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完善工作机制培养优秀骨干作家 山东省作协签约作家制度显成效
对于作家来说,创作是中心任务,作品是立身之本。而作为“作家之家”,作协最重要的工作之一就是通过各种措施为作家们的创作营造良好的氛围。长期以来,中国作协和各地作协、各行业作协积极探索工作机制,培养了大批优秀作家。山东省作协实施的签约作家制度以及取得的成效,就是其中的鲜明例子。
山东省作协自2009年正式实施签约作家制度以来,先后有4批61人次48名作家成为签约作家,建立起一套标准严格、考核完备、充满活力的优秀作家管理服务机制,激发了创作活力,培养了优秀骨干作家。签约作家创作发表出版了一大批思想性、艺术性俱佳的文学作品,先后荣获鲁迅文学奖、“五个一工程”奖等重要奖项,在全国产生了较大影响。
要成为签约作家,必须先通过严格的考核。山东省作协严格准入程序,确保队伍素质。通过各市、各大企业的文联与作协以及省作协各专业委员会推荐、省作协组织评审委员会评审的方式,按照思想政治素质、文学创作成绩等多方面的申报条件,遴选签约作家人选,确保具有创作实力和创作潜力的青年作家成为签约作家。在已经签约的48位作家中,14位是自由撰稿人,3位是农民,4位是企业职工,1位是军人,4位是高校、中学教师,13位是市县文联作协及文化馆专业创作人员,8位是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绝大多数来自基层,具有广泛的代表性。结构也较合理,48位签约作家中,“70后”作家23位,女作家有20位,涵盖小说、诗歌、散文、报告文学、儿童文学各大门类。
山东省作协的签约作家工作采取分批签约的方式,每批聘期为3年。为保证签约作家的效果,山东省作协先后修订完善了《山东省作家协会签约制作家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建立了专家评审评估机制,实行了“两会一评”制度。每年度中召开一次签约作家创作情况调度会,及时掌握签约作家的创作计划和创作进度。年度末组织专家对签约作家完成年度创作任务和作品水平等情况进行审读评议,评出一、二、三等创作奖。在此基础上,召开签约作家年度创作总结会。截至2015年底,四批签约作家共创作出版长篇小说和其他体裁文学作品集131部,在《人民文学》《诗刊》《中国作家》《当代》等报刊发表各类文学作品1856篇(部)。
为引导签约作家把更多精力投入到文学精品创作上,山东省作协对签约作家每年的基本创作任务作出明确要求,并制定了一系列鼓励引导签约作家创作精品的优惠政策。比如,签约作家在签约期间获得中国作协主办的四大文学奖项的,视为完成3年创作任务,并给予3年创作一等奖,签约期满后可以继续签订协议。获得“五个一工程”奖、“泰山文艺奖(文学创作奖)”或其他省级以上重要文学奖项的,视为完成本年度创作任务,并可获得本年度的创作一等奖,协议期满后符合年龄条件者,可优先续签协议。这些政策激发了作家的创作热情,推动了优秀作品的涌现。
对于签约作家工作,既要制定机制来规范,更要制定措施来鼓励,帮助签约作家解决实际的困难。为了激励和扶持签约作家创作,2013年大幅度提高了签约作家的创作补贴和奖励标准,并列入财政预算,为签约作家制度的长期实施奠定了坚实有力的保障。在加强服务管理过程中,山东省作协通过多种方式帮助签约作家解决创作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比如通过联络协调,使6位签约作家调整了工作岗位,改善了创作环境。
通过引导签约作家深入生活、加强签约作家学习培训等措施,帮助青年作家成长成才。山东省作协通过举办“山东作家行业行”等各种形式的采风和文学交流活动,先后组织签约作家100余人次进行采访创作。在加强签约作家学习培训方面,相关培训名额也向签约作家倾斜。迄今已推荐33位签约作家到鲁迅文学院学习。在山东省作协举办的青年作家高研班中,已有36位签约作家参加培训。
山东省作协还加强对签约作家优秀作品的宣传推介。山东省作协于2012年和2015年组织编辑出版《文学鲁军新锐文丛》第二辑和第三辑,共20位作家的作品入选,其中18位作家是签约作家。2013年8月,在第二十届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中国作家馆“山东主宾省”活动中,山东选派21名作家代表赴京参加活动,其中签约作家就占了17位。
活动期间,为入选“文学鲁军新锐文丛”的10位签约作家举行了与首都作家对谈会,并邀请作家、专家学者对签约作家作品进行点评。山东省作协还利用新闻媒体加大对签约作家及其作品的宣传力度,集中推介签约作家。
在做好省级签约作家工作的同时,山东省作协还注意对市级签约作家工作的指导和推动,与山东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山东省签约制作家创作补贴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积极支持帮助市级文联作协建立签约作家制度。目前,青岛、潍坊、淄博、泰安、聊城等市先后建立了签约作家制度,使一大批优秀青年作家得到了进一步扶持和培养。经过7年的探索和实践,通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山东省作协签约作家制度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培养“文学鲁军”的中坚力量发挥了重要作用。 (欣 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