋衣和外套几乎不能耐得寒冷。她到哪去了?为什么不打个招呼?她想干什么?我和刘义峰、王曼菱、任红柳相约大学毕业后的第一件事是到毛乌素看看,当时任红柳是这么说的:“你们不是一直想了解我吗?我领你们到我家乡看看。”

我们三个人凭什么要跟随她到飞沙走石人烟稀少的大沙漠来?因为我和刘义峰都在追她,而王曼菱又是她的铁杆崇拜者。刘义峰曾经在校园僻静的小树林里给我一个存折,说:“哥们,这里面是五万块钱,是我们家给我结婚买房的钱。我恳请你退出。”我果断地拂开他的手说:“你想买我对任红柳的情意?这钱是不是少了点?”刘义峰皱起眉头道:“你想要多少?”我给了他一拳,说:“干嘛?你想为这事倾家荡产?”刘义峰两眼死死盯住我说:“你根本没有我更爱她!”事情自然没有结果。你是不是更爱她,能单凭你一句话吗?后来王曼菱得知此事以后悄悄找我哭诉:“你们俩男生都是我喜欢的人,为什么没有一个肯分给我一点点感情?”我没法回答。感情这个东西是莫名其妙的,没有道理可讲。论外表,王曼菱比任红柳漂亮得多,气质也高贵得多。

任红柳是我们身边的一个深不见底的谜。她身材瘦削,偏高,不很漂亮,但眉清目秀,两颊有着一年四季不曾消褪的天然红晕,乌黑的眸子,眼神幽深还略带幽怨。我们在一起上大学四年,她就像个刚刚出土的五千年前的既拙朴又炫目而始终打不开盖子的魔瓶,让我们对她充满好奇和接近、了解的渴望。但事情又往往不遂人愿。

在大学的四年里,每两年举办一次校级和市级大学生运动会。任红柳便包揽了两级大学生运动会1500米和3000米的中长跑冠军,成绩与其他队员相比是遥遥领先的,是全国的前十,市里几次邀请她参加市体委田径集训队都被拒绝;奇怪的是她每次参加比赛之前并没有做过长时间刻苦的训练,并没有像后来的王军霞那样下苦功,假如她去了集训队,说不定在王军霞之前她就会扬名世界。

她的各门学习成绩也是遥遥领先的,学校和市里举办的几次数学和物理大赛,她都拔得头筹;那时候同学们特别爱背圆周率,但往往是用了一个星期,也只能背下百十位数,好一点的二百多位,而任红柳只消三天,就背下了五百多位数;我们的外语课程主修英语,兼修日语或法语,而任红柳除此还兼修了德语和很难学的西班牙语,考试的时候成绩还都是优。她并没有天天演算习题,身边并没有堆积成山的稿纸,也没有半宿半宿看书不睡觉,我们干什么她就干什么。什么叫天才?我们不能不承认她有优越于一般人的身体和大脑的天然素质,此外别无答案。然而,市教委点名保送她跳级去清华读研却被她拒绝;那么,她一门心思地将一次次可能改变人生境遇的机会完全拒之门外,是怎么想的?

我们不了解任红柳,但断定她家境贫寒。四年里,她家里从来没给她寄过钱,来信也极少。她在刚来学校的时候,除了简单的行李,还带来一个大包,同学们以为也是行李,后来知道那是切成小段的一包干草梗,她每天用那种干草梗沏水喝。她使用的喝水杯就是最原始的老旧搪瓷茶缸子,边沿和底部还被磕掉很多瓷,露出里面的黑铁皮。起初没人注意这一点,当她屡屡在学校和市里获奖以后,大家对她的一切都发生了浓厚的兴趣和好奇,有人就偷了她一小撮干草梗沏了一杯水品尝,结果又苦又涩不好下咽,便端着杯找到学校化学系请求化验鉴定,教授说,那是沙打旺。一种草原和沙漠里的牧草。是喂牲口的。大家得知后很想开怀大笑,但没人敢笑。因为,看似可笑的背后,是让人想哭。

于是,大家更加注意和观察她的奇异之处,便见她半年里一直穿着一件灰塌塌的卡其布褂子,没有换的。第一次参加学校春季运动会,她竟然穿着灰褂子站在跑道上,看台上的全体师生人头攒动发出一片唏嘘之声——这个女生怎么如此寒酸?即使真的寒酸,难道班里不能借她一件运动衣吗?这不是让班里难堪吗?其实大家有所不知,她在上场之前,班长拿着一件红色运动衣找她,让她换上,她笑了笑拂开了班长的手说:“算了,换了衣服恐怕我就跑不出好成绩了。”这是什么逻辑,简直让人莫名其妙。但任红柳就是穿着碍眼的灰褂子跑了3000米的第一,不是勉勉强强的第一,是遥遥领先的第一。她的轻盈的脚步,真的如同神鹿,迅疾而有条不紊,空荡荡的灰褂子被鼓起了风,后背是鼓鼓的,与那些英姿飒爽的红背心、蓝背心、白背心相比,实在是有煞风景,但就是这件鼓起后背的灰褂子,领先了那些人一圈还多的距离。在她跑到终点撞线的那一刻,全场送给她的掌声狂潮一般那叫热烈!我和身边的同学眼睛里全是泪水,刘义峰竟然捂住脸呜呜地哭起来。

