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岔道之趣
来源:文艺报 | 胡学文  2016年09月07日06:53

写了多年与乡村相关的小说,我突然想停下来。不是因为遇到障碍或瓶颈写不下去了,恰恰相反,写得太顺手了。记得清清楚楚,那是4月的一个下午,在写了两三千字后,并没有如往常那样为写作的顺利而激荡起收获的喜悦。我看着趴在白纸上的字们,对自己产生了怀疑。路是早已预设好的,一遍遍地走,还有无意义?意义又在哪里?

回顾过去的小说,自然是有路径的。早年写下的小说,如《秋风绝唱》《极地胭脂》,都有一个向外的视角,即站在乡村瞭望世界。那时我住在县城,这种视角是自然而然的,不是有意为之,我也没有清晰的意识。在被评论家检阅后,我逐渐明白然和所以然。进城生活后,写了系列的中篇,如《虬枝引》《挂呀么挂红灯》,视角是向内的,即站在世界回望乡村。有的小说构思很清晰,就是回望,有的没有刻意为之,在写作的途中才意识到。再后来的一些小说,如《风止步》《双向道》,我尝试用两种视角互相打量,既向内看又向外张望。不是那种半混沌状态了,我的思路很清楚。路径的变化自然是新鲜的,因而也带给我许多乐趣。写作的路没有尽头,接着怎么走?往哪里走呢?虽然一篇篇地写,但并没有寻找到一条能带来特别有成就感的路。如此下去,我会不会变成一个作坊?那个下午,我的怀疑突然变得强烈。

寻不到路,停下来也未尝不可。就在那个月,机缘巧合,我认识了柳女士。听了她曾祖父的故事后,我萌生了写历史的念头。现实的乡村或乡村的现实是我小说的主脉络,停下来,换个方向,或许思路就能打开了。初学写作时,我写过几篇历史小说,我喜欢天马行空的感觉,不过明白了一点小说的门道后便放弃了。可以说,在那几篇小说中,我从没有真正走进人物的内心,虽然小说里有许多心理描写。那横亘在我和人物之间,也横亘在我和小说之间。我很庆幸能及时勒马。

但现在不同了。虽然没有多大的不同,终究是有变化的。在乡村长大,我深知换茬的重要。农民种过一年两年麦子之后,第三年要种土豆,待第四年再换种麦子。不知小说的换茬会有什么效果,但我知道,必须重新尝试一下。

听过柳女士的讲述后,我又采访了她的家人,并查阅了相关资料。所有的资料加起来不足千字,少得有些吝啬。但对于写作者已经足够。我写历史,却不是历史小说,充其量是历史的一个小枝叉,再准确点说,是历史缝隙中的人,资料太多反而是羁绊。当然,有些资料是必须翻阅的,这是不可缺少的步骤。比如枪械发展史,我知道了什么是毛瑟手枪,什么是考尔特手枪,盒子枪与盒子炮的区别;比如猎户的生存方式,打猎之外,还有一种叫背坡的职业。做了基本的功课之后,我开始写作。

我设计了两条线,这两条线是两个人物的视角。节奏上,第一条略快一些,是往前走的;第二条略慢一些,是往后撤的。之所以这样设计,是想让小说的可读性强一些。对于小说的可读性,经常有同道者鄙视甚至把可读与通俗等同。我倒不这么认为,小说的优劣不在于其好读或不好读。《我的名字叫红》《谁带回了杜伦迪娜》,相信多数读者都读得津津有味,但谁能说它们是通俗小说呢?读者拿起小说不忍放下,这没什么不好。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我给人物和故事涂抹了一点传奇色彩,仅仅是涂抹而已,因为毕竟写的不是传奇小说。再准确点说,是纯文学。但另一个问题跟着来了,这么写出来,会不会不像纯文学呢?可是纯文学又是什么样子呢?我以为自己明白的,这个关键时刻却迷茫了。想起不久前读到的朱利安·巴恩斯的《福楼拜的鹦鹉》,像非虚构,又像小说。若归为小说,先前还没见过哪个作家这么写小说的,若说不是小说,小说的许多要素都在。《纽约时报》书评将其定义为杂糅小说。也正是《福楼拜的鹦鹉》拓展了我对小说边界的看法。如果小说有界,滑出界外旅游一遭也未尝不可。在小说中,我设想了梅花军,曾想具体写的,又想这样可能太过传奇,所以最终把梅花军作为一个传说、一个象征的存在,反而比写出来更有想象空间。在小说之外辟一条新路,不正是我渴求的吗?虽然这么写可能有些模糊,可是这种尝试也给我带来乐趣,这正是我热爱写作的缘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