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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喜林小说艺术初探

http://www.chinawriter.com.cn 2015年10月10日15:23 来源:孙新峰

  相对于陕西其他作家,李喜林的小说,每篇都有其独特的味道。他的块状的小说结构以及心灵导引式的小说走向,让人仿佛进入艺术的迷宫。这个迷宫里有诸多的元素:诗意、油画、音乐,各种意象纷呈叠加,构成了其丰富无比又气象非凡的小说世界。尤其是李喜林历时二十年创作的中篇小说《映山红》从一问世,就受到众多读者的喜爱,几乎成了他的代表性最强的作品。但我对此有不同的看法,我曾当面给喜林先生说过,我太喜欢他的《生涩的火晶柿子》。哪怕《映山红》已经得到业界认可,且获得了柳青文学奖并入围了鲁迅文学奖。如果要给他的作品排个顺序,我认为他的写得好的小说除了《火晶柿子》之外,还有《映山红》,再就是《飞翔的火鸟》。

  李喜林先生的写作风格基本是稳定的。主要表现在七个方面:

  小说的地理观,确立了丰沛深厚的小说物质性

  李喜林是一位坚守小说地理观的作家,他对小说地理的追求似乎有些偏执,甚至将马尔克斯、莫言对小说地理的偏执引为经典。可以说,在陕西小说家里面,还没有那一个作家将小说地理细化到用步来丈量,无疑,李喜林是第一人。细观他的小说,数脚步的情节运用很多,这自然而然地增强了小说的物质性,能很快与读者建立起一种信任关系。他曾经在创作谈《小说的地理》中写道:

  我一直以为,一个成熟的小说家,他的写作一定是有他的地理的,就像莫言,他的小说地理在山东高密,而马尔克斯写作的小说地理一定在哥伦比亚。对于小说家的写作故乡这一说,我是持认同态度的,因为作家的写作故乡大多是他真正意义上的故乡,这里是他生命的出发点,也是他最初的情感和精神成长的始发地,但小说家的故乡地理与他的故乡还是有区别的,区别在于前者具有审美,后者只是传统意义上的故乡。也就是说,小说家的故乡只能给其提供一个尘境世界,这个世界的人和事往往是世俗化的,是杂芜的,只有故乡地理能给小说家提供一个真境,这个真境可以让小说家的思绪自由行走,能够在这个世界里看到生活的真相,以及人性的本真。

  这些年,我看到国内的诗评家谈到诗歌的根性,我想这个根性对小说而言也是很成立的,因为小说的根性仍然在小说家的故乡地理范畴,自然这只能对小说家创作的作品而言。当小说家有了自己的真境世界,也等于有了明净的天空和肥沃的土地以及纯净的阳光和空气,小说家的小说作品就成了生长在这个世界的庄稼抑或树木,进一步说,小说家创作的人物就有了其独特的品质和个性。

  我常常感慨,人世间那些令人刻骨铭心的情感,并不会随着肉体的消亡而消逝,这是因为我们有以文字为载体,将人的情感记录并传承的文学。小说作为文学中的一个品类,自然也就具有记录情感的神奇功能。由此就涉及到了小说的情感地理。在我看来,小说的情感地理是源于小说的故乡地理的,因为小说的故乡地理决定了小说情感地理的丰沛性和纵深性。我始终坚信,我们生命中所具有的情感都是源于大地的,我们不可能成为天外来客。从这个意义上说开去,小说的情感地理也只能源于大地,小说里的人物也只能是扎根于大地,就像一棵树,根在土里越深,肢体就越丰硕。

  小说的情感地理不能等同于人的一切情感形态,它应该具有审美和伦理,我一直主张小说的伦理观,就像我一直排斥“下半身写作”,一直对那些以展示人的内心龌龊、卑琐等丑恶为乐事的所谓小说家持以不屑。我认为,不是所有的生活都能进入小说的,不是所有的真相都能在小说里展现的,小说家应该有一个情感和道德的底线,小说家更应该有对生活中人的高尚、人的尊严以及人间道义的担当。

