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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小斌作品精荟·第八卷《海火》(3)

http://www.chinawriter.com.cn 2012年11月27日14:33 来源:中国作家网 徐小斌著

  前排的袁敏就回过头来了,目光冷冷地扫荡了一番,最后停留在郑轩脸上。郑轩立即作俯首状。袁敏是全班唯一的女党员,而郑轩正在争取入党。同学们呆了一会儿,又都哗然,纷纷离座。袁敏便站起来很严肃地说:“这件事需要追查。”话音未落,正欲冲出教室的何小桃“哎哟”一声跌落尘埃,原来是王妮妮趁乱把小桃那漂亮的亚麻色大辫子一圈圈地绑在椅子背上。王妮妮又笑得背过气去,周围的同学也忍不住笑,唯袁敏冷着脸一声不吭。我这才注意到,满屋子的人只有郗小雪纹丝没动,周围的喧嚣像是要把她抬起来似的,她却静坐其中,安静得像棵植物。

  我顺着那溜下来的斜斜肩线看过去,终于发现她手捧着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中间还夹着一本薄薄的书,英文的。只是那书里扑腾腾跳出的几幅插图,刺得我视神经直颤,没看上两行便像见了鬼似的把眼皮低下来,一阵脸红耳热。我极尽克制,意守丹田,心诚目洁,把两只眼睛死死盯住黑板上的“一只绵羊=两把斧子”。

  哥哥是个怪物,从哪一本小说上也找不到他这类人物。我们谁也摸不透他,连梅姐姐那么聪明的人有时也对他感到困惑。提起哥哥,爸爸长叹一声说:“唉,三十好几的人,连个主攻方向都没有!”哥哥的确没什么方向性目的性,他的兴趣一会儿一变,令人眼花缭乱。他会合成各种药水,他用乙烯催熟水果,给家兔移植内脏,把两种完全不同的花朵嫁接起来,得到一个意想不到的新品种,甚至在油漆家具时把高锰酸钾掺进颜料中,从而发现了一种可以乱真的紫檀木的颜色……他能背出百十来种棋局,对集邮史了如指掌……他的故事真是太多了,他的有些发现发明是完全可以申请专利权的,可惜他从没想过这些。他什么都想尝试,可惜缺少“主攻方向”,所以活得有点儿乱七八糟。梅姐姐高兴起来夸他是个非凡的人,平时却叫他“老奥”(奥勃洛摩夫之意),或者干脆叫“熊”。哥哥真是够懒的,连穿衣服都嫌烦。“生活有三分之一都葬在这种重复中了。最好是发明一种不用穿不用脱不用洗不用缝的衣裳……”哥哥说。“那是皮。”梅姐姐接得很快。他们冷战起来的时候,都迸发出一种精确的幽默感。于是哥哥把袜子缝在裤腿上,他认为这是一种可以节约多余动作的高效率。“勤快人只能重复生活,只有懒人才能创造生活。当然,我并不懒,我不过是个‘散淡的人’。”哥哥一边鼓捣他那些玻璃罐罐,一边自我表白。他长得挺帅,只是三十岁以后略略有点儿发福,从腰部和髋部悄悄地长出些肉来,幸好被梅姐姐及时发现,采取措施,才算没有蔓延到腹部。应该说,他那双漂亮而狡黠的眼睛和不修边幅的派头儿还是相当有魅力的。夏天他天天游泳,晒得很黑,一进游泳池便能吸引许多目光,不仅有异性还有同性。他以为得意,梅姐姐却说经观察判断那是一种看稀有动物的好奇目光。

  哥哥费了好大力气来到这儿的图书馆,却对那些图书毫无兴趣。他常到银石滩去散步,回来时便带着各色小石片,投进他自制的药水中。他像个胆小的男人,他又像个大胆的男子汉。即使石片在药水里化作一股青烟,咕嘟嘟地冒出来,然后变成一个什么狰狞的怪物,他也一定不感到惊奇。什么都不能使他吃惊,这就是哥哥,现在他正把一只闪闪发光的软体虫拈进玻璃试管,神情严肃得像个男巫。

  “你们班有个女同学真有意思,她常来图书馆向我借永远借不着的书。”他忽然一抬眼皮,冒出一句昏话。

  漫画事件之后,校领导找班主任,班主任找班长,令速查罪魁。于是大家煞有介事地查了一通。好在已是一九七八年,当年清查天安门事件的劲头早已过去,于是仅作为疑案立此存照而已。

  小雪却从此同我亲近起来。她家住得近,上学来放学走,一分钟也不肯在学校多待,话是极少,常用嫣然一笑来作答,那一种妩媚既撩人心意,更令人莫测高深。谁也没见她在自习室里待过,却悠悠然地度过了各种测验考试。谁也不知道她的底牌,谁也不明白她的诀窍,谁也说不出她这个具体的人——她像是这个班上的一个神秘的符号。

