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推进海洋强国和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繁荣海洋文化研究,促进海洋文学创作,决定在2013舟山群岛·中国海洋文化节期间举办首届中国海洋文化“浪花奖”评奖活动。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浙江海洋学院
承办单位:中国海洋文化研究中心
支持单位:国家海洋局宣传教育中心、中国海洋报
二、征集范围
“十一五”期间(2006—2010年)公开发表、出版的海洋文化学术研究成果(限论文和著作)和海洋文学作品(限散文类)。
三、成果要求
1.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国家文化强国建设指导思想,具有鲜明的中国海洋文化特色,推动中华民族海洋文化研究发展。
2.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具有艺术感染力,以优美的散文形式展现人与海洋和谐相处,反映出海洋对人类社会生活带来的积极影响。
3.学术论文和散文作品字数在3000—6000字,学术著作字数不限。
四、申报方式
1.个人或单位均可提交成果,参评者需填写《申报表》,用中国邮政特快专递寄送《申报表》和成果书面材料(一式三份,论著可为1册),将《申报表》及论文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单位:中国海洋文化研究中心
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海院路18号(浙江海洋学院地方合作处)
邮编:316000 电子邮箱:zjhywh@zjou.edu.cn
2.评奖启事和《申报表》式样电子稿,详见浙江海洋学院网站首页“学校公告”栏(http://www.zjou.edu.cn/)。
3.接收申报材料从即日开始,至2013年5月18日截止,以邮戳加盖和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五、奖项设置
设置海洋文化学术研究和海洋文学散文作品两个单项成果奖,总计评选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优秀奖若干名。
在今年7月举行的2013舟山群岛·中国海洋文化节闭幕式上揭晓获奖名单,邀请部分获奖代表现场领奖,所有获奖者均可获得证书和奖金。
六、其他事项
1.参评者应保证成果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因侵权问题产生的纠纷由参评者承担法律责任,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追回奖项。
2.参评者在每个单项奖中只能提交一份成果,凡已获得过全国性奖项的成果不接收提交。
3.主办单位因非商业性目的,有权在相关工作中无偿使用获奖成果。
联 系 人:杨 宁、杨光熙
咨询电话:0580—8180400、8180920,13957213819、13957218536
中国海洋文化节组委会
2013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