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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拜妮作品:《金鱼》

来源:中国作家网 | 顾拜妮  2017年06月20日18:06

爷爷去世后,我再次见到叔叔。

爷爷的丧事办得很仓促,他死得有些突然。爷爷享年八十六岁,身体一直十分硬朗,大家都以为他能够活到一百开外。去世的时候他正坐在沙发上看电视,身上穿着叔叔替下来的旧毛衣,两只袖口磨得毛茸茸的,已经有些脱线,老舍不得扔。午饭吃了红烧肉,茶几上泡好的一大缸茶水没有来得及喝下去。爷爷说自己有些困,要先眯一会儿,电视剧开始时让叔叔记得叫他。但直到电视剧结束,爷爷也没能醒过来。

去世的消息是叔叔打电话告诉爸爸的,我爸又转告我。当时我坐在公交车上,腿上抱着新买的豆浆机。由于下班高峰期,路面十分拥堵,司机不停地踩刹车,有好几回我的鼻子差点磕在前面大叔的后脑勺上。道路两边的树叶基本已经掉光,阳光穿过张牙舞爪的树枝。我爸问我什么时候能回家一趟,我“喔”了一声,也没说具体什么时候能回去。

除了哥哥,我们这辈人里面谁都没有见过奶奶。我向哥哥打听过关于奶奶的一些细节,他说奶奶的口袋里总能变出一种硬邦邦的水果糖,其余的他也不记得了,因为奶奶死的时候他也还太小。据说叔叔坐牢的第二年奶奶便过世,爷爷把奶奶的照片全部收起来,放在一个小抽屉里。我从来不敢询问长辈关于奶奶的事情,更不敢提起叔叔当年为什么被判刑,仿佛这是全家人的禁忌。

我和叔叔不太亲近,甚至有些怕他,长大之后见面的次数更加稀少。小时候每回见到他总是喝得醉醺醺的,如果不喝酒,那他就一句话都不会说,像条年老体衰的狗。有一次喝多了,他和我姑姑吵起来,姑姑的原话是叔叔害死了奶奶,还让他们感到丢人。

姑姑说,你为什么没有死呢?叔叔的脸部变得狰狞,一脚踩烂掉在地上的塑料小鸡。出于恐惧,也可能仅仅是因为他踩烂了我的塑料小鸡,我站在地上委屈地哭起来,小表弟不明状况,跟着我一起哭。想起叔叔回头看我时的眼神,我不知道那算不算瞪,充满愤怒的眼睛渐渐黯淡下去,最后他收回虚弱的目光走了。

年轻时的叔叔与现在判若两人,我见过一张他与爸爸的合照。照片里的爸爸显得有些拘谨,叔叔蹲坐在爸爸身后的石头矮墙上,一只脚踩着矮墙,一条腿悬在半空,脸上笑容灿烂,仿佛永远不会被生活的雷电击中。事实证明,这是幻觉。叔叔是家里最聪明的孩子,但性情顽劣,他不安于老老实实地坐在规整的教室里,经常逃出去。再后来他成天跟一帮比自己大许多的无业游民鬼混在一起,他们把偷来的东西换成钱,叔叔不在乎那些东西到底能值多少钱,只享受偷东西的快乐。

1979年对我而言只是个数字,我没有更多的感触,当时的我连受精卵都还不是。有人把它作为一个起点描述成一个新的时期,空气里到处弥漫着各种蠢蠢欲动,叔叔不失时机地跳上这趟思想先锋的列车。

叔叔认为自己的文化启蒙是从街边的黄色录像厅开始的,当然里面放的也不全是黄色录像带,这些录像厅曾经被比喻成“盗版与色情的温床”。叔叔在日记里说,录像厅的窗户蒙着黑布,乍看起来很像灵堂。他和他的狐朋狗友们,就是在这样的温床与灵堂中度过了自己的青春期,像许多人那样。据说三五块钱可以在里面待一天,如今想来,青春真不值钱,或许青春从来就不值钱。很多人在里面打飞机,也有中年妇女陪一些民工来看的(为什么是中年呢?),具体是一边看一边帮他们打飞机,还是看完然后打,这些就不清楚了。叔叔后来在日记中写道,自己开始无比想念女人,不知道女人究竟是个什么滋味。写下这些日记的时候,他可能永远不会想到它们将成为日后的呈堂供证。

