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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燕》

来源:《收获》微信公众号 | 张翎  2017年10月20日10:48

威廉·德·瓦耶-麦克米兰或者麦卫理

或者比利或者其他

我的名字和绰号多不胜数。几乎每认识一拨人,我都会得到一个新名号。

根据那张辛辛那提好撒玛利亚人医院签署的出生证明,我的名字是威廉·爱德华·塞巴斯蒂安·德·瓦耶-麦克米兰(William Edward Sebastian De Royer-Macmillan)。这个全名我一生只使用过三次,一次是在出生证明上,一次是在波士顿大学医学院的入学申请表上,还有一次是在结婚证书上。除此以外,没有任何人用这样长的名字叫过我。即使是在八岁那年我偷了街角便利店的一小盒甘蔗糖,被店主告到家里,我父亲把我叫到他的书桌前——那是通常我听训的地方,他也只喊我“威廉·德·瓦耶-麦克米兰”——那已经是他表达愤怒的极致形式了。我私下里试过,如果把我的全名不吃掉一个音节地念完,中间至少需要换两口气。

我的家人和美国的同学朋友都叫我比利(Billy),我母亲则只用比利的首字母B称呼我。我时常感觉我母亲——一个需要照顾生病的丈夫和五个子女的家庭主妇,身上具备了一个数学家的天赋,她总能把生活中许许多多数学题一样复杂繁琐的细节,一口气简化到根。

比利这个名字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它时不时会出现前缀和注解。比如我在中学读书时,同学给我的外号是“瘦子比利”( Billy The Bones)。当时我身高已达五英尺八英寸,算得上是个高个子,体重却只有一百二十八磅。我做梦都想达到一百五十磅——那是校篮球队员的最低录取门槛,可是一直到毕业,我都只能坐在场外的长板凳上,替场内的队员们摇旗呐喊。现在你们应该理解了,为什么在月湖那块草草地平整出来的篮球场上,我极少错过任何一场球赛;而你们,则送给我一个绰号叫“篮球比利”(Basketball Billy),以和美国教官中的另一个比利相区分。我在月湖表现出来的对篮球的痴迷,只不过是在圆一个少年时代的梦而已。

在我二十五岁那年,当我准备启程去中国的时候,我父母给我取了一个中国名字叫麦卫理——是从我的姓和名中各取了一个谐音。我是一个传教士,在我的教会里,我的会众管我叫麦牧师。但是附近村子里的老乡,就远没那么客气恭敬了。每周三到教会门口领赈济粥的那群人,管我叫“粥老儿”,尽管按美国标准我那时甚至还算不上中年人。而到我这里看病拿药的人,当面叫我麦先生,背地里给我的雅号是“番医”。领粥和拿药的人,总是远远多过做礼拜的人,但我从不气馁,我相信他们拿了上帝的好,心里迟迟早早会思想上帝的道。我很早就明白,在中国福音是要靠腿行走的,单靠嘴皮子不行。福音走路的两条腿,一条是粥,一条是药。当然,学堂也重要,可是学堂与粥和药相比,至多只是一根拐杖。这也是为什么当年我在上海下船的时候,我需要六个挑夫来挑我样数繁多的行李。那些个箱笼里,衣服和书只占了一小半,剩下的,全是我从美国募捐而来的医疗器械和药品。

我父母是卫理公会派往中国的传教士,他们的传教区域在浙江。他们没有固定的教堂,他们是耶和华的行吟诗人。从浙东浙西到浙南浙北,他们的足迹几乎覆盖了整张浙江地图。在他们的时间定义里,在某个地方住上六个月,就已经接近永恒。由于这种颠沛流离的生活方式,我母亲之前生下的四个孩子,一个也没能活下来。在她三十岁那一年,她突然感觉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恐慌。他们可以忍受爬满臭虫跳蚤的床铺,飘浮着厚厚米虫的粥,钉着大大小小油布的漏屋顶,两根竹竿搭建的户外茅坑,但是没有孩子的恐惧,却超出了他们的承受极限。就在那一年,经过无数轮的痛苦纠结之后,他们终于向母会提出了回国的申请。

回到美国的第二年,他们就有了我。接下来的七年里,我母亲连续生下了两个弟弟和一对双胞胎妹妹。出于感恩,或许还有那么一丁点愧疚,他们把我,他们的长子,奉献给了教会,就像亚伯拉罕献以撒那样。我作为传教士的命运,其实在我尚未出世时就已定下——我在母腹里就已经听见了上帝的呼召。

可是我并没有鲁莽行事,我一直等到从医学院毕业,做完住院医生之后才启程去中国。后来发生的事情证明了这个决定的明智,或者说,这个决定的残忍。

我父母在中国生活了十二年,回到美国后,每日里叨叨絮絮的,依旧是中国往事。我和我的弟妹们多次听他们说过江南乡下的农民是怎样沤肥烧草木灰种茶的;靠水的人家又是怎样训练鹭鸶捉鱼的;生了孩子的妇女坐月子时吃的是什么食物;年成不好的时候,主妇们会在稀粥里加进什么野菜充饥……所以,在他们离开中国二十六年之后,当我步他们的后尘来到浙江时,我见到涉水的町步,过河的舢板,被孩童骑着走的水牛,满坡盛开的白茶花,听到那些乍听起来像吵嘴似的江南土话时,我丝毫也没有感觉惊讶。它们仿佛是我多年里反复出现的一个梦境,熟得不能再熟。

今天是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五日,距我们立下那个约定的那一天,已经过去了整整七十年。七十年是个什么概念?对一只采蜜季节的工蜂来说,是五百六十多辈子;对一头犁田的水牛来说,可能是三生——假若它没有被过早屠宰的话;对一个人来说,几乎是整整一世;而在历史书籍里,大概只是几个段落。

