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作家网>> 新作品 >> 美文 >> 正文

查干:苇花如雪

http://www.chinawriter.com.cn 2016年03月01日17:01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查干
 李海波 摄 李海波 摄

  家乡有苇湖,规模可观,风来摆动出一片风景。我们称其为:胡鲁斯台淖尔。胡鲁斯,蒙古语:芦苇。淖尔:湖泊。那时的家乡,生态环境可圈可点,不仅有河水精神着,有湿地兴旺着,还有星罗棋布的水泡子,镶嵌在那里。说泡子,面积都还不小。水生植物,到处游动,而且葳蕤。其中胡鲁斯(芦苇),是我最喜爱的一种禾草。一打春,它便急着往上蹿,头尖尖的,像箭镞。由浅黄变浓绿,似乎是在一夜之间的事,有点魔幻意味。

  家乡芦苇性格粗犷,一般都能长到两至三米高的样子,比筷子还粗一些。当它长到一米多高的时候,长脖子鸟等就来拧苇做巢。它们把芦苇的上端,艺术地拢织到一起,弄成凹形,再衔来些软干草、羽毛之类,铺在里边,苇巢便大功告成。之后,随芦苇长势,巢也升高。这样的时候,童年的我们只能仰视,却看不清巢中的鸟蛋,心里就发痒。跑找到高地远瞅:呀,那蛋真大,发青蓝色,还发一些微弱的光。风吹苇丛,鸟巢也动。但鸟蛋却纹丝不动,不知施了什么魔法?

  此禽,不仅脖子长,腿也长。羽毛洁白,洁白到了极致。查过资料看,说是苍鹭。它起飞时,慢腾腾,不慌不忙,有股绅士风度。双翼颀长,扇动时格外给力。在浓绿的苇丛中,这里那里地落着,像初开的白玉兰。画面感极强,也生动。苍鹭凭此安身,该是它的摇篮了吧?

  芦苇入诗也入画,自古有之。最早见于《诗经·秦风·蒹葭》里:“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蒹葭,即芦苇。而芦苇被人曲解,始于明代大学问家解缙的一副对联:“墙上芦苇,头重脚轻根底浅,山间竹笋,嘴尖皮厚腹中空。”从此,这两种无辜植物,便成为轻薄,空洞,无知的代名词。愚揣度,当解老夫子,骨鲠在喉,不吐不快之时,倒霉的芦苇和竹笋,正好走入了他的视野,便被顺手牵来替用之。在华文词语里,这种误读,到处可见。其中有动物,也有植物。这种偏见,或许出于人的傲慢与无知,人是自我意识极强的动物。经过岁月沉淀,很多东西早已真相大白,然而,习惯性的用法,仍继续延伸。芦苇,就是一例。民间也有“墙上芦苇腹中空”之说。一个“空”字,把个芦苇,判为异类。其实说空,它并非空。其间,定然有生命之氧和营养液在流动。何况,空有空的道理。我以为,芦苇的空,与血管的空,没有什么本质上的差别。只是人们,亲此疏彼而已。

  芦苇,是多年水生或湿生之禾草。生长于沟渠边、河堤旁、沼与泽之中,是依水而生之物。对于人类而言,芦苇算是功臣。自古至今,芦苇为人类所造的福,恐怕一言两语,是说不尽的。芦叶、芦花、芦茎、芦根、芦笋,无一不入药。芦根与芦茎,可造纸和生物制剂。芦茎编织的工艺品和生活制品,是农家之爱。这样说来,芦苇浑身是宝,怎可以以一个空字,就打发了它?何况,所谓头重脚轻根底浅,只是视觉上的偏差而已,并非如实。假如它,真的头重脚轻根底也浅的话,在水流和风涛中,能自然屹立经久不倒吗?尤其它的根底,我挖过,并非浅,而且把泥土抓得牢牢的。解老夫子,仅一次信口开河,竟使它蒙羞至今,令人扼腕。如斯说来,历史还有一个重要任务需要来完成——即是纠偏。无论它是人或物,一旦蒙冤,就为之昭雪,这是磊落光明的标志。

  在童年的家乡,芦苇是常见植物。比较集中的,就属胡鲁斯台淖尔这一处。春夏季节,浓绿若盖,浩荡一片。尤其那微风中的千层摆动,真是婀娜到了极致。秋冬季节,家乡的芦花,色若初降的白雪,在阳光照射下,显得仙气十足。一旦风起,无垠的苇波,推波助澜,浩然荡远。尤其令人感谓的是,当芦叶枯萎落尽之时,芦秆依然挺立不倒,撑得芦花昂扬如旗,激活四野。给人的感觉,何止是悲壮?

  在芦苇的旺盛期,飞禽、昆虫,以及蛙类,都得益于它的庇护与滋养。尤其在宁静的月明之夜,此起彼伏的空空蛙声,给人的感悟是温馨的,美妙的,可感的。它使你不由联想,婴儿求乳时的嘤嘤之声。这或许就是:闻者无心,鸣者有意的缘故吧?

  对于穷乡僻壤的贫寒人家而言,芦苇无疑是可亲之物。首先说,火炕上所铺的席子,就是用芦苇编织而成的。我的母亲,就是一位编织能手。而且能编织出极美的图案来。我是母亲得力的助手,一教便会。

  母亲也说,芦苇这种野草,颇通人性。你怎么想,它就怎么来,顺手又顺心。当然,这可能只属于,操作者在操作过程中,才会有的切身体会吧?一般情况下,芦苇割下来之后,立即刨开,就比较容易编织。时日一长,则需要用水泡软。具体做法是:将泡软的芦苇,用薄刀片划开一面,然后用尺把长的木棍,压住一头,往回拉,将其压扁拉长。而后搭在墙上或绳子上,备用。母亲用它编织席子,真是得心应手,速度也快。一张炕席,用不了两天,便编织完成,还不误做饭,烧水,喂猪之类家务活儿。编织毕,需要晾干,用旧布块擦拭干净,便可铺炕。那时的我们,压根儿不知,世上还有铺褥子之说。我们都是光着身子,直接睡在席子上边的。而新鲜芦苇,那浸人心脾的清香,唯梦中才可独享。它无毒,不伤皮肤,也不觉得硌身。感觉硌身,是富贵人家的事。

  除此之外,在冬日彻骨的寒风中,芦苇还能为我们抵挡风雪,胜似暖衣或者棉被。在秋末冬初之时,将割来的芦苇,捆成一人粗的捆子,一捆紧挨一捆地埋入房子外围挖开的坑道里,再用红柳条,将它们绑定,暖围子便就成了。再凛冽的风雪,也吹不透它。下雪之后,将雪堆在围子后边,又多了一层屏障。如斯,不但家里暖和,连院子里的牛马羊,猪狗鸡,都不会受寒冷的侵袭,就可以暖暖地过冬了。

  据此种种,童年的我,就把芦苇看做是一种可亲近之物。有一层发小般的亲密感,浸于其中。之后,在几十年的漂泊岁月中,无论走到哪里,每当看到芦苇,就像见到了久违的乡亲,心就发热。这种感觉,使我一次又一次,强烈地思念起故乡和母亲来。

  有人研究称:人与物之间,有一种神秘的交流,常会发生。我相信,此说。当然,这一定与一个人的存在意识,有关;与他亲近自然,领悟自然的悟性,有关。(查干)

网友评论

留言板 电话:010-65389115 关闭

专 题

网上学术论坛

网上期刊社

博 客

网络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