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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皂香(下)》(3)

http://www.chinawriter.com.cn 2013年01月07日13:37 来源:中国作家网 浮石

  姐姐见他铁青着脸一声不吭的,眼珠子再次突然快速地转了起来。这倒让她的脸顿时生动了不少,她突然从床上起身,拉开门跑了出去。

  妹妹可能一直趴在门边听着里面的动静,这时赶紧闪开,望一眼里面的于乐,接着快步走到姐姐身边,拉着她的胳膊问她要干什么。

  “干什么干什么?我能干什么?我去上班。我就一个挨万人骑挨万人肏的贱命,这我也认了。但谁要是想骑在我脖子上做威做福,也没那么容易。我一做小姐的,我他妈的怕什么呀?我他妈的怕谁呀?”

  说着拎起包,拨拉开身边的妹妹,就往外面奔。

  于乐早已出来想拉住她,却哪里拉得住?她“扑”的一声拉开门,又“啪”的一声把门拉上了,“噔噔噔”一阵风似的下了楼,留在屋里的于乐和妹妹只得面面相觑。

  半晌,妹妹有些怯怯地拉了拉于乐的手。

  姐姐的事她一清二楚,她觉得自己不该带回那张该死的名片,不该把曲老板找她问路、找她做生意的事告诉姐姐,自己当时把这事告诉姐姐时还想着炫耀来着,现在她觉得是自己害了姐姐,事到临头却完全帮不了她。

  “怎么办?”

  妹妹仰起头来望着于乐,一副期期艾艾的表情。

  “她不听我的劝。”于乐摇摇头,望着妹妹说,“我让她离开这个城市,她不干。”

  “离开这个城市就行了吗?”

  于乐想说除此之外他也没有更好的办法,但话到嘴边没有说出来,因为妹妹已经把自己的一条胳膊从他腰上抄过去,轻轻地把他搂住了。她伏在他胸前,轻轻地叹了一口气,像一只寻求保护的可怜的小动物。于乐低着头,伸手捧着她的小脑袋,望着她。没想到她突然哭了,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似的一颗一颗往下掉。于乐心一抖,紧紧地把她搂在了怀里。

  “你爱我吗?”妹妹问于乐。

  放在平时,面对这样的问题于乐只会觉得好笑。在他眼里,世界上的男人分两种,一种习惯于把“爱”字挂在嘴上,另外一种是习惯把爱深藏在心里。他属于前者,因为他很清楚当自己对某个女人说爱的时候,他的本意不过是想和她做爱,或者更通俗地说,他说的爱就是让两个人的生殖器官进行实质性的接触,相互包容和捣鼓。他经过的女人实在太多了,早就知道感情是一种很玄乎的东西,爱更是幌子,只有性才是男女关系的终极目标。

  他曾经与妹妹在肌肤相亲时一遍又一遍地说过他爱她,他把那个字当催情剂使用。他甚至偶尔也会在两个人做爱做到天翻地覆水深火热时问她爱不爱他,那也不过是为了增加做爱时的致幻效果而已。男人对女人除了征服还有恐惧。征服不用说了,那是男人统治世界驾驭世界最富有挑战性的内容之一;恐惧却使男人变成鸵鸟,一辈子都在渴望回到子宫,因为那里能提供着安全感,就像他们还没有来到人世前被羊水浸泡着;而在那些激动人心的时刻,他们也能最大限度地体会到把自己的身心交付出去之后短暂而卑微的释放感。

  此时此刻,于乐并不想和妹妹做爱,他没那个心情。他更不敢在做爱之外的场合轻意地对她说出那个爱字,因为女人对爱字的理解与男人截然不同,女人如果相信了对她说爱的那个男人,她会把他当成自己身心的依靠,向他交付她的身体、心灵和与他血肉相连的对未来生活的向往,她会依附着他、缠绕着他、占有着他,哪怕因此让他窒息而死也不管不顾。

  于乐并不想对妹妹的问题置之不理,那也太残忍了。他用手温柔地替她擦拭着脸上的泪水,埋下头,一边让胳膊渐渐使劲搂着她,一边把舌头伸到她嘴里深深地亲吻她。他在亲吻她时第一次没有了生理反应,他只是在用含意模糊的身体语言回答她的问题,或者说他只是在借此敷衍她。