  我特别赞同贾平凹的的一句话:相互拥挤,志在天空。我想这不仅仅是指陕西作家的生命姿态,更多地道出了大地上万物的生命姿态,以及精神姿态。我惊奇地发现,几乎生长在大地上的生物都是仰望天空的,就像葵花向着太阳。小说自然也是这个状态。由此我想,小说作为小说家故乡地理生长的庄稼抑或树木,除了具有情感地理外,它应该是有精神地理的,尽管它是由文字派生的,但它有血有肉,有情有义,是一个以生命形式同人类如影相随的亲密伙伴。

  小说的精神地理昭示了小说同其他艺术一样,是形而上的产物。我想,这也是我们常常对那些杰出的、神奇的小说产生敬仰产生敬畏的原因,因为好的小说总是有其很高的精神向度,它仿佛是一颗闪闪发光的星座,活在天地之间。它的光亮不仅温暖了人类的内心,还照亮了人类的精神世界。不管当今的小说家怎样在小说探索上殚尽竭虑,试图突围,但小说地理容不得半点忽视和偏移,因为小说存在的意义,乃至小说的生命姿态、情感姿态、精神姿态都在小说的地理当中。

  从上述文字里看出,李喜林的小说地理观里面包含着故乡地理、情感地理和精神地理。再从他的小说来考量,能比较清晰地看出小说地理的纹理,在中篇小说《爱情岁月》的开篇里,他就开始小说地理的营造:

  彪角是一个近千年的古镇,境内有条叫雍河的河流穿插而过,这里是先秦时期的国都——雍城的东门户,至今保留着秦雍遗风;汉代时候,这里又是皇家上林苑。据说,有一次汉武帝在这里狩猎,获独角兽,大感神奇,遂命名这里为神角,而犄角大队所辖的六条路交汇处,正是当年猎获独角兽的地方。后世在这里诞生的土生土长的星相学家惊奇的发现那些如银练般串联着雍河的大大小小的十几个村庄,远远看去就是一幅独角兽版图。

  而在中篇小说《火晶柿子》里,李喜林将小说地理的精细甚至用步来丈量,如:

  那时,我的娘因为患慢性气管炎,我常常上学踽踽独行,养成了一边走路一边数自己脚步的习惯,就是在每年寒假中半夜起来拾粪,也必然数自己的脚步,或者踢路上的碎瓦片,一路踢到自己认为满意的地方,回家时又一路踢到村外。我养成踢瓦片的习惯其实与娘的气管炎有关。我那一阵对数字已经有了某种迷信和敬畏,从我们庄子里的阴阳先生拐子五那里听说了3、6、9是吉祥数字,而拐子五能将刘弼温的《透天玄机》倒背如流,我对他同样充满敬畏。通常情况下,我是将一块瓦片从我认为理想的位置开始踢,伴随着脚步数,一直踢到我早已经确定好的路边位置。如果到达终点的位置脚步尾数是3或者6或者9,就说明这一天甚至晚上,我娘的气管炎不会发作。我曾用这种办法尝试了多次,居然很是灵验。如果不是这个数字,娘注定要咳嗽不已。所以,每天去学校或者去拾粪、捡柴禾、踢瓦片是我必修课,而结果的尾数,甚至比我的考试结果都重要。后来,这个数字一直延伸到我踢毽子、跳瓦、跳绳等。为了这几个吉祥数字,我总在行动过程中不自觉地调整。但尽管这样,许多次都不能如愿,我也就因此沮丧不已。有一次,我背着一只大背篓去捡柴禾,将一块瓦片按照设定的路线来回踢了好几次都到不了结果的那几个尾数,倒让瓦片把顶出鞋面的脚趾头磕出了血。

  从小说主人公孩童时代的走路数脚步,就已经确立了小说地理的初端,不过这里的地理已经不是独立的故乡地理概念,而是将情感地理、精神地理天然地融为一体。再如:

