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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步寻芳

来源:中国作家网 | 周静华  2017年09月12日11:26

白马河是家军响亮的招牌。

如果你不认识家军,那没关系,你只要记住白马河就好了。

家军是在白马河边长大的,并且一直生活在运河旁边,他是一个热爱白马河、宣传白马河、书写白马河的人。

喝着白马河水、听着白马河的渔歌、看着白马河的帆影长大的家军有着坦坦荡荡的情怀,他把对白马河的情怀都一股脑的倾泻在文字里。

家军写白马河、写白马河两岸的村庄,写白马河的一草一木。从乡间傍晚的炊烟,到白马河上忙碌的渔家大哥,无不透露着他对故土深情的眷恋。他写自己的童年、写身边的人和身边的事,父爱如山、儿女情长,点点滴滴中都深刻着他对生活的感悟。

品读家军的文字,你不知不觉地就会陶醉其中,进入到“沉醉不知归路”的境界。令人陶醉的首先是字里行间的浓浓乡情,仿佛一下子就步入了他笔下那条九湾十八曲的白马河。

大堤上,那一棵棵垂柳静静地吸着我的眼球。

刹时,我心底似乎有一股自然清新的风儿在吹拂,心清神爽、轻松惬意。

家军的文字看似朴实无华,却又逻辑严密娓娓道来;他的格调看似平淡无奇,却又岁月峥嵘一泻千里;他的故事看似家长里短,却又春风扑面意境深远。如湿地红荷的淡淡香气,慢慢的沁入心扉;如一壶沁人心脾的香茶,只待你慢慢品尝。质朴而清新的文字,在纸张的婆娑中伴着墨香涓涓而来,你不必刻意的去理解什么,跟在他的字里行间,只要你读了,你就懂了。

人人心里都有一片乡土。

从某种意义上说,故土构成了一个人内心的精神坐标。

家军虽然觉得令其心安的是家乡,但岁月更迭,故乡也在时代变迁中,带来的不仅是思念的慰藉与怅然,更多是故土在时间里的沧桑变化,它像一团影子紧紧盘踞在内心,所引起的内心波澜,这也就促成了他这些缠绕在故乡土地上的文字的生成。

真正能找的只有故乡的记忆了。

在家军的作品里,你可以跟着他的思绪去体会,去思索,他让自己的情感肆意在文字中流淌,却又不急不躁,轻盈弥漫。

白马河对家军的成长有着深刻的影响。

家军爱白马河,并在其观赏自然风光与人文景观中抒发情感。童年时,他看见过走在大堤上的马车、推着独轮车吆喝声如唱歌般的小贩子、细雨中披着蓑衣坐在白马河边的渔翁老头儿;少年时他戴过娘编的草帽子,他在油坊里买过花生油、菜籽油、豆油,民间俚语总是丰富多汁油光发亮;青年时他提着风灯,等待白马河时隐时现的渔火,他咀嚼甜甜茅草根——大地与白马河的乳汁哺育着热爱她的人。

家军的文笔朴素优美,清新淡远,温柔多情,含蓄空灵,如一杯淡淡的美酒,会悠然醉倒孤独的灵魂,似寒夜繁星,会照亮旅人漫漫征程。他的散文都很精短,描绘生活从细处构线、着色,笔笔见真功,每篇都是一则意味隽永的乡村生活小品。他笔下的一切,对成人而言,是令人怀恋的生命过往;对青少年讲,神秘野趣的乡村生活既是童话亦是传奇。

乡村生活的画卷在家军的笔下徐徐展开,最原生态的生活,最真实的人事,他写来却如传奇。他的篇篇散文,就像一条条金线,将一个个的珍珠串联在了一起,令我耳目一新。

散文,是一种作者写自己经历见闻中真情实感,自由灵活的文学体裁。但是,散文的创作还讲求气韵畅通,《左传》里的“其言简而要,其事详而博”,《史记》里的“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还有欧阳修散文的“圆融轻快,舒敛自如”。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气韵贯通,行文畅晓。

