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登录投稿

中国作家协会主管

坚持把创作生产优秀作品作为中心环节
来源:文艺报 | 徐健  2017年01月11日06:43

国家艺术基金运行三周年——

坚持把创作生产优秀作品作为中心环节

“不忘初心 继续前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促进艺术事业健康发展——国家艺术基金运行三周年座谈会1月5日在京举行。国家艺术基金理事会理事长蔡武出席会议并讲话,副理事长、秘书长赵少华主持会议。

国家艺术基金成立于2013年12月30日,是文化部、财政部为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创新财政投入方式,推动艺术事业繁荣发展而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三年来,共有14017个申报主体向基金申报了15906个项目,纵向覆盖了中央直属和省、市、县四级艺术单位、机构,横向覆盖了文化、教育、部队、社会组织和国有、民营企业以及艺术家个人,展示了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和参与艺术活动的热情。三年来,国家艺术基金共立项资助项目2087个,资助资金总额约18亿元。资助范围包括“舞台艺术创作”、“传播交流推广”、“艺术人才培养”、“青年艺术创作人才”、“美术创作”,涉及十几大艺术门类和80多个小艺术品种。

蔡武表示,国家艺术基金作为艺术发展的“孵化器”和“发动机”,其重要使命就是要引导广大文艺工作者志存高远,勇于创新,创作生产出体现中华文化精髓、反映中国审美追求、传播当代中国价值观念、符合世界进步潮流的“史诗”作品。今后,艺术基金工作要坚持把创作生产优秀作品作为中心环节;资助项目不仅要有体量的增长,更要创造质量的标杆;要把提高作品的精神高度、文化内涵、艺术价值作为追求,努力推出更多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代表国家艺术形象的文艺精品,推动艺术创作从“高原”向“高峰”迈进。

“艺术基金是个新生事物,无先例可循、无模式可套。在我国用基金制管理方法引导、扶持艺术发展尚无先例,一切从头起步、从零开始。”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主任韩子勇谈到,“三年来,我们像拓荒者、创业者那样,凭着一股闯劲、韧劲,不避艰辛、冲锋陷阵,蹚出一条前人未走过的路。”韩子勇介绍说,为保证艺术基金管理工作的专业性、科学性和公正性,艺术基金强化监督,评审项目、监督项目并重,在艺术领域力推“项目制”的管理方法。仅2016年,就组织专家65人次,先后赴桂、鄂、沪、吉、青、粤、湘、新、皖、冀、贵、鲁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逐一听取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404个资助金额较大、由机构主体实施的项目的进度汇报,予以点评、督促,有力地督促了项目主体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不少实施项目的主体反映,“得到艺术基金立项很难,花钱更不容易”。

与会者认为,国家艺术基金的评审资助有利于丰富多样的艺术风格和艺术个性的表现,促进艺术的多元发展;推动了各地演出市场的繁荣,同时对各地文化艺术品的交流传播产生了明显促进作用;正是有了艺术基金的扶持和资助,让院团增加了实力、有了信心,排演质量得到了很大的提升。 (徐 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