不知道这是不是老话说的“哀兵必胜”。可是,从任红柳颔首低调的表情,和什么都不解释的态度,让人感觉不到她是如此的炫目和出类拔萃。学校奖励她五百块钱。但她仍然不改变生活习惯。住在同一寝室的王曼菱悄悄观察过她,她连女人用的卫生巾都没有,一直以来就用早已被女生淘汰的卫生纸。她也从来不用牙膏刷牙,只是用清水漱口。她从不上街。如果女生们在寝室里谈起感兴趣的时髦吃穿和化妆品,她就躲出去,既不听,也不加入。她去食堂吃饭,必然是买最便宜的。和《平凡的世界》里面的孙少平一样,是最后一个走进食堂,买菜的时候告诉人家,我花一半的钱,您给我半份菜,求您给加点菜汤。可是,孙少平的情况是二十年前的事情,二十年后国家和个人都发生了巨大变化,难道还有生活如此困难的大学生吗?窗口卖饭的大姐看着她的灰褂子似乎明白了什么,就同情地多给她舀一点菜。后来她出名了,大姐就干脆给她舀了整勺的菜,她坚决拒绝,大姐悄悄告诉她,这是校长亲自安排的。她突然眼里有了泪水,掏出了全份的钱给大姐,说,你们逼着我花钱啊。大姐实在莫名其妙,又不愿意让她多花钱,只得继续给她半勺菜。我们这所大学此前是没有奖学金的。原因不得而知。但有了任红柳以后,学校开始设立奖学金了。而且,从第一个学年以后,每年发给任红柳全额奖学金8000块钱。

按说,有了这个数目的进项,应该能够解决日常生活所需了。但任红柳一切照旧,没有任何改变。大家私下里纷纷议论,任红柳肯定是家里遇到大灾大难了,否则,她的一切怎么解释呢?什么都别说了。班长组织全班同学给她捐助,一下子集了一万多块钱,但遭到她生硬的拒绝。班长代表大家对她进行了苦口婆心的说服,无济于事,只得把钱给大家退回去。但我和刘义峰还是继续凑钱,但我们没有直接交给班长,也没有直接交给任红柳,而是悄悄交给王曼菱,让她想办法帮任红柳买几身衣服,尤其要买卫生巾,我们叮嘱王曼菱,千万不要声张,事情要做得神不知鬼不觉。人都是有自尊心的,尤其是家境贫寒的同学,脸面更是值钱。人穷志短,马瘦毛长的古训并不是对一切穷人都适用的。钱是送出去了,却迟迟不见任红柳换衣服。我们俩继续凑钱给王曼菱。但一段时间过去,任红柳仍然没有换衣服。我们就继续凑钱,王曼菱也照收不误。然而,任红柳的身上仍然是那件灰褂子。我找到王曼菱质问:“是不是你把钱密起来了?”王曼菱气得火冒三丈:“我说康赛,你不去直接把钱交给她,让我来做这件事,却又不相信我。我是那种道德低下的人吗?再说我对任红柳干这种事落忍吗?”

除去冬天换了防寒服,任红柳四年里春夏秋的三季就一直穿那件灰褂子。春秋可能在里面添件毛衣,而夏天不论多么热,她都没换过衣服。而防寒服也是最便宜那种。外表让人感觉她实在寒酸,很像个走街串巷收破烂的。令人奇怪的是,热得大家没着没落的三伏天,她的额头、脸颊和身上并没有起痱子。据王曼菱说,最热的时候,她在女生宿舍会脱掉灰褂子,只穿一件看不出颜色的小背心。她也没有乳罩。她并不是不洗衣服,她的灰褂子其实有两件,她是倒着穿的。校长和老师们怕她抹不开面子,没有直接向她捐钱捐物,却都曾经委托班长捎给她一些半新的衣服,有的甚至就是新买的,因为怕她不接受,也说成是穿过洗过的。但她一概坚辞不受。

市里的日报、晚报、教育报都曾来记者采访她,她一概拒绝,不见不谈。这又让大家十分不解。那时候很多人为了出名已经不择手段,没有真才实学也要包装推销自己,而任红柳属于真才实学,怎么就如此处事如此拧巴呢?