我是下午到的,几个姑姑明显刚刚哭完,一个个眼睛浮肿,眼袋松弛。有几个我不认识的人蹲在楼道里面打扑克,满地烟屁股,乌烟瘴气。我经过的时候,膝盖磕在一个人的后背上,他回头看了我一眼,然后扭过去继续打牌。爷爷落葬后,仍有稀稀拉拉的人来探望。我爸笑着招呼前来吊唁的朋友,聊天叙旧,仿佛谁都没死一样。

我注意到了叔叔,他独自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抽烟,谁也不搭理。那可能是爷爷最后坐过的位置,说不定还残留着一只屁股的温度。叔叔的头发乱糟糟的,面色苍白,那双眼睛稍微有些凸出,像某种动物。叔叔的脸上是一种无所谓的平静,眼神里带着疲惫,仿佛他的面前不是一台液晶电视,而是一片望不到边的大海。当然也不一定是大海,可以是别的什么,又或者什么都没有。

叔叔在彻底抽完一支烟之前始终没有理睬我,因为他没看见我,反正即使看见了他经常也像没看见一样。现在他抽完了,冷不丁看着我,我有些不适应。

“你来了啊?”叔叔说。

我本来可以更早到的,公司里面一直有事情,各种破事,他们迟迟不肯批准我的假。我说我爷爷死了,他居然不相信地看着我,仿佛我不该有爷爷一样。

“为什么要把头发染成粉红色,感觉像中毒了。”叔叔说。

“不好看吗?”我说。

“其实也还行,反正你们现在的年轻人都爱把头发弄得乱七八糟的。”他软绵绵地说,他说话的风格一贯如此。

我抓了抓自己的头发,觉得“中毒”这个词很形象,跟书里那些妖精似的。叔叔又点燃了一支香烟,茶几上放着一部只能打电话和发短信的那种老式手机,这是叔叔的电话。他不用智能手机,觉得没什么意思,甚至连发短信的功能,在叔叔的眼里都有些多余。他大概觉得像这种生死大事才有打一个电话的必要,除此之外,还有什么好联系的呢?

后来我感到有些无聊,靠在沙发上打小游戏,叔叔略显好奇地凑过来看着我玩。几局过后,我把手机给他让他也玩会儿,叔叔又摆摆手,说这有什么好玩的。

叔叔的右手臂上蜿蜒着一条条类似蚯蚓一样丑陋的伤疤,蚯蚓一直延伸至毛衣里,消失在毛衣袖口的边缘。小时候这些突兀的蚯蚓增加了我对叔叔的恐惧和好奇。这些或许是他少年时打架留下的,也或许是在监狱里发生了什么事情,我们不得而知,他永远不会谈论自己,叔叔就是这样。

“你哥怎么昨天突然走了?”叔叔问我。

“我嫂子病了,打电话叫他回去。”我说。

叔叔像一条金鱼那样张了张嘴,继续抽烟。

镜子,电视机,家里一切能够反光的东西几乎都被蒙上了一层白布。本来没觉得有什么,这样刻意弄起来反倒营造出某种怪异来。一口旧的洋箱与电视机并排挨着,在一堆现代家具中间显得不合时宜。之前有个人想要回收这类旧家具,爷爷觉得给了人怪可惜的,也可能是其他的原因,反正最终没有出让。箱子里面放着一些更旧的东西。

箱顶上搁着一只肚子很圆的玻璃鱼缸,很奇怪鱼缸为什么没有被蒙起来,里面装满了水,亮晶晶的。有人说这种圆形的鱼缸会使金鱼的眼睛失明,如果这种说法真实可信,人类长期生活在变形的世界里是否容易心盲呢?我觉得扯淡吧,很多人从来都是瞎的,和在哪里生活无关。

这鱼缸原先在我家里摆着,上回叔叔去问我爸借钱,但是没有借到,临出门的时候他把这只鱼缸抱走了。我也不知道叔叔怎么会稀罕一只破鱼缸。当时我家里也正在遭遇经济危机,我爸单位不景气,不发工资,四个月只领了一个月的薪水,另外三个月的也没有人给补。更关键的是我妈不乐意借钱给叔叔,认为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叔叔大概也意识到了,没再提借钱的事,注意力转向一只鱼缸。他见鱼缸空着,问我们为什么不养鱼,我爸说养了,但是死了。他说可不可以送给他,他想拿回去养几条小鱼,我爸说你喜欢就拿去吧。后来我们留他在家里吃饭,叔叔拒绝了,他抱着那只鱼缸离开。我躲在脏兮兮的窗帘后面,一直目送叔叔的背影消失在拐角的一个地方。那窗帘可真臭啊,也不是臭,总之散发着一股难闻的气味。

