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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皂香(下)》

http://www.chinawriter.com.cn 2013年01月07日13:37 来源:中国作家网 浮石
  

  第一章

  (一)

  于乐微皱着眉头,听姐姐讲她跟曲老板两口子的事。

  姐姐有时低着头,更多的时候是把头抬着一动不动地盯着于乐的脸,一边说一边捕捉着他脸上的表情,好像他的表情里就藏着什么灵丹妙药似的。

  实际上,于乐确实也在替姐姐想办法。

  于乐想到的办法最简单不过,就是让姐姐赶紧离开这个城市。

  她和曲老板两口子要做的那件事情实在太荒唐了,姐姐真要替曲老板他们怀了孩子生了孩子,他们三个人的麻烦才真叫开了个头,谁都没法想象会引发别的什么事。

  姐姐快速离开这个城市对于乐自己也有利,她要是跟曲老板两囗子的事纠缠不清,自己恐怕迟早会被搅进去,要那样,他跟姐姐和妹妹两个人的事说不定就会大白于天下。真那样就糟糕了。不,何止糟糕,简直很糟糕,糟糕透顶。哪个男人不风流?但你风流也得看对象,姐姐的小姐身份给于乐的行为定了性,不是泡妞而是嫖娼,那是很让人看不起的。因为只要有几个臭钱,小姐是什么人都可以玩的。因为小姐也分三六九等,听说大街上的流莺几碗阳春面的价格就可以搞掂。退一步来说,即使玩小姐不是什么丑事,但玩小姐搞得世人皆知那就不仅是丑事,还是傻事。他今后在业内还怎么混?同行不笑话他才怪,当事人包括他以前那些女朋友们不鄙视他才怪。最可怕的是,这事一旦让自己老婆小王老师知道,后果真的不堪设想。现在她的精力和心思全在一对儿女身上,在于乐身上花的功夫很少,基本上不管他在外面的事,一旦知道他在外面玩得那么出格,那么没技术含量,那么不顾身份地位,那么不讲礼义廉耻,她会怎么想?她恐怕会伤心死。女人一伤心就会不理性,女人一不理性就会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特别是平时温文尔雅、一副顺眉顺眼的样儿的女人,发起飙来没准就像跳到墙上的狗和跳到树上的猫,不仅用嗓子还用尖牙利爪,你真不知道该怎么应付。于乐当然不会因为一个三陪小姐而跟老婆起冲突,而让自己的生活处于恶梦与崩溃的边缘。

  于乐被打了一闷棍似的突然清醒了,管不住自己的下半身,支付的成本可能就是自己的下半生。小王老师有错吗?绝对相信自己的老公,几乎把全部精力用来相夫教子,而给老公最大限度的自由,这样的老婆在这个世界上几成孤品,实在太好太难得了,理应受到最大程度的尊重,他要伤害她岂不等于是不知好歹的臭狗屎?于乐压根儿没想过要亲自拆了至今仍然和和美美的那个家,他压根儿没想过要让一对儿女要么没爸要么没妈。谁知道一玩就昏了头,就忘了最起码的底线,居然跟姐姐妹妹拉拉扯扯弄到现在,简直是堕落啊,太不理性了。

  于乐顺着这个路子想下去,竟越想越羞愧,越想越害怕。他代理和见识过各种各样的刑事民事案子,知道人被逼急了会怎么样。很多案子——特别是一些刑事案子,都是由于一方当事人或双方当事人不冷静造成的。人们总以为遇到什么事情自己和对方都能理智出牌,一切尽在掌握之中,其实可能还有另外一种情况, 就是人们也常常会在冲动的情况下做决定,虽然在一股激情的支配下做了傻事之后可能也会后悔,但临门一脚像中国足球一样差强人意也是常有的事。这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冲动是魔鬼。

  于乐很清楚,要让自己做到不冲动倒也并不困难,怕就怕姐姐不听他的调摆。这个女人可是一点都不傻,要是在帮她出主意时被她看出来有他于乐个人的杂念,她说不定会拧着干,所以,只能跟她分析利弊,引导她自己做出走为上的决定。

