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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笑嫣作品:《彩云易散琉璃脆》

来源:中国作家网 | 苏笑嫣  2016年10月25日15:52

“让我再听一遍,最美的那一句/你回家了,我在等你呢/ 我知道,那些夏天,就像你一样回不来,我也不会再对谁满怀期待/我知道,这个世界,每天都有太多遗憾/所以,你好,再见 。”

——《安河桥》

她细细描好眼线,端详着镜中的自己,妆后的一双眼显得长而媚,水盈盈的眼配上描出的吊眼梢,直扫入鬓角里去。镜中人身着黑色无袖连衣紧身裙,胸部以上是半透明的纱质,隐隐绰绰透出肤色,连着精致的翻领,领子的系扣下却是开口设计,止于胸部,裙子的腰线较高,下半部的蕾丝笼得双腿显得长而细,这一身打扮将女子的身姿尽数显得婀娜多姿、窈窕有致。她又拨了拨垂在肩上卷起的发尾,然后涂抹上深红色的口红。这最后一个步骤完毕,她扣上口红的盖子,听见轻微的“咔”一声响,又扫了一眼混乱不堪的斗室,叹了口气,干脆地拉开房门,几乎逃也似的走了出去。房间里全然黑暗了下来,借着窗外的灯光仍能依稀看到这狭小房间里的混乱拥挤,而走廊里她笃笃的高跟鞋清脆声响渐行渐远。

出租车停下,她弓身走出,夜晚的三里屯光波涌动、人声嘈杂,车辆众多得将街道几乎堵成停车场一般,不时鸣起滴滴声响。街对面就是地标性的太古里商区,玻璃商场以及空中连廊在各色灯光的照射下如同耀目水晶,身旁的时尚男女们一路欢声笑语。这人间烟火气使得她感到自己如同空降人世,这里就连空气的质地都与她的生活迥然不同。长久以来她固步自封、困居斗室、画地为牢。

他就是她的牢。

他来接她。看到她后上下打量了一眼,稍稍有些讶异,却又不动声色,一边回身走着一边用平静的语调问:“穿成这样做什么?”她笑,虽然他背对她走在前面并看不到。其实她也不知道为什么,也许是因为第一次来陪他加班,想给他的同事们留个好印象,但她又隐约觉得这并不是根本原因,也许她只是自己闷得太久了,想借机改变一下,仅此而已。仅此?可这里面,压抑了多少的东西?她回答他却是打趣地道:“要不你接着加班,我去对面酒吧玩玩?”他白了她一眼,又顾自向前走,知道她会跟上来。

写字楼里白花花的炽光灯毫无暖色,简洁规整的办公室中同样是白花花的墙壁、白色的隔板断开一间间小小隔间。他与同事们忙碌于近期要上线的活动已经多日,同她前些天一样每日熬夜奋战,她坐在一旁,盯着窗外的夜色灯火,想着这座繁华城市里此时有多少和他们一样的人依然在办公室里加班加点。

他们在三里屯soho、在朝外soho、在建外soho、在国贸一期二期三期,在高大冰冷的写字楼的一个白色小方块里。只要北京不被沙漠覆盖、不被海啸吞埋,人们就永远只能这样。他们换了衣服、换了面孔,从一个小办公室奔向一个大办公室,从一场酒局奔向另一场酒局,从一个身体奔向另一个身体。每天把自己拖回通州天通苑燕郊的狭小居所,醒来是二环三环。人们跑啊跑,就像跑在一个荒诞不羁的梦里,一旦被唤醒,他们就会被崩塌的硕石瓦砾活活埋死。

她记得2012年的那年冬天,他们与若干不相识的人合租在大兴的一间三居室里,那天是11月20日深夜,他与她在那间小次卧里各自对着电脑屏幕工作,他不断续着咖啡,房间里低低放着的音乐是万能青年旅店的《杀死那个石家庄人》,同音乐一同萦绕整个房间的是他们各自抽的香烟。将近零点的时候,她停下敲击键盘的手,愣愣地注视着窗外,抱着一种脱离一切的仓皇的期待,等待“大厦崩塌”。而预言的世界末日当然并没有来,于是她又低头一言不发地工作,于是他们的生活继续。继续。一如既往。

