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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意尼勒克》(69)

http://www.chinawriter.com.cn 2014年03月07日14:40 来源:中国作家网 鹏鸣

  所谓生态文明,从广义角度看,生态文明是指人们在改造物质世界,积极改善和优化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关系,建设人类社会生态运行机制和良好生态环境的过程中,所取得的物质、精神、制度等方面成果的总和。这是实现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所必然要求的社会进步状态,是人类社会继工业文明之后出现的一种新型文明形态,是人类文明发展的新阶段。它涵盖了全部人与人、人与社会和人与自然关系,以及人与社会和谐、人与自然和谐的全部内容。

  从狭义角度看,生态文明是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相并列的文明形式,重点在于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强调人类在处理与自然关系时所达到的文明程度,核心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协调发展。在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共同构成的现代文明体系中,生态文明更具有基础性和普遍性。

  在我国,提出建设生态文明,也是基于生态环境问题日益突出、资源环境保护压力不断加大的新形势。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巨大,也积累了不少矛盾和问题。突出表现为我国经济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是靠物质资源投入实现的,主要依赖投资和增加物质投入的粗放型增长方式,能源和其他资源的消耗增长过快,生态环境恶化问题日益突出,资源环境代价过大。这种以牺牲环境来换取经济增长的发展模式已经难以为继了。提出建设生态文明,不论对于实现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还是对于改善生态环境、提高生活质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都是至关重要的。

  目前,中国已连续3年成为世界机动车产销第一大国,机动车保有量超过2亿辆,比1980年增加30倍,尾气排放总量增加14倍。煤炭消费34.25亿吨,占能源消费总量近七成,而且仍在以年均10%的速度增长。

  中国的环境压力比任何国家都大,环境资源问题比任何国家都突出,解决起来比任何国家都困难。

  即便是千难万难,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也是刻不容缓的事情。

  尼勒克县委、县政府积极响应中央、自治区、伊犁州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指示,予以高度重视,作为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一项重点工作。

  随着尼勒克经济快速发展,各族干部群众对干净的水、新鲜的空气、绿色的食品、优美的环境等方面的要求越来越高。当前尼勒克县仍存在无序探矿、矿产资源开发、水电开发环境污染和生态恶化等现象;城乡生活污水、垃圾、医疗废物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排污总量与环境容量不足矛盾更加突出,地下水仍存在污染隐患,农村生态环境污染加剧,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各族群众的生产生活。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已成为各族干部群众的迫切需要。

  当前,尼勒克县环境形势依然十分严峻。长期积累的环境问题尚未解决,新的环境问题又不断产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甚至制约了尼勒克县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十二五”期间,由于减排指标增项、领域扩大、认定严格,减排项目工程推进难度加大,尼勒克县环保工作面临更大的压力和挑战。因此,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放在突出地位是破解尼勒克县经济社会发展面临资源环境制约的必然选择。

  尼勒克县进一步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生活方式,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为各族群众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实现尼勒克县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尼勒克县委、县政府提出了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和环保工作的几项基本原则。

  环境、经济、社会效益相统一原则。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与县域经济协调发展相结合,与加快农牧民脱贫致富和乡村休闲旅游发展相结合,与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相结合。

  节约优先、环保优先、自然恢复原则。在资源上把节约放在首位,着力推进资源节约集中利用,提高资源利用率和生产率,在环境上把环保放在首位,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在生态上由人工建设为主转向自然恢复为主,加大生态保护和修复力度。

  “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受益谁补偿”原则。建立自然资源与环境有偿使用政策,着力解决经济与环境、发展与保护的矛盾。对资源受益者征收资源开发补偿费、生态恢复保证金、“三同时”保证金,建立生态恢复专项资金。对征收的资源与环境补偿费用,专款专用,必须用于生态环境建设与修复。

  政府引导、公众参与原则。政府加大投入,强化监管,发挥引导作用,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公共服务,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发挥企业与社会组织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建立多元化的投资机制和生态环境保护补偿机制。强化人力资源开发,广泛开展“资源开发可持续、生态环境可持续”的发展理念和生态文明教育,鼓励支持民间组织和社会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与“两个可持续”发展示范县创建的各项活动。

  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是一个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的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2013年,尼勒克县委、县政府编制完成了尼勒克县生态文明建设规划,成立尼勒克县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建立生态文明建设考核体系,确立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任务,形成真正覆盖全县的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体系,营造人人关心环保、保护生态、参与建设生态文明的良好氛围。

  到2015年,尼勒克县要建立较为完善的生态文明建设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城乡规划、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会管理和市场体系建设一体化发展新格局,绿色消费模式初步建立,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

  全县境内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强度明显下降,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不低于8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低于85%,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和农村饮水水质达标率达到80%,完成人工造林5万亩,封山育林30万亩。将森林覆盖率由现在的11.9%提高到12.36%,将林木绿化率由现在的10.32%提高到13%。耕地保有量保持稳定,天然草场退化得到有效控制,水土流失治理和生态修复面积明显增加,矿山环境明显改善。全县村镇、各工矿施工区的绿地率达到35%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

  东部生态治理区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和修复,全县力争80%以上乡镇村创建州级生态示范乡镇村,30%以上乡镇村创建自治区级生态示范乡镇,10%以上乡镇创建国家生态示范乡镇。在伊犁州率先建成“两个可持续”发展示范县。

  经济学上有一条著名的曲线,叫作库兹涅茨曲线。这条倒“U”形曲线讲述的,是发达国家现代化进程中无一例外遭遇过的一段困境:经济越发展,环境污染越严重。今天的中国,正攀爬在这条曲线陡峭的上升区间。

  尼勒克县委、县政府牢固树立“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守住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全力保护好尼勒克的绿水青山。

  尼勒克县委、县政府把这项艰巨而富有使命感的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加强考核,强化职责,强化执法力度。

  由尼勒克县发改委牵头,制定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及各项专项规划,规范生态文明建设布局。

  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到尼勒克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体系,制定尼勒克县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积极争取自治区和伊犁州的支持,编制尼勒克县资源开发可持续、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规划,尼勒克县喀什河流域水资源综合利用及水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和尼勒克县草原生态建设与草原畜牧业发展规划,湿地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等规划。

  将区域经济规划与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有机结合起来,科学制定生态环境保护约束性指标体系,明确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底线,科学划定“优先开发区域、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四类主体功能区,明确开发方向,控制开发强度,规范开发秩序,切实做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同步双赢。

  严格限制在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唐布拉名胜风景区、喀什河沿岸水生态涵养区等环境敏感区域进行与生态保护无关的开发建设活动。统筹规划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土地利用和城镇化格局,把经济活动控制在自然生态的承载力之内。

  尼勒克县住建局牵头大力推进生态环境建设,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健全生态安全预警和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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