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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与痒(节选)

http://www.chinawriter.com.cn 2015年12月02日09:41 来源:中国作家网 邵燕祥

  《痛与痒》是邵燕祥先生近作的结集,收录了 他自2011年7月到2014年12月撰写的64篇杂文。文类涉及时评、史评回忆、书信、序言等诸多方面。作为一代杂文大家及著名诗人,当下熟悉邵燕祥其 人其文的,大都是思想界文化界四五十岁以上的人,还有一些人是通过课本中他的文章才知道他的。就此邵老曾说,我是过气的人了,也就有那么点老读者还会读我 的书。然而邵先生的文章同样令有思想的年轻人喜欢,不仅因为他文笔老辣,更因为他饱有一种精神,一种当代中国最需要又缺乏的精神。

  小姐,老师和同志

  ——小议词语的变迁

  我从一篇网文上看到一条让我惊诧的信息:妓女称嫖客为“老师”。看来不是偶然一叫,而是蔚然成风了。

  让我立刻想到“小姐”的遭遇。在1949年前“万恶的旧社会”,小姐最早是对官绅人家未出阁女儿的尊称,后来也包括其他有产者的闺中女子。如果 称平民小户的姑娘为小姐,分明是高抬了。到了“新中国”,则至少有30年讳言小姐,以前的小姐都成了改造的对象、检查交代的主体,谁还稀罕?管谁叫小姐, 无异于骂她是“剥削者”的后代,犹如“文革”中直呼的“狗崽子”。大概是进入80年代以后,我们互相泛称的“同志”,复归为政治场合或共产党内的“官称” 即正式称谓,而在民间日常生活包括社会经济文化活动中,“先生”和“女士”这一对中性的尊称大行其道,包括称年轻的女士为“小姐”在内,有些中年女子也愿 意人们称她们为小姐。那时候你叫“售货员同志”她可能装听不见,但一声小姐就能叫正在扎堆聊天的转过脸来。但事情不断起变化,你若不能与时俱进,结果有一 天,连叫了三声小姐没理你,叫第四声时,没有好脸给你看:“谁是小姐?!”因为小姐一词已经沦为“三陪小姐”,以至直截了当叫作性工作者通用的代称或敬称 了。

  “文革”时期,“敌我分明”(实际上界限又很模糊),不是什么人都属同志。于是一度流行互以“师傅”相称,既带着厂矿工人阶级特色,又透出传统 的师徒之谊,真是天才的创意。“文革”后,有些老同志反感以“师傅”代替“同志”,经过博弈,一部分人回到“同志”圈,一部分人突破为“先生、女士”派, 其后又有一部分,从“先生、女士”和“师傅”分流为以“老师”相称。后来异议之声又起,好像是说对谁都称老师,让可敬的老师们贬值了。维护师道尊严之心亦 良苦矣,只是这位老师万万没想到,妓女正对嫖客称呼老师,嫖客想来也当仁不让地应声答对!

  小姐也罢,老师也好,词语都还照旧,只是所指转移,看来应该说,是词义的变异,形成了词语的变迁。

  从初版面世至今58年的《新华字典》,是一本功不可没的普及性语文工具书,而且贵在袖珍,物美价廉。据说新出的第11版,如同过去各次带有历史 烙印的修订版一样,既记下了一个时期词语、字义、字音等的新发展,也对语文的规范化负有一定的导向作用,这种导向应该不是食古不化的,同时应该也不是随波 逐流、追风媚时的。这里的分寸怎样拿捏,的确是很费斟酌的吧。

  我没看到新的版本,我估计对于“小姐”这个已经行之有年的词义变异,还没有急于定格。“老师”,更不会急于注释为“也渐成为妓女对嫖客的称呼” ——因为,据说中国社会中我们习称为“妓女”的存在,以及相应的“嫖客”和“嫖娼”现象,尚未取得正式的承认。在官方词汇中,这些是以“黄(色)”为代称 一笔带过的,当然入不得词典了。至于“小姐”能不能回归“一般对未婚女子的尊称”,“老师”能否不变异为“嫖客”的代称,而保持其2500年来从至圣先师 孔夫子起始的崇高地位,这个谁也说不准,一切将取决于汉语言主体的全国成年人的口德,特别是有话语权的媒体人和其他使用文字、语言为主要工具的各专业工作 者吧。

