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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国家是如何对稿酬征税的

http://www.chinawriter.com.cn 2016年03月29日16:51 来源:中国税务报 卢慧菲

  在稿酬税收改革方面,有没有国外经验可以借鉴?

  对国外个人所得税制有深入研究的首都经贸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赵书博告诉记者,西方国家大多采用综合征收的个人所得税体系, 比如美国。美国实行综合所得税制,虽有源泉扣缴,但仍以综合申报为主,纳税人需要自行报税。作家的稿酬、版税等与其他所得加总,适用超额累进税率。其所得等于“稿费收入、版税收入等”减去写作过程中发生的费用, 最高边际税率为39.6% 。在美国, 作家分为两类:一类是职业作家,性质与个人业主类似。他们靠写作养家糊口,在美国不属于高收入工作,个别人除外。另一类是非职业作家。如果根据税法,纳税人被判定为非职业作家,其写作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最高可以扣除的限额为获得的稿费收入、编剧收入或版税收入,超过部分不允许扣除。职业作家则没有这种扣除限制。如果一个职业作家写稿挣了1000 美元,但可以证明自己为写这篇稿件付出了1500 美元,那么其中的500 美元差额可以用以抵扣他的其他收入。

  英国有关稿酬所得的税收规定与美国类似,作家写作类似于经营一个企业,写作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可以扣除。如果是职业作家,则写作发生的损失可以扣除。否则, 不许扣除。英国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45%。在爱尔兰,作家来自于文学作品销售的所得,可以享受年度免税额5 万欧元。

  在阿富汗,因对文学的贡献而获得的国家、外国政府、非盈利组织及国际组织的奖励、补助和礼品,均可以享受免税待遇。在蒙古,居民与非居民的大多数所得要按照10%的税率缴税,但其来自科学创造、文学和艺术创作、发明、产品设计等的收入适用税率减半,只有5%。

  据瑞士华人作家朱文辉介绍,瑞士所有文化人包括作家、艺术家、记者等的收入,不管是职业性质还是业余性质,无论稿酬多寡,均算收入所得,都要报税。瑞士设有许多奖励与赞助文学创作的办法,也常有征文比赛等活动,若有来自这一渠道的收入,税务机构多半准予免税。文化人在瑞士有许多渠道可以申请创作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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