但是,在上帝的计划中,七十年却只是一眨眼的瞬间。

至今我尚清晰地记得七十年前那天里的每一个细节。消息最早是从你们营地里传出来的。负责向重庆发送水文情报的报务员,最先从电台里听到了日本天皇的“玉音播送”。天皇的声音沙哑哽咽,用词和语气一样苍老,文绉绉的似乎拐了很多道弯。“然时运之所趋,朕堪所难堪、忍所难忍,欲以为万世开太平……”你们一开始几乎没听懂。在听了稍后的新闻解说之后,你们才明白那段话叫“终战诏书”。其实,那东西有个通俗易懂的名字,就叫“投降书”,尽管通篇没有找到“投降”二字。

疯狂是从你们营地开始的,后来才像流感一样传染给月湖的每一户人家。你们把被子和冬装撕成条缠在棍子上,蘸着桐油焚烧,林子里到处是这样闪动的火把,远远望过去,像着了山火。上帝怜悯你们,把这疯狂的一天安排在盛夏,叫你们尽情胡闹,却不用去愁烦夜里睡觉的冷暖。后来全村的人都拥出来了,拥到你们练操的那块空地上。平常那里戒备森严,闲人不可入内。可是那天哨兵并没有阻拦,因为那天没有闲人,所有的人都是当事人。你们放鞭炮,干杯,狂喊狂跳,把遇到的每一个孩子都扛在肩上,递给每一个男人美国香烟。其实你们更想亲吻女人——你们大概有一阵子没闻过女人皮肤和头发的味道了,可是你们在重庆总部的头,那个叫梅乐斯的人,给你们定过严明的规矩,你们虽然不全听他的,却也不敢太过造次。第二天天大亮了,月湖的人才发现他们的鸡狗都没有担负起司晨的职责,它们都在前一天里喊哑了嗓子。

那天的狂欢一直延续到了半夜,待众人散后,你们两个人,你,伊恩·弗格森,美国海军中国事务团的一等军械师,还有你,刘兆虎,中美特种技术合作所训练营的中国学官,还没有尽兴,就偷偷溜出来到了我的住处。伊恩带来了两瓶苏格兰威士忌——那是前几天去七十里外的军需处取邮件时弄回来的。就在我住处的那个简陋厨房里,我们三个人喝得烂醉如泥。那一天没人管得了军纪,那一天连上帝也开只眼闭只眼,那一天犯的任何过错都可以原谅。你,刘兆虎,说威士忌是天底下最难喝的酒,有股子蟑螂泡在尿里的臭味。可是臭味也没能阻拦得了你,你依旧把你的杯子干了一轮又一轮。后来,喝到半醉的时候,你就说出了那个建议。

你说以后我们三个人中不论谁先死,死后每年都要在这个日子里,到月湖等候其他两个人。聚齐了,我们再痛饮一回。

那天我们都觉得你的建议很荒唐,你说的是“死后”,而不是“以后”。我们既不知道别人的,也不知道自己的死期,死后的世界对活着的人来说是一片无解的未知。现在我们终于明白了,你才是我们中间的智者。你已经预见到随着天皇的“玉音播送,”我们将很快各奔东西,我们今后的生活轨迹,也许永远不会再有交集。活人是无法掌控自己的日子的,而死人则不然。灵魂不再受时间空间和突发事件的限制,灵魂的世界没有边界。千山万水十年百年的距离,对灵魂来说,都不过是一念之间。

那天夜里,我们一边喝酒,一边相互击掌握手,在嬉笑之间接受了刘兆虎的建议。当时我们都觉得那个日子还很遥远,我们不可能完全认真。战争已经结束,和平已把死亡推到了它本该呆的位置,那个位置离我们都还有几步路。虽然我是三人中间岁数最大的,那年,我也不过才三十九岁。

我想到了我可能会是第一个去月湖践约的人,我只是没想到那个日子来得如此迅猛,我竟然会死在我们立下那个约定的三个月之后。

我认识你们的时候,已经在中国生活了十几年。我已经能像一个当地人那样自如地使用筷子夹花生米,熟练地系上或解开长衫上那些繁琐的布纽扣,用一抑一扬的步子,相对轻松地挑着半满的水桶走上几里山路。我能讲一口几乎没有破绽的当地土话,甚至能给老乡解说官府布告上的大部分内容。我给霍乱病患者做过临终祷告,从叮过老鼠的跳蚤那里感染过斑疹伤寒,我被一场意外的火灾困在屋里几乎窒息,我曾经历过三天的断粮窘境,我在杭州城里遇上空袭差点没来得及跑进防空洞。最惊险的一次经历是在一次夜行中遭遇土匪。尽管我们(我和我的妻子珍妮)的穿着打扮与当地人无异,可是当他们迎面走过的时候,还是发现了我们是“番人”。他们理所当然地认为我们的荷包比当地人饱实。在刀尖的威逼下,他们对我们进行严格的搜身,最后发现我们居然一无所有。就是那次惊吓,使得珍妮在不久之后死于小产。

可是每一次的险境,上帝总能为我找到一条狭窄的逃生之路。我没有死于战争、饥荒、流行病,我却死在了自己的手中。我在波士顿大学学到的那些医学知识,帮助我救治过很多人的性命——尽管我没能救活我的妻子。到后来我才意识到,那些被我救治的性命原来都是有价的,那个代价就是我自己的生命——我的医术最终从背后捅了我致命的一刀。

在我们喝完那顿酒之后,你们很快就开拔去了上海和江苏的几个城市,协助国民政府维持秩序,接受日本人的投降。而我,却在那个秋天乘坐杰弗逊号邮轮,踏上了回美国的路程。我母亲来信说我父亲病重,希望在临终前看到多年未见的长子,那个被他献在祭坛上的以撒。我是平民,不用像伊恩那样排在积分制的长队里等候复员回国的命令。我没费多少周折,就买到了远洋轮上的一个舱位。只是我最终没能见到我的父亲——他没有死,死的却是我。