  我很准确地走过1006步到达我们庄子的城壕边。乖凤走上来搂住我,将我的脸紧紧地贴在她的胸前。在我的耳畔轻轻说,1006步,你早数过了。我悄悄说,姐,庄子的所有路径我数了有百遍千遍了,这会儿咱们去我娘的坟地,从这里起步走,503步。

  后半夜时分,我被乖凤一路背着回窑洞。

  乖凤是从娘的坟地就背起我的,起初我不肯,我怕累着她。乖凤说,你就依了姐姐吧,你长这么大,我从来没有背过你,这回算是我对你的弥补吧。乖凤一直将我背到我们庄子的城壕边,歇息了片刻,对我说,你就不想将姐姐领到家里去认认门。我说好啊,走30步就到我家前院子的火晶柿子树跟前了,再走六步就进家门。我要在前面带路,乖凤拦住我,仍然要背着我。

  ——《火晶柿子》

  李喜林出生在凤翔彪角镇,他的小说里面的地名,村民都是真实的,也就是说,他的小说地理有一个图谱,其中具体到用步来计算,用他自己的话说,只有小说的故乡地理有了图谱,小说的情感地理,乃至精神地理也就有了图谱,图谱并不是一种界定,是形而上意义的,是没有框定的,只能在文字构建成的世界里存在。但这个图谱往往在情感和精神的层面被无限放大甚至羽化,而抵达与光速时间飞行的轨道。李喜林的小说地理观强调根性和神性,一方面他追求小说物质性的探源,试图将故乡地理的气息、光照、月晕、河流、植物、动物,一句话就是生态世界以文字的神速回归到最初的纯净,另一方面,他同样将小说的情感地理回归到人类情感最初的纯净状态,以此来生发小说的精神地理至高向度。李喜林认为,小说是一门飞翔的艺术,小说的意义在于小说的无意义之中,小说家只有在自己的小说里实现了人物、情感、情节等极致推动,小说的精神才能飞翔起来,才能真正形成大的格局和气局。而要真正实现这一切,小说的地理是核心中的核心,如同建构高楼大厦,根基不坚实,小说的物质大厦必将摇摇晃晃,更不要谈到精神大厦了。

  宝鸡和西府民歌、方言等民俗资料的运用,尤其是“新语言”的使用,使得其作品比较“接地气”,且达到了语言中物象和意象的飞翔

  民间文学是中国文学创作的宝库,更是陕西作家文学的土壤。能否从地方民俗中寻找到写作资料,不仅是一个作家民间精神的体现,更是构建民族特色创作风格的基本内容。遍览喜林先生的小说,民歌民俗资料随处可见。如《映山红》小说直接运用了民歌做题目,《火晶柿子》中,“柿树柿树你别长,你长三年盖楼房,我长三年娶婆娘”,这种叹惋和忧伤与少年维特的烦恼何其相似!结尾“我”给杨乖凤唱雍河民歌,“瓜拉拉婆,爱吃烟,被子着了一大摊,蹴在雍河边边哭老汉。死老汉去了秦岭山,半年见呀见不上个面,想得肝花摇铃哩,想得肠子拧绳哩……”杨乖凤给我唱样板戏《深山问苦》选段,结果引来了民兵,酿成悲剧。《飞翔的火鸟》中,缨缨唱的是西府民谣“咱俩好,咱俩好,你没老婆我给你找”后来还教我《乞讨歌》《捉虱歌》,还讲起了《楞女婿》……这些民歌民俗点缀在各部小说中间,使得小说兴味盎然,充满着浓郁的西部味道。

  喜林先生的语言质朴、文雅,比喻形象贴切,想象力奇特。他的小说基本都是从乡土社会底层采撷来的花朵,语言新意迭见,神出鬼没,很有张力。如:

