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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绝入韵首句中的半拗现象与平仄刚度律的修订
来源:中国作家网 | 任晓敏  2017年03月23日11:10

  一、引言

  律绝的首句可以入韵(入韵韵脚可用邻韵),也可以不入韵。笔者曾依据句末用韵与否将律绝中的单句简单地分为韵句和非韵句两类。按照这样的分类,首句入韵时,首联上下句均为韵句,故而笔者将这样的首联称作孪韵联。就笔者所知,在既有的律绝平仄规则理论(包括笔者提出的相关理论)中,孪韵联不涉拗救[1-7]。然而,近来笔者突然意识到,还有一类实际存在于孪韵联中的拗救现象被人们忽略了。譬如,脍炙人口的李白名作《望庐山瀑布》和《静夜思》的首联便均为包含半拗(即可救可不救之拗)现象的孪韵联。

  《望庐山瀑布》全诗如下:

  日照香炉生紫烟,遥看瀑布挂前川。

  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

  这首诗通常被认为是完全合律的。然而,其首句中第五个字位用的是平声字“生”。对照该句应遵守的实用基本句式的平仄结构“昃仄平平仄仄平”来看(“昃”字表示所在字位“当仄可平”,在大多数情况下可以简单地理解为“可平可仄”或“平仄随意”。下同),这似乎是出律的,因为其第五个字位应当用仄声字才对,故而也有人对此表示质疑。诚然,在句中的第三个字位用仄声字从而导致第四个字位上的“炉”字呈现孤平的特殊情况下,为救孤平,依据拗救规则,句中第五个字位倒可以用平声字,更准确地说,甚至是必须用平声字。可是,现在句中的第三个字位实际上用的是平声字“香”,并未引起孤平,因此第五个字按理说是不能用平声字的。也许有人会用“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的说法来为第五个字位用平声字辩护,但是正如王力先生等诗家所指出的那样,这一说法是经不起推敲的,属于“很肤浅的观察”,至少是“不全面的”,“极容易引起……误解”,甚至“一直有人批评这个说法‘害人’”(见参考文献[1]第46-48页;参考文献[2]第83-93页;参考文献[3]第100-101页;参考文献[8])。譬如,在刚刚提到的孤平拗救中,第三字和第五字的平仄属性就不能“不论”,因为它们是不能随意变动的:第三字用了仄声字,则第五字必须用平声字;第五字不用平声字,则第三字绝不能用仄声字。可见,至少在这里,“一三五不论”并不成立。因此,按照既有的律绝平仄规则理论,上述句中第五个字位用平声字“生”是缺乏律理依据的。本文要解决的问题正是从律理层面探究这一现象的“合法性”。笔者将在下文中阐明,这一现象可以归结为一种特殊的半拗现象,特此恭请惠阅本文的诸君预知。

  再看《静夜思》,其全诗如下:

  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

  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

  如所周知,这首诗并不是完全合律的。王力先生将这首诗归入古绝(其实也可以认为是存在瑕点的准格律诗,笔者有关准格律诗词的论述请见参考文献[9]),并指出,其首联下句中的“上”字以及第二联上句中的“头”字都是出律的(见参考文献[1]第71页)。对照全诗各句的实用基本句式平仄结构“平平仄仄平,昃仄仄平平。昃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便可发现,“上”字出律,是因为当平实仄;“头”字出律,则是因为当仄实平。显然,王力先生的评断是正确的。此外,诗中还有一处疑似平仄不当,可王力先生却对其只字未提,令人颇感蹊跷!问题出在首句的第三个字位上,所用疑似不当之字为平声字“明”。对照首句实用基本句式平仄结构“平平仄仄平”可知,该字出律了(当仄实平),当为拗点,且诗中未见有其它拗点能够对其施救。如此明显地不合规则,诗家如王力先生者却不发声“指控”,实际上是在默认其“合法性”,这里面到底藏匿着什么道理?——笔者的探知欲由此而被强烈地刺激起来!对比可知,这里出现的问题和上述《望庐山瀑布》中“生”字当仄实平的问题应属同一类问题。实际上,稍加留意就可以发现,这样的诗例还有一些,譬如李白的《七绝 黄鹤楼送孟浩然之广陵》、李商隐的《七绝 为有》、张祜的《七绝 集灵台 虢国夫人承主恩》、张继的《七绝 枫桥夜泊》以及杜甫的三首七律《登高》、《登楼》和《蜀相》等等,也就是说这是一类颇具普遍性的问题。故而,就此类问题作一番认真的探究以令其“水落石出”是很有意义的。

