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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的女娶男嫁风俗

来源:中国作家网 | 娄炳成  2017年09月14日09:54

许多年来,在陇南的康县南部山区、武都东部山区,一直保持着女娶男嫁的婚姻习俗。据统计,在康县太平、阳坝、托河等乡镇和武都裕河乡一带,以这种婚姻形式构建的农村家庭达一万户左右。与传统意义上的“倒插门”不同,陇南这些地方的女娶男嫁,不是少数民族风俗,而是极为罕见的汉族特殊婚俗。

在康县南部山区,各家基本都是“留女不留男”,男孩都得“嫁”出去。而男子被“娶”到女方家里之后,必须立即改换“出嫁”前的姓氏,随同女姓,以确定女性在家庭中的主导地位。因而,在现今康县南部人家的户口簿上,所登记的户主都是女性。所以,这种婚俗是由女子来传递香火,延续血脉的。

这种独特的女娶男嫁婚姻,主要有两种形式。

一种是“男到女家,更名入籍”。即男方“嫁”到女方家后,一切遵从女方家族的习惯和规矩,按照女方家族的姓氏辈序改名换姓,和女方同为族内成员。倘若双方婚姻破裂,如果是男方提出离婚的,则来是一个人,去也是一个人,不得带走儿女和财产。如果是女方提出离婚的,财产则男女双方各分一半,儿女亦不得带走。从婚姻破裂后的情况来看,女性的地位是很高的。

另一种则称之为“二门俱开,两来两去”。这种婚姻,婚后男女双方均保留原有姓氏,男女都有继承双方父母遗产的权利和赡养双方父母的义务。若婚后生育两个子女,男女双方名下各一个,各自顶门立户。若婚后只生育了一个孩子,则由双方商议确定姓氏,一般倾向于女方。若男方家庭条件较好,婚后进入女方家庭时,一般都带有一定数量的财产,相当于“嫁妆”,男方则对这部分财产具有支配权,故叫做“带财入舍”,若婚姻发生变故,这部分财产仍归男方所有。

近年来,许多专家对这一婚俗的形成进行了考证研究,主要有两种倾向性的说法:

一种说法是,这一婚俗的形成,与康县南部地区的地域环境有极大的关系。康县南部山高林密,人烟稀少,野兽出没,为保护自身安全和财产不受侵扰,从宋代起,一些无子女户或有女无儿户,便想办法从远方招女婿来顶门立户,这种习俗一直延续到解放前。由于该地区属于陕甘川三省交界地带,历史上战祸不断,社会动荡不安,四川、河南、陕西的青壮年男人,为躲开战乱或逃避抓壮丁,纷纷逃到此,有一部分自己设法安家落户,绝大多则被招赘上门定居于此。就这样,一个介绍一个,世代相传,逐渐形成了女娶男嫁的婚姻习俗。武都裕河乡乡长王源德也是这样说的,我们这个风俗是当地生产生活的现实需要,由于秦巴山区,山高林密,过去常有野兽伤人,糟害庄稼,为了保护家人和财产安全,也为茶园劳作和林间采摘的需要,有女子的人家,就会从外地招赘青壮年男人。

另一种说法是,这一婚俗最早起源于150多年前,太平天国流落人员,大量入赘当地农户的历史现象。相传,1863年5月,太平天国著名将领石达开兵败于四川大渡河,余部一支去了云南,另一支则辗转来到山大沟深、地广人稀的秦巴山地,纷纷以男嫁女娶的方式,改名换姓隐藏下来,在老百姓的掩护下,躲过了清军的灭绝性杀戮。从此,这种婚俗就在陕甘川交界地带流传下来,也留传下来男女平等、不信迷信,老百姓都有缠头、束腰、绑裹脚等习惯,这些颇似太平军将士的遗风。因太平军大都有勇有谋,身强力壮,与当地妇女成家后,普遍家庭和睦,所生子女也都精明强干。周围十里八乡看到他们普遍人丁兴旺,纷纷效仿选择了“女娶男嫁”的婚俗方式,这一婚俗方式也就慢慢形成了。康县南部山区原来有个太平乡,现已合并到阳坝镇了,据考证,其“太平”地名的由来,与当年的太平军有着很直接的关系。那里的山民都缠头、束腰、绑裹脚,男嫁女娶非常盛行。

