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稿酬可推动实现“双赢”
连日来,《文艺报》微信平台及中国作家网推出的一篇题为《稿费涨啦,撸起袖子加油干吧!》的新闻报道,如一石激起千层浪,受到众多作家、文学期刊和媒体关注,并迅速引爆舆论。该报道透露,自2017年始,包括《人民文学》《诗刊》《收获》《上海文学》《江南》《十月》《作品》《长江文艺》《青年作家》等在内的十几家文学期刊将普遍提高稿酬,并对优秀稿件支付更高标准的稿酬。
此时恰逢春节假期刚过,对那些正盘算着开始新一年写作计划的作家们来说,这无疑是个“迟来”的巨大利好。提高纯文学刊物稿酬水平说了好多年,近年才终于逐渐落在了实处,千字五百元到一千元的标准体现了对作家创造性劳动价值的肯定和尊重,而这种肯定和尊重的背后则是整个国家和社会对文学、文化创新创造的发力推动,体现了对激发作家原创活力的极大重视。提高稿酬,或可为实现作者和文学刊物的“双赢”提供良好条件。
文学创作是项艰苦而神圣的事业,蕴含着写作者无限的心血和智慧。文学创作意味着“行万里路”、“读万卷书”基础之上的厚积薄发,也意味着“为伊消得人憔悴”、“吟安一个字,捻断数茎须”、“两句三年得,一吟双泪流”等非同寻常的辛劳,力作的产生远非人们想象得那样轻而易举。但如果换来的稿酬却不能维持正常的、有尊严的生活,那绝非合理。对创作者来说,提高稿酬是件好事,最起码能为维持、提高生活水平和继续文学再生产提供必要的保障,促使作家更好地发挥创作积极性。稿酬的提高更多体现的是一种对文化、对知识、对精神劳动的尊重,为的是让精神劳动者更有尊严、更为体面。高稿酬不一定能够造就精品,但起码能吸引和促使更多写作者把更多时间、精力投入到创作中去,更加专心地追求作品精神高度、文化内涵和艺术价值的提高。
文学期刊是面向社会公众的文化平台,具有很强的导向性、引领性,向来是文学原创发展的坚实根据地与后盾。我国现当代文学史上那些著名的报刊杂志,直接引发、孕育和催生了大量文学原创佳作,托起了灿若星辰的文坛大家。此次文学期刊稿酬的普遍提高,充分体现了刊物对优秀作家作品的热切渴望和满腔诚意。高稿酬虽非提升刊物品质的必要条件,但一定能促进刊物面貌的改变,增强刊物作为文化创造平台的吸引力和影响力。只不过如何将稿酬标准细化落实,尚需认真面对。比如,什么样的稿件才能称得上是“好稿件”?久负盛名的作家和崭露头角的作家稿酬标准是否应该一致?原创性独特性如何衡量?对不同题材、体裁及艺术价值如何“打赏”?凡此种种,虽是细枝末节,但只有处理得完善妥当,才能促使刊物和作家因稿酬提高而实现“双赢”。
文学刊物提高稿酬的消息在告别凛冽寒冬的初春时节给关心、热爱文学的人们带来了浓浓的暖意,看上去是“钱的事儿”,但真的不仅仅是钱的问题,而关乎国家文化软实力和民族创造力的发展。当我们在反复强调文化创新重要性的时候,一定要多为推动文化创新的主体和平台着想——他们各有各的理想,也各有各的难处。惟有俯下身子,设身处地看待问题,才能让激发原创活力、推进文艺创新、提高文艺创作质量的号召和期待转变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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