我在上海等候船期的时候,住在一位同是卫理公会派遣的传教士家里。他的厨子背上长了一个火疖子,严重溃烂,痛苦不堪。其实我是完全可以袖手旁观的,这里毕竟是大上海,不是偏僻的月湖,只要肯掏几个铜板,就有无数家医院诊所可以就诊。可是我的手术刀不干,它在我的箱子里发出了嗡嗡的抗议声,于是我不得不为厨子施行切除手术。我的柳叶刀那天和我闹了一个小小的别扭,这是我们之间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的龃龉——它穿透了我的橡胶手套在我的食指上割了一个口子。手术很成功,厨子的痛苦立刻得到了缓解。我的伤口也很小,几乎没流什么血,看上去完全无害。经过简单的消毒处理,第二天我按时登上了杰弗逊号轮。

到了晚上,伤口开始感染,指头肿成一根萝卜。我服用了随身携带的磺胺药物,却丝毫没有奏效。我当时不知道我对此药过敏,也不知道欧美已经有了更新的抗菌素,毕竟我从大学学来的医学知识,已经多年不曾更新。我每况愈下,伤口化脓到了必须用茶缸来接的地步。轮船正行驶在汪洋大海上,离最近的港口也有几天的航程,驻船医生建议立即手术截指。当时我还没有意识到情况的紧迫性,我犹豫了。促使我犹豫的原因其实很简单:我未来的生活离不开这根手指。在我尚未踏上去美国的航程之前,我就已经想好了归来之后的计划。我会在另一处乡村设立一家带有简易手术台和病房的诊所,让附近的乡民不需为外伤感染和分娩之类的事跑百十里山路去县城。促使我想到这个计划的,不仅仅是因为当地人的穷困可怜处境。高尚的大道理之下,其实还是埋藏了一点点卑贱的私心的。我也是为了一个人——一个在我心中占据了重要位置的中国女孩子。

事后证明,我的犹豫是致命的。三十五个小时之后,我死于败血症。我的死,只在两处有所记载,一处是在杰弗逊号轮的航海记录里,一处是在卫理公会的传教史中,都只有短短的一行字。据说在我之前曾有一位叫诺尔曼·白求恩的加拿大人,也因在施行手术过程中手指受伤感染而死,但我们死后的境遇则完全不同。他死在合宜的时间合宜的场合,他从而被封为“以身殉职”的楷模,记载在中国一代又一代的教科书之中。而我的死,却被掩埋在纽伦堡审判东京审判中国内战等等的重大新闻里,成为尘粒一样卑微的小事。

就这样,我从一个对和平生活抱有温馨憧憬的传教士,变为了一个在两块大陆之间漂泊的幽魂。可是我并没有忘记和你们定下的那个约定:每年的八月十五日,我都会按时来到月湖,静静地,耐心地等候你们的来临。

今天是第七十次。

这些年里月湖村改过几次名字,归属过不同的行政区域,它的分界线如同战时某些欧洲国家的国境线一样变换不定。然而对一个死人来说,时间已成定格,后来的变迁无关紧要,月湖已是永恒。

你已很难在月湖找到当年的旧迹。在我手中落成的那间教堂,后来被依次用作大队办公室,粮食仓库和小学校舍。每换一个用途,外墙上就会换一幅壁画,大门就会改涂一层漆。当年你们平整出来的那个篮球场和操练场,如今早已盖成了密集的民居。当年美国教官的宿舍都已被拆除,覆盖在那上面的建筑物,也已被拆过了两轮,现在分别是一个干货市场和一排小商品店铺。唯一存留下来的是那个中国学员宿舍,刘兆虎曾经在门前的空地上打过永垂史册的一架。其实它也就剩了一个大致完好的门脸,推门进去,里头却被隔成了很多个鸽子笼似的小房间,早已不是当年的景像。所幸的是,对那些旧事感兴趣的人尚未死尽,前几年有人在那个院子门前立了一块石碑。那石碑如今派了很多用途,比方说摊晒孩子的尿布,堆放新收下来的竹笋,或者张贴治疗淋病梅毒的小广告。可是无论如何我还得感谢它,假若没有它,我真有可能会在这一片马赛克铺成的楼群中迷路。

我在这里孤孤单单地等待着与你们聚会,等了一年又一年。你们没有出现,就说明你们还活着,在世界的某一个角落。我从未怀疑过你们会爽约,因为你们是军人,军人知道什么叫承诺。

在我空等了十七年之后,当我第十八次踏上月湖的土地时,我等来了刘兆虎。假如我的记忆没有出错的话,那一年你,刘兆虎,应该是三十八岁,而我则是永恒的三十九。亡灵的世界颠覆了活人世界的规矩,在活人的世界里,我长你十九岁,而在亡灵的世界里,你仅仅比我小一岁。死亡拉近了我们的距离。

你一下子认出了我,因为我已经被死亡定格在我们别离时的模样,而我却怎么也认不出你来,直到你喊出了我的名字。你身个矮了一大截,很瘦。其实你来训练营的时候就很瘦。当时所有的中国学员无一例外都是瘦骨嶙峋的样子,你们的美国教官直犯嘀咕,说这样的学生能行军扛枪打仗吗?很快他们就发现了自己的判断失误——那是后话,但是你当时并没有比其他的人更瘦。

然而那天,当我再次见到你时,我觉得用瘦来形容你简直是一种矫情。你岂止是瘦,你几乎完全没有肉,你的皮肤是紧贴在骨头上的,紧得几乎可以看清骨头的颜色和纹理。你的头发几乎掉光了,剩下稀稀疏疏的几根,根本无法掩盖你的头皮。你的头皮和你的脸色一样泛着病态的苍白,不过你看上去很干净,说明有人仔细地清理过你之后才送你上的路。其实,你最大的变化不在身高,不在体重,甚至也不在头发,而在你的眼睛。我第一次见到你时你眼睛里闪烁的那团火不见了,只剩下两个完全没有内容的深坑。

