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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金莲的命运

来源:中国作家网 | 刘振凯  2017年05月09日10:20

作为艺术形象的潘金莲,在不同的作品里作家赋予了她不同的典型意义。

在小说《水浒传》里,潘金莲虽然只是一百单八条梁山好汉之外的一个社会角色,但绝非可有可无的一个人物。百回本《水浒传》中有三回(第二十四回、二十五回、二十六回)就主要是写她的。她勾结恶少,谋害夫君武大郎,是一个浪荡淫秽的女人。《水浒》问世不久,就被斥为“诲盗”之书,在明、清两代严加禁绝。《水浒》被禁的罪名是“诲盗”,似与潘金莲的“淫”毫无干系。

明朝隆庆、万历年间兰陵笑笑生所著的小说《金瓶梅》,以《水浒》中西门庆、潘金莲故事为线索,描写了西门庆勾结官府、剥削穷人、蹂躏妇女,由发迹到灭亡的历史。在小说中,潘金莲仍是一个恶妇、淫妇形象,其性格的基本内涵与《水浒》是一致的。但潘金莲这个人物在《金瓶梅》中所占有的位置较之其在《水浒传》中的地位自然要重要得多,因为她毕竟是这部小说中的女主人公之一。“金”、“瓶”、“梅”这三字,“金”字不是显居其首吗?诚然,小说《金瓶梅》中秽笔过多,但它毕竟是一部难得的现实主义作品,在中国文学史上有其不可替代的一席之地。小说中的秽笔则应该看作是旨在暴露封建统治者肮脏的灵魂而为。封建社会把《金瓶梅》判为“诲淫”之书是不公道的。

1926年,著名剧作家欧阳予倩先生写了五幕话剧《潘金莲》,剧中的主人公潘金莲是一个反对封建礼教的正面形象。显然,欧阳公是借着潘金莲来排解自己“胸中之块垒”,表现的是反对封建、主张个性解放的主题。予倩先生敢于把多少年来人们印象中的“荡妇”形象作了一百八十度的调整,其艺术勇气实在可嘉。

此前的1924年,德文译本《卖炊饼武大的不忠实的妇人的故事》,其翻译的底本自然是我国的文学作品。这“不忠实的妇人”也自然是对潘金莲的评价了。译者对于潘氏也真算是“笔下留情”了。

被称为巴蜀鬼才的当代剧作家魏明伦写过一个荒诞剧《潘金莲》(川剧),曾引起戏剧界的广泛注意。剧中的潘金莲是一个女权主义者的形象。这是在欧阳予倩先生之后又一次把潘金莲这个形象正面化,而且是以荒诞剧的形式,是一件十分有意义的事情。荒诞与合理是相对的。在艺术创作的领域中,一切的合理,可以表现为一种荒诞,一切的荒诞也同样能够演绎得合情合理。

1998年央视版电视连续剧《水浒传》,用了不少笔墨来表现潘金莲这个人物(前后铺排了近四集的篇幅),几乎是为她正了名,翻了案,把她塑造成为一个反对封建夫权、提倡女性解放的新的妇女形象。在电视连续剧里,潘金莲是作为古代下层社会的一个普通女性出现的。她是封建礼教的受害者,嫁给武大郎是她的悲剧(她的花容月貌与武大的“三寸丁谷树皮”之间有多大反差!)。她虽然不满意,但还是默认自己命运不济,曾有安下心来过日子的想法。小叔子、盖世英雄武松出现后,她心动了:武家两兄弟,一个是窝里窝囊,老实巴交;一个是潇洒风流、英气逼人。潘金莲对武二郎的爱慕之心是人之常情,不难理解。进而潘金莲对武松百般殷勤,千般挑逗,而品行端正的武松终不为所动。在这种情况下,西门庆和王婆惜设下圈套,才使她走上了合谋杀夫之路。

地方戏曲秦腔折子戏《武松杀嫂》中的潘金莲的形象虽稍显单薄了些,但其性格的主导方面与电视连续剧《水浒传》较为接近。潘金莲“对镜贴花黄”,梳妆打扮,煞费苦心,为的是能讨得武松兄弟的欢心,“女为悦己者容”,合情合理。事与愿违后,多情的潘金莲最后认为死于武松刀下也“心满意足”。

可见,古往今来,各种艺术作品中的潘金莲会有各不相同的命运。为什么呢?鲁迅先生的一段话似可给我们一些启示。他说:“一部《红楼梦》,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革命家看见排满……”这当然是说不同的人会从《红楼梦》中读出不同的东西,会有不同的理解。同样,作家、艺术家们总是根据自己的历史观和艺术见解来演绎、诠释其笔下的艺术形象的。

一百个观众眼里就会有一百个哈姆雷特,这句话不也会给我们同样的提示和启发吗?

【作者简介:刘振凯(1941- ),陕西米脂人。1965年毕业于陕西师范大学中文系,在新疆工作40余年,大部分时间都在高校任教。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六卷本《新疆当代多民族文学史》(2006年新疆人民出版社出版,2014年修订版更名为《新疆当代文学史》)的编写工作,系课题组主要成员之一,《新疆当代多民族文学史·散文、报告文学卷》第一主编。在教学之余,发表了散文随笔以及文艺评论60余篇。系中国当代文学研究会会员,中国当代文学研究会教育学院系统分会理事,秋瑾研究会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