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戒严年代里,时有干涉学术自由讨论的事发生。“诽谤韩愈案”就是之一。
事情是由署名“干城”的文章《韩文公苏东坡给予潮州后人的观感》(以下简称《观感》)引起的。“干城”即郭寿华笔名,郭原籍广东大埔,少年时期曾在潮州金山中学读书,当过湛江市长,后随国民党赴台。1975年12月25日,郭写了《观感》一文,发表于台北《潮州文献》1976年第二卷第4期。此文云:
韩愈为人尚不脱古文人风流才子的怪习气,妻妾之外,不免消磨于风花雪月,曾在潮州染风流病,以至体力过度消耗,及后误信方士硫磺铅下补剂,离潮州不久,果卒于硫磺中毒。
这在一般读者看来无甚新奇的“观感”,却引来了郭寿华的同乡黄宗识的异议,他甚至以派亲关系上诉法院,说郭寿华有意诽谤韩愈。问题是,黄宗识并不是韩愈后代,无诉讼权,他便找到韩愈第39代直系血亲韩思道提起自诉。出人意料的是,台北地方法院竟受理此案,经过二审宣判郭寿华犯诽谤死人罪,罚金300元。
此案之判决,引起文坛极大的震惊。1977年9月萨孟武(政治学家,曾任台湾大学法学院院长)写了《论“诽韩”的文字狱》,文中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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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3月26日《南方都市报》 古远清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