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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申:吃了300顿“派饭”之后

http://www.chinawriter.com.cn 2014年11月28日14:12 来源:中国作家网 何申

  自上世纪80年代始,我发表中篇小说《乡镇干部》,尔后有《穷县》《穷乡》《穷人》《村民组长》《村长》《乡长丁满贵》《一县之长》《富起来的于四》《年前年后》《谷雨前后》《乡村英雄》等“乡镇干部系列中篇”近百篇。同时还有我编剧或他人改编的《一村之长》《一乡之长》《青松岭后传》《信访办主任》《能人于四》《男户长李三贵》《大人物李德林》等影视作品。于是就有评论文章写“何申出生在农村、在乡镇工作多年。他对当代农村生活非常熟悉,所以才写出这些活灵活现的乡村人物和故事……”

  我谢谢人家的夸奖,但不得不纠正:我真的不是出生在农村,也从没在乡镇工作过。说来惭愧,18岁之前,我一直生活在天津市原英租界五大道的洋楼里,连山是什么样子都没见过。是上山下乡的运动把我弄到了塞北变成一名农民,在大山里苦干5年后在承德市工作安家。因为当时政策允许一个孩子户口办回天津,很多老知青由此也都想办法调了回去。我也有机会,1992年天津市委宣传部同意调我并定下当文艺处处长,还给一套房子。那天谈罢很激动,走在繁华的街上,我却忽然想在这里还能写乡村小说吗?想想,一点感觉也没有。回到承德正好有下乡去工作队的机会,别人都不愿去,我主动报名,就到了拍电影《青松岭》那个县的一个山村里干了半年。村子不小,从村东到村西,循环着一家一天三顿和村民一个炕上吃“派饭”,结果,把回天津的事吃黄了。但得到的写作素材,绝对是太多太多。

  “派饭”,意为村干部“指派”谁家为下乡的干部做饭。吃“派饭”,一般得早点去,帮着烧烧火聊聊天。如果人家老爷们爱喝酒,纪律也允许,哪怕开瓶山楂罐头,中午这顿也是酒席了。你一喝,人家高兴:瞧得起我,没嫌我家饭孬。话匣也就打开了,村里家里的老事新事高兴事烦心事都抖落出来,不听都得听。一个月30天,少说也得吃个七八十顿,半年少说也得吃300顿吧。吃完人是啥状态?有趣事为例:

  1993年初春,山里天气还很冷。忽然接到电报,让我速到京西宾馆领奖。好事!进京该穿体面些,但整天和村民在一起干活开会,没空回家,穿着一冬不离身的蓝棉大衣,一双旧棉皮鞋就上了火车。到京西宾馆门口,没来过,想问问这是不,门卫一声喊:“快走,不许停留!”把我给撵走了。走过去一琢磨,不行,我来干什么的?就掏出电报又返回说我是开会的,人家乐了说对不起还以为你是车老板呢。报到后得知要在人民大会堂领“庄重文文学奖”。我一看自己这身行头尤其是鞋,实在太不像样,吃了午饭就奔西单,但过长安街把我难住了:汽车一辆接一辆,在山里哪见过这阵势!眼晕,欲进又退,末了还是一个老大爷说跟着我,这才过去。到西单进一家鞋店,叫服务员一通说,花40元买了双内里是狗毛的高腰棉皮鞋,出来没走20米,同样的鞋30元。再走,忽然被一中年妇女一把抓住说:“好心大哥,你帮帮忙,我给我老头做衣服,他有事没来。你身量跟他一样,帮我量量尺寸。”我说行,都跟着走了,一看要到开会时间了,忙道歉说来不及了走了。后来才知道,幸亏没去,那是骗局。

  问题是,滚滚人流,她怎么单单就一下抓住了我?

  这就是吃了300顿“派饭”的结果!大山里的浓浓“地气”,熏陶得我行为举止都像山里的人,冷不丁来到大城市,实在无法适应。不用问,人家看一眼你走路的步态和眼神,马上就断定你是刚从乡下来的。然而,这恰恰是我那些年乡村小说作品喷发的最佳创作状态。假如我整天在城里在机关穿得干干净净,假如我只是偶尔坐车到乡下转一圈,假如我就会说些城里人常说的语言,那么,我就是再能编故事,也写不出那么多乡村的人和发生在他们身上的事。

  我体会,每个作者心里的“人民”是不同的。我的“人民”就是塞北大山里的农民、基层干部。我的“人民”的“事”,就是北方山区由穷变富过程中的那些新旧思想撞击和人们砥砺前行所展示的“正能量”。

  原热河省建制撤消后,承德地区很多年里一直属于“贫困地区”,4万多平方公里的山川里,有200多个乡镇。我最先了解“生活”,是因为工作的需要:检查乡镇文化站建设。一辆破吉普,一位科长一个干事,我作为地区文化局长,坐在副驾驶的位子上,车轱辘一转就钻进山沟,一钻就是十天半月,每年起码“钻”个两三次。走到一个乡镇,赶上饭点,就进伙房吃。天黑了,就住下。没有客房,睡不在乡镇的干部的空床。没空床,住大车店大火炕。几年里我把这些乡镇差不多全走到,与许多县乡干部成了朋友。随便拣他们的事写写,就是一个中篇。写《乡镇干部》,连题目都是在要送稿时随手写的,完全不是刻意追求什么。

  当然,小说又不能等同生活,塑造让读者可信可爱的文学人物,也要付出极大的努力甚至很大的代价。写长篇小说《梨花湾的女人》时,我当时是地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请了20天创作假,每天写12000字。但在上世纪90年代初,你当部门领导又写小说,很难被人接受。才写到第10天,也不征求我的意见,就把我工作变动了。我知道后只提出一个条件:再给我10天假。1998年写长篇《多彩的乡村》时,我是承德日报社社长,我知道没法请假,索性打报告辞去社长职务。这意味着从此我出门得骑自行车,来了朋友全得自己应付。承德是旅游城市,当时还是“旅游靠朋友”的概念,每到夏天,在位的都头疼,我把位子扔了,可想而之,需要多大的勇气。但我还是毫不犹豫地把手里的权都扔了。当时我就想,人家农民无权无钱,不也是一辈子,咱干吗舍不得。

  为乡村小说创作,我回归了平民生活。现在回头看,我非常感谢我的“人民”。为了写他们,我无意中避开了许多同时期官员难以避开的诱惑。曾经的朋友熟人,有的人因金钱入狱,有的因权色交易把家弄散了,还有的心里烦事太多抑郁了……而我如今躺在床上,除了想想小说、随笔再写点啥,写完找谁喝点小酒,别的什么都不想。出门也不担心家里。我跟人家讲,写《青松岭后传》10集,1000元一集。买房子我买在8楼,没电梯,为啥买?便宜。

  最后再说前面提到的买狗毛棉鞋的事:穿着新皮鞋去领奖,倒是体面,可把我热坏了。在京西宾馆会议室,一看人家女服务员都穿着裙子呢。我偷偷把鞋脱了,袜子上粘的全是狗毛,成狗爪了:人工假皮毛,伪劣产品!后来一想这不是乡下,又穿上了,跟哪吒踩风火轮一般,那也得忍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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