自从出了那种事情,几个姑姑十分排斥叔叔,更不要说我妈了。小时候我妈总是告诫我要离叔叔远点儿。年幼的我不清楚究竟发生了什么,单是这句话,以及叔叔喝醉酒的样子,足以让我感受到一种莫名的恐惧。仅有一次让我觉得叔叔温柔,是他试图用一块动物形状的饼干讨好我。当时我已经伸出一只手,正好被我妈撞见,为了表明立场,我迅速将手缩回,表现出一副绝不妥协的样子来。有一秒钟,叔叔的眼睛里充满了失落。

尽管爷爷对叔叔也感到失望,但他依然是爱叔叔的,现在爷爷没了,叔叔失去这世上唯一一个不会嫌弃他的人。也就是说他从此可以更彻底地拒绝理解这个世界,而不用有任何顾虑,以后无论什么都无法再打动他了,这又算不算是一件好事呢。

1981年4月的某一天,十七岁的叔叔在日记里说他无比想念女人,快想疯了可能。到底是怎样的一个女人能让叔叔发疯似的想念,也许根本就不存在这样一个具体的女人,而是女人这种生物,让作为另一种生物的叔叔感到不安与好奇。

命运女神与叔叔开了个不大也不小的玩笑,叔叔至今单身。他出狱后拒绝了仅有的几次相亲机会,十二年的牢狱生活瓦解了他当初对于女人的那种热情。但话又说回来,即便叔叔同意相亲,又有谁愿意嫁给一个拥有那种经历的人?

这次见到叔叔,叔叔明显老了,看起来比我爸爸都要老。两条腿上裹着护膝,当年在监狱里膝盖受了风寒,即使在夏天的时候,叔叔也很少会穿短裤,他说自己的膝盖总能感觉到风。

叔叔对我们这些晚辈似乎不再像从前那样凶神恶煞,也可能是我们长大了,不再害怕他。尽管叔叔仍旧冷漠,但我仿佛可以理解他了,他不需要对谁热情。许多事情都是会改变的,比如年轻时叔叔总认为自己是无辜的,而现在,他觉得没有谁是无辜的。的确,命运不曾放弃调戏任何一个人。

由于种种原因,我没有目睹爷爷落葬的过程。活着的时候爷爷强调他拒绝火葬,大概意思是他不接受彻底毁灭的结局。可无论哪种方式,我们终究会走向这唯一的结局。

叔叔捧着以前那些照片看了许久,有一张照片是爷爷、奶奶、叔叔、爸爸四个人照的。这是第一次看到奶奶的照片,奶奶梳着两条又粗又黑的麻花辫,笑起来露出一排整齐的白牙,叔叔笑的时候模样很像奶奶。叔叔盯着看了一会儿,又把照片都放回去。

据说叔叔从头到尾没有掉过一滴眼泪,这件事情惹恼了我的几位姑姑。她们指责叔叔的无情,说他是丧门星。如今叔叔已经不再有为自己辩解的兴趣,他一言不发,任由她们劈头盖脸地数落。大概她们后来觉得爷爷尸骨未寒,这么吵闹实属不应该,大姑又哭了一通。

“我知道你很难过。”我的声音非常小。

叔叔愣了一秒,然后不屑地哼了一声,我不确定那是不是笑。也许我说了一句自以为是的蠢话,但并不想反悔。

想起前不久看的一部电影,讲的是两个失败的老男人渴望一次狂欢,甚至艳遇,于是前往加州的葡萄酒基地。然而艳遇和性并没有改变什么,甚至给他们带来新的麻烦。他们依旧是失败的,像所有人一样。不同的是,迈尔斯接受了这种失败,而杰克或许从未意识到自己是个大烂仔。电影快要结束时,镜头里迈尔斯的学生正在朗读课文,课文里有几句话比较有意思。他说,我并没有哭,没有为Finny哭,我甚至在葬礼上都没有哭,只是站在那里……我无法逃脱这种感觉,好像这是我自己的葬礼,而你是不会在自己的葬礼上哭的。