  在进一步展开论述之前,请允许笔者稍许偏离主题,再就《静思》作一点补充说明,以便消除读者中不甚熟悉拗救规则者可能产生的疑问。不难发现,诗中第二联还有两个字的平仄属性需要究。一个是该联上句中的“望”字,既可归去声“漾”韵,又可归下平声“阳”韵,归“漾”韵则出律(当平实仄),归“阳”韵则合律(当平实平),故单独就此一字而论,姑且认为它归“阳”韵(取其平声)即可;另一个是该联下句中做动词用的“思”字,属上平声“支”韵,故单独就此一字而论,应系出律(当仄实平)。然而,如果我们将这两个字合起来看,并认为“望”字归“漾”韵(取其仄声),则并不出律,这是因为这两个字按照既有的拗救规则构成了拗救关系。因此,该诗第二联中除了上句中的“头”字出律,其它字位均不出律。

  下文中的探究,将以近年来笔者在拗救律理(重点是拗救定律体系构建)方面的研究工作为基础[4-7],其中涉及笔者提出的一些基本概念以及笔者依循的一些基本约定。

  在此,不妨先介绍一下本文将继续依循的“限论平韵”约定和本文将继续沿用并有所发展的有关律绝句字位命名的约定。有关前者,如所周知,律绝以平韵为常见,平韵通则仄韵通,故笔者在探究拗救律理时一般限论平韵,不论仄韵,本文也将如是做;有关后者,为了使表述更加简洁方便,笔者曾对五言律绝句中的每个字位都给出了一个专门的名称。从第一个字位到第五个字位,笔者将它们依次称作首位、起位、转位、承位和落位。因本文的论述将不仅涉及五言律绝、也会涉及七言律绝,且就基本句式而言,七言律绝句不过是五言律绝句的简单拓展(只是在五言律绝句前面增加了两个字位),故在本文中,不妨对上述命名方案作一些修订。对于五言律绝句,基本上仍沿用原有方案,只是建议在需要强调其句中字数有别于七言律绝时,将其首位和起位改称为“五言首位”和“五言起位”;对于七言律绝句,则按照从第一个字位到第七个字位的顺序,将它们依次称作七言首位、七言起位、五言首位、五言起位、转位、承位和落位。这样的命名方案是在归纳句中各字位的声律节奏及意流传续特征的基础上给出的,并已在此前发表的文章中有过详细说明[4,5]。限于篇幅,恕不在此重复。

  至于笔者提出的拗救定律体系,系由九个定律组成,故而被称作“拗救九律”。依据这些定律,律绝中出现的各种拗救现象都可以被一一“推导”出来。因而,该定律体系的建立系统地解决了律绝拗救的“所以然”问题。笔者在这方面发表的第一篇文章叫作《律绝拗救:然及所以然》[4];后来该理论有了进一步的发展[5-7],笔者遂对部分定律的内容和表述作了必要的调整和完善,但该定律体系中所包含的具体定律的个数仍然保持为9个,故仍可称其为“拗救九律”。当然,在一些需要将其与原拗救九律作明确区分的场合,也可将其称作“新拗救九律”。新拗救九律包括:(1)平仄刚度律;(2)韵句连平律;(3)拗救反相律;(4)拗救同联律;(5)拗救可逆律;(6)复式拗救律;(7)颤式忌避律;(8)平忌长连律;(9)仄忌长同律。其中,与本文所论内容关系最为密切、并且需要特别加以修订的是其中的第一个定律,即平仄刚度律;同时,还有另外四个定律也与本文所论内容密切相关,它们是韵句连平律、拗救反相律、拗救同联律和平忌长连律。

