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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到山花烂漫时

来源:中国作家网 | 白衣书生  2017年07月05日10:07

  再见到她时,她已经结婚了。他分明记得,她说,待得山花烂漫时来看你,可是三年却过去了。

  她从遥远的Z市归来,如同三年前从F省归来一样。蓦地从天边给蹦出来,“嗖”的一声,就真真切切地站在了面前,像个不受时空限制的精灵。她还是那么爱笑,嘻嘻嘻个不停,他还是那么开怀,哈哈哈地无羁,如同两小无猜,毫无隔阂。可是谁心头都压着一句,像道紧箍咒:她已经是个结了婚的人了。

  沃尔码门前,灯火辉煌,少有行人。一棵三人高的过气的圣诞树,孤寂地立在初夜的迷幻里,如同一场酒醉,还没有醒。三年,像一截藕,空洞的心事,弹指轻敲,咚咚地响。

  他还记得,与她的初会。说是本地人,却常年在外工作。也不知怎么在QQ结识的,反正是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的那种,许是她太爱这座生她养她的城市,太过思念这片土地上的亲人,或许是离开得太久的缘故吧。故而,她跟他说话,虽然看起来天一句地一句,却也诚挚可信,性情相投。

  于是,就见面了。那年春节,她从F省归来,应了他的电话,在一个傍晚的朦胧里钻将出来,和他及他的朋友们在热闹非凡的市中心那家叫做“菜根香”的中餐厅相聚。朋友们是讶然的,望着这两人的疯言疯语契合之极,直是扯了胳膊肘私下问,你们,这真是第一次见面吗?他说是啊是啊,显然顺理成章自然天成,没有什么好奇怪的。顿时,桌上就热闹起来,敬酒声,寒喧声,祝岁声,杯碟的撞击声,清清脆脆,响起一片。为了给她挡酒,他也是难得地豪爽,只要她稍有迟滞,他便伸手接过,仰口一杯,谁再敬就再来。她只管坐在座位里,快活不已。

  那晚,他喝高了。从别街打车送她到沃尔玛门前,她就下了车,他在前座里,隔窗高喊,留下来,留下来,可好?她头也不回,就在人潮以及夜色的汹涌里,消失掉了身影。他不知道那晚,回到家里睡在床上,有没有在午夜的梦靥深处,眼角挂泪。

  朋友圈里的消息传得好快,于是连日都有人请客。请他跟她,绵绵的温暖与祝福,可是他总是替她推掉,并发短信告知,回回都一个人去,回回都酩酊大醉。是呵,她不肯留下来,他能怎么办?一想到这个问题,他就头疼,兴许那晚在出租车上,就为这事发生了争执,她便负了气。

  过了两三天,她终是坐不住了,于是就再见面。再见面的夜晚,她滴酒不沾,他照旧饮酒,两人依是说笑,热哄哄暖洋洋的,似乎从没有过不快。一起去K歌,她是麦霸,他就有一杯没一杯,有一瓶没一瓶地喝啤酒。继而疯将起来,便在KTV的包间里围了矮几追逐,打闹,她总是一边跑,一边笑,一边捏了无线话筒唱歌,一边不失时机而又机敏异常地顺手抓了桌上的刨米花在嘴里给嚼得嘣嘣脆,好一副洋洋得意的模样,他都醉了。

  她比他矮一个头,小眼镜,绒线帽,罩一件棕色呢大衣,扎条精致而鲜艳的丝巾,娇娇小小的,二十好几的人了还跟个十八九岁的少女似的,神态及气韵都是,浑身焕发出一股天然的活力,与不加掩饰的乖巧来。于是,她就总是嬉皮笑脸地说,人家是小姑娘好不好,他就禁不住狂笑,霍然起身去捉她,她拔腿就跑。若是给捉住,她就认输,连声讨饶,说是小狗都成。一旦撒手,她就又是跑,一边斗嘴一边直是笑,跟只欢喜的麻雀似的。