“今天就到这,大家都回吧,辛苦了。”大约凌晨两点,终于她听到他这句结束语。几年中几番跳槽之后,他已是现下这所互联网金融公司的经理,公司马上就要A轮融资,即使累一点,他对这个工作很满意。

归家的出租车上,他一身疲惫,索性躺下来将头枕在她的腿上。她帮他抻好衣服,转过脸来看他,却见黑暗中他那明亮亮的眸子直直地看着自己,但是那眼神是极陌生的,仿佛他在看的是一个他所不了解的陌生人。她不禁蓦地心里一惊,他却闭上了眼,看似小憩了起来,于是她也便没有说话。一路就这样无声地,车子驶过了国贸,商厦与朗照的灯火都渐渐低了下去,街头的灯一个赶一个,在车旁的玻璃外一溜就黯然灭下去了,他们渐渐驶入通州寂静昏暗的街衢。一路都是那样无声的。

他对她,似乎再也没有多余的话了。

其实就在前一段时间,她去过街对面的酒吧的,同他一起。和他在一起三年来唯一的一次。

那次她刚刚结束手里的工作,在家里对着电脑连番昼夜不停的一段日子下来,人近乎虚脱。完成任务的那天她把手里装订成册的书籍交上去的时候已经是下午,匆忙之间一天一口饭也没吃,偏偏为了提神又喝了咖啡,胃里一阵剧烈绞痛,回去的路上她飘了一道,到家也顾不得吃饭,直接瘫在床上,起来去洗手间的时候发现自己胳膊和腿都在一起颤抖。他回家时告诉她他哥哥来了北京,次日正是周末,他们可以一同去蟹岛度假村住上一晚,两人也算是好好休闲休息。

虽然在北京多年,但这是她第一次来蟹岛,他们的住所是草坪中独栋的一顶顶小木屋中的一个,偏黄的赭色,搭在矮台上,拾三四级木阶即可,门前是延伸开来的一处小平台,配有露天浴池,不过想来也没有人用,池底贴着几片早落的树叶。几人放下背包,用便携的茶具喝了几盏茶,便出门在景区里闲逛。她走得快,行至荷花深处,喊他来给她拍照,只听得他故意对哥哥与另一位朋友说道“谁要管她”,不过两秒钟,却又高声喊着“媳妇,我来了”,另两人被他这幽默逗笑起来,他也便来到她的身旁。

晚上四人来到簋街吃麻辣小龙虾,刚刚入夏,夜晚已是人声鼎沸,空气中都是鲜辣气息,聊天之间竟也过去几个小时。席间谈到他们二人在成都的相遇、一年的异地恋情、共同骑行川藏线,辗转他为她来到北京共同打拼,两人三年间经历的种种感情,羡煞了另外两人。哥哥说弟妹什么时候到家里去一趟吧,他便笑道,她早就去过了,那时你不在。哥哥瞪大了眼,对他道:“你比我早结婚是可以,但千万别早生孩子,不然我压力太大了。”他喝下一杯酒,揽过身旁的她:“比你早结婚是肯定的,等她考上了研究生,我们就结婚。”“唉,现在能像你们这样幸福的情侣,真是少了”,朋友也感叹道,说着四人一起为他们二人真诚的爱情干了一杯。

