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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水微澜
来源:中国作家网 | 叶立秋  2016年12月26日10:05

第一章

叶立秋穿行在通往东南方向的乡间小路上,窄窄的小路仅能通过一人,斜探到小路上的草穗、苍耳和蓼吊子一类的野生植物,带着成熟的籽实,不时刮拉他的裤腿。

黑龙江省的秋天来得早,刚刚进入九月中旬,原本碧绿的大豆田里,就已经开始夹杂些标志着大豆快要成熟的黄色叶子,这条两旁罩着荒草的小路却依旧绿得格外显眼。小路蜿蜒到远处一片南北延长的混交林里。叶立秋的心情也似这小路一样曲折,他走走停停,极不情愿地迈着步子。

难道这就是我的人生之路吗?我将来就这样深一脚浅一脚,数着垄沟垄台走完自己的一生? 一阵阵瑟瑟的晨风撩拨着他的思绪,许多往事纷杂无序地向他袭来。

他从小就好奇心强,专爱鼓捣些别人不在意的东西。就在他上到两年制初中二年级,也就是一九七八年年初的寒假期间,从城里来的表妹,背着书包到他家和他一起写寒假作业,走的时候她落下几页书纸。这是一本书的前三页,第一页上写着“英语广播讲座”,在这几个字的上面还注着一行没标声调的拼音,而且不管他怎么拼都和下面的字联系不上;剩下的两页里全是这样的拼音。还有那个书名上的“英语”也叫他皱眉:英语是个啥东西呀?

叶立秋第二天一早拿着这几张纸,怀着莫名其妙的新奇,苦着脸去姑奶家找表妹。听完表哥的疑问,再看看表哥那副三角眼八字眉的怪模样,性情活泼的表妹差点儿夸张地笑破肚皮。笑够了,她异常热心,又不无炫耀地跟他说了一些和这上面的拼音有关的、叫他似懂非懂的话。她边说边噜噜出两串叫他听不懂的语言。他直抠后脑勺,羡慕得脸相都扭曲了,他想笑,却又笑得像吃了很苦的黄连。他熟悉的乡音很多,比如村庄里声音倔强的驴叫、林间和草甸子里婉转悦耳的鸟语、傍晚水洼地里如潮般的蛙鸣……就是没听过这个,太新奇了,新奇得叫他的身体一阵阵发热,真恨不得把那一串串听不懂的话从耳朵眼儿里挖出来,再反复多听几遍。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后期的中国,学说英国人和美国人说的话成了中国人的一件新鲜事,收音机里也开始有中国人教听众学说这种话;英国人和美国人还在他们的对华广播里,颇有热心地教中国听众学说他们的语言。随着时间的推移,中国的平民百姓也逐渐明白了英语究竟是个啥玩意儿——跟老鹰和什么鸟语毫不相干!

后来,叶立秋从表妹寄来的一套完整的《英语广播讲座》课本里,更明确地知道了英语是何方神圣。在以后的日子里,那种没标声调的拼音成了他的迷恋,他像着魔似的自学起英语,就连睡觉都搂着个小收音机。

他初二毕业后,也就是一九七八年八月中旬,升入由学田人民公社开办的二年制高中;因为正赶上改变学制,学校将高一改成初三,他成了初三学生。这所学校刚好从初三开始设立英语课。教英语的老师是从县上参加完三个月的英语集训班刚归来的。没办法,当时英语教师奇缺,只能现学现卖。这位老师姓刘,三十七八岁的样子,中等个儿,留着大背头,一身蓝色中山装。在这些新来的学生眼里,他教过高中,又懂英语,一定不简单。大家用期待、神秘和崇拜的目光看着他走上讲台。叶立秋更是专注地看着他的一举一动,他很想知道这位刘老师的英语水平到底有多高。

一堂英语课下来,操场上便到处有人说:“哥打猫拧踢扯(Good morning, teacher)!”、“谁要掏毛楼(See you tomorrow)?”还有同学对别人挥手或指着别人的脸把Good-bye说成“隔掰(方言:不合群、特立独行)”。说的人自己乐,听的人也乐个不停。他们最爱说的是第二句,因为“猫楼”在当地的方言里就是厕所的意思。还别说,学生们学得还真像,刘老师几乎也是这么说的。学生们一致认为:这英国人真逗!

听完刘老师的英语课,叶立秋一个劲地纳闷儿:刘老师说的英语怎么跟收音机里听到的不一样?他学来的也许是英国什么地区的方言吧?