特别是,既然家境贫寒,穷则思变才是常理,哪个穷人不想改变命运?领导保送你去名校读研难道不是你鲤鱼跳龙门的极好机会吗?你为什么拒绝?我不明白。刘义峰不明白。王曼菱也不明白。校领导当然更不明白。校领导曾经派了两个校团委的人悄悄到任红柳家乡去了一趟,想摸摸她家里究竟是什么情况,但那两个团干部来到毛乌素转悠了两天,竟然没有找到任红柳的家,第三天开始闹沙尘暴了,他们无法待下去,非常无奈地打道回府。

我和刘义峰、王曼菱跟随任红柳去她家乡,是坐火车先到西安,倒车到榆林,再坐长途汽车到毛乌素。毛乌素地处内蒙古,但离陕西榆林很近。大学毕业之前,大家基本都找到了接收单位。学校打算让任红柳留校任教,校长亲自找到她谈话,谁知她却一如既往地一言不发。行与不行你总该表个态不是?校领导无奈之下把留校名额给了别人。我猜想任红柳不愿意当教师,就帮她找了市里的农业研究所,而且,因为她的优秀,我也搭帮沾光一起被研究所领导接受了。我这么做,也是不想和她分开。我把消息告诉任红柳的时候,她面无表情,咬着嘴唇还是一言不发。我问她,你究竟想什么?难道对这个单位也不满意吗?不满意的话咱们还可以继续找。那个时候大学生毕业后找工作还不像现在这么困难。任红柳低着头不说话。好半天才把头抬起来,但也仍然不说话,只是把她的不算很大的眼睛瞄向远方,密密的睫毛忽闪忽闪的,深邃的眼神让人什么都看不透。因为刘义峰就在身边站着,否则,我会因为爱她太深而猛地抱住她,狠狠地亲她。但那天我什么都没做。只是悻悻地决定跟她去一趟她的家乡。

任红柳的大学四年,几乎没怎么说话。都加起来估计超不过几百句话。简直就是哑巴。总是一副低眉顺眼的样子,有一丝可怜兮兮,却又把自己包裹得那么严密,那么坚硬。这种女人值得男人深爱吗?我不了解别人怎么想,只是知道很多人感到任红柳不可理喻,或者说有精神障碍,对她敬而远之;我还知道,刘义峰和我与那些人完全不一样,我们已经被她深深迷倒。莫名其妙地迷倒。

我们来到毛乌素以后,七转八转地走了两个多小时,才找到任红柳的家。难怪学校团干部找不到,她家藏在一道沙梁后面,还被一片密密的树丛遮掩着。如果不是她领着我们走进树丛,我们绝对想象不到树丛后面会有住户。走进她家,我又是一个惊讶,这也叫家吗?只是一座空落落的土坯住房而已,屋子是里外间,外间占了少半间屋子空间的是一堆干枯的柴草,旁边靠墙立着一些农具;有个很粗很大的水缸,水缸的乌黑木盖子上扣着半只水瓢,水缸旁边是被烟火熏得很黑的灶台,灶台上摞着大大小小的铝盆和不多的杯盘碗盏;里间除了占据半间屋的铺着草席的土炕,对面一座黑黢黢的躺柜,便没有其他东西。躺柜的上方墙上挂着几张任红柳以往在中学获得的奖状。好在外面有个小院,院子里有一口水井。这个家最值钱的大概就是这口水井了。

这时,任红柳说:“你们仨在屋里烧点水喝,我去和我妈打个招呼。”便走了出去。去了哪里不得而知。我和刘义峰真的在外屋烧起水来。先把灶台上的大锅刷干净,舀上水,就在灶膛里烧火。外间的那些干枯的柴草很好烧,沾火就着。王曼菱拿起扫帚,把屋里的土地扫干净(屋里连地砖都没铺,就是黄土地)。烧开了水,我们就舀到碗里慢慢喝,等着任红柳归来。这时,我蓦然看到灶台墙上画满了道道儿,什么意思呢?大家胡乱猜测,都不明就里。一只半尺长的暗绿色蜥蜴悄无声息地爬上王曼菱的脚面,吓得她惊恐地尖叫一声跳了起来。刘义峰扑哧一笑,用笤帚将它扫出门外,说:“真没用。那是益虫,吃苍蝇蚊子和老鼠的。”还讲起沙漠地区的奇闻异事。我不知道刘义峰从何时开始研究沙漠的。或许当他知道任红柳来自毛乌素以后就开始了。时间已经过去了一个多小时,仍旧不见任红柳回来。我正有些焦虑,她妈妈却回来了。看面容好像七十岁的女人,但显然没有这么老,因为她的噔噔噔的脚步声说明她只是个中年人,腰身虽单薄却很结实,一捆不轻的柴草被她不费劲拎起来就扔到墙边。但她的后背过早地佝偻了,黧黑的脸膛上沟壑纵横,农村妇女常见的那种短发也两鬓染霜。这一切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她的眉眼和任红柳几乎一模一样,她身上也穿着和任红柳一模一样的灰褂子,因此尽管她面容很显老我们还是断定她就是任红柳的妈妈,于是一起站起身来恭敬地喊道:“伯母,您好!”