一场酒没喝够,哥哥与朋友提议去三里屯,他竟也没反对,带了她一起去。车子停在三里屯soho前,她先陪他去公司取他忘记的眼镜。深夜里公司漆黑一片,各式物品仅能借着街上的灯光隐约看出轮廓,他摸过去开灯,一刹亮起的灯光使她晃了眼,急急抬起手来遮挡,却听见室内一阵窸窣声响,然后是“咚”的一声,似乎是什么磕到了桌子。她放下了手臂,见他向旁边一间单独的办公间走去,也便跟了上去,站在单间门口却见一个女孩正急急从一个男人腿上起身,略略不好意思地局促地站在一旁,微低着头,捋着头发,穿着白衬衫的男人依旧坐在老板椅上,刚刚带上眼镜。四人有些尴尬地对视了一秒,那男人先开了口:“怎么回来公司了?”他笑道:“我们去对面玩,正好我回来取一下眼镜”,然后介绍着她,“这是我女朋友”。这一回头间也向她介绍那个男子:“这是我老板,申言。”申言看了看她,倒叫出了她的名字:“杜鹃,是吧,早就听程征说起过你。”她本就不善于搭话,又碍着打扰了人家,更是有些踧踖不安,只是微微笑着。他赶忙圆场:“那我们这就走了,楼下还有朋友等着”,像是什么都没发生过的欢快的语气,没有一点犹疑。申言便顺风顺水地道:“年轻就是好,去玩吧。”其实他也不过是80后。她跟着道了再见,与申言的女友相视一笑,便随着程征闪了出来。

“你这人,就是太爱装了,买个眼镜你买和你老板一模一样的干什么?”在电梯间里,她看着钢面上映出的他的面影说道。他已然戴上了他取来的那只雷朋眼镜。

“我就是瞧着他带着好看”,程征回了话,又想了想:“好像是不太好啊。”

“就是啊,你以后还是注意着点,别买和老板一样的东西”,说着,他们走出电梯间。

“是”,他拖着长调附和道:“还是媳妇想得周到。”

她想起他在的上一家公司,面试时本因为他的学历不高,对方并无意向,只布置下一个作业想把他打发了事,没想到他们二人一起熬夜想点子做出的ppt却亮了他们的眼,当下他跳槽过去工资便比带他的前辈还要高,当然也就引起很多同事的不满。时值中秋节来临,她叫他给同事们买了哈根达斯的月饼分下去,这才缓和了矛盾,那时他就说她是他的贤内助。想到这里,她下意识地转了转左手带着的戒指,是和他配对的,彼时他刚到那家公司做自我介绍,“同事们打趣我有没有女朋友,我就伸出手来给他们看,人家看到戒指问我,哟,都结婚了啊,我就说,和结婚也没什么差别”,他回家时摆着手给她学着当时的场景,满脸笑容地说道。

“他那个女朋友,和他是清华的同学,俩人马上就要结婚了”,他还继续着关于申言的话茬,随即感叹道:“人家条件好,什么都不缺了,事业有成,说结婚就结婚,人生赢家啊。”

她顿了顿:“说得好像哪个嫌弃过你了似的。”

他也顿了顿:“是啊,我们也有房子了,等你考上就结婚。”

她没答话。她觉得自己还太年轻了,犯不着这么早就结婚。从前总觉得要三十左右结婚才是正好的年龄,哪知就遇到了他,况且——家里也不会同意的吧,是太早了些,更何况父亲一直对于他是不满意的。实际上父亲并未见过他,这不满意便是因了种种“条件”,诸如,他没有北京户口,并且他是打工的,没有国家体制的工作。可是对于这些“条件”的挑剔她也是不满意的,偌大一个北京,大多数人还不都是来此打工的?再说到体制,体制,她总是觉得死气沉沉。可是,如果她考研,这样一来,至少他们中能有一个进入所谓的体制内,能像她父亲说的,“稳定一点”,这样也许家里就没什么话了。至于房子,当然也是在父亲要求之内的,不然他也不会那么急着买房子,不,当然不是北京的房子,他们还完全没有那个条件,他说的房子,其实位于河北燕郊,那里已经是距离北京最近的了,当时杜鹃家里刚刚在燕郊买了房子,她就叫他赶紧也去买了一户,算是在那里最好的小区了,原以为这样至少能与她父母的条件相当了,父亲也就能少说两句,谁知父亲更是不愿意,说年轻人怎么能买那么远的房?其实父亲的道理她是懂的,只是,他是程征,只是他与她有太深厚的感情,只是她看到他已经够努力了,所以……

所以她认定了他们两人是会在一起的。怎么会有别的选项呢?只是她担心,担心现在结婚还是有些太早了。

“哎,程征”,她喊他。

“嗯?”他看了她一眼。

“待我长发及腰,少年娶我可好?”