  在下文中,笔者将按照本文所论内容的内在逻辑以及循序渐进的原则,先就平仄刚度律以及韵句连平律、拗救反相律、拗救同联律和平忌长连律等五个相关定律作一简单介绍;继之,基于对韵首句特征的分析,给出“半韵句”的概念,进而就半韵句中诸相关定律的适用性加以分析,并对平仄刚度律进行必要的修订;然后,应用上述这些定律,对平韵律绝入韵首句(即半韵句)中的特殊拗变问题作出合理的诠释,从而破解如前所述的《望庐山瀑布》和《静夜思》等作品中首句转位“当仄可平”的蹊跷之处;最后还将奉上一个简短的结束语。

  下面即如是展开进一步的论述。

  二、平仄刚度律等五个相关定律简介

  1. 平仄刚度律

  “平仄刚度”是笔者在《声律节奏、字位平仄刚度与律绝拗救规则的构建》一文中提出的一个新概念,其全称为“字位平仄刚度”[5]。其定义为:每个字位固守原有平仄属性或抗拒自身平仄属性变异的“刚性”程度。

  笔者的研究表明(具体论证从略,有兴趣者请参阅参考文献[5]):

  字位的拗变处置模式有且只可能有如下四种:

  (1)禁拗模式,即相应字位的平仄属性绝对不允许变化;

  (2)强拗模式,即可拗但须救;

  (3)半拗模式,即可拗且未必救;

  (4)弱拗模式,即可拗且免救,亦即平仄可随意变化,不受任何约束。

  而且,字位的拗变处置模式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是由字位平仄刚度决定的。

  五言律绝句中各字位的平仄刚度可以分为以下四个等级:

  第一等级(最高等级):所有句子(即不分韵句、非韵句,下同)中落位和起位的平仄刚度以及韵句承位的平仄刚度;

  第二等级:非韵句承位和韵句转位的平仄刚度;

  第三等级:非韵句转位的平仄刚度;

  第四等级(最低等级):所有句子中首位的平仄刚度。

  综合以上两个方面的结论,即可得出适用于五言律绝句的平仄刚度律。其表述如下:

  五言律绝句中诸字位由其平仄刚度所决定的拗变处置模式如下:

  (1)所有句子中的落位、起位和韵句承位适用禁拗模式;

  (2)非韵句承位和韵句转位适用强拗模式;

  (3)非韵句转位适用半拗模式;

  (4)所有句子中的首位适用弱拗模式。

  这一定律只需稍加修订,便可适用于七言律绝句。如前所述,七言律绝句不过是在五言律绝句前面增加了两个字位(即前面提到过的七言首位和七言起位)而已。参照五言律绝句平仄刚度律的论证方法可知,七言首位之拗为弱拗(可随意拗),而七言起位之拗则为禁拗(绝不允许拗)。故七言首位和七言起位均不涉拗救。

  至此,适用于七言律绝句的平仄刚度律已是呼之欲出。事实上,适用于七言律绝句的平仄刚度律是向下兼容的。也就是说,适用于五言律绝句的各种字位拗变处置模式是完全包含在适用于七言律绝句的字位拗变处置模式之中的。因此,不妨把后者简单地称作“律绝句平仄刚度律”,以表示它既适用于五言律绝句,又适用于七言律绝句。

  在这个意义上给出的律绝句平仄刚度律可表述如下:

  律绝句中诸字位由其平仄刚度所决定的拗变处置模式如下:

  (1)所有句子中的落位、起位(包括五言起位和七言起位)和韵句承位适用禁拗模式;

  (2)非韵句承位和韵句转位适用强拗模式;

  (3)非韵句转位适用半拗模式;

  (4)所有句子中的首位(包括五言首位和七言首位)适用弱拗模式。

  最后,还必须特别指出一点:尽管各个字位的拗变处置模式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是由字位平仄刚度决定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前者是唯一地由后者所决定的。事实上,字位平仄刚度以外的其它因素,譬如孤平、三平尾等各种律绝禁忌都会对各个字位最终的拗变处置模式产生影响。我们将从下文的相关论述中清楚地看到这一点。

