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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事文学的多向度交流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 江守义  2017年06月19日14:31

查特曼在《故事与话语》中提出一个著名的“叙事—交流情景”示意图:“真实作者→隐含作者→(叙述者)→(受述者)→隐含读者→真实读者”(西摩·查特曼:《故事与话语:小说和电影的叙事结构》,徐强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年)。这个示意图让叙事文学的交流显得很清楚,但这个示意图由于经典叙事学对文本中心的关注,关注的是文本内部(即由“隐含作者”到“隐含读者”之间)的交流。叙事文学的交流不仅仅是文本内部的交流,总体上看,它大致包括四个层面的交流:叙述层面的交流、文本层面的交流、阅读层面的交流和事件层面的交流。

叙述者与受述者

就叙述层面的交流看,它主要有两方面的体现:其一,是所叙述的故事内部的交流。故事中一个人物(叙述者)对另一个人物(受述者)说话、做动作、传递某种信息,都可看作人物之间的交流。但这种交流是可选择的,对叙述者发出的信息,受述者可以回答,也可以不回答,查特曼将叙述者和受述者加了括号,意味着这种交流未必一定发生。其二,如何叙述故事所形成的交流。一般来说,故事如何叙述属于文本层面的形式表现,但一些固定的叙述套路,可以显示出叙述者和受述者的在场,这些套路的运用意味着叙述者和受述者正在进行交流。

中国的“话本”模式通过“话说”、“各位看官”、“且听下回分解”这些说话套路的运用,说书人在叙述的同时就已经预设了听书人在场,叙述故事就是为了与在场的听书人进行交流。为了进一步促进交流,说书人在叙述故事的过程中,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加上“看官听说”之类的套话,以代替听书人说话。表面上看,这是一种说书人对听书人单向度的交流,但说书人在交流的时候,并不只是从自己的立场出发来说故事,同时还设身处地地替听书人考虑,代听书人说出他们心中的想法,因而这种交流也是一种双向交流。

隐含作者与隐含读者

就文本层面的交流看,主要是隐含作者和隐含读者的交流。隐含作者是布斯在《小说修辞学》中提出来的,是真实作者写作时的“第二自我”,这样看来,隐含作者和真实作者多少是有联系的。同时布斯又认为,隐含作者又完全隐含在文本之中,离开文本就不存在,这又意味着隐含作者依赖于文本,与真实作者无关。这种模棱两可的态度其实是布斯的一种策略,他既希望通过“隐含作者”这个术语来发挥他的小说修辞的引导功能,又希望通过这个术语来迎合当时流行的“新批评”。

与隐含作者对应,存在一个隐含读者。隐含读者是一个隐含在文本之中的能够理解隐含作者意图的理想读者。文本层面的交流效果,在于隐含读者对隐含作者叙述意图的把握。作为理想读者,隐含读者是能够体会隐含作者用心的读者,但这个理想读者又是隐含作者心中的读者。所以,文本层面的交流是隐含作者和自己心中理想读者的交流,换言之,隐含作者总是认为自己的叙述能被隐含读者所理解。

真实读者与真实作者

阅读层面的交流,按照查特曼的示意图,应该是真实读者和真实作者的交流,但实际情况要复杂一些。阅读层面的交流,往往是真实读者对文本意图的揣测,文本意图固然与真实作者有关,但也与隐含作者有关,这就导致阅读层面交流的复杂性。

一方面,如果条件许可,真实读者和真实作者可以很方便地进行沟通,阅读交流就可以在真实读者和真实作者之间展开;另一方面,通常情况下,真实读者无缘与真实作者直接沟通,阅读交流主要是真实读者在文本阅读的基础上,考虑自己的理解是否符合作者的原意。这时的交流只是一种潜在的交流:真实读者希望自己是一个能充分把握和理解隐含作者意图的理想读者,他在心里反复思量自己的判断是否切合作者的想法,他时而以真实读者的身份来理解作品,时而以隐含作者的身份来衡量这种理解是否妥当,在不停的身份切换中来完成阅读层面的交流,这种交流只能是一种假想式的双向交流,只能是一种心理活动。

文学作品与文学事件

事件层面的交流是在文学作品成为文学事件之后所产生的交流。一部作品在社会上产生一定的反响之后,对该作品的关注就会多起来,对该作品的讨论就不仅仅局限于作品的思想内容和艺术表现,更多是对作品的文学效应、社会效应的讨论,是对作家创作过程和思想历程的讨论。

事件层面的交流,对作品和作家都可以产生积极影响。众多读者谈论某个文学事件,自然会提高事件来源的文学作品的知名度,无形中也提高了作者的知名度,同时,对一个文学事件的关注会让很多人从不同角度对这个事件加以阐发,各种阐发之间的对照同时也是交流,这种交流会加深对作品的理解,会强化对作者的认识。但不可否认的是,有时侯这种交流也会暴露出作品的不足。

文本内与文本外

文学交流的前两个层面是文本内的交流,后两个层面是文本外的交流,这四个层面可以互通,文本内的交流和文本外的交流是一个连续的过程。詹姆斯·费伦将叙事界定为“某人在某个场合出于某种目的对某人讲一个故事”(詹姆斯·费伦:《作为修辞的叙事》,陈永国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这句话很好地概括了四个层面之间不可分割的关系。“对某人讲一个故事”,涉及叙述层面的交流;“出于某种目的”指出了作者意图的存在,既涉及文本层面的交流,也涉及阅读层面的交流;“某个场合”的存在,意味着不同的场合可能要有不同的“目的”,需要不同的“讲法”,这就将交流从文本之内转移到文本之外,涉及阅读层面和事件层面。阅读时要注意“讲”的场合和目的,这是阅读交流的前提。

同时,费伦这句话既承认文本对读者的引导作用,更在意读者对文本的建构功能。前者让文本和读者之间的交流由内而外,后者又让这种交流由外而内,两种交流循环往复,作者、文本和读者由此“处于一种无限循环的关系中”。这种无限循环需要重视真实读者的阅读体验和知识信仰在交流中的作用,真实读者由此参与到交流的进程之中。交流由此超越了文本而成为社会现象。每个真实读者的每一次阅读,既是在与文本进行交流,也是在与其他读者进行交流。叙事文学就在无数次的阅读中成为个人欣赏层面和社会交往层面的交流事件。

(作者单位:安徽师范大学文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