  父亲失踪后,姐姐的心像一只红鸟出了巢,时时刻刻在寻觅中等待。

  —— 《映山红》

  姐姐的感觉里,快乐很像是一缕云或像江水里油滑的鲫鱼,每次当她把它幸福地抓在手里,就又会倏然滑掉。

  ——《映山红》

  近旁,一盏煤油灯安祥地站立着。软软的光焰舔着静谧的夜色,将杨乖凤的面容舔得阴柔无比。我看见杨乖凤的周围有一道光晕,仿佛拉斐尔油画里的人物背景。

  ——(《火晶柿子》)

  在李喜林的小说语言中,我认为最能代表他的还是《火晶柿子》中的片段,如:

  我在睁开眼睛的一瞬间,感觉有两颗星星从我的眼眶嗖的一声飞跃而出,尾音还留存在我的眼眶,让我依稀还能感觉到烫热。接下来,呈现在我眼前的是密不透风的黑,是一种似乎凝固的黑,尽管我的眼睛睁得很大,但怎么也分辨不出夜的暗光以及隐隐约约的层次感。我就这样静静地看着黑夜,几乎将我的视觉发挥到极限,大约有6分钟光景,也许有10分钟,我的眼前渐渐出现了那两颗星星,我的心又开始了快速跳动,似乎有一只小兔子在我的胸口左冲右突。而那两颗星星越来越明亮,渐渐变成杨乖凤的眼睛。

  这是一个很少见的初夏夜晚,没有月亮,没有云集的繁星,只有杨乖凤的眼睛与我对视,让我周身产生的热量同愈来愈黏稠的空气合谋,渐渐地,我感到整个雍河谷地成了一口冒着热气的锅或者蒸笼。这时候,我感觉我的脸颊湿漉漉的,仿佛有一只看不见的手在抚摸我。我能想象出夜里的雾气很大很浓稠,一卷一卷的雾气像一群群白羊或者像一匹匹白马在雍河周遭撒欢和奔腾;像吹糖人的艺人吹出的无数杰作,只是这些羊和马是风用水汽吹出的。此时此刻,雍河的水面一定同雾气融为一体了。一阵一阵的哗啦声从我身边响起,像浪涛依次传递过去,稍微停歇,又蜿蜒着回旋过来,在我周围形成共鸣,这是桐树叶、杨树叶、楸树叶在风中的狂欢。接踵而来的是轻曼悠长的唰啦啦声,似乎是风又变成巨大的梳子在梳理芦苇叶、柳树叶、草丛,以及我乱蓬蓬的头发。

  ——《火晶柿子》

  这样的文字太多了。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了。我们可以从中看出,在李喜林的小说里,民间元素不仅仅作为独有的小说地理的文化符号标记,是在时光的云烟中飞行的一种语言形态,既是本真的,有烟火味的,又是存在中的存在,具体点说,就是一种源于时间内部的语言生态的延伸,有鲜活的历史关照下的语境,同样也是精神层面的延伸,氤氲着纯粹而又折射灵魂投影的神性光芒。在李喜林看来,小说因为其道而存在,它存在于天地之间,它存在于大地内部。小说的存在意义,就在于小说承载了真善美,承载了阳光的温暖和月光的温润,而这些正是人类伤痕累累的内心和残碎灵魂需要的。而杰出的小说本身就具有协调人类与天地自然、甚至人与人的生活方式乃至灵魂之间的紧张关系。不同的是,小说惟一的手段是文字,进一步说,是文字创造的世界对人的灵魂世界的烛照,它往往是不知不觉的,不动声色的完成对人的潜移默化。但小说必须以无法言述的神奇镜像在时间的空间运行,它是飞行的,也是羽化的,所以一个优秀的小说家总是对小说的僵硬保持着足够的警惕。在我的印象中,还没有那个陕西作家能把语言写得这么细腻、熟稔,优雅。喜林先生是用心用情在营造着自己的语言世界。我很赞同这个说法:一个农村出身的孩子,能把语言写成这样,写得这么好,不容易。仅凭语言的创造这一点,陕西文坛就离不开李喜林。