  而“同志”这个从“同门曰朋,同志曰友”起自古已然,到“红色年代”因富于意识形态色彩而呼遍遐迩的词语,其实也面临着时代风云的挑战。挑战者 不是思想政治方面的敌手,而是长期受到社会歧视现在尚处于舆论争议中的同性恋者群体。因为几十年前,操华语的香港等地,“同志”已经成为同性恋者彼此之间 的互称了。最近因吕丽萍女士转帖有关网文引起的轩然大波中,纸面媒体也已经使用“老同”这样的字眼(老同之同,作为简称,在这里应是既指“同性恋者”,又 指“同性恋者同志”或同性恋者彼此间互称的“同志”吧)。如果对这样影响广泛的语言现象视若无睹,恐怕就落在不断发展变化(不管这种发展和变化是否符合我 们的意愿)的形势后面了。

  补记:其实“妓女”已是委婉的代称。“娼”也“妓”也,源自历史上的“倡”、“伎”二字,原指古代以歌舞技艺娱人的群体,并不专指卖身的女人。所以后来把卖身的女人叫作妓女,也还是如同说“那个卖唱的”、“卖艺的”或所谓卖笑的而已。

  我又要骂人

  30年前,上世纪80年代中期,我开始少写诗而多写杂文。有人就说,邵某写不出诗来,现在成天在家里写杂文骂人。那时心窄气盛,曾写过《谈骂人》《再谈骂人》《三谈骂人》来辩驳。

  近年我渐少“骂人”了,就是说,像当年那些进行社会批评和文化批评且甚至点名道姓的杂感文字,我写得越来越少。主观上的原因是有了些晨星出而萤 光熄的自觉,客观上一来网文繁兴,自媒体遍地开花,已成众声喧哗的气候;二来平面媒体上,也有更多作者从事时评写作,立论及时,时见警言谠论。发言的人多 了,真理可能愈辩愈明。我人老体弱,不可能紧步追踪时事政治和社会生活层面的事态事件,去“一事一议”或深入申论。而更深层的原因,是发现自己的一类杂 文,虽有志于启蒙,而收效甚微,反观鲁迅杂文之具有深广的历史文化内涵,几乎句句鞭辟入里,而又有文采斐然的审美意味,不是随便什么人都可企及的。杂文写 作一旦沦为不痛不痒的街谈巷议,也就没什么意思了。

  旧俄时代有人说过,说到有害的事情而不愤怒,就会变成无聊。但光有愤怒也不足以服人。鲁迅杂文是“怒诗”,却更是出离愤怒的高度理性文字。

  不过,这回顾不得许多了,因为看到《北京青年报》10月31日据《法制晚报》所作一则报道,标题是:《内蒙古十八年前冤案将重审》——“一青年救人被错当成凶手枪决。九年后真凶现身。官员承认杀错人”。

  这一报道说,2005年内蒙古系列强奸杀人案凶手赵志红落网,“让人感到震惊的是,赵志红落网后交代的十起强奸杀人案的第一起就是(1996)‘4·9’女尸案,而这个案件正是当年认定呼格吉勒图为凶手,并且已经执行死刑的案件!”