“爷爷走的时候平静吗,我的意思是他没有特别痛苦吧?”我说。

“应该没有吧,吃饱喝足才走的。”叔叔说,“我下楼去买烟,回来的时候他已经睡着了,是,我以为他睡着了。后来那个破电视剧开始了,抗战的,我想叫醒他,他不理我。其实我已经有预感,但还是试着叫醒他。最后干脆用两只手抓住他的肩膀来回晃,他在我的手里那么脆弱,像只夭折的小鸟耷拉着脑袋。”

吃饱喝足的人对死亡的恐惧应该会小点,如果我在死之前能吃点自己爱吃的食物,会更从容吧,可能。当叔叔说到夭折的小鸟时,仿佛爷爷真的是一只鸟一样。

“他一个人扒拉着吃了半碗红烧肉。”叔叔补充了一句。

“我听我爸说,爷爷临走的前一天就嚷嚷着要吃红烧肉。”我说。

我一直在想,爷爷是不是就差这半碗红烧肉了。如果前一天吃,前一天可能就走了,假设一直不吃,说不定还能再活半年,但即使再活半年却不让他吃红烧肉,那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呀。

“你的鱼呢?”我说。

叔叔说要养鱼,但现在鱼缸里一条鱼都没有,水是清澈的,应该有人定期换水。叔叔几次拿起遥控器,又放下,似乎在这样的气氛下看电视是不道德的。可叔叔怎么会在意道德这种东西,那他为什么不看电视呢?我真想走过去,替他把那台用白布遮盖的电视机打开,但我什么都没有做。

“你说什么?”开始他没有明白,但很快他意识到我在说什么。他说:“哦,养了几条,都死了。”

“凤尾鱼吗?还是金鱼?这种鱼缸只适合养这种小鱼。”我说。

“都养过,都死了。”他说。

“麻烦,不想养了。”他解释了一句。

从侧面打量叔叔,他的眼睛显得更加凸出,像一条金鱼。对,像条半死不活的金鱼,嘴巴一张一合的样子,使我几乎真的要把他当成一条鱼了。

天色暗下来,那些嘈杂的声音消失了一部分,几个姑姑回自己家里去了。爷爷家里只剩下我们三个人,叔叔,爸爸和我。爷爷落葬的时候,我爸希望我能来,但我来不了。本来今天不用我来了,但我自己的事情一件都不想做,想过来。我请了一天假,刚好今天是周五,这样一来我有三天的假期。爷爷的死让我有一种轻松的错觉,仿佛自己的人生也同样告一段落。

我五岁那年,叔叔出狱。五岁的我能够记住的事情很有限,叔叔出狱那天的情景我却一直记得,而且十分清楚。

当时还没有搬家,爷爷住在许溪老街。家门口的桃花零零星星地开了一些,天气仍然很寒冷,没有丝毫回暖的迹象。我第一次掉牙,一颗早已松动的乳牙被我用舌头疯狂地舔掉。张着嘴巴呼吸时,冰凉的空气钻入这枚漆黑的空洞里,我觉得好玩,兴奋地龇着牙反复做吸气的动作,哥哥把我脱落的牙齿丢到房顶上。可我妈说,只有下牙齿掉了才往房顶上丢,而我掉的是上牙。这类缺乏常识的话怎么会有人相信,但我当时感到异常惶恐,以为自己再也不会长出新的牙齿来。

在同一天,叔叔刑满释放,他像只游魂一般突然出现,使我暂时忘记这种担忧,并且知道自己还有一位叔叔。叔叔很瘦,但不是人们想象的那种面黄肌瘦,外表看起来还算比较健康。他的两只眼睛里放着光,有一种婴儿般的好奇和兴奋,努力辨认房间里的每一个人。他问我爸爸我是谁,我龇着漏风的牙,大概是想告诉他我掉牙了,但叔叔没有理会我。他只是一个劲儿地说自己口渴,然后跑去找水喝,喝了许多水,可他还是觉得渴。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会这样渴,像从沙漠里回来一样。

那种婴儿般的好奇持续了没有几天,之后便消失了。我在叔叔的脸上看到更多的是种不知所措的茫然,仿佛一个从未离开过家的孩子突然被丢到外面,孤立无援。曾经一度怀疑监狱才是叔叔的家,或许有那么一刻,他确实非常想要回到监狱里。

