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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住中国人的底线》部分作品试读(2)

http://www.chinawriter.com.cn 2014年07月08日14:39 来源:中国作家网 王蒙

  第四,讨论人的有所不为的底线,同时不统一做人的共同的标杆,承认价值的统一性,同时承认多样性,大狗活小狗也要活,大象固然威风,小羊也自可爱,银杏可以千载,小草可以一岁一枯荣,用不着有你没我,也不必傲视与自己非属同类从而并无可比性的种群。这是一种价值民主。

  第五,以这种态度处世待人,我们也可能犯错误,也可能放过了本来应该声讨之、消除之的坏人、坏事,也可能降低了一些本来就胸无大志的人对自己的要求,乃至于也可能给犬儒和乡愿大开绿灯。

  是的,我承认这些,世间本没有万全的策略、万全的命题,更没有万全的表述语言,低调原则的说法也可能会付出自己的代价。但是,持这种态度的人发现了自己的失误,相对比较容易弥补和纠正。如果你发现自己该激烈的时候硬是没有激烈,该坚决的时候硬是没有坚决,该出手的时候硬是没有出手,很好办,那就激烈一次吧,坚决一次吧,出一次手吧,你会有机会的。

  人生除了低调原则以外还有是非的标准,还有刚正原则、斗争原则、坚定原则和理想原则,即为理想不惜牺牲自我的原则。一个低调原则对于人生当然远远不够,低调的同时不排除必要时的斗争和高音强音,正如预防为主的原则绝不意味着有病不治、有急腹症不上手术台。而如果你是高调论者,你弄好了很了不起,弄不好却会成为牛皮哄哄的空谈家、误事者直到伪君子,而且纠正起来要麻烦得多,困难得多。

  第六,所以要讲低调还为了下一步路好走,下一步棋好下,下一个小节容易调好弦音。

  几十年来我也屡屡看到高调论者的尴尬,他们说个什么事、表个什么态都把话说狠、说绝、说大,说到百分之八百,他或她可能当时赢得了一些掌声至少是震动,可能当时显得很刺激很过瘾,那么请问:下一步措施,下一步奉献,下一个节目是什么呢?你能绑上浑身的手榴弹向前冲锋吗?你能杀一批、关一批,办一批、废一批吗?你能突然发功打下一架飞机或揪出一名贪官来吗?你能三下五除二把中国变成你希望的那个样子吗?都办不到,岂不丧气扫兴?要不,你准备就此自杀至少是砍掉自己的一根手指吗?或者,你只好逐步降低了调门,显出了说大话不腰疼的不负责任的狡猾与走向疲软的窘态?而如果你的调门适当地悠着点,留有余地,不是会越走路越宽吗?

  第七,所以讲一个低调原则,是由于中国的国情,我们与欧洲不一样,我们的社会生活社会哲学里比较缺少多元平衡、多元制衡,即互相制约的观念。我们比较容易一个时期刮一种风,叫作“一窝风”,叫作搞运动或搞不是运动的运动,叫作把理念的条条框框放到了至高无上的地位,叫作存天理灭人欲,杀身成仁,舍生取义,朝闻道夕死可矣,还有饿死事小失节事大,我们一直富有激情和高亢的调门。

  历史上我们常常沿着一条线走下去直到实在走不通了,最后碰壁碰得头破血流了才开始转弯,转完了弯以后又是直线硬走下去,直到碰另一种壁。那时我国的智者绝不缺少灵动和机敏,因此发明了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的说法,叫作不为已甚,叫作中庸之道,就是说反对过分的极端主义。

  中庸之道的说法本来很有点意思,很有点学问,既易于普及又切中要害。但中国是一个人口大国,是一个教育不够发达不够普及的大国,中国文字学起来又比较困难,大家都习惯于望文生义、不求甚解、通俗简明、偷工减料。

  于是什么是中庸呢?原来是又中又庸,又呆又平,一副傻兮兮的样子,而且你也中庸我也中庸,强盗也中庸贪官也中庸,越是坏人越希望你中庸兮兮,于是扼杀了一切生机,于是中庸云云变成了腐朽的破烂货,变成了白痴和昏虫的哲学啦。

  3.非强势的困惑

  我记得,一期《中华文学选刊》中选了原载《人民日报》上的一个短篇小说《真相》。

  我已经好久没有这种惊悚,我要说是毛骨悚然的感觉了。因为生活越过越好,因为发展、稳定、进步、和谐的现实与目标都那么令人提气。因为各种面对的挑战诸如环境、吏治、能源、三农、治安等问题都已经严肃地提上了议事日程,提出了解决的方略。

  而名不见经传的曹征路的小说《真相》却扎了我一针,读之如做噩梦,如坐火桶,如受到当头棒喝:怎么了,咱们这里?

