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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与邪恶如何评判(周玉宁)

http://www.chinawriter.com.cn 2013年03月13日09:49 来源:中国文化报 周玉宁

  写不尽的文艺作品话题——

  正义与邪恶如何评判

  很多影视作品都在反复表现一个主题,就是正义战胜邪恶,好人赢得好运。这样的主题表达的是人类一种普遍心理诉求,好人应该有好报、英雄应该有好运、正义应该永远畅行。而在现实的层面,很多时候正义战胜邪恶的道路其实很曲折,有的时候英雄折戟、正义力量被邪恶势力打压、各种走向成功的道路遭堵都是经常发生的事情。为什么文艺作品多以正义战胜邪恶为结局呢?因为文艺作品除了部分写实题材外多数是虚构的叙事作品,它所要表达的是人们的一种心理诉求、一种美好愿望,不一定是现实中的真实结局,虚构就成了文艺作品具有美的价值的重要元素。可是,如果反过来说,正义一定是虚构、现实皆由邪恶构成,则一定是说不通的,即使在真实的世界中,正义战胜邪恶也应是常态,否则,社会就无法维系,文明就不能进步。这里的意思只是正义战胜邪恶的过程中可能有曲折,也不乏时有挫折,但终究更多的时候还是要以正义战胜邪恶为结局。

  正义之所以是正义,是因为正义是人类的良知、理想的坚守、社会道义的实现,它代表了人类社会的正面价值,是人类文明进步的一种价值参照。我们常常说一个人心中很有正义感,其实说的就是这个人心中的价值参照是正面的、积极的、向上的、善意的。只是,人类心灵探索的深度与复杂告诉我们,人类心灵往往是很脆弱、有时也很肤浅的,邪恶力量有时不光浸染恶魔的灵魂,普通的善良人们心中也难免被邪恶力量裹挟、做出有悖良心的事情。这就给了文艺作品写不尽的题材与话题,毕竟文艺是探索人心的重要方式,不是数学计算和方程式。探索人心的难度其实在于人性总是在可知与不可知、善与恶、情与理、真与伪、美与丑之间徘徊,作为文艺家要表现的就是人类心灵的复杂与奥妙、各种情感以及灵与欲混合交织的动态过程,在这个动态过程中正义力量应该是占上风的,否则人类会将自己放逐于地狱,而如果只有正义力量而没有这个动态过程,那么文艺作品也就成了干巴巴的数学公式没有人性的复杂美了。

  正义的复杂性还在于定义与理解正义的难度。我们说某种做法或某种概念是正义的,往往就意味着我们对其他做法或概念已经有了排拒心理,而这些所谓非正义的做法或概念其实未必就没有合理的因素。正义的定义本身就有某种权力因素和一定的时代局限性。某些荒谬的做法被作为国家权力推出之始,也是被当做正义力量看待的,这不能不说是一种悲剧。正义的定义其实是有难度的,也是有局限的,这就是正义定义的时代性。比如,片面追求GDP时代,我们追求了造纸厂的一卷卷白纸,而没有看到一片片被砍伐的森林和一个个被污染的河湖。以文艺创作来说,当年对人性至纯至高追求时所塑造的一个个“高大全”式的英雄人物,今天看来未必不是一种荒唐。这些做法以个人的方式来表达的话,应该是可以存在的,但可怕的是,如果以国家权力的方式来全面推行的话,造成的结果有时就不能不是一种悲剧。所以,正义与邪恶之间有时确实很难区分,文艺作品如果还想有生命力的话,就不能不考虑到定义的标准与评价的尺度本身是否可以经得起历史检验。

  所以,在正义与邪恶之间,我们更应重视的是尺度与标准以及它们的时代性问题,解决好这个问题,我们的文艺作品才能是有历史价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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