那个时候叶立秋已经快学完了中级英语广播讲座,每晚临睡前还跟美国之音电台学上一阵《英语九百句》。不久他自学英语的事就被更多的新同学和老师知道了。刘老师说他的美国英语说得不错,他把他从简陋冰冷的学生宿舍调到了温暖舒适的教师宿舍,他要和他一起学说美国英语。升入高一以后,学校又从公社北面的一个生产大队里聘来一个下放的老军医。他是个蒙古族人,汉语名字叫秦英杰,个子高高的,细眉凤目,脸略长,腮盘大,相貌有很明显的蒙古人特征。他英语水平很高,说一口流利的美国英语,在黑板上写起英语字来唰唰的,一行行极快,让叶立秋羡慕得直劲儿心跳;但是他不懂国际音标,因为遗忘年头太多,在课本上见到忘记准确读音的英语单词,他就为难了,问刘老师,刘老师要想上一会儿,有的还拼不正确。他听说叶立秋英语不错,就把他叫进教导处里(教师办公室),让他拼给他听。秦老师听了他的拼读很满意。叶立秋问他英语水平那么高为啥不会国际音标,他说他过去学的是韦氏音标。在这以前叶立秋还从没听说过有韦氏音标。秦老师岁数大,已过六十,怕冷,中心校长就把他安排到更暖和些的归校领导们住的屋子里,他把叶立秋也领到那里和他住在一起,好让他在放学后专门教他学国际音标。

当年和叶立秋一同升入公社上学的同班学生一共有二十一名,但除他坚持读到高中毕业外,其他二十名同学都因为受不了住校的那份艰苦而陆续辍学。那时住校生的吃住条件差得出格,冬天人在宿舍里呼吸能见到白气,终日吃小米饭和苞米茬子,喝白菜土豆汤或大豆腐汤一类的稀菜,被煮死在米饭里叫玉米螟的虫子,白白的,又扁又软,长拖拖的,一碗里能挑出好几条,刚开始的时候胆小的女生不敢吃,急得直哭。他能坚持读完高中,除了他自身的坚强,与他经常和老师住在一起有很大关系。

后来,随着政治形势的转变,秦老师不光右派身份得到纠正,而且到叶立秋高中毕业那一年,他还回到了齐齐哈尔市重操旧业开始行医。

英语学得好,又能和老师住在一起,叶立秋因此出名了,公社里到处有人说:咱公社的学校里有个中学生跟别人不一样,他的书包里总装着个半导体(收音机),不但会说英国话,还会说美国话,才十六七岁就会说两种外国话了!

他自己也常常为此沾沾自喜。他把自己的未来想象得非常美好,比如像想着自己如何考上一所好大学,又如何与一位才貌俱佳的女友徜徉在绿荫如画的大学校园里,并与她亲热地说着一口流利的英语……

在他读到高二下半年,即一九八一年春夏之交时的一个星期日里,龙泉学校,也就是他母校的金显峰老师到他家来找他,让他马上终止上学,回到村上的学校里当初中英语教师,结果他没同意。他一门心思要考大学,从内心里说他也不愿意当教师;“家趁三斗粮,不当孩子王。”这句民间老话也影响着他的选择;更何况还是个民办教师,教来教去,最终会怎样,很难料定。他出人预料的拒绝让金老师一愣,要知道当民办教师可是许多农村青年梦寐以求的好事。貌似镇定的金老师在从叶家的小方凳上起身之前,好似习惯,又好似刻意地一低头,把目光从垂挂在鼻梁的老花镜框上边,瞬间挑出来,定定地看了叶立秋一眼。他心里一惊,那直射的目光似乎极凶狠,也似乎极老练,好像一下子就洞穿了他未来的命相,让他感到自己顿时就渺小下去。

果然,参加完一九八一年的高考初试,他就知道了什么叫差距,什么叫悔不当初,也知道了什么叫“不撞南墙不回头”。虽说他当时的英语水平身边已无人可比,但他其余几门功课却差得非同一般。上小学时,他只有样板戏学得最好;上到初一那会儿,不管老师正在前面讲什么知识,他的脑子里想的却常是吴谞文老师在美术课上讲的手抄小说。吴老师讲得绘声绘色。故事结尾留下的悬念更是久久地缠绕着他,让他不住地去看黑板旁边的课程表,盼着美术课早点到来。他至今也忘不了那些手抄小说的名字,像什么《绿色尸体》、《叶飞三下江南》等等。

毕业回家后,高考无望的叶立秋要么背地里失望地哭泣,要么蜷缩在他家的破草房里两眼茫然地发呆。他想去城里的学校补习,还自己托在讷河县一中看大门的六爷找了校长,校长答应可以让他插班补习。想补习,可钱从何来?他的愿望最终成了泡影。