  他不知她哪年去的那座沿海城市,也不知道她在那家电子器材厂过得好不好,反正就是成天上班,没事就呆在寝室里呗。似乎有次她在电话里说,之所以会跑那么远,是因为家里催着她嫁人,可是,她那时没有爱情,于是就选择了逃离,甚至越远越好。但是,家人的期望没有错,况且离开得久了她也很思念很难过,可是又有什么办法呢,在那边班上得好好的总不可能说走就走吧,即便回来又去做什么,又得从新人做起多累呀。一说到这些,她就闷闷不乐,唉声叹气。

  爸爸老了,做不动活了,爷爷老了,得有人照顾,可是我感到压力好大,怎样才承担得起这责任呀,她差不多都要哭出来了,回回在电话里。他总是安慰她,说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即便回来找地方上班,薪水不高但开支能省不少,像这么年年都去捐上一笔数目不小的交通费也不是个事,对吧?她说是,虽是如此,却不见动静。他也懒得去管她,再好的瓜,强扭了也未必甜。只是一眨眼,三年就过去了,她结婚了,往事不堪回首。

  这三年,他也没怎么问过她。是的,他是越来越懒了,甚至不少时候坐在一圈朋友里,话都不怎么想说,更不消说在网上跟人有事没事地瞎聊天了。也或许,他又经历了什么说不清道不明的水中月镜中花的爱情,累了就只想休息,动都懒得动一下。所以,即便哪天遇上一桩看似不错的邂逅,他也一片寂寥,不动声色。错过,过错,都随它在风里消逝,无事一般。

  兴许这样也好,他少受了伤害,保护了自己。或许爱情就是这么,有欢喜就有伤悲,有浪漫就有沉重,有相聚就有离别,只要动了心就难保它日能全身而退,况且无论谁退都会是一场兵荒马乱刻骨铭心的情殇。可是,若好,结了婚成了家走到了一起,保鲜期一过,又难免会成天陷在人间烟火的烦恼里,无休又无止。到那时,谁还会再记得曾经的好与腻,曾经共度的艰难与这份生活的来之不易呢?他矛盾极了,怎么想也想不明白,于是就任由浮沉吧,来者自来去者自去,或许这样倒也好了,无执着无悲喜。

  其实他认识她的同学,也认识她同学的同学,但是没有往来,久了也就淡忘了。故而他跟她的故事,她的那圈朋友里大抵都是不知道的,或者闻所未闻。不过这样也好,没有别人的闲言碎语说三道四,倒也清静,无论他跟她的见或是不见,都不会有人来打扰。

  初会的那年,他俩又见了第三次面。一起去逛街,他搂着她在大街小巷里一条条地走,腻腻歪歪,虚度时光。他不再提叫她留下来,都说些开心的话语,暖洋洋又懒洋洋的,很有点电影《罗马的假日》里的味道,有几日算几日吧,或许这已是上天最好的安排。

  再见的这年,依是旁若无人地说笑。不知谁把那截三年的藕取走了,谁也不知道,谁也不去管。只是,她不再准他抱,不再准他接近的亲呢,便嘻嘻哈哈地躲去身后,推着他在鬼魅而扑朔的夜灯下,爬上天桥,穿过公园,走了好几条街,快乐而挥洒,清冷而不痛。原本都是吃过饭的,结果又一起去找了家还没打烊的火锅庄坐,隔了热气腾腾的桌子一边吃喝一边打趣,她叫他吃菜他就吃菜,她说他抽烟他还抽烟,说了跟没说似的,可都好开心。时间过得真快,一晃两个小时就过去了,原本人声鼎沸的店里就只剩下了他俩这一桌,服务员们也关掉了别处的灯光,围在一旁的桌边说话,或是打盹。她跟他见了,就都是笑,像是干了一件什么坏事而又阴谋得了逞,随后自是起身结账不再逗留。她也问他啥时结婚,但见他不无温和地轻轻摇了下头,说都看透了,她便怔住了。

  拐过一处街口,就是一家宾馆。夜色已经深了,再见的欢喜到了尾声。站在门前,她推攘着他催他离开,结果两人就又是一通大笑,他便径直跨过斑马线去到街对面,一回身却见她依是呆立在黑夜的树底下,许是发现被他望见了,这才慌乱地逃开,继而消失在宾馆的门洞里。

  三年后的再见,她已经结婚了。一堵森严的墙,横亘在他与她的面前。可他还记得,她曾经说,待得山花烂漫时来看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