  在长篇小说《桃李》里我们看到了高校的腐败。在《小说界》杂志上刊登的王开林的长篇小说《文人秀》里我们看到了我的同行们、某人协的成员们的男盗女娼,欺男霸女,衣冠禽兽。该篇写得有点脏,可称之为肮脏的现实主义。当然,我也知道,那只是一个侧面或片面,我相信我们的生活与各个作协中也有阳光灿烂与我们的日子比蜜甜的那一面,主要的一面,但是小说所写仍然令人不能不想一想,并生发出呕吐感与警惕感。

  瞧,腐败不只在人家那边,也在咱们自家——叫作文教科卫体等有文化的圈子里边。

  《真相》则写得简练而且高明。

  一个小学老师,乱收费又体罚学生,使学生受到严重人身伤害,家长告了状,传媒披露,有关老师、校长、领导都表了态,受害小孩与家长甚至大出了一回风头。但突然老师反诉原告侵犯了本人名誉权。法庭辩论,原告初审胜诉,被告老师不服,并且脸上显出了蒙娜丽莎式的微笑——多么高雅!哎,就这样一切发生了逆转。怎么逆转的?作品没有写,此位老师方面的一切动作与思谋都浸在水面以下的深层,作者对她并无任何揭露与鞭挞,没有任何正面描写,她像是一个谜——这正是小说写作的高明之处。反正全班同学一朝便都改了口,翻了供,再没有人肯去作证承认自己看到了老师对于被害学生的动手,反而众口一声地、像回答课堂提问一样地向调查采访者们齐声呼喊:“没有!”就是说,老师伤害孩子人身的问题,从此死无对证了。

  被害的同学与家长,于是变成了破坏学校声誉与老师形象的人民公敌(请联想一下易卜生的名剧《国民公敌》吧,二者有异曲同工之妙)。被害学生原来是班长,出了此事以后班长一职经过民主程序被罢免了。电视台选拔孩子上电视,这个孩子天真地一次又一次地举手,一次又一次地落选了。“可怜孩子太小她还不懂,她还要跟着举手……”仅仅在这里,作者的叙述里出现了一点点怨而微怒。而另一个孩子,被老师选中,虽然票数不够也上了电视,在电视里哭着谈老师比妈妈还慈祥亲爱。此孩子原是班长的好友,从此再也不理原班长了。而且美丽的老师在教师节这天的黄金时间,在荧光屏上作了美丽的亮相。

  孩子向老师,向伤害她的人道歉,被害者向施害人道歉,没用,因为是同学们不选她不喜欢她啦。不仅不选她,还从此再没有人搭理她,她指天划日地表示她是“最爱老师”“真爱老师”“没有骗人”的,仍然不行。而且她被同学侮辱,殴打,直到逼着她吃屎。“肇事者”即孩子的父亲(他对校长发牢骚,才引起了孩子受到体罚,同时是他在朋友们怂恿下到法院告了状)也愧对孩子与孩子的母亲,自认一切错在自己,乒乒乓乓地打自己的嘴巴,打出血来。

  ……

  可以说是反映了初等教育上的问题。例如我的一个中年同事的孩子上小学才三个月,已经学会了“嘲笑”“孤立”两个词。他们班一个学生上课时有不遵守秩序的表现,引得大家笑了,老师就给大家讲解,这种笑乃是嘲笑。并带着全班同学高喊“嘲——笑——”二字。然后大家不理这个孩子了,老师又讲解这叫“孤立”。可以预计这个孩子的前景了,他会不会从小就变成一个社会的痛恨者与牺牲品呢?

  从一些小学生家长们的口中我得知,指定特定的学生,不让班上其他同学理他或她,是我们如今的小学老师最常用的惩罚方术之一。有的老师气势汹汹而且得意扬扬地通知家长:“我已经告诉全班同学不要搭理你的孩子,谁也不要与你的孩子一道玩耍了。”

  这当然是施压的良法。无怪乎我的这位小同事的孩子上学三个月没有学到爱心,没有学到助人,他的启蒙教育便是嘲笑与孤立,包括着一种卑贱的侥幸心理,因为他尝到了损害旁人而不是自己被损害的自我庆幸与满足感。

  救救孩子的口号显然并没有过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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