“你们仨谁叫康赛?”伯母搓着手上的沙土,声音沙哑地发问。

“我。”我脸上微微发了一下热。我不知道后面的潜台词是什么。但知道肯定有内容。

“你能到这大沙漠落户吗?”

“我已经在市里农研所找好了工作,任红柳的工作也落在农研所了。您对任红柳这个工作单位应该是满意的。”

“这么说,你是不会来毛乌素落户了?”

“可以这么说,”我说完这句话,又加了一句,“任红柳也不会回来的。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是不是?”

伯母一声长叹:“我不能留住你,可是我能留住红柳。她是我女儿。她必须听我的。”不等我回答,又说,“红柳现在心情不好,你们替我开导开导她吧。”

“她在哪儿?”刘义峰按捺不住地急切问道。

“西边沙梁子后面。”

于是,我们带着一肚子想说的话,找任红柳去了。我们必须把任红柳找回来,但我们也必须说服伯母给任红柳放行。我也通过短短的对话,知道了我在任红柳心中以及家中的位置。伯母为什么只问谁是康赛,而不问谁是刘义峰,谁是王曼菱?

围绕任红柳家有一些茂密葱绿的树木,走出去不多远,便是黄澄澄、灰塌塌的沙漠了。我们高一脚低一脚地在沙漠里走了起来。此时太阳西斜,仍旧灼热。我眯起眼远远望去,灰黄的沙漠一眼望不到边,给人空阔辽远然而十分荒凉的感受。让人压抑。空气也十分干燥,鼻孔有些发烧,微风袭来,又有些暗凉。到了西边沙梁子后面,看到了那里是新栽的很大的一片树林,有二十来人在干活,男男女女的,种树,浇水。我们走过去打问任红柳在哪里,有人回答,说她去南边了。我们便朝南走。然而,一路走过,南边除了光秃秃的圆包沙丘、有着水渍的沙窝(可能最近刚刚下过雨)和耸起的沙梁,哪有人影?我们站在沙梁上四处张望,周围一片肃杀,连一块深颜色的砖头都没有。

没有其他选择,找,继续找。我们没有心情闲聊,迈开两腿就尥。王曼菱却打起退堂鼓,说:“你们继续找吧,我得回屋了,我比不得你们,已经腰酸腿疼了。”我说:“你不是怕晒黑吧?”王曼菱捶了我一拳,说:“干嘛干嘛,对女生这么尖刻?”说着话,径自走了。我和刘义峰则继续搜索。时间很快过去,太阳西下,天迅速黑了下来,就像一道铁闸突然落下,我仿佛听到了那“咣” 的一声。

我和刘义峰按照原路返回了。我们三个人在任红柳家住了三天,天天都出去寻人。晚上就眼巴巴地期待她能突然出现。但她根本没有回来。我猜到她和伯母谈崩了。她赌气出走了。但并不一定走得多远,一定是藏在哪个老同学或亲朋好友家里。这个有主意的倔强的人啊!但我们和伯母话不投机,没法继续住下去,只得带着一腔悬念,离开了任红柳家,踏上回乡之路。临走,我们给伯母留下了一些钱,当然不可能很多,尽我们所能吧,而伯母一点没有推辞,只是谢了一声就连忙把钱收起来了。看她的神情是十分迫切的。这让我对她有些看不起。坐在长途汽车上,说起这件事的时候我仍然耿耿于怀,几乎有些憎恨地发牢骚:“一颗本来应该冉冉升起的巨星,倏忽间便陨落了。”王曼菱说:“是啊,像一颗流星。”刘义峰纠正说:“人家即使是流星,毕竟闪亮了一下子,你们呢?”我说:“这亮闪得也忒短了吧?”

我们回到家乡以后,我就到农研所报到去了。农研所一直期待着任红柳早日归来,连对我的欢迎仪式都没搞,所长说等任红柳来了一块搞。但一周过去,她没来;一个月过去,她仍然没来。这时,所长有些急了,问我:“任红柳究竟怎么回事,是不是另外找了工作?怎么能让我们这么傻等着,像傻老婆等汉子?”

