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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强文化领域行业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
来源:文艺报 |   2017年05月15日06:41

据新华社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文化领域行业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指导意见》指出,当前,我国文化改革发展进入新阶段,文化领域行业组织建设面临着新的形势和任务要求。落实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加强和改进党对文化领域行业组织的领导,创新行业组织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高文化管理效能。协同推进文化建设与社会建设,激发全社会文化创造活力,需要在行业组织建设大框架下,把握文化建设特点和规律,引导文化领域行业组织更好地发挥自身功能和独特优势。把文化领域各方面企事业单位和广大文化工作者联系起来,汇聚起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合力,需要补齐行业组织发展的短板,推动行业组织全面加强自身能力建设。

《指导意见》指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坚持文化自信,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一手抓积极引导发展、一手抓严格依法管理,着力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有效监管、分级负责、协调配合的行业组织管理体制机制,构建结构合理、富有活力、服务高效、治理完备的行业组织体系,引导行业组织更好地服务文化企事业单位、服务广大文化工作者、服务行业发展、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促进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发展。切实加强党对文化领域行业组织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确保正确发展方向。

《指导意见》还从明确职能定位、做好培育发展工作、加强自身建设、强化规范管理、组织实施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