我至今还清晰地记得你来投考时的模样。那时候,中美特种技术合作所的训练营刚刚在月湖村落成。所谓的落成,不过是从当地借了几处结构相对结实的砖木院落作为教官和学员的宿舍,再平出几块农田做练操打靶和运动的场地而已。把训练营址选在月湖,是因为它离日本人和离海岸都足够远,有群山环绕遮蔽,受日机轰炸和日军进犯的可能性比较小。但在这里落址不仅是因为远,还因为远得合宜。一二百公里的路程,月湖就能通往日占区和出海口——这是个步行可以抵达的距离。美国教官很快就发现了与瘦弱的体型相比,中国学员的脚力到底有多么强壮。美国人不是在字典里,而是在中国的行军途中,才认识了“步行”这个词的真正含义。必要时,从月湖步行出发,可以在日本人的脊背上扎几根叫他们拔不出来的刺,然后再安全撤回。毕竟训练营的主要任务,不是正规作战,而是收集情报,骚扰军心,让日本人任何时候都处于胆颤心惊的状态。

训练营已经配备了中国翻译。远在重庆的梅乐斯还不了解,偌大的中国虽然只讲一种官话,却有三千九百九十九种方言,尤其在南方,隔一个乡的人,一开口就有可能进入鸡同鸭讲的境地。训练营的招生范围限制在附近的几个区,为的就是语言沟通上的便利。而重庆调派来的翻译是个广东人,他说的官话,只有他自己能听懂。于是情急之下,美国教官就请了我来帮忙——我在方圆几百里是个出名的中国通。就是在那一天里,我认识了你们。

你,刘兆虎,大概是跑了很远的路来的,布褂子的背上结满了盐花,汗水正一颗一颗地滚下你的眉毛。你气喘吁吁的,手里捏着一张撕下来的招生布告。你的中国考官提醒你布告是给大家看的,你怎么能一个人撕了?你想笑,可是你的脸绷得太紧,没有笑容可以穿得透那样的盔甲,结果你只是清了清嗓子,说“着急”。你那天话不多,你后来的话也很少,你的嘴是闸门,关的时候远远多过开的时候。

你的中国考官让你在报名登记表上写下你的名字。你写下了一个“姚”字,又立刻划掉了,接着写了“刘兆虎”三个字。当时我觉得这个名字隐隐有些眼熟,却一时想不起在哪里见过。考官又问你家里还有些什么人。你犹豫着,仿佛在进行一次艰难的心算,最后才说我只有一个老母亲。考官问你识字吗?你说差一个学期就中学毕业。考官说那你写几个字我看看。你将毛笔蘸满了墨水,俯在桌子上,在一张质量不怎么好的米纸上,一气呵成地默写了“国父遗训”。

你的录取资格在此刻已经没有太多的悬念,尽管你还需要经过简单的体检。匆匆一眼就几乎可以判定,你的身体基本健康。理一理发,再好好地喂你几顿饭,你应该可以集中精力受训。

不过招考的步骤是严格按照重庆总部拟定的程序进行的,他们还有问题要问。

“你有什么特长?”他们问你。

你闭着眼睛想了一下,才说:“我会讲英文。”

当我把这句话翻译给伊恩·弗格森,你们的美国考官听时,他明显对你产生了兴趣。学员中若有能讲英文的人,对授课是个极大的便利。他就让你说几句听听。

你在脑子里把你的那几个英文单词慌慌张张地召集起来,排成一队。那天你的英文口音很烂,舍去了动词,把主语和宾语调换了个。我猜想教你英文的那个老师一定是说斯瓦西里语出身的,你大概想说:“我很高兴认识你” (I am very glad to meet you),结果你说出来的却是:“你很高兴认我”(Youvery glad meet me)。伊恩忍不住哈哈大笑,我出来给你圆场,我对伊恩说:“聊胜于无。”

在后来的日子里,你的英文还是派上了一些很实际的用场的,那天你只是太紧张,发了台瘟。

你窘迫得满脸通红。为了捞回一分,你从裤腰带上抽出一样缠着橡皮筋的东西——是弹弓。你举起弹弓,抬头寻找着天空中出现的任何一个可疑斑点。后来你发现了一只鸟。你收腹,敛气,射出了一颗石头。鸟儿应声落地。

那是一只飞行中的麻雀,你不仅瞄得很准,而且你懂得提前量的原理。

那一刻,所有的人都已经在心里录取了你,尽管他们还得问完最后一个问题。

“你为什么要来这里?”

你没有回答,你只是看了考官一眼。就在这个时候,我看见了你眼睛里的那团火。

其实我在别人的眼睛里也见过火,投考训练营的人眼里都有火,只是你的火和别人不同。你的火不是给人煨暖的,你的火岂止不热,你的火是冰冷的,冷得像刀。你用这样的火代替了回应。

你通过了体检,成为了学官班的一名成员。他们发给你一身灰色的布制服和一双布鞋。你胸前的布章上写着“腾蛟”二字——那是你们的番号,下面印着一个数目字“635”——那是你的代号。从那天起,你不再是刘兆虎,你只是635。美国人的培训计划是保密的,学生不能使用真名,也不能和亲友联络,不仅害怕泄密,也害怕牵累家人。那唯一一张能指向你真实身份的登记表,被锁进了美国教官的办公桌里。只是遗憾,在撤离月湖时,被千头万绪搅昏了头脑的美国人,竟忘了把这张纸带走。很久以后我才知道,就是这张纸,给你后来的一生带来如此深重的灾祸。

那时我们谁也没想到后来的局势会朝那样的方向发展。

离你报考训练营二十年之后,我再次在月湖与你相聚。那天是一九六三年八月十五日。在我认出你之后,我惊讶地拉住你瘦得像刀子一样的手,问刘兆虎你怎么变成了这个样子?到底发生过什么事情?你叹了一口气,说一言难尽。我上一辈子的事,需要另外一辈子才说得清楚。还是等伊恩来了,我一并告诉你们,我实在没有力气重复两遍。

我没有勉强你。我只是带着你,沿着那条已经变了很多还将变得更多的小路走着,很轻,很慢。我们的步子不是用尺,而是用寸来丈量的,我们怕踩碎那些变化之下掩埋着的星星点点旧迹。

我们看见学员宿舍的外墙上,有人用石灰水刷了一幅标语。我判定它是不久前新写的,因为我早一年来的时候,看到的不是这一幅。这一幅字很工整,是一笔一划都很均衡尖利的仿宋体美术字:“向雷锋同志学习!”