此时的叔叔非常平静,他的面前放着一瓶酒,有几盘菜,叔叔自己炒的。这几年叔叔在家就研究怎么做饭怎么吃,后来和爷爷住在一起,爷爷每天的伙食都挺好。

叔叔希望有个人能陪他喝一杯,没有也无所谓。经历完那种事情,现在他又死了爸爸,说不准哪天他也会死,总之没有什么理由可以不让他喝酒。我开始有点羡慕叔叔,或者说嫉妒他,经历过这么多事情还活着,什么都不期待,唯一的愿望就是此时此刻能够喝点酒,甚至连愿望都不算。

“你真的没有想过结婚吗?”我说。

“想过,”叔叔说,“二十来岁的时候。”

“对着墙想吗?”我说。

叔叔可能没有想到我会这么问,他乐了,说:“对着天花板。”

“现在呢?”我说。

“现在基本不会想这些,这么多年都过来了,就会觉得更不需要了。说实话,从里面出来的第二年想得比较多,但也只是想想而已。”叔叔说。

我也经常对着天花板想东西,通常是在晚上,因为白天没有时间。这么形容一点都不过分,有时感觉快要被这份无聊的工作给吞噬掉了。与交往三年的男朋友分手,他先提出来的,他说我们不合适,我不知道他说的合适指的是不是胸部,总之很快他和一个C罩杯的姑娘结婚了。我有时看着天花板想,它什么时候掉下来呢?

“你后来见过她吗?”我说。

“谁?”叔叔问。

“余小凤。”我说。

“不是,你这孩子怎么什么都知道啊,还让不让大人活了。”叔叔说。

以前我一直想问叔叔,但从来不敢开口,也不清楚应该如何开口。今天却很容易就问出来,可能我也喝酒了吧。

如果非要回溯叔叔短暂的青春,在叔叔的生命里后来还真有过那么一个女的,叫余小凤。都说余小凤是个很漂亮的女人,我没亲眼见过,所以也不可信。但无风不起浪,至少应该不丑吧。余小凤是叔叔的初恋,其实也不能算作是初恋,毕竟那只是叔叔单方面的情感。就算他俩打过一炮,那又怎样呢,换成现在的说法应该是炮友吧?

那可能是天底下最贵的一炮了,为操一个女人搭进去一个人十二年的光阴,还只能操一回。很残酷,又有些浪漫,这种浪漫和别人没有关系,是叔叔自己的。它可能是整件事情当中唯一闪亮的细节,却也最刺眼。

余小凤当时被很多人追求,其中包括我的叔叔。叔叔说她哪儿都好,就是胸太小,不过真正把手伸进去之后,叔叔发现摸起来好像也没有那么小了。这个大小,仿佛刚好填补叔叔那块青春的空白。

“你爱过她吗?”我说。

“爱?一个十九岁的孩子懂什么呀。”叔叔说。

“也是,我到现在都不懂,我觉得这事儿就没人能懂。”我说。

我爸瞥了我一眼,随便扒拉了几口饭到旁边躺着去了,不想参与我们的讨论。而叔叔今天显得格外温和,不像是我的叔叔,更不像一个看起来会强奸妇女的家伙。叔叔拔出一支烟,准备点上。

爷爷家里的暖气烧得真暖和,也或许是这些酒使我感到发热,有一种幸福的幻觉。我知道此刻不该有这样的感觉,但确实又有这样的感觉,我不能骗自己,同时我能感受到悲伤。这感觉真神奇。

“待在里面十二年,你有过后悔的时刻吗?我知道你不是那种容易后悔的人,但我不相信你完全没有过。”我说。

“有过吧,但更多的是感到无聊,幸好他们会安排很多事情给你做。你相信人会迷失在时间里吗?”叔叔的眼睛突然亮了一下,打火机噗的一声,火苗把叔叔凸出的眼睛照得更加明亮。

叔叔在日记里记录了那个平常的早上,1983年的一个早上,和所有的早上都一样,却又不一样。那是叔叔写下的最后一篇日记,那日记快赶上一个短篇小说了。如果没有这个早上,说不定我的叔叔会成为一个作家。话说回来,当作家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并不能保证一定比在监狱里的十二年过得更好。

叔叔拿着一笔不知道从哪里搞到的横财,与朋友打了一晚上的牌,天快要亮时,口袋里的钱已经输得差不多。叔叔揣着剩下的这些钱往家里走,路过对面卖早点的地方,进去点了一碗牛肉面,面里面根本没有牛肉。叔叔刚吃了两口,听见有人叫他,发现余小凤站在他身后,看起来也是一副一宿没睡的样子。

你怎么会在这里?叔叔说。

余小凤说,我找你啊。我问胖子,胖子说你刚出门。

这种回答让我叔叔有些受宠若惊,毕竟余小凤不喜欢他,从来都不喜欢,即使叔叔请她吃过几回冰棍儿。她认为叔叔不够成熟,有一回叔叔想要拉她的手,被余小凤拒绝了。

找我做什么?叔叔说。

怎么,我不可以找你吗?