“不好。”他回答得干脆。

这回答反倒是使她疑惑了:“怎么不好?”

“说好了等你考上研的,待你长发及腰,那太久了。”原来他立刻想到了她的心思。

她不由得“噗嗤”笑了出来,却反击道:“我这水平,没准长发及腰了都考不上呢。”

他却不答她的话,自顾自地说道:“今年考上,明年夏天,我带你回成都,我们就在那单车婚礼。”

“那还是要8月8号?”

“对,就是8月8号。”

“哎呀”她惊叫一声,好像突然想起来什么似的:“那在一起的日子和结婚纪念日就重了,我就只能收一份礼物了!”

然而,八月在成都结婚的,却是申言。

然而,等不及到8月8日,他们已经分手。

就在当年,就在他还说着结婚的不久之后。而第二年那预计的婚期,就此显得那么遥远。当然,这婚期,也是永远都不会来的了。她眼中他的感情就像一条猝然下跌的抛物线,或是一支纵然有所波折的股票,可她决计没想到只要一个节点,它内在的虚弱便支撑不住,使它陡然折断、直直垂落下来。

她喝着酒,在朋友的手机上看着他的朋友圈,看到他在成都参加申言的婚礼。那时她还总是抱着一点希望的,希望他静几天想明白了便回来她身边,希望这一切不过是小别扭小波折,希望彼时在成都的他能够触景生情想起他们的当年……

之前提议在成都结婚,并非他们二人中哪一个是成都人,而是因为成都于他们是有重要的纪念意义的。他们的相识,是在成都,他们共同骑行川藏线,起点也是在成都。那两年的夏天,确实是有很多值得回忆的啊。

初识的那个夜晚,她正在成都有名的景点锦里闲逛,两排木楼拦出的古色古香的巷子,在夜色中都挂满了红灯笼,晕出一团一团暧昧的光晕,她沿路品尝着小吃,哪知突然下起了淅沥沥的雨,打在青石板路上、打在她发上身上,带来阵阵清泠。她加快了脚步,却不及雨势的速度,雨大起来时她赶忙跑到一家酒吧躲雨,跨进了门还探出半个身子来打量着外面的状况——她进门得正好,雨忽然间已成瓢泼之势,一旁的湖水在雨水密密的落脚中凹出处处圆波,白日的闷热此时一瞬间就被冲洗透亮。她边回身,边旋下手臂,谁知动作稍大了些,倒打到旁边一个男子身上。她赶忙道了歉,想起他也是匆忙进来躲雨的,两人前后脚进门,只是未曾注意到他也在此看雨。

“长岛冰茶”。两个声音几乎同时响起。

她站在吧台前略略诧异,扭头却见他也正回了头来看向自己。于是两人礼貌性地笑了笑,各自坐在一侧默默喝着自己的酒。她在酒吧昏暗环境的掩护下暗暗打量着这个男子,只见他的半侧面,瘦削的脸颊一半隐在斜过的阴影里,穿黑色T恤,上面印有油画样式的向日葵图案,在蓝色灯光下诡异地反着荧光。而向日葵,向来是她喜欢的,她的网名就叫这个,葵。

本以为偌大世界萍水相逢,一面之缘便该转身即忘,可当她在一个镇子的客栈院子中间跳着脚找信号的时候,却不经意间看见一个背着书包的男子正在前台登记,那向日葵的黄色在刚刚降下的夜幕中灼灼耀眼,不是他是谁?这时,他也转过了身,正待往里走,一抬头也看到了她,便愣在了那里。