这不是我见过的唯一一幅标语。在这幅标语之下,还压着好几层别的内容。这面墙是月湖最长的墙,算得上是全村的门脸,隔几年就会出现一些时兴的字眼。前几年是“人民公社好!”再早几年是“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再往前是“我们一定要解放台湾!”台湾之下的那一层,才是你们训练营的规训。

哦,不对,我漏算了一层。在台湾和训练营规训之间,还隔着一层“抗美援朝,保家卫国”。

“还记得吗?那个规训?”我问你。

“每一个字。”你说。

我们俩就在落日的余晖里,一字一句地背起了规训。你没有任何迟疑停顿,也没有漏掉任何一个字。我也没有。我们都是严丝合缝。

你一字未错是应当的,因为你们每天上课下课之前,都要以立正敬礼的姿势,对着你们的中国长官高声背诵一遍。而我一字未错,应当是件稀罕事,因为我不过是个传教士,我没有入伍,我既不是教官,也不是学员。我只是那阵子和我的美国同胞走得很近,在替他们做着一些一个牧师也许不该做的事情。那时我每天都会在我的教堂和你们的营地之间穿梭行走,来来去去的,我就记住了你们的规训。

长官看不到想不到听不到做不到的,

我们要替长官看到想到听到做到。

我们背完了,彼此对看一眼,不约而同地哈哈大笑起来。时间真是件奇怪的事,能把一切肃穆的外皮冲走,裸露出万物荒诞的本质。

我们就走到了我的老教堂门前。迄今为止它还是一乡里最结实,密封采光最好的建筑物,所以没人舍得拆它。只是大门上方那块石匾上刻的“福音堂”三个字,早已被钎子凿除。石匾上覆盖了一块桐油涂过的木板,中间用红漆画了一个五角星,下面写着“红星小学”。正值暑期,学校放假,校门里空空荡荡的听不见读书声。大些的孩子们大概都在帮家里干活,只有几个六七岁左右的小女孩在门口跳橡皮筋,口里念着:

一二三四五六七,

马兰花开二十一。

二二五六,

二二五七,

二八二九三十一。

这是中国女孩子最流行的歌谣,我从来也没搞清楚过里边的数学逻辑,但只是喜欢她们的声音。那声音还没经过日子的揉搓,找不见皱褶和斑痕,脆得像风铃。

女孩们一遍一遍地念着歌谣,手里的皮筋随着歌谣一段一段地升高,从膝盖到腰,到肩膀,到头顶,每一个新的高度都在冲刺着筋骨柔韧度的极限。

有一个个子矮些的女孩子,终于被难倒了。在皮筋升到头顶的那个高度时,她没能跨过。因用力太猛而失去了平衡,一个趔趄坐到了地上。她的同伴并没有去拉她,只是前仰后翻地笑成了一团。她很窘,嘴角一瘪似乎要哭。

这时小女孩的姐姐,一个大约十三四岁的大女孩走了过来。她像是要下河洗衣,背上的竹篓里装着满满一篓脏衣服,篓边上用稻草绳拴着一根棒槌。姐姐把妹妹拉起来,拍了拍她裤子上的土。

“这点破事也值得哭?往后该你哭的事情还多得很。”姐姐说。

姐姐说这话的语气不像是姐姐,倒像是母亲。不,更像是祖母。

你突然停住了步子,你的目光落在了那个背着洗衣篓的女孩身上,久久的,一动不动。

我知道你想起了谁,可是我不能说那个名字。那个名字能叫天下起雨来,地生出痛楚。

从那次以后,我一年一度的月湖之行,就多出了一个伴。这些年里,我和刘兆虎一直在等你,伊恩·弗格森。

没想到你这么能活,一口气让我们等了五十二年。

伊恩·弗格森: 战友,杂役服,

不速之客,如此种种

我来了,几乎没有任何耽搁。假若此时你们在底特律郊外的那座墓园里的话,你们会发现写着我名字的墓碑上,鲜花的颜色和水分都还没有完全丢失。

你们大概注意到了,我穿的是我们在训练营穿过的灰卡其杂役服。其实,我的箱子里还完好地保存着那件在上海缝制的海军服——那是我在中国的唯一一身军装。上海的裁缝们大概永远也没料想到,胜利的日子竟会给他们带来如此源源不绝的财路。我们从进入中国的那天起,压根就没穿过正式军装。当我们被派往各地的训练营时,梅乐斯下过命令,我们只能穿没有军帽没有任何军种军衔区别的灰卡其杂役服。这样,我们就免去了见到长官立正敬礼的繁文缛节;更重要的是,万一我们落到日本人手中,他们将无法获取任何关于我们身份的信息。

一九四五年秋天,当我们终于离开穷乡僻壤的月湖进入上海的时候,每个人的心都在期待中颤动。军中流传着这样一句话:“上海就是上海。上海不是中国。”(Shanghai is Shanghai.Shanghai is not China)。上海把全世界的稀罕都装下了,惟独漏掉了中国。进入这样一个都市,谁也不敢轻慢,我们都需要一身铮亮挺刮的新行头,和一种踮着脚尖走路的姿势。我们进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跟旅馆前台打听到了一家历史悠久的裁缝铺,赶制了一身带着领巾的蓝色水手服,袖口裹着白边,裤腿呈现着时髦的喇叭形,臂章上歇着一只威武的雄鹰,雄鹰脚下是三道鲜红的尖杠——那是一等军械师的标记。该我们登场的日子终于到了,外滩黄包车里时髦女子的眼光,不能永远只属于空军和陆军。