我急忙劝慰所长,让他稍安勿躁,再等一周。我还买了好烟好酒亲自跑到所长家里去说情。所长说:“她如果不想来就早说,现在外面很多大学生想到农研所来,都排着队呢。”我明白,所长说的是实话。农研所工作环境不错,工资也不低,干得好还能出成果、评职称,甚至获奖受表彰,哪个年轻人不喜欢呢?

又是一周以后,毛乌素果然来信了。但来信的不是任红柳,而是刘义峰。我一下子就气病了。却原来,我们回到家乡以后,刘义峰回到家拿了一些钱立即又坐火车返了回去。他一是向伯母表态,他要扎根毛乌素,与沙漠打一辈子交道;二是继续寻找任红柳,只要找回任红柳,就请求伯母接纳他这个女婿。伯母略一思索就答应了。毛乌素太缺人了。太缺有文化,想扎根的人了。

刘义峰是在西沙梁子南面的一个沙窝里找到任红柳的。当时刘义峰走累了,就坐在一丛红柳旁休息,他蓦然看到红柳的根部浮着一团草,便下意识地将草拂开,却见是一张面孔,是人的面孔,刘义峰吓得一下子就跳了起来,头发梢也根根直立,谁会埋在这里?难道是身居沙漠深处的人死了以后就这么埋吗?但他分明感到那具尸体的五官十分熟悉,莫不是任红柳?难道……他急忙凑近跟前,将胆怯而颤抖的手伸向尸体的鼻孔——竟然还有一丝气息——刘义峰喜出望外,扒开黄沙,将她的整个身体都露出来,背起她就走。

她已经绝食了五天。整个人已经形销骨立,蓬头垢面,脱了相了。接近一米七的个头,背起来却没有什么份量。刘义峰是呜呜地哭着把任红柳背回了家。当刘义峰和伯母用一个月时间把任红柳调养好以后,就打算给两个人操办婚礼了。当然,婚礼是极其简单的,就是差人到南边镇里割一块猪肉,买几瓶酒,买半袋白面,再买一些蔬菜,回来请那些种树的二十来人一起吃一顿喜面,一对新人拜天地,就算了事。伯母没有心情大办,也没有钱大办。

晚上入“洞房”的时候,任红柳突然掏出一个钱包,我们都不知道她竟然有个钱包,是一个非常老的磨掉了颜色的羊皮钱包,那种古怪的样子至少有五十年以上的历史了。她打开钱包,从里面抽出一张很小的照片,是我(康赛)的,是从毕业合影上剪下来的一个小人头,她拿着这个小人头,对刘义峰说:“义峰,有些对不起了,洞房之夜我却对你说起这些——我本来是爱康赛的,他是我的初恋。我有生以来从来没爱过任何一个男人,康赛是第一个。为什么?因为他最善解人意。最懂得穷人的心思。现在,我把照片交给你,你烧了吧。不过,我是不可能忘记康赛的。尽管,我们之间连手都没拉过。”

听了这番话,刘义峰委屈得又哭了起来。我相信,那一夜,他们不可能同房。而我读到这里,一颗心紧紧地揪着,也潸然泪下。刘义峰确实比我更爱任红柳。如果他也像我一样去单位报到而没有返回毛乌素,任红柳还能活下来吗?

那么,伯母坚决阻止任红柳离开毛乌素进城高就,是出于什么理念呢?刘义峰在来信中写道:任红柳的父亲叫任满堂,在他小的时候这个村人口还比较多,后来因为环境严重恶化,人们纷纷背井离乡搬走了。任满堂在几岁的时候和一个小伙伴在村子里玩耍,突然刮起了沙尘暴,两个孩子都被暴烈的沙尘连人拔起刮到了另一个地方,小伙伴永远消失了,只有他从空中摔下来却没有摔死,所以他从小恨透了风沙,立志要征服沙尘暴。长大以后,任满堂当过几年兵,严谨的部队生活锤炼了他的坚强意志,退伍以后,就回村一门心思种树治沙了。但家里的父母亲和兄弟姐妹都不同意,又拗不过他,就都兀自搬走了,只剩下他一个人在这里坚守。要种树,水源是基础,资金是后盾。好在他在部队的几年存了点钱,虽然不多却可以暂时将就吃饭,又拿着复员证到几十里外的镇里信贷科贷下一笔款,便买了一批树苗风风火火地干起来了。按照他多年来获得的知识,首先栽种了沙柳、旱柳、羊柴、柠条等灌木,因为这些灌木具有耐贫瘠、耐盐碱、耐干旱、抗风沙、速生长、管护简单的特点。