当然可以,可是找我做什么?叔叔说。

余小凤可能也忘了找到他能做什么,在叔叔的旁边坐下来,把那碗没有牛肉的牛肉面端到自己面前。她吃了一口差点给吐出来,说,这玩意儿怎么能吃呢,感觉像鼻涕,黏乎乎的。

叔叔说,就跟你吃过鼻涕似的。

余小凤白了叔叔一眼,她看着叔叔把一碗面吃完。吃完之后叔叔继续往家走,余小凤一直这么跟着。叔叔说,你真没什么事情吗?

没有。说完之后,她又说,就是想跟你聊聊天吧。

余小凤家里那天没有人,她说要不上她家里坐坐,她说她家里买电视了,叫我叔叔去看电视。也不知道叔叔是为了余小凤,还是为了看电视,总之他离自己的命运更近了一步。

余小凤给叔叔倒了一杯水,那是一杯非常普通的水,暖壶里的白色碎渣子还在水里漂浮着,翻滚着,等待沉淀。澄一澄吧,余小凤说。

在等待水变清的过程里,两个人都有些尴尬。叔叔如获至宝一样,发现那台隐藏在一块破枕巾下面的电视机。叔叔家里当时没有电视,觉得这玩意儿还是比较稀罕。

叔叔说,我们看会儿电视吧。

电视的天线有问题,只能收到零星的几个频道,而且伴随着雪花。对着模糊不清的电视节目,两个人又不知道要说什么,于是假装认真在看。电视里的噪音让他们看起来更像是两个孤独的人。叔叔回头时,突然发现余小凤哭了。叔叔说有那么一刻他也特别想哭,也没什么伤心的事,他也不是那种会伤心的人,但就是想哭,不过叔叔并没有这么做。

叔叔问她怎么了,余小凤半天不肯回答。后来叔叔不问了,过了一会儿,她说男朋友跟她分手了,现在她妈又突然失踪了。

叔叔问,你妈是怎么回事?

余小凤说,我妈和我爸爸天天吵架,这么多年本来都该习惯了,谁知道那天因为下水道堵了两个人吵完架,我妈就离家出走了。已经一个多星期了,到现在都没回来。开始时,我们都认为最多两天她就会回来,昨天我突然想到,她估计不会回来了。大概她一直都在等这一天,但一直没有勇气吧。

说完之后,余小凤又变得有些嬉皮笑脸,仿佛刚才讲出这段话的是另外一个人。

叔叔想要安慰她,但觉得怎么说都不合适。他的手轻轻握住余小凤的脸,用拇指抹去她脸上的眼泪,余小凤侧过身体抱住了叔叔。叔叔的手不知道该放在哪里,这会儿,他看起来一点儿都不像是个浑蛋。

接着余小凤开始亲他,叔叔没有拒绝但也并未迎合她,亲了两次,叔叔觉得再不干点什么就不对了。叔叔端起那杯水,喝了一口。

他把舌头伸向她的嘴里,亲了几个回合,摸得也差不多了,叔叔想到床上去。余小凤开始犹豫了,她的理智大概正在回来,但叔叔已经势不可挡。余小凤挣扎了几下,半推半就地被这个十九岁的少年强奸了。叔叔在自己的日记里用的也是这个词,对,强奸。但显然叔叔对这个词并不了解,他不知道等待他的是什么。

叔叔要提裤子的时候,余小凤的爸爸下夜班回来正好撞见。看见哭泣的女儿,余爸爸整个人傻了一会儿,然后冲进厨房里拿了一把菜刀出来。叔叔说他根本来不及系好自己的裤子,几乎是拎着它连滚带爬逃跑的。

我也想不通叔叔后来怎么还有闲情写日记,他甚至显得有些骄傲。他说,余小凤的阴毛不多也不少,感觉自己像是在操一个水蜜桃,她哭泣的样子使我心疼,而我却更加兴奋了。最后叔叔说,性也不过如此,不像他们形容的那样,不神秘,甚至有股臭味。我感觉有什么东西在那一刻,结束了。

