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端与迷惘——陈希我的转变
就中国当代作家写作的个人风格来说,陈希我无疑是个让人印象深刻的作家。读过他的作品的人,无不为他的文字所带来的感官刺激而心惊胆战。而这种具有强烈刺激的阅读体验,也使得文学批评者对于陈希我的评价一直关注于身体写作的正当性。然而“正当性”往往存在着预设的价值判断。我希望在这篇文章中探讨的是陈希我叙述方式的合理性:陈希我的写作模式究竟是什么样的?其写作模式是否能准确地表达其精神内核?
自陈希我写作伊始,其争议性便一直持续。张莉曾经将其总结为“非常态书写”。她对“非常态”具有两个层面的阐释:一方面陈希我挑战了生活中的“常态认知”,包括对于生活中的个人情感与夫妻家庭伦理的常态。另一方面,陈希我使得人们重新定义常态的本身:我们的日常生活所隐蔽的常态的价值标准本身是否隐藏着病态的可能?每一种对于现实驳斥的写作模式在诞生伊始都是难以被纳入现有的话语体系之中,故而单纯评论陈希我的书写方式几乎无益于他的创作的分析与判断。竹内好曾经在《近代的超克》中这样写到:“使文学者成为可能的,是某种自觉。正像使宗教者成为可能的是对于罪的自觉一样,某种自觉是必要的。正像通过这种自觉,宗教者看到了神一样,他使言语找到了自由。不再被语言所支配,而反过来处在支配语言的位置上。”这表明,首先一个作家需要跳出语言的桎梏——如果他被现有的语言所支配,他笔下的图景不过是表现了一个固有的社会;另外一方面,一个伟大的作家不仅需要具有“原罪的自觉”,而且要有对于原罪不断审问的勇气与痛苦,方能接近于一部作品的“神性”。但我需要指出的是,对于陈希我精神内核的肯定,并不等于其所有作品便拥有了绝对的通行证。相反,对于文学批评者应更为仔细地考察陈希我的作品,才能真正了解其精神内涵。
如果说陈希我的作品在题材上有什么共性的话,最为基本的便是他的作品主角:他们形象模糊,表面上鲜有突出的个性,往往是别人眼中最不可能具有心理病态的人,但内心却都有着极为复杂、乃至于病态的心理活动。以陈希我的短篇小说《暗示》为例,在这部作品中,陈希我刻画了一个生活中的庸者,在同学会上由于一个同学“抢银行”的戏言,使得其深陷于对于罪恶的渴望、幻想与疯狂。陈希我以“一般性”的小人物为切入点,从而将他们的“个人性病态”推广到整个社会的“集体性病态”中。
可以说,陈希我的创作一直进行着对于个人精神的不断拷问,最终直指灵魂的阴暗。我愿意称之为“精神虐恋”,它往往始于性虐恋却并不局限于两性关系当中,且受虐与享虐共生。隐藏在常态欲望经验下的往往是隐蔽的权力控制,而陈希我的颠覆性正源于对于隐蔽的揭露。他笔下的人物多数是男性更为强势、拥有着更高的社会地位与财富,作为施虐的一方;而女性则相对弱势,作为受虐的一方。
需要注意,陈希我的写作模式并没有持续于单一向度。他今年更多聚焦于家庭中的伦理关系中的潜藏心理。之前的长篇小说当中的部分情节、中篇小说的《母亲》与今年的《父》《命》都呈现出了这种创作方式。《命》的结构很简单:“我”以一个邻居的视角讲述一对母女在几十年生活中的不断虐恋。陈希我再一次用他擅长的欲望描写表达了伦理与命运当中的复杂,在《命》中进行了一次伦理的祛魅,将伦理转化成了他擅长表达的虐恋。
但是,陈希我或许忽略的一个问题是:隐藏在物质生活、两性生活与伦理生活之下的恶念是否相同?我并不想简单地引用精神分析学派的诸多理论,但是显而易见的是,家庭伦理之下的控制与被控制、虐恋与享虐显然比单纯的物质、两性关系复杂得多。但是遗憾的是,陈希我的写作模式仍旧延续了之前的两性虐恋的模式。家庭伦理中,扭曲的伦理与之前创作中的精神贫穷相似,而笔下的人物形象也与之前的创作一致——主角仍旧是形象模糊的普通人。在《父》和《母亲》中,主角也都是社会评价中几乎不会让人认为存在“伦理僭越”的孝子。这种带有强烈风格的写作在揭露两性、物质欲望的时候,显得“得心应手”——因为几乎每个读者都或多或少有过这种恶念,强烈的风格冲击了欲望的隐蔽性与普遍性。但是面对家庭伦理的时候,很显然并非所有人在潜意识中都有着物质化的价值取向,强行将家庭伦理扭曲化更像是陈希我的一厢情愿。当然,陈希我的写作意图或许是对于伦理关系神圣性的消解。但是作为一个读者,我不得不承认的是,我在阅读陈希我家庭题材的作品的时候,难以感受到震撼,而更多的是个人情感的出离与他在创作中的刻意。
正如我前文所说,肯定了陈希我内在的精神表述,并不代表陈希我的所有创作便都能得到肯定。无论一个作家想表达的思想多么纯粹、简单,其写作必然是精密的。它并非只是写作手法的精密,而是作家对于作品内在结构逻辑与写作向度的精确考量。事实上,如果说让我直陈对于陈希我在家庭伦理方向的创作感觉的话,我愿意总结为“迷惘”。李敬泽认为陈希我在写作中“假扮上帝”,这个论断十分准确。“上帝”意味着陈希我的创作是接近神性的。但是“假扮上帝”意味着陈希我甚至找不到一个真正的上帝得以救赎——这时陈希我不得不为自己的作品扮演一个上帝,它成为了陈希我的代言,作品仍旧在不断挣扎中徘徊。最终,陈希我所呈现的世界涵盖了多种方面,但是却只有天堂与地狱、善与恶,几乎没有中间的价值区域。
在某种程度上,这种迷惘已经逐渐在陈希我的创作中有所呈现。写作手法的阴暗与痛苦、结果带来的黑暗,成为了陈希我不同创作题材的共同创作模式。陈希我在写作中不止一次地使用“吃猴脑”这一场景来挑战社会的禁忌。猴子与人的亲近使得人在猴子上可以尽情投射自己隐秘暴力欲望而不用受到任何伦理限制。而陈希我的创作在某些方面正与这“吃猴脑”的行为有些契合——他笔下的人物往往都在表现自己的“兽性”。但是,当作品中的人物回归于日常生活,面对更为复杂问题的时候,兽性的描写在表达上往往捉襟见肘,难以为继。
当然,我并不希望对于陈希我进行任何意义上的“谴责”。我一直确信作家对于其创作有着其特有的自觉,一个文学批评者需要对其表达出足够的尊重。我希望提醒陈希我的是:在善与恶、天堂与地狱之间,仍旧有着可以书写的广阔天地,思想性并不会随着日常的到来而衰竭,而是会相互激发,从而带来更为深邃的洞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