房后几里外是他家的庄稼地,任满堂每天料理完庄稼活,就开始挖沟囤积雨水。种树是离不开水的。做为农民,他当然知道雨水的重要,现如今更知道雨水的珍贵。春秋两季都可以种树,而经过了夏季囤积雨水,秋季种起树来会比春季更便当。于是,雨季来临以前,他要挖很多沟,用来迎接雨水。

那一年,一个远离本村的老农赶着一群羊路过这里,想找任满堂讨一口水喝。任满堂已经很长时间没见到过人影了,见了老农自然十分高兴,他热情地又是递烟又是递水,让老农非常感动。一支烟抽完,老农便说:“小伙子,我家有个姑娘,不算漂亮,可身体健康,想不想让她来和你作伴?”任满堂的脸上立即笑成一朵花:“当然想,您赶紧去领吧。”一个月以后,老农果真领来了一个身体健壮的姑娘,而且,看长相并不像老农说的那么难看,甚至可以用眉清目秀来形容。生活翻开了新的一页,任满堂种树的劲头更足了。姑娘自然就是后来的伯母,她却对这个村没有人、没有说话的对象很不适应。任满堂每天天不亮就走了,这一整天她只能和院子里的几只羊打交道,最后因为牧草不够,连这几只羊也养不了了,实在烦闷。她曾经想逃走。已经打好了包裹,任满堂发现后就对她跪下了:“老婆啊,你不要看现在这里没人,等我种下一大片树林,治住黄沙以后,一定会来很多人。”老婆说:“那要等多久?”任满堂道:“三年,我只要三年,如果我种不活这么多树,你再走不迟。”

伯母开始每天在屋里墙上画道儿了。三年应该是一千道儿啊。随着时间流逝,灶台上方的墙皮上画的道道儿眼见得越来越多。有一天一个赶脚的人路过这里讨水喝,在院门前留下两个皮鞋的脚印——这太少见、太珍贵了。伯母急忙用一个瓦盆将脚印扣住了。客人走了以后,她每当感觉寂寞难耐的时候,就掀起瓦盆看那两个皮鞋脚印,以解烦闷。似乎那两个脚印可以和她交谈。还好,不久她就怀孕了。她高兴得不行,天天乐得哼小曲。可是,任满堂实在干得太累,一个雨天,他从地里跑回来,没到院门口,就栽倒在地昏了过去。她从屋里跑出来搬他,因为用力过猛,肚子里的孩子掉了。小产了。两个人将养了一段时间,重新再来。她再次怀孕了。这次,她就格外小心了。但生下孩子的第二年,任满堂一早出工以后一天一宿也没有回来。她用包袱皮兜住孩子背在背上出去寻找,竟在任满堂种树的地方看到他脸冲下趴在一个树坑旁一动不动。她把他的身子翻了过来,发现他已经身体僵硬,脸色死灰,早已作古了。她止不住嚎啕大哭:“都是我的错,我不该逼你啊!你撇下我们娘俩走了,你倒是轻松了,解脱了,我们可怎么办啊?”凄厉的号哭声在广袤的大沙漠上传得很远。哭归哭,她还是拿起任满堂天天使用的那把铁锹,挖了一个坑,把自己的丈夫掩埋了。

小孩子在慢慢长大,这个孩子就是任红柳。孤儿寡母,是一种什么日子?母亲没有说话的对象,小红柳还不到两岁,母亲就天天给她讲故事,听到她咿咿呀呀的回应母亲就乐不可支。三岁就教会了她使用算盘。四岁就教会了她四则运算。小小的红柳总是眨动着一双秀气的眼睛,直盯盯地看着母亲,竭力捕捉和理解母亲嘴里的每一个字。任红柳除了遗传基因,从小就受到母亲倔强性格的强烈影响。两个人相依为命了六年,母亲把她送到爷爷家里,到那边去上学。上完了小学又上中学,最后考上了大学。母亲在送她去读大学临上车的时候,交给她一包沙打旺的干草梗,说,孩子,这是咱穷人的茶叶,天天用它沏水喝,虽然苦,难以下咽,却可以增加营养,还磨练意志,时时记着妈妈在家里等你回来。母女俩抱在一起,泪流满面。为什么一定要孩子回来?大鹏展翅,远走高飞不好吗?母亲说现在国家对种树治沙已经实行了一些优惠政策,母亲也已经联合了志同道合的二十来人一起结伴种树,他们的孩子需要教育,母亲希望任红柳学成归来把这些孩子从小学一直培养到考上大学。这样,还会吸引更多的家长参与进来安心种树。他们这片地区还远远没有实现任满堂当初设计的蓝图啊!