这镇子原不是什么著名的景区,能再次相逢倒真是凑巧的事,这次两人索性要了壶酒,一同在院子里喝了起来。那天他们似乎聊了许多,但究竟说了什么,她也忘记了。只记得在夜晚落下的些许凉意中,他们坐在木楼中间,守着木桌木椅一壶酒,深蓝的夜空中一弯澄黄的朗月,星星由于她的晕眩漩涡一般缓缓转动着,一阵风吹过,植物香气便与酒的清香混合在一起飘散过去,只那情景,便是令人微醺了。

于是顺理成章的,两人结伴而行。直至她要回京,他想再陪她一程,却又不好直说,只道他也打算要去北京的叔叔家小住几日。

从成都到北京的火车足足要三十个小时,而在百无聊赖的火车上,三十个小时又被无限地拉长,及至下火车时,他们仿佛已经认识了许久,仿佛度过的不是三十个小时,而是三十天,三十个月一般。一晚,他照看她先睡着,卧铺车厢里的灯也都已关掉,恍惚间她感到嘴唇上轻轻的一片凉,仿佛一片薄薄的雨云,掠过干涸大地。然后她听到他起身离开的声音。马上,朦朦胧胧地,她又沉沉睡去。

下了火车,问及对方要去哪里、坐地铁是否同路,哪知他叔叔家与她的住处只一条街相隔。

从前她想,这诸多的巧合,就是缘分了。但她未曾想,缘分是有时尽的。有缘之时,他们可以在千里万里外相遇,无缘之时,住在同一个小区也未曾碰到一面。

“你们两个怎么会到这个地步呢?”朋友不解地问。

是啊,怎么就到这个地步呢。并不是因为什么事件,也没有激烈的争吵,但日久天长、柴米油盐的不断摩擦,死局其实是早已定下的了,能想到的导火索,也不过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崩溃,是被缓期执行的。

起初,日子虽然平淡,但也温暖。她悉心管理着两个人的小家,一个原本空荡的屋子,慢慢的,在物件的添置和两人的温度中,渐渐成为她、他、它的味道。他们共同的气息。那个可以安心停靠的属于他们的地方,心落实的地方。可以称之为家的地方。

她买来原麻的桌布铺在茶几上,有清丽的绣花和精巧的镂空,以及相连的流苏垂坠。茶几下铺设米色地毯,印有欧洲复古花样,与他们的墨绿碎花沙发很是相配。又在茶几桌面上摆放了小绿植,以及淡粉色的香薰。她慢慢地收集着美好的小物:仿草植修剪而成的羊驼摆件,豆绿色瓷质的一对小兔,床边长绒地毯,紫色纱帐床幔,质朴美丽的木质和瓷器餐具,藤编衣篓及干花瓶,向日葵摆件……又将景天放在窗台,透明玻璃容器盛满水撒上花瓣和会漂浮的瓷质小鲸鱼。窗口上挂起两人在骑行川藏时买来的风马旗,随风招展。等他下班回来,她迎在门口,说,欢迎回家。

那时他们租住的房子距离市区很远,是为了她的方便,可他上班去需要三个小时的路程,他说不远,不累,我来北京不就是为了你么。

即便生活有所困顿,即便她长期只能独身一人在那个郊区的角落对抗虚无,直到他深夜回家。但那时,他关心她,在他在的时候,细心体贴,无微不至。

但是他们的努力根本掩饰不了生活的压力。他日日早出晚归跋山涉水劳累不堪,他们天天一同工作熬夜直到凌晨两三点;他们斤斤计较着每一笔收入支出;他们知道几点乘地铁会赶上从首发站发来的空车,知道从哪节地铁上车,下车时可以走最短的距离到达换乘地点;知道做哪两样菜,晚饭时可以节省最多的时间……