那身在上海裁缝铺里缝制的海军服,一直装在我的箱子里,跟着我走过了许多城市。它的颜色虽然有些褪了,蓝却依然纯正,摸上去质地依旧像铜板一样硬实。即使在七十年之后,它的针脚和做工依旧还在替它的产地挣着面子。

可我却是穿着那身灰色杂役服离开这个世界的——我在遗嘱里已经交代了我的社工。一个人活着的时候可能穿过百套千套的行头,可到他死的时候,他只能穿走一身。我挑了这套毫不起眼的灰衣作为我的裹尸布,是因为它带给了我关于平等和尊严的记忆。

我知道我让你们久等了,但我毕竟还是来了,而且是在第一时间。请别用那样的眼神欢迎我,我的同伴,我的战友。

我活到了九十四岁才死。我活得太久了,难免会认识一些朋友。他们有的是我的同学,有的是我多年的同事,有的是因为共同的兴趣而聚集的知己。我们参加过彼此的婚礼、孩子的命名礼、银婚金婚庆典、以及各种其他聚会,甚至做过彼此孩子的教父母。我们把生活轨迹和情绪起伏交托给彼此,但不是生命。所以他们只能是朋友,而不是战友。

我把“战友”这个称谓像东方少女的贞洁一样保存着,不轻易送人。

当年我是美国教官,而你,刘兆虎,则是我班上的一名中国学员。按照中国师道尊严的文化传统,我们之间有着鲜明的等级鸿沟。可是一旦我们外出执行任务时,所有的等级区分就变得毫无意义,因为我们的生命都悬挂在同一根脆弱的绳索上,你牵着其中的一段,我牵着另外一段,你的闪失就是我的闪失,我的也是你的。我们可以同生,也可以在顷刻之间同死。所以,我们得彼此守护。

记得那次夜行军,我们行走在伸手不见五指的山路上,怕有伏兵,我们不能吸烟,不能发出任何声音。你在我的肩膀上轻轻一拍,我就知道我的脚走到了危险的边缘。这是你的国家你的乡土你的山路,你知道我所不知道的地形密码。你的一个暗号救了我一命,我若再踩出去一脚就有可能坠下万丈深渊,粉身碎骨。我把性命托付给你——这是一种无与伦比的信任。所以,你是战友,他们不是。

还有那次,我们收到可靠情报,运载着日军重要军需用品的车辆,即将在两天之后的夜间经过离我们九十多公里的铁路线。我们长途步行抵达目的地,提前埋伏在铁路线附近。日军的货物连日遭到偷袭,他们已经学会了应对。他们把最前面的车皮空置,以防遭遇爆炸,而之后的车皮里才是真正的货物。他们把战线拉得太长了,他们的供应跟不上,所以军需物资成了压在他们神经上的山岩。

其实我们的运气也没有比他们强多少,我们几次都没有成功击中目标,我们甚至牺牲了几名中国学员。我们没再敢冒进,而是决定使用一款新式感应爆破装置。这个装置可以按照车皮的重量来决定是否引爆,日本人的空车再也不能哄骗过我们的眼睛。那天我们第一次尝试这款“新式武器”,而操控那个玩意儿的人就是你,刘兆虎。你手里捏着那个引爆器,在等待我的一个眼神来决定引爆的时机和距离。我的眼神至关紧要,它不仅决定了能否准确地炸毁目标,而且还决定了掌控引爆装置的人能否毫发无损地撤离。这是我,一个一等美国军械师的特殊技能。

在我刚刚担任你们的教官的时候,你们对遥控或定时炸药毫无兴趣。你们只喜欢手榴弹之类的近距离杀伤武器,因为你们要亲眼看见血肉横飞的即时效应。对你们来说,未亲眼所见的战果不能算为战果,正如不敢豁出去的生命不能称之为生命。我像一把钎子,一寸一寸耐心地凿改着你们固执的思路。我告诉你们,一个经过特种训练的士兵假如牺牲了,那是人力物力的极大浪费;只有活着,才能有效地消灭敌人;任何不能安全撤离的行动方案,都不值得一试。你们对我的看法不屑一顾,我成了你们私下议论中那个贪生怕死的懦夫。我的思维模式被慢慢接受,还是后来的事,因为你们终于尝到了特种技术巨大杀伤力的甜头。

那天,你,刘兆虎,蹲在我身边,等候着我的一个眼神。你把性命毫无保留地交付给了我,因为我是你的战友。

还有你,牧师比利。虽然你不穿我们的灰色杂役服,也不在我们的登记名录之中,你没有和我们一起参加过任何一次行动,可是,我依旧把你叫作“战友”。

我们叫你“篮球比利”、“牧师比利”,其实你不知道,背地里我们对你还有一个称呼,那就是“疯狂的比利”(Crazy Billy),因为你不是我们在美国见惯了的那种正襟危坐,动不动就掏出上帝的震怒来恐吓我们的牧师。你穿着当地老乡的长衫,骑着一辆破旧的自行车,风风火火地行走在你的教堂和我们的营地之间。你怕长衫的下摆会缠进自行车的辐条中间,你就把下摆撩起来,掖进裤腰里头,你已经开始稀疏的头发被风吹得像一朵盛开的蒲公英。你的自行车没有刹车装置,你只能靠倒骑来停车。你就是这样在正骑和倒骑的频繁交织中行走着你的山路。

你是牧师,而且行医,所以你的教堂里,终日走动着各式各样的人,有教书先生、屠夫、茶农、织娘、甚至有行乞经过的流浪汉。你认识的人中,或许有一个人的妻舅,在县城的大酒楼里当伙夫,而从那个酒楼里进出的,有青帮红帮、地痞流氓、烟土贩子;或许还有一个人的婶子,在给某个日本防卫军官当厨娘,而当她把茶汤端上来的时候,会在不经意间听见一两句不该听的话;或许还有一个人的儿子,正在城里的学堂念书,而他的同桌,正是某个伪政府成员的公子,而那个公子,又恰恰是一个喜欢显摆的饶舌小生。你总能用你狗一样敏锐的鼻子,蛇一样灵巧的簧舌,从那些人嘴里诱出各样的信息,然后用你那辆正骑或倒骑的自行车,传送到我们的情报官手里。所以,我们的定时炸药,常常能在恰当的时间里在恰当的地点引爆。