父亲长得什么样,任红柳早已没有了印象,但她知道父亲是高大伟岸、意志坚强的复员军人,是因为种树累死的。母亲也因为种树把一张脸晒得黧黑,手上的老茧硬得能把尼龙袜子抓个窟窿,她也把一生交给了毛乌素沙漠。在任红柳上大学的四年里,父亲冥冥之中的面容,母亲殷切的谆谆嘱托,使她内心每时每刻都纠结着,撕扯着,好像成心跟她过不去,让她不能展开翅膀。她是个孝顺孩子,除了身上流着父母亲的血,母亲对她儿时的影响也实在太深了。难怪她对谁都不愿意说话。对一切可能改变她贫穷命运的机遇都视而不见,任其风流云散。她没法说话。她无话可说。尤其当她真心实意地爱上一个同时也深爱她的大学男同学之后,而那个男同学又在大城市里帮她找了体面的工作,她却必须回到毛乌素沙漠,心中的那种纠结便到达了人生的顶点。她不能欺骗自己的感情,她还没学会欺骗自己的感情,她宁可用绝食,用死,来了结这种无法排解的纠结!

事情就是这个脉络。我已经完全明白了。刘义峰在信的结尾,小心翼翼地和我商量:看在他救了任红柳一命的份儿上,就不要计较他捷足先登娶了任红柳吧;而且,看在过去都是哥们的份儿上,帮老弟一把吧——老弟现在实在缺钱,买树苗需要大笔的钱,多多益善!为了任红柳,也为了哥们,你看着办吧!

我为刘义峰当然更为任红柳寄去了第一笔一万块钱,以后每个月寄去我工资的五分之一。虽不算多,但我一直坚持。这时,王曼菱已经到一所中学教书,做了老师。她找到我,说:“任红柳已经嫁给刘义峰了,你是不是该考虑我了?”我想了想说:“我现在每个月拿出五分之一的工资支援他们治沙,而且会长期支援下去,你如果不干预,我就娶你。”王曼菱也想了想,说:“我知道你会在爱我的时候打折扣的,也罢,算我倒霉。”便扑进我的怀里。我眼含热泪把王曼菱紧紧抱住,说:“我喜欢你这种态度,咱们马上就结婚吧。”于是,一周以后我们就分头在单位开了证明去街道办事处办了结婚登记。那个时候房子也不贵,两家凑钱买了一个三十多平米的二手房小偏单。

我把对任红柳的满腔的炽热的爱转移到王曼菱身上,两个人恩恩爱爱,一过就是二十年。当我的儿子长大以后去了加拿大读大学,可以办理家长陪读的时候,王曼菱提出要去加拿大陪儿子。我没有犹豫。母亲爱儿子是天经地义的事。谁知,王曼菱走了半年后,突然来信说,她在加拿大遇到了单身的小学同学,对方现在是儿子所在大学的教授,有可能帮助儿子硕博连读,而且留校都不是不可能。最关键的是,她和小学同学爱上了,她要和我离婚。她还倒打一耙举出对我非常不利的例子说:“康赛,你欺骗了我这么多年,你夜里做梦总是喊着任红柳的名字,白天却装模作样和我恩爱,你这么一直装着难道不感觉累吗?”

该来的一切想挡是挡不住的。我和王曼菱办理了离婚手续。我把大学毕业的全班合影放大了好几倍摆在屋里,有时间就看一会儿上面的任红柳,她那幽深幽怨的眼神,总是让我不能平静。我们单位多年来一直在订阅《农业科技通讯》杂志,我们这些科技人员也时不时在上面发表一些文章,我就因为发表文章比较多,早早地评上了研究员。那天我意外地在杂志上发现了署名任红柳的文章:《毛乌素沙区耐旱耐寒速生植物更新与栽培初探》。这篇文章只是两千字的纲要,想必任红柳真正想说的话还有很多。而这个纲要已经提出了很多有价值的观点和线索。尤其“更新”两个字像钉子一样钻进我的心里。我有这方面的职业敏感,我觉得这篇文章极具实用价值,任红柳必将再次出名。

我要以学术交流的名义到毛乌素走一趟,住几天,与任红柳好好谈谈。我把这个想法向单位领导做了汇报,领导非常支持,还给我预支了两万块钱做为费用。我坐在火车上的时候,突然在心里打了退堂鼓。我不想去毛乌素了。因为,一旦见了任红柳,只要屋里没有其他人,我就会情不自禁地说出:“任红柳,我爱你!”而我这么做分明是对刘义峰的不恭不敬。可是,我又不能保证不说这句话。于是,在西安下了火车以后,我在车站滞留了一夜思考这个问题。去,还是不去?实在拿不定主意,天一亮,我就走出车站,在大街上闲逛,一直走到了大雁塔,还掏出手机,请晨练的老大爷帮我留了影。此时一个也穿着灰褂子的身材瘦削的中年女人在捡拾扔在角落里的矿泉水空瓶子。我的眼前突然一阵模糊:那不就是任红柳吗?我立即飞跑过去,一把扳过了中年女人的身子。中年女人唰地将我甩开,愤怒地问:“你是谁,你想干什么?”