一次周末,他陪她去看《北京遇上西雅图》,没想到这部喜剧却让她哭了。散场后两个人叫了个小蹦蹦,一路看着苍凉夜色蹦回家。他打来洗脚水,说,天冷,媳妇泡脚。

电影里,汤唯说,“他是世界上最好的男人,他也许不会带我去坐游艇、吃法餐,但是他可以每天早晨都为我跑几条街,去买我最爱吃的豆浆、油条”。杜鹃想,生活里的幸福,其实就是这么些平淡的小事吧。他可以每天晚上都为她打水洗脚,把她的脚捧在手心里一点一点擦干,所以她知道他爱她;当她做事到深夜,他早已睡着,但每次当她钻进被子,他都会抱住她并用身体暖她的手脚,这都是潜意识的动作,第二天他什么都不记得,所以她知道他爱她;她的情绪和态度总是会蛮横恶劣,而他总是忍气吞声,即便有所不满争执,也必然是道歉的那个,即使事情的起因是她的错,所以她知道他爱她——他对她几乎言听计从,所以她知道他爱她。

那么,为了这些真真切切的爱,她告诉自己,其他都不算什么了。

但慢慢的,她失去了这一切。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他们的生活变成了,他跳槽、加薪、昼夜忙碌,她沉闷、孤独、无尽等待;他无心无瑕顾及她与他们的生活,她埋怨除了工作和睡眠他们再无其他;他辛苦疲累只怪她不理解他的压力,又阻止她孤身玩乐参与社交。于是,生活一路昏暗腐坏,她在窄小的出租屋内逐渐成为一只幽生于墙角的蘑菇,而他忙碌一天深夜到家要么继续加班加点,要么已是酒醉不省人事。两人之间逐渐连话都不再有,她在他的生活里渐渐变成可有可无的东西,一件像房间里的桌子、椅子、任何一个摆件的东西,她也只能看着一个愈发与自己无关的人把家当做旅馆。她试图改变这样的状况,但他的语气最终变得不屑而且无赖,她终于在长久的压抑下忍无可忍地爆发,将他关在门外整整一晚。一切便戛然而止。

她只是不能接受曾经那么爱自己的他变成一个朝夕相对的陌生人,并留她一个人在一团晦暗、凝滞、混乱不堪中独自沉沦。

而他不能接受她的满腹怨气、厌恶的眼神和动辄的争吵。

两个人成为一个恶性循环。

他们都不想要这样的生活。两个人都很累了。程征被关在门外那一晚,她是希望他想明白这前前后后,能够与她一同经营生活,而他被这根稻草彻底压垮,想的是干脆不要这一切了。爱情如同一座城池:它建立在信念之上,信念一旦消失,城池也随之灭亡。

分手时她只是想不通,何以三年的感情,他能像闹钟一样,按下就停。其实,他早已日渐把自己整个的投入到工作中去,一步步离开她很久了。

“程征……”

“你不会……”

“我们重新……”

“三年了……”

几次未说完的话,像挂在半空中的许多钟摆,滴答滴答来回摇摆,程征觉得一整个房间都是她的声音,虽然她只是红着眼睛望着他,如鲠在喉地沉默着。

末了,他说,你父亲说得对,我们不适合在一起。那样不带有一丝感情的声调语气。然后他带上墨镜,表示要出门。

她竭力透过镜片想寻找他的眼睛,可是她只看见镜片里映出的她自己的影子,缩小的,变形的,并且惨白的。她呆呆地瞪看了半晌,蓦地,垂下了头。

一年的异地没有拆散他们,川藏的生死没有难住他们,但两年的生活却拖拖拉拉地把那份感情扯垮。他们最终没能守得住平淡。

其实分手前的那段日子里,杜鹃不是没有感到他的不在乎,她也怕,只是没有想到会走到分手这一步。其实程征也不是不苦恼,但他觉得,他们两个人似乎有太多难以调和的东西。

一晚,杜鹃在熟睡中依偎着他,将头向他颈肩之间扎着,在他耳根底下放大了呼吸。忽然这个如此睡在他身边两年的女人使程征感到陌生,她成为身外物了。他这么躺了一会儿,坐了起来,摸黑点燃了一根烟。不多一会儿,她迷迷糊糊地将手摸索了过来,摸到他的手,喃喃着“我们好好的”。他心里一阵酸软,她的话使他落泪,然而眼泪也是身外物了。