从实际情况来分析,形成这一特殊婚俗的原因,上述两种说法,理由都很充分,彼此不是孤立的,更不是对立的,特殊的生存环境与特殊的历史事件相结合,产生了特殊的婚姻形式,被当地山民们普遍认可,一代代延续下来,历久不衰,直到今天,成了人们自觉遵循和乐于接受,并被实践检验是很好的婚俗。

这种婚姻,也要借助于媒妁之言来“穿针引线”,即便是男女自由恋爱,也得找一位名义上的媒人,来帮助完成必要的程序。按照当地的婚俗,有中意的对象后,女方会委托村中有威望的长者去男方家提亲,前后要去三次,并有约定俗成的流程。彩礼多是米、面、肉和土酒,并要给男方备好几套新衣物。正式婚礼在订婚后半年左右举行,男方穿戴喜庆,骑着高头大马,跟随女方的迎亲队伍离开“娘家”。婚礼十分隆重,除了款待男方亲戚,女方所有的亲朋好友之外,女方全村子的男女老幼都要去吃酒席,而且是流水席,全天候连轴转,随到随吃,几十个大茶壶在火盆上温着“二脑壳酒”,喝到大醉方休。“出嫁”了的男子,逢年过节可回娘家去看望生身父母。不过,每年的大年三十,必须在女方家里过,大年初一以后,才可以回家或走亲戚。

当然,有的人家有多个女儿,且家境贫寒,也可以嫁女,但有别于其他地方的是,在这里,嫁女反而被称为“倒插门”,这种婚姻情况,在过去是很没面子的事情。

按照当地风俗,女人是家庭的主宰,承担着维系家庭生活与社会交往的主要责任,是社会交往的主角,因而在婚丧嫁娶、逢年过节请客吃饭时,女人总是坐上座,像男人一样喝酒、抽烟,高谈阔论,插科打诨,没有多少顾忌。但这并不意味着“女尊男卑”,在一些重大事情的处理上,一般还是男人们拿主意。面对这种情况,女人则会说:“男人文化高,见识广,多出些力也是应该的。”这里的女性像一根血脉的链条,把四面八方的男人,链接在这方土地上,与其一道繁衍生息。因而,在这里一旦生育了女孩,都要设宴待客,以庆贺喜得贵女。

女娶男嫁是康县南部地区和武都裕河一带的主流婚姻形式,它打破了女儿不能传宗接代的旧传统。从现代婚姻观点看,男到女家,有助于农村那些有女无男或少男户家庭发展生产和父母养老问题的解决,对于维系农村“纯女户”家庭生活起到了重要作用,也有利于提高当地人口素质。据传,以前康南地区近亲结婚现象较为普遍,自从这一婚育新风形成后,四川、河南、陕西等外省以及不少的外县人来这里上门落户,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或减少了近亲繁衍。

这种婚姻自然也很好地解决了老人们所担心的“防老”和“续香火”的问题。当地老人们说:女儿比较体贴老人,留下招个好女婿,就会一好变两好,儿子虽然“嫁”出去了,但还是自己的儿子,如果儿媳孝顺,那就是好上加好。儿媳如果不理想,那只当做一门亲戚,比娶进门要省心多了!

女娶男嫁体现了男女平等,女子留在娘家,调整了家庭成员间的关系,有助于互敬、互爱、互助、互谅,和睦相处,和谐理家,避免了婆媳、姑嫂、妯娌之间的矛盾,有助于家庭团结、社会和谐,为保持婚姻家庭的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