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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斋志异》描绘的官场:“官贪吏虐”令人发指

http://www.chinawriter.com.cn 2013年07月12日19:46 来源:中国文化报 李文海

  编者按:6月7日,著名历史学家、教育家李文海先生因病逝世,享年81岁。先生走得非常突然,去年他心脏病加重以后,有一段时间一度不能写作。6月4日,李文海先生最终为清史研究校订完成了《〈聊斋志异〉描绘的官场百态》一文。谁知3天之后传来噩耗,先生已经永远离开了我们。斯人虽逝,壮文犹在。本刊决定刊发先生的绝笔,作为对先生最好的纪念。

  蒲松龄自己称《聊斋志异》是一部“孤愤之书”。他通过谈狐说鬼,讲神论怪,宣泄和倾吐着自己对种种社会现实的满腔悲愤。书中涉及的社会问题林林总总,而着力最多的,还是“刺贪刺虐”,对官场黑暗无情地予以揭露。

  “今日官宰半强寇”

  蒲松龄在《聊斋志异》中曾经借一位姓徐的商人同“夜叉国”人的对话,讨论了“官”是什么的问题。“问:‘何以为官?’曰:‘出则舆马,入则高堂;上一呼而下百诺;见者侧目视,侧足立;此名为官。’”这里对于官的描写,主要强调了他们安富尊荣、威风八面、颐指气使、睥睨群下的一面。那么,这些声名显赫、位高权重的官员们的行径和作为,又是怎样的呢?

  “老龙舡户”指的是出没于南海的一群江洋大盗,他们“以舟渡为名,赚客登舟,或投蒙药,或烧闷香,致客沉迷不醒;而后剖腹纳石,以沉水底”。但历任有司,对报案者“竟置不问”。一直到朱徽荫“巡抚粤东”,才把那些江洋大盗缉捕归案。对此,蒲松龄发出了这样的感慨:“彼巍巍然,出则刀戟横路,入则兰麝熏心,尊优虽至,究何异于老龙舡户哉!”这段话讲得很清楚,那些泥塑木雕一样对百姓痛痒不闻不问的官员,其实同杀人越货的江洋大盗没有什么区别。可惜的是,这样暗无天日的政治,并不只是粤东一地。

  《成仙》中讲了这样一个故事:山东文登一位家道殷实的“周生”,因细故同“黄吏部”发生纠纷,黄仗势串通邑宰,将周生家的仆人“重笞”一顿。周甚感不平,“欲往寻黄”。周的一位好友“成生”力劝之,说:“强梁世界,原无皂白。况今日官宰半强寇不操矛弧者耶?”把当时的官宰说成大半是不打旗号的强盗,由这些人来统治,世界当然就是非不分、黑白颠倒。可惜周生不听,非要同邑宰去争个曲直,结果惹恼了邑宰,不仅把周生抓了起来,“搒掠酷惨”“绝其饮食”,还贿迫监狱中的“海寇”,“使捏周同党”,必欲置之死地。在严刑逼供之下,“周已诬服论辟”,最后全靠着“成生”多方营救,才得以“朦胧题免”。

  在更多场合,蒲松龄常常把那些残民以逞的官员比作吃人的猛兽,悲愤地说:“窃叹天下之官虎而吏狼者,比比也。即官不为虎,而吏且将为狼,况有猛于虎者耶!”《三生》一文描写了一位姓刘的孝廉,前生是缙绅之家,但“行多玷”,作恶颇多。死后始罚作马,继又罚作犬,最后则罚作蛇,后来“满限复为人”。借这个故事,蒲松龄发了这样一段议论:“毛角之俦,乃有王公大人在其中;所以然者,王公大人之内,原未必无毛角者在其中也。”这篇文字不但暗示“王公大人”们如果作恶多端,难免变成犬马之类,而且特别指出,其实“王公大人”之中,原本就有“毛角之俦”在。这段略显隐晦的话,如果说得直白一点,无异直指某些“王公大人”不过是“人面兽心”的“衣冠禽兽”。

  大家都知道,《聊斋志异》写狐,其实是在写人。书中讲了这样一位狐仙,化作一位老翁,却并不隐秘自己的身份,有人来访,“无不伛偻接见”“独邑令求通,辄辞以故”。问其原因,回答说:“彼前身为驴,今虽俨为民上,乃饮而醉者也。仆固异类,羞与为伍也。”“饮而醉”是一个典故,原意是说,只要有钱,即使不喝酒也醉了,也就是见钱眼开的意思。驴之为物,体大气粗,表面威风凛凛,但扔给一点草料,也就“帖耳辑首”,实在同贪官的形象十分相像。所以蒲松龄评论说:“以此居民上,宜其饮而醉也。愿临民者,以驴为戒,而求齿于狐,则德日进矣。”在这里,蒲松龄再一次把贪官污吏比作禽兽,明确提出“愿临民者,以驴为戒”,不要弄得连狐也“羞与为伍”。这可以说是对前面“王公大人”中不乏“毛角之俦”的呼应。