  但在开车回家时他还是作了一个决定,他必须尽快去见曲老板,他已别无选择。

  怎样去见曲老板却让他颇费脑筋,他得先解决自己的身份问题。

  他不能说是姐姐的诉讼代理人,因为姐姐与曲老板两口子不可能为一份无效合同而真的走诉讼程序,那官司是没得打的,在法院立不了案,只会成为八卦小报的素材和业内的笑谈。他也不想说是姐姐的朋友,现在这个社会,朋友本来就是一个模糊概念,男女朋友就更加暧昧。啥叫暧昧?看这两字的形体结构就明白了,就是“爱日但还未日”的关系,都跟下半身有关,足以让人想入非非。何况马泽惠已经知道了姐姐的小姐身份,她能不告诉曲老板吗?作为小姐的朋友,这会让于乐处于心理弱势。

  也许可以用妹妹的男朋友的身份。虽然姐姐在KTV上班,妹妹却正经八百是夜大的大学生。但于乐对此仍然有顾忌,自己毕竟是有妇之夫,曲老板要是较起真来,他与姐姐妹妹之间的关系便有暴露的危险。曲老板凭什么要听一个与姐姐妹妹有扯不清的关系的男人的调停与建议呢?曲老板以前因为诈骗罪坐过牢,现在是区里的政协委员,这证明他在白道黑道里都混过,是见过世面经过风浪的人,要是一开始不能把他镇住,结果只能适得其反。

  于乐也想过干脆杜撰一个什么像样的身份,比如说姐姐的远房亲戚,表哥表叔呀什么的。这样做有一个直接的好处,就是甭管姐姐是干吗的,作为亲戚替她出头撑腰便名正言顺,不能让自己的亲戚平白无故地被人欺负了。合同是否有效先不管,既然有言在先,就得讲江湖规矩,除非你不想在这世界上继续混。

  还有一个选择,就是干脆说自己是新华社或哪家报纸的记者,道听途说了这事由,觉得有新闻价值,找当事人做采访调查。于乐对自己的口才很自信,有把握三下五除二便能让曲老板乖乖听他调摆,因为曲老板现在已经不是社会上的混混了,也算是有头有脸的人物,他跟姐姐之间的事如果被抖落出来,只会给他带来负面影响。只要有人给他提个醒,他应该懂得权衡利弊。但于乐最终不敢冒这个险,他知道他生活的这个城市也就那么一点大,锅里不碰到碗里碰到,别说一个虚构的身份很容易被揭穿,就是靠此取得了调停的胜利,也是有辱于他的职业操守的。

  于乐要求自己赶紧行动,他不想把事情拖得太久。

  如果抬高自己的身份不行,那么就只有想办法打压对方了。因为心理上的优势与劣势是在比较中产生的,谁位高权重话语权便偏向于谁。

  俗话说无奸不商,于乐不信找不到曲老板的七寸。

  曲老板是做食品加工的,现在食品安全可是个大问题,怎样才能不增加生产成本而赚取更大的利润?生产假冒伪劣产品是个途径,滥用食品添加剂也是个途径。曲老板做生意好多年了,不是小作坊,明目张胆地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可能性不大,滥用食品添加剂就很难说了,因为这是行业潜规则。你要不这样,你的利润就比不上人家,你就没有行业竞争力。不是每个老板都利欲熏心、丧失做人的道德与良知的,但这是一个劣币驱逐良币的社会,生存压力逼得每个人只能昧着良心,否则,他分分钟就会被同行挤垮。

  于乐当然知道这是一种有罪假定,但他思来想去,只能冒险一试。如果真的查出曲老板公司的食品中滥用了食品添加剂,那就不能怪他了,只能怪你姓曲的倒霉。

  曲老板公司的加工食品都进了本地的大型超市,弄到样品一点也不困难。于乐托熟人找关系,把样品送到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做检测,很快就发现了问题,曲老板公司加工生产的一种米粉不是大米做的,而是用马铃薯、红薯等食材代替的,这还不算,里面居然有工业塑胶的成分。于乐马上上网查了一下,原来这种米粉叫“塑胶米粉”,比正常米粉更弹牙,煮久了也不会烂。网上说得更骇人听闻,说吃三碗塑料米粉等于吞下一个塑胶袋!

  没想到曲老板还真是这种昧良心的奸商,为了赚钱居然干出这种伤天害理的事来。

  于乐拿到检测报告时很是激愤,但那情绪也就持续了不到十秒钟。作为律师,他什么没见过?现在的人哪个不想一夜暴富?资本如果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它就敢犯下任何罪行,甚至冒着被绞死的危险。这话可是马克思说的。曲老板一个前诈骗犯,为了赚钱干这些事也就一点也不奇怪了。

  可怜的倒是姐姐,居然哭着喊着要替他代孕生孩子。像他那样办企业做生意,除非没人搞他,若有人真要跟他较真,可以马上让他倾家荡产。姐姐要黏他黏得住吗?太不靠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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