  2. 韵句连平律

  韵句连平律的表述为:在五言律绝韵句中或在七言律绝韵句的后五个字位中,连平须保持不破。

  这一定律的典型应用情形是在前面分析《望庐山瀑布》一诗中提到过的孤平之忌及其拗救。也就是说,在五言或七言平落单尾式句(“平平仄仄平”或“昃仄平平仄仄平”)中,在转位保持仄声不变的情况下,应为平声的五言首位必须保持平声而不能变成仄声,因为如果该字位出拗而变为仄声拗点,则原先五言首位和五言起位构成的连平结构将遭到破坏,从而导致五言起位的孤平。对此孤平之拗,如不救,则意味着该句出律;如救,则需令转位作为救点(即施救字位)出拗,即由仄变平,从而使之和五言起位一起构成新的连平。显然,通过这一拗救关系的建立,即可达致该句对于韵句连平律的遵守而使该句复归合律。

  3. 拗救反相律

  拗救反相律的表述为:救点生成时其平仄属性的变化须与拗点生成时其平仄属性的变化相反;相应地,救点的原始平仄属性必与拗点的原始平仄属性相反。

  通俗一些讲,该定律的意思是:对拗点施救就是要对该点的拗变所造成的平仄失范在救点处进行补偿,故而失“平”当补“平”,失“仄”当补“仄”。也就是说,若拗点的原始属性为“平”、拗变后的属性为“仄”,即其拗变系由“平”变“仄”,则在救拗时,救点的平仄属性须由“仄”变“平”,亦即其原始平仄属性应为“仄”。反之亦然。

  4. 拗救同联律

  拗救同联律的表述为:所有拗句,只限在本联内施救。

  简单来说,这一定律的律理依据是:拗点和救点之间须有较强的声律关联性。由于超出本联范围,上述声律关联性便会显著弱化,故在为某一拗点寻找救点时,完全无须考虑本联以外的字位。据此,在下文中,我们将总是在同一联内讨论拗救问题,谨此统一说明。凡下文中涉及这一约定处将不再一一加以说明。

  5. 平忌长连律

  平忌长连律表述为:在五言律绝句中或在七言律绝句的后五个字位中,长连平之拗,即使得连平字位长度达到或超过两个节奏单元的拗变,须予忌避。

  所谓律绝句中的节奏单元,指的是将作为一个整体的律绝句字位序列按照声律节奏划分后形成的若干字位片段。五言律绝句的节奏划分和七言律绝句后五个字位的节奏单元划分是一样的,它们均可划分为三个节奏单元,分别由五言首位和五言起位两个字位、转位和承位两个字位以及落位单独一个字位构成。对于七言律绝,除了具有与五言律绝句相同的上述三个节奏单元外,还多出一个由七言首位和七言起位结合在一起构成的节奏单元,故而共有四个节奏单元。按照这一节奏单元的定义,最典型的长连平应为三平尾(即转位、承位和落位均为平声)和五言四平首(即五言首位、五言起位、转位和承位均为平声),它们的连平字位长度都刚好达到了两个节奏单元。

  三、半韵句及相关定律适用性与平仄刚度律的修订

  在笔者以往的论述中,首句入韵的孪韵联上下句均被认为是同一意义上的韵句,亦即在遵守与韵句相关的所有定律方面毫无差异。但是,实际上,孪韵联中的上句,即入韵首句,是被“强行”放置在了通常非韵句所在的位置上,因此它所受的格律方面的约束应该与韵句有所不同,或者说应该至少是比韵句更接近非韵句的情形。同时,它本质上又毕竟还是韵句,因此它所受的格律方面的约束又不会完全等同于非韵句。因此笔者建议将入韵首句视作一个相对独立的句子类别,不妨将其称作“半韵句”。

  就半韵句概念引入对相关拗就定律的影响来说,有一点是显然的:所有对韵句和非韵句通用的定律,如拗就反相律、拗就同联律和平忌长连律等,对于半韵句都仍然是适用的,不会因为引入半韵句的概念而发生变化。

  同时,稍加思考,还可以认定,韵句连平律对于半韵句的情形也仍然是适用的。或者说,对于半韵句而言,韵句连平律的内涵应该等同于它在韵句中的内涵。这是因为,从句子的本质特征来看,半韵句仍然是偏于韵句的,句中连平遭破将有悖其本质特征。至于其表述,则应作适当修改。这一修改并不复杂,只需将其改为“在五言律绝韵句(包括半韵句)中或在七言律绝韵句(也包括半韵句)的后五个字位中,连平须保持不破”即可。

