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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述好白居易做官为民的故事——长篇小说《大唐贤刺史》后记

 | 郑京鹏  2016年08月16日11:52

  长篇小说《大唐贤刺史》就要出版了。我跟朋友们作了一些交流,大家认为还应当写个后记。仔细地想了想,我觉得朋友们的建议是对的,于是决定再留下一些文字。

  《大唐贤刺史》是一部以唐代大诗人白居易为主人公的长篇历史人物小说,讲述的是这位世界级历史文化名人在忠州(今重庆忠县等五县)做官为民的故事。

  在我以前写的创作谈《因为心中那份特殊的情感》里,对故事发生地忠州的概况、主人公对忠州和我个人的影响、白居易在忠州的作为和政绩,以及我创作这部小说所遵循的原则等,都谈到了。值得一提的是,重庆市作协的官方网站《重庆作家网》,在2015年10月9日的“精彩评论”栏目里,还选登了我的创作谈。这说明,我的那篇创作谈里的内容得到了一定的较高层次的认可。那么还来谈什么呢? 我和朋友们商量后,都觉得还有一些跟写作这部长篇小说有关的情况,应当跟读者朋友们交流。

  首先是写作立足点的确定。白居易是人们耳熟能详的大诗人,他的文学成就奠定了他的世界级文化名人的地位,因此一般来说,要写就应当写他在忠州的诗歌创作。然而,白居易不仅是一位大诗人,还有鲜为人知的另一面,他还是一位政绩卓著的官员。他在忠州的生活和工作,就有力地证明了这一面。白居易的诗歌创作,研究的成果不少,缺少的恰恰就是他的从政活动,这一面也值得写。写了这一面,从一定意义上说,就弥补了白居易在忠州从政生涯这段历史的空白。再则,从生活与文学的关系来看,应当是先有生活,后有文学。文学是生活的能动反映,生活是文学生长的丰厚土壤。也就是说,应当是先有白居易在忠州的生活和工作,然后才有白居易在忠州的诗歌创作,这也再次印证了他“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的主张。所以《大唐贤刺史》这部长篇小说写作的侧重点就放在了他的生活和工作上。

  其次是为什么会写这部小说。关于这个问题,我在创作谈《因为心中那份特殊的情感》里,已经很充分地说明了原因。但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十分重要的动因。前两年,为了形象地反映白居易这位世界级历史文化名人在忠州的生活和工作的情况,忠县文联专门组织召开了一次名为《白居易在忠州》的创作研讨会。当时应邀参会的有重庆市文联的领导和市级专家、忠县的领导和文艺创作骨干。会上,大家各抒己见。有的认为,如果通过文艺的形式搬上荧幕,少不了虚构和想象的成分,那样会有损于白居易在忠州的真实形象,最好的办法是搞一个专题片,在市级或中央级的电视台上去播放。有的则认为,完全可以通过文艺的形式,遵循“大事不虚、小事不拘”的创作原则,对白居易在忠州的生活、工作和思想感情、创作情况,做一个全景式的反映,搞一个电视连续剧。由于意见不统一,究竟采用哪种方式,最后没有确定下来。会后,我一直在想,如果搞一个专题片,省事是省事,也不会引起什么争论,但那是被动地客观地介绍,不能深入人物的内心世界,不能塑造出有血有肉的人物形象,而要克服这个缺陷,就应当搞一个电视连续剧。要搞电视连续剧,就得先有剧本。从过去剧本的来源看,不少都从小说改编而来。既然一时没有剧本,不如先写个小说,为以后改编剧本打下基础。于是,我翻阅了大量的资料,经过比较取舍,用文学的形式,创作了这部长篇小说。

  再次是用《大唐贤刺史》这个书名的缘由。前文提到,前两年忠县文联组织召开了一个《白居易在忠州》的创作研讨会。作为主办者,意图很明确,就是以《白居易在忠州》为题,搞一部文艺作品,以弘扬忠县的历史文化。因为会上意见不统一,最后没有定下来。尽管如此,我则是倾向于搞一部文艺作品的。由前所述,要搞文艺作品,就应当写白居易在忠州的生活和工作,当然也包括诗歌创作,但立足点应当放在他的生活和工作上。白居易在忠州当的是刺史,理所当然地要写他做官为民的事。就这样,我认为《白居易在忠州》这个题目太大,重点也不突出,而且过去其它地方还用过,再用就没有新意,于是我想到了《忠州刺史白居易》这个题目。跟县文联的同志一讲,他们也居然接受。后来经过斟酌,我又认为,白居易是世界级的历史文化名人,不应当属于忠州一个地方的,所以又将原来的题目改为《白居易忠州当刺史》。尔后,我跟一位出版社的编辑谈起此事,他觉得,这样的书读者面不会很宽。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便将书名再次改为《大唐贤刺史》。这样一来,就带有了全局性的意义,不管是忠州人还是其它地方的人,也不管是今人还是后人,都会从这部书的阅读中,受到感染和教益。

  长篇小说《大唐贤刺史》即将出版,有了前面那个创作谈和后面这个后记,我想应当与读者朋友沟通和交流的情况,基本上都涉及到了,心里便感到了一种释然。因为这样做的目的,都是为了讲述好白居易这位世界级历史文化名人在忠州做官为民的故事。这个目的能不能达到,我不得而知,只有等待读者朋友们去评判了。不过我希望,这部书能够得到大家的认可,引起大家的共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