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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小说被偷拍成电影 多次获奖 作者索赔

来源:青岛早报 | 段海鹰 王晓先  2009年07月30日00:00

 

微型小说被人拍成DV电影,还在意大利、日本两国的电影节上连续获奖,创作这篇小说的青岛作家修祥明却一直不知情。昨天下午,山东文锦律师事务所律师戴朋 文介绍,修祥明在看到网上视频依然在播放这部电影后,将侵权的影视公司、视频网站诉至法庭,要求他们停止对自己的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15万元,目前此 案已在市中院立案。

小说被偷拍成电影

据原告方表示,被拍摄成电影的小说是修祥明首先在《文学报》上发表的微型小说《小站歌声》,这篇小说此后分别被《青年文摘》、《读者》等刊物转载,还被全国通用教材高中语文第六册选用,并荣获首届世界华文微型小说大奖。

“在 2008年6月,修祥明发现自己的小说被拍摄成电影。”戴朋文介绍,他查询发现,这部电影被杭州蓝鸟影视有限公司改编成DV电影《一支春天的歌》后,分别 参加了意大利都灵国际电影节和第30届JVC日本东京国际电影节,获得上述电影节的佳作奖,并在影视公司的允许下,在深圳卫视播出。

“第 一被告影视公司还曾将《一支春天的歌》做成光碟,在网络商场上以12元一张的价格公开出售。”戴朋文介绍,国内知名视频网站“酷6网”也在未经过原告同意 的情况下,在其网站内公开播放《一支春天的歌》这部影片,被一起告上法庭。昨天下午,记者在“酷6网”上搜索发现,这部短片仍然在播放中(上图)。

作家索赔15万元

“在 决定打官司前,修祥明曾经向对方提出侵权索赔的要求。”戴朋文介绍,杭州这家影视公司在改编的电影开头中,就打出了“根据修祥明微型小说《小站歌声》改 编”的字样,但在修祥明找到对方时,这家影视公司只愿赔偿5000元。修祥明此后委托中国作家协会帮助协调,但对方坚持这个赔偿金额,修祥明只好将对方诉 至法庭。

根据原告方的起诉书,修祥明要求两被告立刻停止侵权行为,删除互联网上传播的《一支春天的歌》影视作品,停止销售该影视作品的DVD,在国家级报刊上发出赔礼道歉的声明,并赔偿自己的经济损失15万元。

被告说法:没想到能获奖

昨 天下午,记者拨通杭州蓝鸟影视有限公司的电话,接电话的女士自称姓帅,是公司负责人的妹妹。帅女士告诉记者,当初是当地一位学影视的实习大学生为完成毕业 作业,请他们公司协助拍摄这部电影。“本来以为是给学校的作业,是内部交流用,没想到连续获奖。”帅女士表示,当时他们联系修祥明一直没能成功,就先开始 了拍摄工作,等到后来联系到修祥明时,电影已经拍好。“现在既然已经起诉了,就等开庭再说吧。”帅女士说。

修祥明简介

修祥明是山东即墨人,原为本市一家疗养院的特一级厨师,中国作家协会会员,现在新加坡工作。他的小说《天上有一只鹰》、《家》、《黍地里的秘密》等获全国小小说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