  不管怎么样,从现在开始再也不能掉以轻心了,得把它当成自己的头等大事来办才成。

  姐姐见于乐半天不说话,到底没忍住,问他要不要想办法先把那份合同弄出来,请他看看。

  看合同本来是于乐先提出来的,这时他多少有点不耐烦,说:“不看也罢,那份合同根本就是无效的,一开始就不受法律保护。”

  “白纸黑字的合同怎么就不受法律保护了?”姐姐眨巴着眼晴望着于乐。

  于乐知道三言两语跟她说不清楚,也知道她这么问其实是在担心那几万块钱,因为曲老板已经根据那份合同给了姐姐预付款,而且还多付了。

  “马泽惠找你要那几万块钱了吗?”于乐问。

  “现在还没有。”姐姐抬头望了于乐一眼,又很快把眼光挪开了,接着说,“她就是找我要,我也不会还给她,我也没办法还给她,因为那钱都拿来给我妈看病了。”

  “而你,已经跟曲老板上过床了,对吧?”

  “他是个好人,我不能让他吃亏。”

  “如果他老婆觉得他们吃了亏,而且吃了天大的亏呢?”

  姐姐当然一下子就明白了于乐问话的意思,既然马泽惠已经查清楚了姐姐的底细,一定会觉得作为一个性工作者,姐姐卖一次两次的价格实在是有点偏高,与正常的市场价格相差太远了。

  “你是说……马泽惠……或者曲老板真的会找我要钱?”

  “他们当然有权力这样做。”

  “啊?”

  “啊什么啊,既然你与曲老板签订的是无效合同,当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就应当予以返还,这是法律规定。”

  “什么是无效合同?”

  “因为代人受孕这种事是违法的,不受法律保护。”

  于乐咽了一口唾沫,只好耐着性子对姐姐进行了一次最基本的普法教育。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成立,但因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社会公共利益,被确认为无效。它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受国家法律保护。无效合同从一开始就是无效的,以后也不能转化为有效合同。无论当事人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履行完毕,都不能改变合同无效的状态,无须当事人主张即产生无效的法律后果。

  姐姐听得云里雾里。

  这正是于乐要的效果。他觉得这个女人真该好好地吓唬一下。法律对循规蹈矩者也许是没有用的,但一个人一旦开始动歪脑筋,最好旁边能有个人好好吓唬吓唬她,让她知道违法乱纪可能受到的惩罚,以便让她自己决定该不该铤而走险。

  不过,于乐同时有两个担心,二是担心自己说多了姐姐听不懂,那些法律条文对她来说等于对牛弹琴;一是担心会引起她的不满情绪,让她觉得很不公平。因为一个朴素的道理摆在那儿,她跟曲老板之间是一种利益交换关系,如果要退钱,姐姐被曲老板搞过了让他爽过了,是不是也要退?又该怎么退?

  姐姐似乎也想到了这一点,她这时也不在于乐面前顾及什么脸面了,皱着眉头望着他,道:“要我退钱给他,那不等于我让他白搞了吗?凭什么?”

  不能说姐姐一点道理都没有。

  问题是,曲老板也许不会让她退钱,马泽惠会不会答应?

  恼火之处就在这里,于乐虽然还没见过马泽惠,却已经从姐姐对她的描述中感觉到了她的不好对付。因此,要处理好这件事,他可能不得不一会儿站在姐姐的立场上打压马泽惠,一会儿又得站在马泽惠的立场上打压姐姐,希望大家各退半步把这事早点了结了。

  在两个女人之间,于乐当然还是偏向姐姐一点。怕就怕她一根筋,明明占了便宜不愿意见好就收。他想了想,咳嗽一声,说:“对于马泽惠来说,你现在已经成为她的头号防范对象,她如果足够聪明,应该不会在这几万块钱上跟你计较,但也很难说,你毕竟已经跟他老公上过床了,她恨你是肯定的,否则不会来找你,就是不知道她还想对你怎么样。”

  “我可不怕她。”

  “这不是怕不怕的问题,你难道要为了那几万块钱跟她拼死拼活?再说了,你要有主意,哭哭啼啼地把我叫来干什么?”

  “我……我当然是为了向你讨主意,你不能眼看着我被人欺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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