梅乐斯那个老头子(虽然当年他才四十多岁)跟我们啰嗦过很多次,说我们的安全取决于与当地百姓的关系。“几乎任何人,只要他能得到在这个地区的中国人的信任和保护,都能随心所欲地穿过其中,或是绕道而行。”这是他后来总结出的经验。作为一个已经在当地生活了十几年的美国牧师,你告诫我们:美国人不仅不能冒犯当地人,而且还要学会怎样不显山不露水地混在当地老乡中间。你教我们如何穿中国布衫,在裤脚上拴一根带子,在我们的袜子外边套上草鞋(我们还没有习惯光脚)。你说我们的平均身高比中国人高出许多,为了在人群中间不惹人注目,我们要练习合宜的行走姿势。最能暴露我们真实身份的,是我们步态和坐姿。你反反复复地告诫我们,要把肩和腰的重心放得很低,腿始终保持弯曲。你说我们要像当地人一样用扁担挑箩筐,而箩筐中用来伪装的货物,不能是米,不能是番薯,也不能是绿豆——这些东西都太沉,一筐我们挑不动,半筐又容易引起怀疑。最适宜的货物是豇豆。晒干之后的豇豆很轻,可以装满一筐,又有空隙,能在底下不露痕迹地藏起短武器,抽取时也很容易。你甚至让我们服用阿涤平,说它既能治疟疾又能使我们的肤色变黄,更接近当地人。你的这个建议几乎惹恼了我们的驻营医疗官,可是你知道怎样用几杯米酒把他的情绪摆平,让他最终认同你的主张。

你知道我们想家。有一天,你听到我们在诅咒厨子千年不变的猪肉丝瓜饭食,你钻进我们的厨房,教厨子把刨木头的刨子翻过来刨土豆,用当地的菜油给我们炸了一盘几乎可以和母亲的厨艺媲美的薯片。

你的自行车杠上,永远捆着一个被我们称为“百宝箱”的小木箱,因为那里随时会弹出各种各样的疯狂物件。一本厚厚的祈祷书,大概是里边唯一一件一个牧师应该拥有的物品。剩下的,除了几样应急的药物,可能会是一两包骆驼牌香烟,一本撕坏了封皮磨卷了边的《时代》周刊,一罐巧克力奶糖,一瓶科贝尔白兰地,一袋哥伦比亚咖啡粉。你结识的那些三教九流朋友,为了感激你的免费诊治,总有办法从黑市里捞到那些我们得千难万险地通过驼峰运输线才能获取的美国稀罕物件。你拥有了,却从不囤积,往往左手刚拿到,右手已经传到了我们的教官宿舍。你的“百宝箱”里,有时也会藏着几包避孕套——你看见过那几个偶尔从我们宿舍进出的卖笑女子。你怕我们耐不住月湖的闭塞和寂寞,会违抗命令私下进城找乐子,惹祸丢失了性命——那阵子日本人在每一个参加秘密使命的美国兵头上都挂了悬赏。与其那样丢了小命,你不如让我们呆在小窝里犯点上帝也会原谅的小过错。每逢礼拜天,你看见我们穿戴齐整来到你的教堂做礼拜,你笑得像个老孩子。假若有人偷了一次懒,你也只是摇着头,嘴里发出些说不清是责备还是纵容的啧啧声。

你就是这样天天为我们的性命和灵魂操着心,所以,尽管我们从来没有一起上过战场,你却是我的战友,而他们不是。

我知道你们已经等了我五十二年。不,对牧师比利来说,你已经等了我七十年。我理解你们的不耐烦,甚至愠怒。可是你们应该明白,生死的事不在我们的掌控之中。正如当年牧师比利恳切祈求上苍能够让你多活几年一样,我曾多次祈求上帝赐我速死。早在我七十二岁那一年,当我的妻子离我而去的时候,她就已经带走了我生命的热情。而八十四岁那一年,我在浴室里摔了一跤,被送进了底特律的荣军医院。脑溢血,瘫痪,失语,却没有失忆。从那时起,我就再也没有离开过医院。在病床上,我一次又一次质问上帝:为什么将我的身体打入死囚的监牢,却让我的脑子享受全然的清醒和自由?可是命运的遥控装置不捏在我手里,我无法掌控它的起爆时间。就像命运用早死来惩罚你们一样,它用苟生来嘲弄我,让我在病床上又活了整整十年。

我其实本来还可以再活一些年的。对于一个身上没有几根肌肉还听从大脑使唤的人来说,我身体能量的消耗几乎被压缩到了极限,就像一盏芯捻得极低的油灯,虽然接近黑暗,却还能燃烧很久。

假若不是那个不速之客的话。

那天,就在我已经在荣军医院的慢性病房里居住了十年之后,我的护工告诉我,接待室里有一位名叫凯瑟琳·姚的女士,想进来探望我。我在脑子里搜索了一遍我还能记得的亲友名单,里边没有这个名字。我的两个儿子都已先我而去,而我的小女儿,已经在十五年前和她的丈夫搬去了巴西的里约热内卢。这些年里几乎没有人光顾过我的病房,除了我的社工。所以那天,我没有任何犹豫就同意了那个叫凯瑟琳的女人的请求。我太寂寞了,我很想和一个来自外边世界的人聊一聊天,即便她是个陌生人。

那是七月接近尾声的一天,潮湿,不合时宜地阴冷,连绵不断的雨丝在玻璃窗上画着一条又一条泪痕,窗外的大丽花如同莫奈的油画般面容模糊。女人走进来,站在我的床前,默不作声地看着我塌陷在枕头上的骷髅般消瘦的脸。她戴着一顶精致而赶在季节之前的布帽子,穿着一件同样精致也赶在季节之前的风衣。我无法从她的五官准确地判断出她的族裔,或者年纪,只是那一缕从她的帽子里溜出来的灰白鬈发,还有她在风衣里微微佝偻的身子,提醒我她已经站在中年和老年之间的那个灰色地带里。

