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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作家协会主管

中华美学的“生活心”
来源:文艺报 | 赵强  2016年09月14日06:58

“传承和弘扬中华美学精神”征文选登

吉林省委宣传部、《文艺报》社、吉林省作家协会 合办

中华美学精神是一个应运而生的重要范畴,其提出立足于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社会和物质文明建设所取得的卓越成就。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所言,“一个民族的复兴需要强大的物质力量,也需要强大的精神力量”,中华美学精神就是我们这个物质富庶繁盛的时代所呼唤的精神力量在文艺和审美领域的显现。因此,讨论和阐释中华美学精神的丰富内涵,就不能忽视一个重要视阈,那就是物质与精神、心与物的平衡和统一。在这一视阈中反观中华文明传统,我们不难发现,物质与精神、心与物的平衡与统一,恰是中华传统美学的基本精神品格。

物质与精神、心与物,都是对文化现象的高度抽象和概括,然而它们并非空洞无物、凌空蹈虚,而是显现、平衡和统一于丰盈多姿的生活世界。中华美学是在世的、人间的,关怀日用常行、讲求“极高明而道中庸”,有一颗活泼泼的“生活心”(参见张未民《回家的路 生活的心——新世纪中国文艺学美学的“生活论转向”》,《文艺争鸣》2010年第11期)。这颗“生活心”一以贯之地跳跃在中华传统美学的哲学根底、审美传统和境界追求中。

“生的哲学”根底

“生”是中国传统哲学的本原性观念,也构成了中华传统美学的哲学根底。《周易·系辞》中说,“天地之大德曰生”,“生生之谓易”,这种对宇宙、自然万物和人类生活之绝对精神的理解,以及后世学者竞相围绕“生”、“生生”等展开的阐发和争鸣,百川归海,汇聚成了独具中国经验和价值判断的“生的哲学”路径,它贯穿了孔孟经典儒学、老庄哲学、魏晋玄学、宋明理学、心学、佛学乃至20世纪新儒学。

在此哲学史路径中,有关“生”的意义阐发可谓义理圆融、广大悉备。“生”首先是指生长、生育、生存,它是唯物的、现实的、人间的、世俗的,立足于生活的大地,在葆有现实生存的基础上,衍生出生命、化生、生意等相对抽象的内涵,最后上升为“生生不息”的宇宙精神。然而,这宇宙精神也并非纯粹形而上的玄思妙想,它依然奠基于人类和自然万物之生命的存续绵延。因此中国传统哲学家在解说“生生之道”的存在方式时总说它“显诸仁,藏诸用”,正如清代哲学家戴震所说,“生生之呈其条理,显诸仁也;惟条理是以生生,藏诸用也”(《原善》)——所谓“显”,是指经由人的认知理解而形成的对“生”和“生生”的抽象概括;所谓“藏”,是指未经条分缕析的生活世界朴茂自然、混沌未开的本来样态,“生”和“生生”的精神本就氤氲其中,圆融无间。

就此而言,生的哲学立足、尊重和欢庆现世的、物质的生活,由此孕育出中华文化遵生、养生、贵生、厚生的传统;它又强调不能止步于物质的、肉体的、欲望的满足,而是要寻求生命之实现形式和内容的丰富性、超越性,提升生活格调,完善人生的境界。不仅要生活,而且要活泼泼地生活。这种“极高明而道中庸”的生的哲学品格,体现在文艺和审美活动中,就是“感兴”的传统。

“感兴”的审美传统

“感兴”是中华美学最重要、稳定的审美传统,是“生的哲学”最典型、普遍的审美呈现。不仅中国文学和艺术两千年的绵延不绝文脉奠基于斯,中华美学的经典文本对这一传统的洞见也不胜枚举,如:

“春秋代序,阴阳惨舒,物色之动,心亦摇焉……岁有其物,物有其容;情以物迁,辞以情发……是以诗人感物,联类不穷。”(刘勰《文心雕龙·物色》)

“兴者,起也……起情者依微以拟议……兴之托谕,婉而成章,称名也小,取类也大。”(刘勰《文心雕龙·比兴》)