  最后,我们来看一下平仄刚度律的内涵和表述在半韵句概念引入后所受的影响。这个问题较之前面两个自然段所述及的问题要复杂一些。半韵句毕竟是被放置在了通常非韵句所在的位置上,而非韵句的字位平仄刚度要比韵句中相应字位的平仄刚度为低,故半韵句的字位平仄刚度也应比韵句中相应字位的平仄刚度为低。事实上,既有的押韵规则对于半韵句韵脚的要求就是放松了的——它可以采用邻韵,这从一个侧面支持了上述有关半韵句字位平仄刚度降级的结论。故而,在引入半韵句概念之后,平仄刚度律须作一定的实质性修订。

  根据上面已经给出过的平仄刚度律,在任何律绝句中,起位(包括五言起位和七言起位)、落位和首位(包括五言首位和七言首位)由其平仄刚度所决定的拗变处置模式分别都是一样的,不同的只是转位和承位两个字位的相应情形。对于韵句,其转位之拗为强拗,有救可拗,无救则不可拗;其承位之拗为禁拗,断不可拗。而对于非韵句,其转位之拗为半拗,可救可不救;其承位之拗则为如前所述的强拗。也就是说,在非韵句中,转位和承位的平仄刚度都分别降低了一级。显然,对于半韵句,欲令其字位平仄刚度较之韵句有所降低,实际上就意味着其字位平仄刚度等同于非韵句相应字位的平仄刚度,即:其转位之拗为半拗;其承位之拗为强拗。

  这样一来,前面给出的平仄刚度律中的第二款内容和第三款内容就需要有所变化了。变化后的表述如下:

  “(2)非韵句承位、半韵句承位和韵句转位适用强拗模式;(3)非韵句转位和半韵句转位适用半拗模式。”

  用这样的表述替代前面给出的平仄刚度律相应条款中的表述,即可得到修订后的平仄刚度律的完整表述如下:

  律绝句中诸字位由其平仄刚度所决定的拗变处置模式如下:

  (1)所有句子中的落位、起位(包括五言起位和七言起位)和韵句承位适用禁拗模式;

  (2)非韵句承位、半韵句承位和韵句转位适用强拗模式;

  (3)非韵句转位和半韵句转位适用半拗模式;

  (4)所有句子中的首位(包括五言首位和七言首位)适用弱拗模式。

  在上一节中给出尚未引入半韵句概念的平仄刚度律后,笔者曾做过一点特别的说明,即各个字位最终的拗变处置模式不是唯一地由字位平仄刚度所决定的,必须一并考虑包括孤平、三平尾等律绝禁忌在内的各种其它因素的影响。在这里,这一点仍然适用,谨此重申。

  四、与半韵句相关的拗救律理新解

  前面在有关平仄刚度律的论述中已经述及,七言首位和七言起位不涉拗救。故我们只需对五言律绝中与半韵句相关的拗救律理进行探究即可。

  就平韵五言律绝而言,其孪韵联的字位平仄结构只有以下两种情形:

  其一为“平平仄仄平,昃仄仄平平”。上句(即半韵句)的特征为单尾平落,下句的特征为双尾平落。故可称其为“单尾半韵句孪韵联”。

  其二为:“昃仄仄平平,平平仄仄平”。上句(即半韵句)的特征为双尾平落,下句的特征为单尾平落。故可称其为“双尾半韵句孪韵联”。

  下面即分别就这两种情形进行分析。

  1. 单尾半韵句孪韵联

  根据(严格地说,应该是“仅根据”)上面刚刚得出的修订的平仄刚度律,单尾半韵句“平平仄仄平”中有可能涉及拗救的字位只有两个,即转位和承位,相应的拗变处置模式分别为半拗模式和强拗模式。故而,在不犯任何禁忌的情况下,前者可以独立出拗,也可以和某个救点(如果存在的话)构成拗就关系而出拗;后者则不可以独立出拗,只有在找到救点的情况下才能出拗。

  然而,在不考虑韵句连平律影响的前提下(该定律会影响单尾半韵句首位的拗变处置模式,即使之由弱拗变为强拗),上述同为仄声的转位和承位不可能在本句中找到救点。这是因为,它们在本句中找到救点的唯一可能情形是它们互为救点,可是由于它们同为仄声,根据拗救反相律,它们之间无法构成拗救关系。

