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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作家协会主管

2017年度中国作家协会重点作品扶持征集通知

来源:文艺报 |   2017年03月01日07:46

一、 2017年度中国作家协会重点作品扶持工作,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4月30日接受申报。

二、凡符合《中国作家协会重点作品扶持工作条例》(2016年2月17日修订)所列条件,无论作者是否为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均可申报。

三、中国作家协会团体会员单位为重点作品扶持推荐单位。作者向所在地、所在行业中国作家协会团体会员单位申报,解放军(含武警部队)作者向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文化处申报,中直、国直系统作者,直接向中国作家协会重点作品扶持办公室申报。申报表格请从中国作家网(http://www.chinawriter.com.cn)下载。

四、推荐单位接受申报后,进行论证和筛选,填写推荐意见,报送重点作品扶持办公室。每单位报送的选题,不超过5部。以长篇作品、专著及其他围绕特定主题的作品为主。除定向资助计划外,不接受一般的个人作品合集。

五、重点作品扶持办公室同时向部分出版社、文学期刊、重点文学网站和其他有关单位定向征集选题和写作、出版计划。上述单位在征得作者同意后推荐选题。

六、2017年重点作品扶持工作设立以下专项:

1.迎接庆祝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主题专项

反映和讴歌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过程中涌现出的感人事迹和取得的辉煌业绩,讴歌人民创造历史的伟大实践,彰显中国道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中国梦主题专项

讲述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中国梦历程中多姿多彩的中国故事,塑造中国形象,弘扬中国精神,深刻反映时代变化,生动表现人民群众创造美好生活的精神风貌。

本专项下设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主题和庆祝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主题。注重反映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生活变化,展现时代风貌。注重反映人民军队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为争取国家独立和民族解放、保卫祖国、建设祖国、强军兴军、维护世界和平立下的丰功伟绩,展现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年的光辉历程。

以上专项鼓励现实题材的创作,鼓励艺术手法和风格的多样性,力求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

七、作者可依据上述专项申报,也可另行提出选题。

八、申报者须认真填写申报表格,说明创作计划,提供详细的构思大纲和作品部分文本。

九、曾获重点作品扶持的选题,如尚未完成出版,其作者不能申报本年度选题。

十、征集截止日前已出版的作品,不能申报本年度选题。

十一、中国作家协会书记处将聘请专家组成重点作品扶持项目论证委员会,对选题价值和申报者的完成能力进行综合评估。委员会以投票方式决定重点作品扶持项目,报中国作家协会书记处审批。最终确定的重点作品扶持项目将在《文艺报》和中国作家网公布。

地 址:北京朝阳区东土城路25号

中国作家协会重点作品扶持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13

电 话:010-64489989 64489895 64489809

传 真:010-64221879

中国作家协会重点作品扶持办公室

2017年3月1日

    附:中国作家协会重点作品扶持工作条例(2016年2月17日修订)

    附:中国作家协会重点作品扶持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