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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作家协会主管

中国作家协会文学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

来源:文艺报 |   2017年09月22日06:25

为加强文学工作者职业道德建设,加强行业自律,促进文学界风清气正,推动社会主义文学大繁荣大发展,特制定《中国作家协会文学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担当社会责任,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继承祖国优秀传统文化,汲取人类文明成果,用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文学作品弘扬中国精神、传播中国价值、凝聚中国力量。维护国家利益、人民利益,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与时代同行,为人民创作,接受人民检验,把最好的精神产品奉献给人民。

三、坚守“二为”方向与“双百”方针,尊重文学规律,维护学术民主,提倡艺术个性,倡导兼容并包,树立良好作风、文风、学风,加强团结,共同进步,反对文人相轻,反对搞圈子化,营造良好的文学生态。

四、坚定文学理想,追求德艺双馨,潜心创作,锐意创新,讴歌真善美,鞭笞假恶丑。反对歪曲历史、亵渎祖先、亵渎经典、亵渎英雄,自觉摒弃低俗、庸俗、媚俗的低级趣味,自觉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的腐朽思想。

五、坚守良好职业道德,反对粗制滥造,反对抄袭剽窃,提高学养、涵养、修养,努力追求真才学、好德行、高品位,弘扬公德良序,引领文明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