“气之动物,物之感人,故摇荡性情,形诸舞咏。”(钟嵘《诗品序》)

这些片段展现出感兴是一种朴素而又深刻、普遍的审美活动:“感”是“感物而动”,“兴”是因感而“起情”。这里所说的“物”是中国哲学中的“大共名”,它既涵盖自然界的物色、生活及社会和历史中人事,又包括人自身的情感涌动和心理诉求。换言之,但凡人的身和心所能抵达、感知、体验和想象的,都可以称之为“物”,“物”即生活经验。感兴不是对自然、人生和社会的单纯摹仿与客观反映,并非诗神凭附的迷狂与天才的灵感,甚至也不是宣泄生命剩余激情的游戏冲动,而是一种来自生活现场的创造性审美活动,是对生活经验的感动、体悟、描绘、渲染和升华。感兴的创造性及其对生活经验的升华,体现在其审美机制中“称名也小”与“取类也大”的辩证关系中:“名”是具体的、现实的经验对象;“类”即由此引发的类比联想和审美创造,以及在此过程中对现实生活、世俗人生乃至宇宙大化的直觉。

就此而言,感兴是因生活中刹那的情感涌动、心灵感发而驻足凝神,充分调动自己的才华、想象力和创造力,赋予这片刻的、偶然的、飘瞥难留的生活经验以整一性和永恒性的审美过程,借用清人王夫之的话来说,即“含情而能达,会景而生心,体物而得神,则自有灵通之句,参化工之妙”(《薑斋诗话》)。

“自然”的境界追求

“参化工之妙”是中华传统美学所追求的最高境界——“自然”。

自然在中华文化语境中是一个居于核心地位的重要范畴,积淀了广大精微的哲学和美学意蕴。自然不是近代科学视野下与人类生活相对而言的“大自然”,而是天地万物自在自为的本然状态。它既涵盖了我们所目见耳闻的一切事物,又包括人自身;既指向现象世界的大化流行、生生不息,又构成了这大化流行、生生不息的本体之“道”的内在规定性。老子说,“有物混成,先天地生”,这“独立不改”、“周行不殆”的混成之物,即是道;他又说,“道法自然”。就此而言,自然是超越的,它超越了个体、物种乃至一切现象界的畛域,是一种“齐物”高度上的逍遥游,是一种“无目的的合目的性”。

自然又是真切可感的,它的超越性不体现为在日用常行、现实生活之外虚拟、建构一种异己性的乌托邦或“理式”、“物自体”,而是指向生活的本色、万物的本然秩序和天地的内在逻辑。中国艺术所崇尚的“外师造化,中得心源”就是强调在日常生活实践和审美活动中感受、领悟并展现自然的本色、秩序和逻辑。中华传统美学中的一些重要概念和范畴,诸如实与虚、动与静、阳与阴、刚与柔、形与神、情与理等,无不是师法自然的智慧结晶,而其终极追求便是借笔墨、色彩、声音、形象和文字呈现宇宙万物淋漓的元气、大化流行无尽的生意。正如石涛所说,绘画是要运用笔墨呈现“天下变通之大法”、“山川形势之精英”、“阴阳气度之流行”,这就要求画家不能师心自用,亦不能泥古不化或照搬现实,而是要“蒙养生活”,即在人伦日用、现实生活的审美感兴中体味“山川万物之具体”,把握到它们“有反有正,有偏有侧,有聚有散,有近有远,有内有外,有虚有实,有断有连,有层次,有剥落,有丰致,有缥缈”的形式规则,进而使“笔灵墨神”,“别开生面”,“气韵生动”(《画语录》)。

这就又回到了“生的哲学”之“显诸仁”与“藏诸用”的方法论。正是借由这颗体用不二、显微无间的“生活心”,中国古人的情与理、物与心、物质与精神,在世俗人生、日常生活中实现了平衡和统一,使艺术和审美活动没有孤立于日常生活、世俗人生,进而构建了整体性的中国古典生活。当下要传承和弘扬中华美学精神,其要旨大概也应重塑我们这个时代的“生活心”,重建当代生活的整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