杜鹃把东西搬走的那天,环视着那个小小屋子,每一处都是她布置的,每一个物件都是她东淘西淘来添置的,当初他们终于在一起生活时那般的欣喜,当初她那样兴致勃勃地置办他们的家。如今,他却是让她走了。所有的物件顿时失去了昔日感情的温度与色泽,东倒西歪,冰冷着脸,吐着陌生的词汇语言,她再也听不懂了。他们仿佛都生出了怨念的脸。

再也不会有那个女孩听到电梯的声音、分辨出他的脚步声,欢喜雀跃地跑到门口,也再也不会有那个男孩一开门就给她一个满怀的拥抱,或者一件小礼物。再也没有两人那样天真幸福的笑容了。

她看着那个盒子里,她保存的,他们异地时来往的厚厚一打火车票,他们的大头贴,他给她写的情书和保证书,她给他亲手缝的公交卡套,还有他们在路边小店买来的“结婚证”……她流着泪,轻轻地把它放下,提起行李,关上了房门。

而每当她在新的租住屋里醒来,猛然间不知自己身在何处,想起现实种种,恍惚觉得怎么可能是真的。仿佛是着了一夜的篝火熄灭了,睡醒后她独自在一个荒凉的枯木堆前。就这样,每天早晨,她都要重新确认一遍,他不在了,她在另外的地方,生活全然都不同了,她必须重新开始。接着,心脏上便是凌迟般一寸一寸的痛楚。

朋友又递过一杯酒来,几杯威士忌下肚,她终于稍稍安稳入睡。夜半朦胧中,她想去搂住身边的人,胳膊刚一抬起,突然意识到睡在一侧的是前来陪伴的女友,于是猛然清醒,再次认识现实,不禁哽咽着流下泪来。

低低的呜呜声。在那吞噬着的夜中。压抑着声音和痛楚的,哽咽。以及无声的长嘶。

既已无路可走,所能做的不过是捱过当下的每一刻。长久的一段时间,杜鹃不能再感到连续的时间,所谓活着,就是自己作为一瞬一瞬的存在而存在,她没有和任何什么相连,没有未来,也无所谓蓝图,只有回忆拦不住地兜头涌来。

所幸,不得不参加的考研的补习集训班分散了她的注意力,帮助她熬过了那一分一秒都难捱的日子,她不敢给自己的头脑一点间歇,只是拼命学习做事、拼命忘记自己。再后来,日子渐渐久了,那些也都成了往事。久远得触不到了,她也懒得提起了,只觉过去都是朦胧模糊的,真真假假,谁也说不清楚。

临近年末,她接到物业的电话,是程征买的那个房子,来催物业费的,因为程征换了号码联系不上,他们便打了备用栏里她的电话。她通知了他,二人并未多说,都是礼貌的语气,礼貌到奇怪,就挂了电话。第二天早上醒来,她看到微博私信,他问她要手机号码。而她看到,他的头像,是和一个女孩在一起。

他怎么会不记得她的手机号码?就是她自己忘了,他都会倒背如流。看着他的头像,她心里明白,但还是把手机号发了过去。果然,不过多时她的手机屏幕上亮起他的来电,接起来那边是一个女孩矫揉的声音:“手机号是我问的,恐怕你以后都打不通他的电话了……”杜鹃挂了电话,抽了根烟,不由得笑了一声。哪怕在他身旁的是她,但那些年来许许多多的经历,她伴他走过了最重要的阶段,她自信在他心里的位置是无可取代的,这就是自以为是。记忆里的人,是不会腐坏的,永远停留在那里,长生不败。