  令人发指的“官贪吏虐”

  《聊斋志异》通过一个个故事,将许多“官贪吏虐”“官虎吏狼”的具体情景生动地展现在读者面前。

  《促织》的故事直接涉及最高统治者封建帝王,所以蒲松龄不得不把时间设定在明宣德年间。由于皇帝喜欢斗蟋蟀,便要求各地把蟋蟀作为“常供”的一种贡品。帝王的小小喜好,到了下边便变成按“丁口”搜刮聚敛的借口,甚至弄得一些家庭鬻妻卖子,倾家荡产。对此,蒲松龄这样说:“天子偶用一物,未必不过此已忘;而奉行者即为定例。加以官贪吏虐,民日贴妇卖儿,更无休止。故天子一跬步,皆关民命,不可忽也。”上有所好,下必甚焉。在上者的言行稍一不慎,到下边就往往会形成一场灾难。

  其实,贪官污吏们可以把任何事情变成压榨百姓、大发横财的机会。康熙三十四年(1695),清廷为了解决噶尔丹作乱,用兵于广大漠北地区。“其地不毛,间或无水”,军粮的供给便成为很大的问题。朝廷决定用钱购买民间骡马运粮。长山一个姓杨的县令,“性奇贪”,便“假此搜刮,地方头畜一空。周村为商贾所集,趁墟者车马辐辏。杨率健丁悉篡夺之,不下数百余头。四方估客,无处控告”。这个杨县令竟然置军国大事于不顾,热衷于借机肥私,不但将地方头畜搜刮一空,而且胆大妄为,在光天化日之下,公开派兵抢掠商贾的马匹,数量达数百之多。面对这样的暴政,受害人控诉无门,杨县令虽然遭到舆论的讥刺,却并没有受到任何的惩处。

  贪官污吏们为了聚敛财富,怎样不择手段、泯灭人性,书中不乏描写。安二成的妻子臧姑因为家庭矛盾,涉讼官府。“官贪暴,索望良奢”。他一面对臧姑严刑拷打,一面向二成大肆勒索。最后二成不得已将田产悉数卖掉,才结了这场官司。在另外一个故事里,描写了“湖南巡抚某公”,派人押解饷银六十万赴京,途中饷银被盗,“荡然无存”。巡抚多方追查,却收到了这样一封信:“汝自起家守令,位极人臣。赇赂贪婪,不可悉数。前银六十万,业已验收在库。当自发贪囊,补充旧额。解官无罪,不得加谴责。”巡抚看到这封信,“面色如土”,不敢再追究,马上设法补解。几日以后,惊吓而死了。

  《聊斋志异》对贪官鞭挞的主要矛头所向,或者是“位极人臣”的“王公大臣”,或者是开府建衙的“封疆大吏”,大都是当时政治舞台上的中高级官员。这当然不难理解,因为高官们身居要职,手握重权,一旦身涉贪贿,其恶劣影响及社会危害就特别严重。而且上行下效,一个贪渎成性的高官,往往成为一群贪官的保护伞,必定会在破坏政治秩序和败坏社会风气方面产生巨大的恶劣影响。但是,也还有另外一种值得注意的现象,就是小官大贪,如该书所指出的:“官卑者愈贪,其常情然乎?”一些底层官员、甚至那些被称为“不入流”的身份低微的差役、书吏、门丁之类,只要手中握有一点权力,也往往会对小民多方刁难,百计勒索。而且因为这些人直接同百姓接触,许多具体事务都经彼等之手,“地方公事,如凡捕匪、解犯、催征、护饷之类,在在皆须其力”,是“为官之爪牙,一日不可无,一事不能少”。这就为他们残民敛财提供了更多的机会。而且正由于他们身份低贱,连封建道德都失去了对他们的约束力,为非作歹时就更加无所顾忌,胆大妄为。因此老百姓对这样一些人就更加有着切肤之痛。《聊斋志异》在评事论理时,一般不大用不留余地的绝对化语言,但在谈到对“公役”的态度时,却讲了这样一番话:“余欲上言定律,‘凡杀公役者,罪减平人三等’,盖此辈无有不可杀者也。故能诛锄蠹役者,即为循良;即稍苛之,不可谓虐。”说“公役”无不可杀,自然有点过分,但在这种咬牙切齿的诅咒背后,反映了群众的满腔委屈和无比愤恨,却是不可忽视的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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