不管她改变了多少,我还是一眼就认出她来了,尽管距离那个我把她从我家门前赶走的秋天,已经过去了整整二十三年。那时她还不叫凯瑟琳,凯瑟琳大约是她为了适应环境而改的英文名。这二十三年里,我没有一天不在为那天的行为懊悔,我甚至觉得,我妻子的死和我的病,都是上帝对我持久而耐心的惩罚和征讨。这二十三年里,我从来没有停止过对她的寻找。我在报纸上发过寻人启事,在电台里播放过有关她的信息,我通过当年海军中国事务团的战友们,甚至通过中国的相关政府部门,一轮又一轮地打听她的下落,可是都没有用,她似乎已从世界上消失。

没想到那一天,在我几乎放弃希望的时候,她却把自己送到了我眼前。

“温德哦,你真像,小温德。”我口齿不清地说。

我惊奇地发现,我右手的一个手指,在冬眠了十年之后,突然颤了一颤。

她竟然听懂了。我看见她的眼窝里渐渐聚集起一股潮气。她没有掏出手绢或者手纸,因为她不想认领眼泪。她只是假装整理帽子,把头朝后略略仰了一仰,让泪水顺着原路慢慢退回。然后,她清了清嗓子,一字一顿地说:

“我不认识,什么温德。”

她从她精致的风衣口袋里掏出一张印制得很精致的名片,放在我的床头。她说她是华盛顿特区一家知名的华文媒体的记者,在抗战胜利七十周年之际,他们要采访一些在世的援华美军,编写一个纪念专辑。她是从国会的海军中国事务团的旧名录里找到我的名字的。

她的英文在这二十三年里已经进步了太多太多,假如不把一个句子拖得过长,你几乎找不出明显的破绽,尽管她依旧还会把thank you发成sank you。她说话的语气里带着一个久经沙场的新闻记者的干练,声调结实平稳得几乎找不到一丝情绪的裂缝。她就像一枚大头针一样把我牢牢地钉在她的视线里,即使不说话,我也知道谁在掌控空气。

我突然明白了她来这里的目的。她是要赶在我死之前,提醒我她知道我的下落,而且,无论我走到哪里,她手里永远捏着我的愧疚。

解释和争辩都毫无意义了,我收拾了自己的情绪,让她在我床前坐下。我让护工来做翻译,因为只有她听得懂我因中风而变得古怪的口音。我告诉凯瑟琳,我的精力大概只允许我讲一个故事。我的舌头尚不能完全听从我的使唤,所以我讲得很慢。凯瑟琳打开了录音笔,同时也仔细地作着笔记。有那么几次,她打断过我,让我重复几个连护工也没听清楚的词。大多数时候,她低着头,我看不见她的表情,只是从她变得粗重起来的鼻息里,隐隐听出了她情绪的潜流。可是潜流始终没有泛上水面,她从头到尾表现得冷静克制。

等我讲完那个故事,我已精疲力尽,瘫软得像条抹了太多盐粒的腌鱼。

“那个叫温德的女孩,你后来还有她的消息吗?”

沉默了很久,凯瑟琳才问。

我摇了摇头。

“记忆是一样很脆弱的东西。”我说。

我说的是实话。

在我来到上海,换上那套新缝制的蓝色军装,坐在美军俱乐部里,舒舒服服地喝着久违的第一杯啤酒时,月湖就已经成为往事。用不了三个月,甚至用不了三十天。

当我坐上从加尔各答返回美国的飞机时,一路上我也想起过温德。与其说我想起了温德,倒不如说我想起了牧师比利离开月湖时给我的忠告,尽管那时听起来逆耳。牧师比利毕竟比我年长了十五岁,到底比我更近地听到过上帝的声音,他知道人性是怎样一件千疮百孔的东西。战争是一个世界,和平是另一个世界,两个世界各自有门,却不通往彼此。

其实淡忘也是彼此的。多年后我还在诘问自己:当年温德是否在我淡忘她之前,就已经先淡忘了我?否则她如何会一直没有回应我的那封信?对于她的沉默,我到底应该感到遗憾,还是庆幸?

这时,护工站了起来,要给我量血压。

“弗格森先生已经很久没有说过这么长时间的话了。”护工说。

护工的喉咙里似乎含了一块东西,嗓音浑浊喑哑——那是我的故事给她留下的伤疤。

凯瑟琳马上听懂了护工的提醒,站起身来,准备离开。

“别了,弗格森先生。谢谢你这个……令人难忘的故事。”她说。

我注意到了她在寻找一个合宜的形容词时遭遇的困窘。

我同时也注意到了,她说的是“别了”(farewell),而不是“再见”(goodbye)。

我和她都知道,她从这扇门里跨出去,我们就是永别了。

我从背后叫住了她。

“你会接受一个九十四岁老人的道歉,很可能,这是他咽气之前的,最后一个道歉?”我嚅嚅地说。

这句话我是闭着眼睛说的,因为我无法承受她转过身来的表情。我也无法承受这屋里所有东西的表情,包括桌上那个空了一半的水杯,房角上那只瞪着大眼睛的蜘蛛,还有百叶帘缝隙里堆积的那些陈年灰尘。

她依旧沉默,但我听见了空气撞击在她身体四周发出的震颤声。

“世上每一件发生的事,都有它当时的理由。”

终于,她说。

她走了,空气在她身后安静了下来。

她走后,我连续两夜未能入眠。第三天夜里,我睁大眼睛望着窗户上的百叶帘,一直看到它从深黑渐渐变成浅灰。当我听到知更鸟在窗外的树枝上发出第一声唧啾时,我才终于合上了眼睛。

这一次,是永远。

全文刊载于2017年第2期《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