她收到的来自他的最后一条短信,只有四个字“生日快乐”。那天并不是她的生日,他喝多了酒。

大年初一,杜鹃突然被拉进一个微信群里,竟然是小学同学的聚会群,也不知都怎么找到的人,互联网时代就是如此神奇。她的住处与一个叫做藏的同学只隔两站地,两人同行聚会,一路他尽量逗她开心,之后也没再有什么联系。后来,她生病,闲来无事评论了他发的朋友圈状态,两人聊了起来,他便提了水果来看她,这样一来二去也就慢慢变得熟络。藏在一家录音棚工作,两个好友都是现代音乐学院毕业的,四个人偶尔一起喝酒聊天。偶然的,杜鹃在其中一个朋友的微信朋友圈里,看到一个女孩的照片,登时觉得眼熟,却又想不起来是谁。几天后她突然感到什么,打开微博,点进了程征的主页——应该是那个女孩子没错。她顺着程征的微博又去到他女友的页面,往下拉,再往下拉——杜鹃不禁笑了——是了,她也是现代音乐学院毕业的,和杜鹃新认识的朋友们正是同一级的同学。

还有更巧的事么?她想。

然而事情终是已经与她无关了,她关掉微博,置之不理,生活便一如既往,波澜不惊。

除了有时会觉得有些空荡荡的,其余的时候,她都觉得自己一个人很好,也已然完全重新习惯了一个人的生活。一个人读书、一个人吃饭、一个人散步、一个人去超市……完全依照自己的节奏,有自得其乐的妙处。并且,她可以经常约了朋友吃饭娱乐,无论是否喝了酒、回家有多晚、对方究竟是男是女,总归都没有人管,她也便任性恣意许多——她太怕自己一个人重新变回墙角的那只蘑菇。

又是一次朋友的小聚,其中一位女友在马来西亚留学,偶尔回一次国内,杜鹃与她许久未见。几人一同在鼓楼附近吃了烧烤,然后去三里屯喝酒。突然,女友黯然道,以前我和我前男友来这里玩过的。她笑:“以前我也和我前男友在这玩过的。”想来她是因为很少回国,未免触景生情,可对杜鹃而言那又怎样呢,这座城市,回忆太多,而她总是要穿梭其中,便只能让这些伤口在一次次地撒了盐后结成厚痂。现在,走在哪里,无非想到,也是风轻云淡了。

女友又说:“以前他就在对面上班的。”

杜鹃微微有些惊讶了,道:“我前男友也是,以前在三里屯soho。”

另一个朋友插话进来问那女友:“你前男友是做什么的?”

“互联网金融。”

杜鹃与朋友四目而对,一时没说出话来,朋友又追问:“什么公司?”

然而女友的回答使杜鹃几乎站起身来——她说的公司,正是程征所在的公司。

“叫什么?叫什么?”杜鹃和朋友都问道。

“申言”,女友说完喝了口酒:“我和他就是在那边的酒吧认识的,当时他公司正要A轮融资,他春风得意的样子。”

他当然春风得意,而且,就在不久后,他就结婚了。

杜鹃突然一阵狂笑,笑着笑着便泪流满面。原来确实有更巧的事。

依然是凌晨两点多的三里屯,年头变了,人事变了,但这城市璀璨如昨,巍巍然把过往一切都吞噬了,只展露出一派光鲜亮丽。一群酒醉的男女唱着歌,一路滑跌,嘻嘻哈哈地走过去。沉沉的夜的重压下,他们的歌轻薄、零弱,转眼就给黑暗和时间吸走了。杜鹃走在后面,在商场的玻璃窗里看到自己,立了一会儿,然后继续往前走。她很有点掉眼泪的意思,可是司机们已经围上来开始跟她讨价还价了。

(原刊发于《鸭绿江》2015年第9期,被《小说选刊》2015年第10期“佳作搜索”栏目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