  那么,它们有没有可能在同联下句(韵句)“昃仄仄平平”中找到救点呢?结论也是否定的。这是因为,根据平仄刚度律,该下句中有可能涉及拗救的字位只有转位,而恰巧该转位也为仄声,根据拗救反相律,由它充当救点同样是不行的。更何况,该转位一旦出拗,句中立现三平尾。根据平忌长连律,这又是绝对不能允许的。

  综合以上两点,似乎只能得出这样的结论:可为单尾半韵句中的转位之拗或承位之拗提供救点的字位根本就不存在。

  不过,如果我们考虑韵句连平律的影响的话,此事尚有转机。在此前提下,单尾半韵句的首位之拗不能简单地按照弱拗模式来处置,因为该字位由平变仄会破坏该字位和本句起位共同构成的连平,从而在本句转位未出拗的情况下造成本句起位的孤平。孤平为大忌,当禁,且非有救点施救不得解禁(即首位必须保持平声),故此时首位之拗的性质为强拗。仅当本句转位出拗,从而和本句起位一起形成新的连平时,单尾半韵句首位才可以出拗。在后一情况下,首位之拗(由平变仄)和本句转位之拗(由仄变平)构成了合乎拗就反相律的本句孤平自救关系。

  最后,还有一个问题:在单尾半韵句转位出拗、亦即本句首位出拗不会导致本句起位孤平的情况下,本句承位之拗有没有可能与本句首位之拗构成拗救关系呢?我们的结论是:不可能。这是因为,在本句转位已经出拗而变为平声的情况下,本句承位也出拗而变成平声,加上本句起位和落位原本就是平声,该句的后四个字位就都是平声了,亦即将出现四平尾,从而违背了平忌长连律。

  综上所述,总的结论是:对于单尾半韵句孪韵联,其半韵句只涉本句拗救,且只有(1)转位半拗不救,或(2)转位之拗(半拗)与首位之拗(强拗)共同构成孤平拗救关系两种情形。

  至此,本文所要探究的律理便“瓜熟蒂落”了:本文引言中提到的《望庐山瀑布》和《静夜思》等诗例中首句转位“当仄可平”之拗,即属上述单尾半韵句转位半拗的情形!

  顺便指出,单尾半韵句转位可以出拗且可以单独出拗对于律绝创作而言是一件相当令人惬意的事情。因为一旦该转位出拗,本句起位孤平的可能性便被消除,本句首位就真的“活”了——由平仄刚度律赋予该字位的平仄随意的弱拗“特权”得以恢复,岂不快哉!此时,该句的平仄结构实际上变成了“苹平平仄平”(“苹”字表示所在字位“当平可仄”,与“昃”字表示法相类似,在大多数情况下可以简单地理解为“可平可仄”或“平仄随意”)。

  2. 双尾半韵句孪韵联

  尽管经过前面的分析和讨论,本文所要解决的问题已然有了结论,但为了拗救理论的完备性,我们还应该对双尾半韵句孪韵联的情形也作一番分析。该联的平仄结构为“昃仄仄平平,平平仄仄平”。由于这一平仄结构只不过是将单尾半韵句孪韵联的平仄结构上下句对调而已,所以相关律理与单尾半韵句孪韵联中的律理是相通的,于是相应的分析和讨论也就可以简略一些。

  首先,该联上句(即双尾半韵句)为避尾部承位和落位连平之破,承位不能出拗;为避三平尾,转字不能出拗。因此,该句不涉任何拗救。

  其次,该联下句为常规韵句,在异句拗救绝无可能、本句转位之拗又为强拗(不能单独涉拗)的情况下,句中能够成立的拗救关系只有首位之拗和转位之拗所构成的孤平拗救。

  因而,我们的结论是:双尾半韵句孪韵联中只有其下句中的孤平拗救可以成立,其它任何拗救关系都不能成立,特别是该联中的双尾半韵句不涉任何拗救。

  五、结束语

  本文从细析诗仙李白的两首诗作入手,以其它相关诗例为参考,以平韵律绝为例,通过引入“半韵句”概念和对相关拗救定律适用性的分析、特别是对平仄刚度律的修订,揭示了入韵首句中转位拗变处置模式的“半拗”特征,从而在遵循所有相关拗救定律的前提下,明晰地给出了“单尾半韵句转位当仄可平”的律理依据,将这一确实存在并具有普遍性,却又莫名其妙地为人们所忽略、甚至似乎是所讳言的特殊半拗现象“名正言顺”地纳入了拗救理论体系之中。

