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6年10月10日,辛亥革命纪念日,蒋介石发表了《告全国同胞书》。他说:“中正今年元旦,曾经郑重警告,奸匪(指共产党)正以其‘毛泽东思想’的突出政治,及其‘义和团’拳匪式的‘人民战争’,横暴恣睢,以‘造成恐怖之时代’!大家都知道,凡是一个民族之存亡消长,全视其传统文化之优劣文野而定。如其优秀文化,一旦毁灭,则民族精神,随之丧失,而整个民族,亦等于名存实亡!我中华民族之所以可大可久,历五千年而不坠者,就是其文化能绵延不绝,永恒保持,并随其时代而进步,所以能发扬光大,历久弥新!”
蒋介石在文告的最后强调:“只有我们实现三民主义,维护历史文化、保卫人权自由、进行反攻复国的战争,获得全面胜利,而后方得相与世界各国、共同卫护国际的和平与安全!这就是我们军民一体不可动摇的信念,这就是我们继承辛亥革命、保卫民族文化正史于不坠的责任!”
这篇文告大抵上反映了文化大革命爆发时台湾岛内的政治氛围。与大陆的《五·一六通知》一样,蒋介石的《告全国同胞书》在台湾,也代表着一场政治文化运动的发端。
1966年11月12日,蒋介石正式倡议推行“中华文化复兴运动”。1967年7月“中华文化复兴运动推行委员会”成立,蒋介石亲自担任总会长,并在全台湾设立分支机构,全力推动文化复兴。国民党也召集一批党官学者发表一系列有关中华文化的学术著作,并在学校里进行忠孝教育,编印《文化基本教材》,让学者推行孔孟学说,并在中小学实施公民伦理课程。
尽管“中华文化复兴运动”常被视为食古不化、禁锢青年思想和箝制学术自由的政治运动,但它对一整代的台湾学者与青年也产生了深远的积极影响。由于政治上鼓励文化寻根精神,台湾的学术、文学与艺术等领域中出现了不少洋溢着民族热情的佳作。
可以说,在大陆文化大革命10年期间,台湾出现了一个发扬中华文化的高潮。
(摘自《党史天地》2014年第1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