“把你美得不轻啊!”因为他没能如父亲所愿去学校当教师,心里怨愤的父亲除了不给他好脸色 ,不是把这句话挂在嘴边上,就是逼着他下田干这干那。他在离开校园之前,根本就没怎么干过农活儿,也不会干农活儿;他不懂又不会使巧劲,只一味地使蛮劲,常累得要命还是干不好。他锄地的时候总是远远落在家人的后面。割小麦不会打捆,经常一提拉就散捆,总会招来村民的耻笑和父亲的呵斥;哥哥倒是在他落得太远的时候回头帮他一阵子,但也总是气呼呼地不给他好脸色。他恨自己咋就这么笨,一个人在后面边干活儿边偷偷抹泪,自叹命运不好,甚至觉得活着没意思。熬到一九八二年九月初,就在他心有不甘,焦灼难耐又不知何去何从时,龙泉学校的校长何三书又亲自找上门来,还是让他去村上的学校里当英语教师。他说学校不开英语课不行了,英语考分不再只做参考分了,并且在总成绩里占的分数比例一年比一年加大,学生参加中考不会英语是要吃大亏的,他和金老师都很着急,俩人好不容易一起从外村请来个会英语的老头儿,听说他在国民党军队里当过翻译,是个下放劳教的上海人,看样子英语水平很高,可是他说不好普通话,一张嘴叽哩哇啦,连挑眉毛带耸动肩膀,把上海话、普通话和英语都搅和到一起,学生都说分不清他说的哪个是英语;那个老头儿是个上过战场的人,脾气还挺倔,发现学生都听不懂,一着急说啥也不干了。老师们也不喜欢他,说他架子大,根本就瞧不起乡村教师。他还有个怪毛病,衣兜里总揣着糖果,据说那糖果还是他远在上海市的女儿给邮来的。他吃的时候也不背人,隔三差五就习惯性地摸出一块,剥开纸皮填进嘴里;英语没教会多少,倒把捡到花花绿绿糖纸的学生馋得眼睛发直。接下来,何校长又说了好多安慰和开导叶立秋的话。在百般无奈的情况下,他再也没有拒绝的勇气了。

走进龙泉学校就意味着他不得不再去面对金老师的目光。他忘不了金老师那日的表情,那目光让他害怕,而今又会让他羞愧不已、狼狈难堪。其他老师呢?他们也一定以为他不愿意当老师是瞧不起他们。从这里出去的学生却反过来如此地轻视他们,他们的心中会何等地愤愤不平!原本躲还怕来不及呢,现在却要硬着头皮去面对,这对从心里就不愿意干这行的叶立秋来说,真是雪上加霜。

脚步犹豫的叶立秋,回头望了一眼自己住的那个名叫沙家屯的小村子。那是他从小到大从没离开过的地方。嫩江平原,地势起伏而又辽阔,只有六十多户人家的村庄,畏畏缩缩地挤在一面向阳坡上,小得可怜;两列灰色的草房子,七扭八歪,像羞于见人似的躲藏在参差不齐的老树里。在清淡的晨光下,它们是那么安静,只有几缕懒洋洋向上升起的炊烟,表示出这里是有人居住的。村里和村外几乎一样荒僻。他心中向往的世界是在电影《黑三角》里看到的高楼大厦,车水马龙,是精神焕发、衣着漂亮的俊男靓女。那个世界和他眼前看到的如此土鳖的小村庄相比,差得太悬殊,没法不让他感到憋闷。他心中很凄凉,忽又想起了自己小时候的一件事。

在一个冬天的早晨,父亲要跟着生产队里套了四匹马的大车去县城送公粮。小立秋为了看看他想象已久的火车到底是个啥样子,非要跟着去。深秋已过,地冻天寒,小立秋的脚上穿的只是一双黄色的棉草鞋。看着儿子穿的破出棉絮的裤子和棉草鞋,无奈的父亲本就已经觉得很对不住儿子,怎么可能答应他的要求,再叫他出去受冻?父亲偷着坐上马车,在黎明的微光里出了屯子。小立秋发觉后一路哭喊着追去,无论父亲怎么往回撵他,甚至还下车踢他两脚,可他就是执拗地紧追不舍,扑倒再急慌慌地爬起来,一直追出很远,都远到看不见屯子了。什么样的父亲也不能眼瞅着自己的孩子,冻死在寒风凛冽的雪路上。被抱上马车的小立秋,抹去脸上已经变成冰蛋儿的泪珠,咧开小嘴笑了。大人们呵斥着拍掉他身上的雪粉,把车上带的唯一一条破棉被全都围裹到他身上。他呼出的水汽,在狗皮帽子前面的长毛上,结了一圈白白的霜,连他的睫毛上都结满小冰晶。马车的颠簸使他迷迷糊糊地睡着了。当他醒来的时候,马车已经过了铁路线,别说看大人们悬乎的那种火车了,就连他们说的用铁做的路究竟是个啥样子都没看到。在冰天雪地里,大人们的心思都在赶路、卖粮上;更是盼望着早点赶到粮库,好排到卖粮车队的前头,早卸粮早回家。哪里会把一个小孩子的胡闹当回事?小立秋并不知道马车会穿过铁路线,当大人们忙着过称、卸粮时,他还站在一旁默默而焦急地惦记着看火车。从城里回来的时候,天已经黑了,他只在城外的野地里听到了火车的一阵阵长声哀鸣。他急得哇哇大哭。有什么办法?那年月交公粮要排长队,都得这么早出晚归。大人们为了哄他,给他麻花儿吃。他一边嚼着,一边哭泣。他咽着麻花儿,也咽着自己的泪水……

小时候的愿望难实现,长大还这样,唉,看来我只能像个活在井低的蛤蟆,这辈子难见大天了。想到这里,叶立秋的心里极其酸楚,泪水很快就模糊了他的双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