  赵志红落网后,准确指认了当年作案的现场。下面接着是同样令人震惊的举动:“在羁押期间赵志红借来看管民警的笔向检察机关写了一封《偿命申 请》。中称‘1996年4月发生在呼市(第)一毛(纺厂)家属区公厕杀人案,不知何故,公诉机关在庭审时只字未提!因此案确实是我所为,本着‘自己做事, 自己负责’的态度!积极配合政府彻查自己的罪行!现特向贵院申请派专人重新落实,彻查此案!还死者以公道!还冤者以清白!还法律以公正!还世人以明白!让 我没有遗憾地面对自己的生命结局。”

  那位在1996年4月9日晚的“4·9女尸案”后被当作凶手错杀的呼市毛纺厂青年工人呼格吉勒图,当年只有18岁,至今又已18年了。那一天, 他跟另一工友夜班休息时,“听到女厕内有女子呼救,便急忙赶去施救。而当他赶到时,呼救女子已经遭强奸后而又被扼颈身亡。随后呼格吉勒图跑到警亭报案,不 想却被时任呼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局长冯志明认定为杀人凶手。仅仅61天后,法院在没有充足证据支持的情况下,便判决呼格吉勒图死刑,并予以立即执行”。

  这个倒霉的青年冤死后,他的父母走上了漫长的上访之路。9年后真凶现身而且要求检察机关重新调查呼格吉勒图的错杀一案。经媒体报道,引起中央有 关领导关注,这一案件遂进入重新调查程序。“而这个程序一走居然走了8年之久!尽管其间内蒙古自治区政法委某主要领导曾向媒体表示‘我们的调查结论显示, 当年枪决呼格吉勒图的证据不足,用老百姓的话说就是杀错了’,但是不知何故该案却一直原地踏步,长期没有启动重审程序。其间由于原侦查主要负责人冯志明意 外升迁,更引起舆论强烈反弹。”

  现在,想是由于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召开,来自司法机构高层的指示要求该案能够尽快启动重审,内蒙古自治区政法委随即组织公检法等多部门会商,决定最快在11月启动针对呼格吉勒图的法律重审程序。

  在全国全党“举国一致”响应贯彻四中全会决定声中,这一重审程序,可能不会再遭干扰,并大概不致走样,而能达到那个系列强奸杀人案凶手赵志红在《偿命申请》中恳切表达的愿望:“还死者以公道!还冤者以清白!还法律以公正!还世人以明白!”

  我深感惊异乃至惊骇的,是这几句话竟不是出自呼和浩特市、内蒙古自治区等政法系统头顶国徽、职在司法的各级官吏员司中的当事人,而是出自一个连 续强奸杀人身负十来条命案的惯犯之口。这个被媒体称为“杀人恶魔”的赵志红,在恶贯满盈的动机行为夹缝里,还剩那么一点天良未泯,尚且说出这样几句人话 来!而你们,例如你,名叫冯志明的原新城公安分局局长,头顶着血染的国徽,手持着专政的权杖,在呼格吉勒图一案中“言出法随”,一言九鼎;且居然能让检察 院法院的有关执法人员跟你一起制造了这起滥杀无辜的冤杀错案,而且在其后不但获奖,还能“荣升”,真的是悖人心,无天理。你们真的远不如那个名叫赵志红的 强奸杀人犯,他虽作恶多端,那残余的一点人性还有觉醒的时候,而你们18年间安之若素,对于戕害一个年轻的鲜活的生命,竟毫无悔祸之心!

  想起18年前那个为救人而罹死罪的18岁青工呼格吉勒图——报端有他平时的照片,青春俊秀——不禁心痛难忍。

  法追责,此权仍在司法。你们搅浑的水,澄清有日,我们在法庭外拭目以待。

  对于执法犯法者,道德谴责是无用的。然而我能够做的显然不是替公检法总结教训,也不是像法学和社会学的专家学者那样上升到理论来引导思考,作为 一个公民,终究不过是道德谴责而已。谴责之不足,我要骂人。现在到处在宣扬孔学儒学,我却记得孔夫子用来骂人表达其愤懑最厉害的话,就是:“始作俑者,其 无后乎!”

  你们,你个姓冯的前分局长为代表的错杀案制造者,合谋者与包庇者们,完全当得起这一骂。这句源远流长的真正的“国骂”,“用老百姓的话说”,就是:你们干的这造孽事,该当断子绝孙!

  (摘自《痛与痒》作家出版社 2015年10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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