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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瑜:杂草的正史与野史——《杂草的故事》阅读小札

http://www.chinawriter.com.cn 2016年01月11日14:51 来源:中国作家网 赵 瑜

  “杂草”这个词语常让我们想到人类自身。

  杂草强调花草生长的位置感。在欧洲的定义里,杂草是出现在错误地点的植物。一种花或者一种草长在了粮食产地,哪怕这株花的价格是麦子的数十倍,但是对于农人来说,它依旧是入侵者,是可恨的杂草。

  这类比,可能会引起道德癖们不适,然而,在这册《杂草的故事》(理查德·梅比著)里,作者的闲笔里全是可以类比人类感情的野史。比如作者梅比在写“千屈菜”这种性格安静的花卉,喜欢在沼泽地旁边生长,从不向远处蔓延。也因为它的性格很安静,所以,当地人喜欢将千屈菜的花摘下来,挂在易怒的公牛的牛角上,这样可以平息牛的心情。

  杂草的迁移分为很多种情形,比如一只鸟如果在飞行的途中病死,那么,它胃中的杂草种子,在很多年以后会从土里长出。而农人的裤角和鞋子上的泥巴也是杂草迁移的主要携带来源,英国植物学家爱德华·索尔兹伯里,曾经在自己卷边的裤角里沾带的泥巴和植物碎片中培育出20多种总计300多株杂草。

  不仅仅如此,杂草的生存能力比人类更持久的原因是,它们有在土壤中长期休眠的能力。矢车菊和麦仙翁的种子可以在受到除草剂伤害的土壤里休眠30年,遇到合适的土壤便可以发芽。而酸模的种子可以在泥土里或者其他环境里休眠60年,依旧可以种植。最牛的是一种叫做藜的植物,它的种子被考古学家发现在一个1700年前的遗址里,考古学家将这些种子种植后,这些种子蓬勃发芽了。天啊,它们竟然可以睡眠1700年。

  爱默生为人宽厚,他对杂草的定义是:还没有被发现优点的植物。比如小麦,在很长一段历史时期内,都是杂草,而且是生长在沙漠里的杂草。因为小麦长得一样高,小麦的麦粒又富含可以食用的淀粉。所以,人类开始利用小麦生长的高度一样这样一个特性,开始规模培育,使得这样一个野生的杂草成为世界的粮食。

  而当人类有了主题种植物,不论是种植可以食用的小麦和水稻,还是种植美化自己家园的玫瑰和月季,那么,总会有一些选择地点错误的种子发芽,占据人类生活所必需的植物园里。那么,人类清除杂草的历史便开始了。

  一开始,人类清除杂草就是用手,又或者把杂草当作食物,拔下后,想办法吃掉它们。在吃杂草的过程中,人类发现,有些杂草是有益于身体健康的,而有些杂草却是有毒的。有毒的杂草,一开始人类并不能认识到它们的毒性,以为这种杂草是神,是老天派来惩罚人类的,这便成为了巫术的起源。

  比如12世纪英国的阿普列尤斯所著的《植物记》里,曾经将艾草当作一种神灵一样供奉着,他在写艾草的时候这样写道:“若将此草之根悬于门上,则任何人都无法损坏此房屋。”而蓖麻呢,他又这样写:“若将此植物的种子置于家中或任何地方,可保此地不受冰雹袭击;若将此种子悬于船上,则可平息任何暴风雨。”

  这样的书写现在看来简直是荒唐,可是,作为一本权威的植物学专著,它曾经风靡数百年。

  有关杂草的巫术,我想说一下风茄这种植物。在梅比的笔下,风茄因为长得特别像人体的开头,且有着形象的生殖器,所以,在文明早期,人类将风茄当成春药使用。

  在传说里,风茄又是一种通灵的植物。据说它在绞刑架下生长得最好。因为尸体会给它提供足够多的肥力。巧合的是,如果风茄长在男尸的地下面,它的根部就会生成男人的样子,相反,则是女人的样子。因为风茄的根太像人类了,所以在采摘的时候,要求很高,如果不小心将风茄的根部弄折了,就算是犯了谋杀罪,那么,人类自己就会受到风茄的报复。所以,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采集者都是用狗拉着一根绳子来采摘风茄的根,这样如果出了什么意外,也可以牺牲狗的性命。

  这当然是一段野史,在深夜的时候讲出来,相信会吓倒一部分人。然而,风茄的根部作为治疗男女不孕和催情药,却是属实的。到现在为止,人类仍然利用风茄根部的药用价值。

  理查德·梅比的写作,不仅仅是博物资料的摘录,更多的是他对杂草历史的梳理,他将杂草与人类的关系用非常生动可读的文字记录下来,给我们新的启蒙。

  当年美国因为越战而对越南的原始森林喷洒了大量的橙剂,结果导致越南森林枯萎,而杂草却趁机丛生。这些杂草过了几十年后,终于通过集装箱旅行到了美国,并成为美国人最为头疼的具有毁坏性的作物。

  人类往往以为自己可以控制自然的一切,然而,看了这册《杂草的故事》,我们就会明白,我们连一株杂草也打不过。因为,我们没有它们那么顽强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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