尤其是气韵,是一个很难把握的东西,似有却无,却无却有,很多东西只能在不断地阅读和写作的综合实践中慢慢体味。

家军的散文,正是在这些方面有了飞跃性的突破。

鲁迅先生曾说过“任意而谈,无所顾及”;刘半农先生也曾说过,散文要“赤裸裸地表达”。

余以为,家军正是很好地把握了这一点,才能够把没有经过任何刻意修饰的每一篇作品,奉献给广大读者,使其从中感受到自然流畅的绝妙之美。

这种自然流畅之美,在《白马河的女人》篇章中,可见一斑。

文章里有这样一段话:被嫂子们挑逗得性起的高老四就去抓嫂子们胡闹一番。但嫂子们毕竟人多势众,吃亏的常常是高老四。她们呼啦一块上,揽腰的揽腰,抱腿的抱腿,把高老四按倒在地。有正奶孩子的嫂子们就撩开衣襟,露出圆滚滚的白奶子,硬往高老四的嘴里挤奶水。最后还要抽掉他的裤腰带,捆他个“四马倒攒蹄”,直到他求嫂嫂告奶奶为止。待高老四自个从“扣儿”中解脱出来时,一群嫂子早已像群鸽子,咯咯笑着,四散而去了。

如此文字的直白,竟没有丝毫的掩饰。而这种自然流畅之美,正是家军从生活中信手拈来的。他的作品流露出的不正是一种生活的恬静和稚趣,笔墨所表现出的自然清新气息,不正是对生活的感悟和认识的提炼吗?

说真的,我很欣赏家军那真挚、真诚、坦荡、尽情,没有伪饰,没有隐瞒,笔之所至便是情之所至的笔风。那些“以线穿珠”、信手拈来、任情挥洒、手法灵活的作品,远离了城市的喧嚣、人际的冷漠,送给读者的是一个没有雾霾、没有污染、没有尾气与可悬浮颗粒物的自然清新的世界。

读家军的作品,就是读他的人品、读他的人生。

在其散文《寻梦之旅》的篇章里,家军那自然清新的语言表达,就直抵我心灵深处。文章中写道:二亩地一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一盘土炕,一架织机,一条老狗,一个村姑,似乎都成了乡村的代言人,它们在乡人们的眼里不过是一个极为普通极为普通的工具而已,而在寻梦者的眼里,则分明成了一个深情地倾诉者。

家军的文字都是有感而发,缘情而抒,以情缀文,张扬真情。尤其是文章最后,只用了一句:刚探出头来的朝阳洇凅在薄雾里,特像牛奶中泡着一个稀释的蛋黄。于是,在这个宁静的秋日里,我又要开始我百感交集的寻梦之旅。进行结尾,不仅紧扣了主题,而且体现出自然清新的特色。

有句话,想不起谁说的,叫“懂了泪水,就懂了生活,懂了人生”。还记得有一首歌这样唱:“有一种花儿名叫泪花,有一种雨可以打湿袈纱”。我想,也只有在家军的笔下才能结出这样七情无味的果实啊!

海德格尔说:人,应该诗意地栖息,哪怕是静静地听着风声,亦能感受到诗意的生活。一个人一旦离开出生地在别处生活,也就意味着他拥有了“故乡”。这由“离别”生成的词语绝不单是内心对特定地理的“牵扯”,而在于一个人和他的故土血脉相连的内涵。

家军虽然走进了城市,可他仍依依不舍地回望乡村。

一个人的回望,一个人的成长,一个人的灵魂与精神,在于他的寻根意识,在于他从一片蕴藏着文明历史的厚土里,汲取的养分,融化到自己的血液里。

在日常生活中,虽无法与土地日日肌肤相亲,但家军却始终以农人的眼光抚摸乡村,他视土地如父亲,视高粱、谷子和玉米为兄长。他渴望躬身以犁,扎实地耕翻每一寸土地,扎实地播下每一粒种子。他将土地当做了命根子,是自己赖以安身立命的“气”,他已经与乡村元神一体了,成为了它的一个器官。

家军生活在城市,根却扎在乡村,他的作品里散发着十分诱人的泥土芬芳,这是他随时随地进入乡村的密码,就像胎记与乡音,让他无法轻易抖掉。 就是这样,以他炽热的情怀,在他的文字里,诉求了他的情感与精神需求。他对故乡土地的依恋,对童年生活和历史人物的怀念,是真挚而浓烈的,他对过去现在未来的目光关注是沉实而悠远的。

当年的故园已难回去,家军只得从记忆里提取故乡。

家军,一个白马河的儿子,也是一个为白马河作注释的人,愿他的文字像白马河的水一样,源源不断,并永远朴实、浑厚。时代在变革,观念在更新,但我知道,他会一如既往地走下去,为了心中那个永远的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