  这一理论进展的实质是对平仄刚度律乃至整个拗救理论体系的完善(或称“补遗”)。此前,笔者曾以为近年来发表的数篇相关文章已经涵盖了所有可能的拗救情形,但在本文所述研究工作开始之时,笔者终于意识到了自己的冒失,甚惭。同时,笔者不禁惊讶于古人所创诗律之缜密。

  基于这一理论进展,除本文已经提到的拗救九律具体内容的变化之外,笔者前期所归纳的“拗救其然”中的“两类”(指韵句和非韵句)和“六则”(缺本文所论“单尾半韵句半拗不救”一则)[6]就应该改为“三类”(指韵句、半韵句和非韵句)和“七则”(增加本文所论“单尾半韵句半拗不救”一则)了;笔者为“弱拗施救(拗救外一则)”所冠“拗救第七则”之名[7]也就必须改为“拗救第八则”了。谨此补正。

  本文所言及笔者前期相关研究工作当否?还乞鉴阅者不吝指正。

  致谢

  本文研究工作得到了北京邮电大学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计划项目《诗词律理探究与文化素质教育》(项目编号:2016JY28)的资助。在具体研究过程中,得到了李励恒老师的大力协助。谨此致谢!

  参考文献

  [1] 王力:《诗词格律》,中华书局,2009年5月第1版。

  [2] 王力:《汉语诗律学(全二册)》,中华书局,2015年3月第1版。

  [3] 张海鸥(主编):《诗词写作教程》,中山大学出版社,2011年4月第1版。

  [4] 任晓敏:“律绝拗救:然及所以然”,《作家报》,2016年第8期(总第993期)第2~3版,2016年2月19日。

  [5] 任晓敏:“声律节奏、字位平仄刚度与律绝拗救规则的构建”,《孝义文艺》,2016年夏之卷(总第166期),第60-71页。

  [6] 任晓敏:“拗救其然:两类、三式、六则、一逆”,《作家报》,2016年第30期(总第1015期)第3版,2016年7月22日;《中国作家网》(http://www.chinawriter.com.cn,下同),2016年8月2日转载。

  [7] 任晓敏:“拗救外一则:弱拗施救”,《中国作家网》,2016年8月23日;《世界汉诗》,2016年第3期(总第31期)转载,第90-97页;《孝义文艺》,2016年秋之卷(总第167期)转载,第50-56页。

  [8] 毕振东:“变格拗救的口诀——兼驳‘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中华诗词》,2016年,第7期,第54-57页。

  [9] 任晓敏:“准格律诗词刍议:概念与规范”,《塞北论诗——全国第29届中华诗词研讨会论文选编》,2015年8月第1版,中国书籍出版社,第153-162页;《中国作家网》,2015年11月17日转载;《孝义文艺》,2015年冬之卷(总第164期)转载。

  作者简介

  任晓敏:1958年5月生,山西孝义人。北京邮电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副校长、信息光子学与光通信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阿尔费罗夫中俄联合实验室执行主任。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中国光学学会常务理事,北京通信学会副理事长,英国工程技术学会会士(IET Fellow);曾任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光电子专家组副组长、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美国《IEEE/OSA Journal of Lightwave Technology》副主编,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信息学部常务副主任。曾赴意大利都灵电信研究中心与实验室(CSELT)做高级访问学者,曾任美国奥斯汀得克萨斯大学光电子中心高级研究员。喜好文学,兼任中国艺术教育促进会常务理事,业余兼任香港报告文学学会《华夏纪实》等杂志文学顾问,曾在《华夏纪实》、《中国作家网》、《作家报》、《中华诗词》、《诗刊 子曰》、《世界汉诗》、《孝义文艺》等刊物上以及第29届中华诗词研讨会上(包括《塞北论诗》一书中)发表报告文学、散文、诗歌等作品以及诗词理论、翻译理论等方面的研究论文,另有传记类文学译著《科学与社会》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