那一天过得格外平静,叔叔以为这是没什么大不了的事情,无非是跟一个女的打了一炮,而这个女的开始兴高采烈,后来又有些不太情愿了而已。顶多以后见了面被揍一顿,或者几顿。但结果并不像叔叔以为的那么乐观,1983年的春天还没有结束,叔叔的牢狱生涯正式开始。

“你怎么逮着一个菜使劲儿吃呀,给我留几颗花生米。”叔叔说。

“我以为你不爱吃花生。”我说。

“这么会做人,跟谁学的?”叔叔瞅了我爸爸一眼。

“别看我,不是我教的。”我爸说完翻了个身。

叔叔终于走过去,打开了电视。爷爷每天追的抗战剧还没有播完,而爷爷已经赶不上看大结局了,像这种电视剧的大结局看不看都无所谓,爷爷对此或许从未感兴趣过,这些东西不会妨碍他去死。仿佛死和大结局是一样平常的事,人总有一天会死,电视剧总有一天要完,反正就那么回事吧。

体育频道里一堆人正在踢足球,他们似乎总是在踢足球,永远都在踢,叔叔每次打开电视他们就在踢。他们的腿不会感到累吗?盘子里剩下的花生米叔叔始终没有吃,他的酒喝得很慢,但是一直在喝。

“你记不记得曾经踩坏过我的玩具?”我说。

“什么时候的事情?”叔叔说。

“小时候,有一次你把我的一只塑料小鸡踩坏了。”我说。

“那不是小鸡,是一只四不像。”叔叔想了想然后说。

“是小鸡,我才玩了两个星期,你就给踩坏了。我特别喜欢那只玩具,它的眼睛在太阳底下会变色。”我说。

“我没想到它那么容易坏,我以为是软的,就是扁下去还能复原的那种。”叔叔说。

“你是吗?”我突然想到一些别的。

“是什么?”叔叔问。

“你是那种扁下去还能复原的人吗?”我说。

“我不算,”叔叔说,“不过我在监狱里见过这种人。”

“可你至少看起来是能够很轻松地接受扁下去的那种人,或许你根本不在乎能不能复原?”我说。

“也不轻松,只是挣扎更累,何况没有用。”他说。

“小的时候我很怕你。”我说。

“我知道,你很讨厌我。”叔叔平静地说。

“不,我不讨厌你,就是单纯的害怕,因为你看起来很不同。这种害怕又很吸引我,让我想要了解你的过去。”我说。

“那你比较有冒险精神啊。”叔叔半开玩笑地说。

“因为你是我叔叔。”我说。

后来觉得有些困了,我打算去睡觉,叔叔还坐在沙发上,绿油油的屏幕里一堆人跑来跑去。

小房间是爷爷生前睡过的,爷爷不喜欢大房间,大房间挨着马路,他觉得吵。叔叔说,如果害怕的话,去大房间吧。我并不害怕,我说不用了,小房间挺好的。我不觉得人死后有什么可怕的,那就如同一片树叶掉下来。

我已经决定去睡觉了,但没有马上站起来,那种困意让我想要一动也不动。希望谁都不要来催促我,不要提醒我该睡觉了,因为我已经下定决心,只是想再待一会儿,一会儿有可能很长,也可能很短。叔叔确实没有要催我立即离开的意思,这使我感到安全和放松。

“他们带我走的那天,天气特别好,太阳光有些刺眼,我眯起一半的眼睛。但带我走的人叫我老实点,他认为我眯起眼睛是因为对他们不满。我看见一些人在哭,他们看起来很痛苦,就跟我打牌把他们的钱赢光了似的。我以为我会害怕,可事实上我非常平静,也许是麻木。我抬头望了一眼天空,头顶上方有一团云,形状有些像鱼,一条金鱼。”叔叔说,“你相信人会迷失在时间里吗?”

“怎么迷失的?”我说。

“我不知道,”叔叔说,“但是你会觉得自己的精神特别轻,像一片羽毛,可能比羽毛还要轻。迷失的坏处是,肉体的知觉会变得迟钝。而好处则是,你清醒后判断一样东西的速度会非常快,很多时候几乎不用思考,直达本质。”

“那可以把这种‘迷失’理解为一种幸存吗?”我说。

“也不是幸存吧,一条脱离轨道的金鱼,偶然游到了时间的另一面。”叔叔看着天花板说。

本文原刊于《芙蓉》杂志2017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