  她又常穿一些漂亮的衣服,另式另样地装饰自己,她那些衣服美得古怪,分明不是国内市场上能买到的。她很会打扮,所有的衣饰都很适合她自己。她常喜欢嚼一颗槟榔,弄得嘴唇红艳艳的,满口都是槟榔的清气。一起看电影的时候,她轻轻地扇扇子,那一股微风伴着她身上的香气,弄得人痴痴迷迷的,像堕入了温柔乡里。日子长了,我发现和她在一起总感到很舒服,这是因为她极善于照顾人。譬如,我常忘记看课表,因此课间操时间回宿舍便常忘了带书,她总是记得帮我拿出来。我是个粗心的女孩子,有时衣服上不免沾些污迹,她见了,也不说话,悄悄替我洗净。她是那种细心又敏捷的女孩子,能在举手投足间施展温柔和魅力。她可真是个精雕细琢的水晶玻璃人儿,和她在一起我便感到自己粗鄙不堪。将来谁能消受这份福气呀?我悄悄地看着她,觉得自己变成了一个傻瓜。谁在她面前大概都会成为傻瓜。

  “只可惜我不是男的,不然,非把你抢到手不可!”有一次我这么开起玩笑。

  “哼,不怕人家说你同性恋?”她又是嫣然一笑,把剥好的花生米细细吹了皮,放在我手里,自己从衣兜里掏出个半截的杯子套,拿牙咬着编。

  总说这里的气候四季如春,其实不然,特别是近几年,气候差异更是明显。冬天虽说不曾落雪,那雨点竟也是潮冷潮冷的。雨天出去不系围巾,脖子上便起荨麻疹,好在周围的景色中总漾着一派鲜绿,一行行槟榔树,恰似打着绿色羽毛伞的南国少妇,仪态万方地立在绿地里。

  我和小雪匆匆穿过这一片明丽的绿,在绿的阴影里,她那乳白色的乐谱绒上装和绾发用的红樱桃装饰珠格外醒目。她边走边编着杯子套,黑发在身后飘飘颤颤,腰身比花瓶颈子粗不了多少,走路像踏着云彩一般,轻盈飘逸。可能由于肤色太白,她的眉眼显得格外黑,眼睛看起来有些古怪——睫毛太长,看上去毛茸茸的,形状倒是很漂亮,可惜看不清眼里的表情,只给人一种厚重的黑天鹅绒似的感觉。

  这是开学后第七个星期天,她头一次邀我上她家去玩,我欣然从命。

  我是从工厂考上大学的。初中毕业后我在一个粮食加工厂干了四年,已经出师、调级,当了二级工,带工资上学。厂里给了我一个极好的鉴定,这并不稀奇。从幼儿园开始我就一直在受着别人的夸奖,在他们眼中我是个乖孩子。

  可实际上我并不乖,这一点,只有我心里明白。当我恪守着各种规则的时候,我心里总有个什么在发出相反的呼喊。这个叛逆被我牢牢锁在心灵铁窗里,一有机会便要越狱逃跑。我表面上越乖越听话,越遵从这个世界教给我的各种戒律,我心里的那个叛逆就越是激烈地反抗。我狠狠地给它以惩罚,决不让它的欲望得逞。后来,它终于不再挣扎了,它麻木了匍匐在那儿,萎缩成可怜的一点点儿,然而却无法消失,于是我便警惕着。

  但做一个好人毕竟很难。当了好人,便要永远当下去,不能中途改变。改变了,还不如从来不当好人。我悄悄羡慕着哥哥轻松散漫的生活,真想再重活一次,以别的面目出现。

  小雪的家正如我想象的那样,是一幢南方常见的那种双层小木楼。楼前有几丛竹子、芭蕉什么的,长得毛毛草草,都没修剪,不少芭蕉叶子发了黄。背阴的地方是一片红红绿绿的苔藓,一股潮气扑鼻而来,似乎有许多微小的虫子在空气里颤动,靠房山的地方是株老榕树,显然已死去,树身都蛀空了,湿漉漉的像在淌着黏液,而那古老的胡须却依然垂挂,化石般的不动。

  小雪把书包甩给我,钻到背阴处采了许多蘑菇。上楼梯的时候,她居然又在楼梯扶手上发现了几朵木耳。她家这部木楼梯实在是悬,一踩,里面便发出腐朽细碎的毕剥声,真不知有几朝几代的历史了。

  “明天我给你找个人来修修!”我说。

  “谁?”

  “我哥哥。”

  她没说话,一手捧蘑菇,一手把钥匙捅进开关里,木门嘎吱吱发出腐朽的声音。在楼梯幽暗的光线中,她的皮肤滑腻有如纯白色绸缎。

  “是小雪吗?”一个老妇人的声音,她没应声,里面便响起劈里啪啦的脚步声。

  “有人,为什么还要锁门?”我有点奇怪。

  她没回答,从容套上门口的那双绿丝绒镶水钻的嵌花拖鞋,然后把另一双亚麻色圆口拖鞋轻轻踢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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