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负责记录我的那一部分
陈集益,鲁迅文学院第七届高研班(青年作家班)、第二十八届高研班(深造班)学员。生于1973年,浙江金华人,中国作家协会会员。迄今在《人民文学》《十月》《钟山》《花城》等刊发表小说100万字。曾获浙江省青年文学之星等奖项。出版有小说集《野猪场》《长翅膀的人》。现居北京。
我开始写作时不是因为热爱写作,而是在青春期之后的人生遭遇种种挫折,心里有点压抑和苦闷,刚开始是通过听崔健、何勇等人的摇滚磁带,在他们的音乐里得到一点精神上的安慰,后来模仿磁带包装纸上的歌词写一点叫不出名堂的文字。尽管我讲的方言与普通话完全不同,但是有幸在走向社会之前学习过使用汉字,所以在模仿写歌词的基础上,我又写起了自己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想。那是上世纪90年代初,我有几年时间在浙江温州的私营企业打工。我记得当时写过一个几十个工友都被烧死在鞋厂的故事。因为在温州鞋厂,工人都住在车间内部木板搭建的顶棚上,晚上老板离开时怕工人偷东西出去,就把所有人都锁在里面。那种烧死几十个人的火灾,我亲眼看到过好多次。看过之后我会流泪。我那时痛恨那些品质卑劣的老板。但是蓬头垢面的工友们,也一样不懂得友善和尊重。工资一般是按件计酬的,有人为了抢活做,一是讨好带班的工头,二是抢占资源,往往发生争吵、斗殴。这是厂里没什么活做时的情况;一旦到了年底老板手中的订单多起来,那些平日里抢活做的人又会反过来,强迫弱者来完成不睡觉也完不成的任务。那时候我迷惘极了,离开温州之后又去了其他地方谋生,有时间就胡乱写下一点什么。我不知道这就是写作。
我立志成为一个作家,已经是27岁前后了。此时我除了心中充斥着一腔悲怆的情绪,对文学艺术几乎没有涉猎过。我决定一边到图书馆借阅文学名著读,一边进行小说创作方面的训练。突然发现,要把底层社会的血与泪艺术化地表现出来、使其成为纯正的文学作品,道路漫长,我不具备文本建构的能力,也不习惯文字被规范,特别是不懂得该如何化解心中的愤怒和仇恨。文学作品毕竟不是宣泄情绪的产物,我希望自己对笔下的人物有一个更理智的、平和的态度,恨是可以有的,但是最好也包含着悲悯与爱。可我怎么也爱不起来。所以许多年来,我总拿我的童年生活和“北漂”故事作为写作的训练和文学事业上的准备。尤其是童年记忆中的往事,掺杂着很复杂的感情,有爱有恨,有绝望有希望,也有温情,因为情感的丰富性,所以我写了一篇又一篇。而那些发生在身边的北漂故事,我基本没有采用现实主义的创作方法,在这些小说里我尝试了小说创作的多种技法,它们多多少少带有某种实验性和荒诞感。——至于当初驱使我拿起笔来写作的“打工”题材,因为情感取向单一、故事过于悲惨,却只零零星星写过几篇。
记得陀思妥耶夫斯基说过这样的话:“我只担心一件事,我怕我配不上自己所受的苦难。”相比经历过生死考验、大悲大苦的人,我那点在社会底层打工的经历算不上什么苦难,但是这不能说我亲历的这段历史就应该被遗忘。我从没有忘记我的写作动机:它是与我们身处的这个时代,还有那个被损害与被侮辱的群体联系在一起的。我一直想用文学的形式记录下这个时代和裹挟其中的人,但由于我才疏学浅,既理不清这历史,也无力提出什么问题,我能做到的仅仅是忠实于我的记忆、在场的感受、个人的体验,我只负责记录我的那一部分,用文学的形式记录下来。我想只要我始终抱有这样一种使命感,我就能做好这一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