这是一张近乎凶神恶煞的脸,与眉清目秀的任红柳相去甚远。我尴尬地退后一步,给中年女人鞠了一躬,说:“对不起,大姐,我认错人了。”

一时间我对刘义峰非常嫉妒。瞬即,一种极端自私的念头冒了出来:假如任红柳见了我也不能自已,我们俩就一同动员刘义峰退出,而且,我要警告刘义峰,你和任红柳已经共同生活了二十年,足够了,把人生的最后选择权留给任红柳吧!

我带着这种恶念重新登上火车,向榆林进发了。我知道,我的念想很不高尚,甚至还很下作,但我实在不能自已。我还给自己找了个台阶下:我尊重任红柳的选择总不算错吧?然而,到了毛乌素以后,让我对所有的念想全推翻了。

还是那个小院,但原来的土坯房已经改换为红砖房。屋里的一切和城里人已经没有区别。面孔晒得黧黑、皮肤也变得十分粗糙的刘义峰跑前跑后地招待我,给我沏茶给我点烟,满头白发的伯母则一直拉着我的手唠嗑,我体会着刘义峰的热情,也体会着伯母温热手掌硬生生的粗粝。但我忍不住还是冒出了这句话:“任红柳呢?她现在在哪工作?”

刘义峰和伯母的脸色倏忽间就僵住了。沉了约莫十秒钟,刘义峰走到我的跟前,扑通一声跪下了,双手捂住脸便泣不成声。伯母也眼含热泪一只手捂住了嘴。我似乎明白了一切,扶起了刘义峰,但还是忍不住要问:“究竟是怎么回事啊?”

事情是这样的:任红柳结婚以后转年生了个女儿,她果真实现了母亲的嘱托,一边将村民们的孩子教育问题承担了起来,一边总结和研究毛乌素的耐旱耐寒速生植物问题,还要承担家务,照顾母亲和孩子,一做就是二十年。每天睡觉不到五个小时。最后,积劳成疾患了癌症,两年前已经去世。她在得知自己患病后,一次也没去医院看过,她明白患癌症是治不好的,去医院的结果是人财两空,与其那样,何如把钱用在种树上?她死的时候,已经形销骨立,脸色蜡黄,是坐在写字台前的椅子上安详地去世的,写字台上厚厚的一摞稿纸是她没有写完的长篇论文。发表在杂志上那部分,是读农业大学的女儿帮助整理的。她究竟患的是胃癌还是肺癌抑或肝癌,不得而知,她自己不说,别人怎么知道?以她那种倔强,如果不打算开口,谁能奈她何?刘义峰哭诉着将那个看不出颜色的软软的羊皮钱包递给我,道:“康赛,我对不起你,我没有照顾好任红柳。你打我罚我吧,我一切都认!”

我打开了钱包,见里面空空如也,只有一页揉得发皱的白纸和一个透明的塑料卡,白纸上记录着这些年来我捐给她们的钱数,一笔一笔的十分清晰;塑料卡里面就是我那张已经发黄的小照片。我明白,任红柳为了长久保存那张小照片,害怕磨损,才放在塑料卡里的。此时,我已经泪眼模糊,以往任红柳的一切都像过电影一样在眼前晃荡。如果不是刘义峰抱住了我,可能我会摔倒在地上,因为此时我的大脑已经完全不清醒了。

我在毛乌素住了半个月,其间我到任红柳的坟前磕了头,给她的坟丘培了土,周边栽了小树。刘义峰也把女儿刘赛红叫回来和我做了深谈。刘赛红几乎和任红柳长得一模一样,见了她我差点惊叫出来。高挑苗条的身材,椭圆脸,清秀俊逸的眉眼。一见面她就告诉我,她刚刚在省大学生运动会上拿了3000米的冠军;而且,刚上到大学二年级,她已经发表了七篇关于治沙的专题学术论文。交谈中,我感觉她的名字中夹着一个“赛”字,有些意味深长。是寄希望赛过母亲,还是对我(康赛)做个纪念?我不敢深想。而刘赛红最后的表态让我对自己的胡乱联想感到脸红:她要接过母亲的事业,继续在毛乌素扎根,而且要比母亲干得更好。于是,我又想起一句曾经十分时髦的话:献了青春献终身,献了终身献子孙……然而,话是好说,背后的涵义并不是人人都知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