  小说写作形成了自己独特的艺术路数

  李喜林小说中,常常有诗歌的意象和通感,许多类似意象反复出现,使他的小说充满了神秘感和小说世界的瑰丽色彩。他注重小说的写实,更注重在写实之上的写意,甚至将西方油画的技法充分运用到对情景的描写上,形成了鲜明的“李喜林特色”。他给自己的作品的女主人公基本都找到了一个相对应的意象。如《映山红》中,“我”在太白山拔仙山上邂逅的“姐姐”,作家给她找了一个很好的象喻——映山红。《火晶柿子》中,与女主人公杨乖凤相对应的象喻是软枣树,正对应了其外柔内刚的性格特征。与“我”相对应的是柿子树,象征着倔强、不屈、追求等多重意蕴。小说中的“我”和杨乖凤的所谓“奸情”被民兵发现后,杨乖凤被逼跳进雍河,软枣树和柿子树嫁接后,却结出了苦涩的果实。而《飞翔的火鸟》中,与女主人公对应的就是一只火鸟。

  乖凤找到一块芦苇茂密的河边,将身子隐进去,但我通过那些柔韧的芦苇缝隙看见了她光洁的身子。渐渐地,她的周身开始发光,似乎聚焦了所有的光亮。那是一种日光和月光融合而成的光亮,有温暖的日光气息,有阴柔的月光味道。我惊异地看见,这一刻,雍河天空出现了隐隐约约的月亮和流光般闪烁的星斗;鸟儿在天空停止了飞翔,在高空的定格成一个个绿点和红点,低空的定格成惊艳的飞翔剪影;河水停止了流动,整个雍河畔停止了一切声息。唯一没有停止动作的是杨乖凤的身姿,她黑亮的长发飘逸着、舞动着,长长的脖颈如天鹅在欢快地引颈,瓷白而圆润的双乳亲吻着水面,她的肚脐仿佛成了河水的眼睛,两条修长的腿根间的那朵艳丽无比的花在水里泛出一阵一阵涟漪般的光晕。我惊异地看见,娘的身影仿佛水汽般逸出水面,与乖凤的身影瞬间重合在一起。娘啊,我在心里悄悄叫着,只见乖凤的目光飞向我,那是一道金色和银色融合的光线。这光线静静地从远处靠近了我,光速般穿越我的身心,抵达我的每一道神经末梢,然后将我的魂魄以及所有的感知都幻化成雾状,从我的每个毛孔升腾而出。我和我的肉身分离了,我在雍河的空间升腾飞翔,我看见乖凤的目光所到之处,都会绽放出各种不同颜色的雾状,花的雾状是红色的,草和树的雾状是绿色的,土地的雾状是淡黄色的。我惊异地看见天宇投下两道碗口粗的光束,与乖凤的目光缠绕交融。这时候,我看见天空飘逸着丝帛样的音符,雍河水面闪耀着粼粼样的音符,还有一种音符是土地颜色的,它出自雍河边的上百孔窑洞,旋风般在河谷环绕着,最纯的音色是我们那孔窑洞发出的。

  ——(《火晶柿子》)

  上述的文字是李喜林中篇小说《火晶柿子》里面精彩的片段,主要表现主人公和杨乖凤在雍河边结拜姐弟前,相互洗澡净身时的情境,也是体现主人公精神和灵魂抵达神性境界的描述。先是从杨乖凤身体的光亮写起,似乎聚焦了所有光亮,那是一种日光和月光融合而成的光亮。李喜林给小说中的杨乖凤的身体赋予的光亮是极致式的,并让这种光亮有了温暖的阳光气息和阴柔的月光味道。这时候,少年主人公瞬间的迷离状态出现了,雍河水停止了流动,天空的鸟停止了飞翔,定格在天空中,整个雍河畔停止了一切声息,而杨乖凤的身姿成为惟一动态式的,这种静与动的反差,强化了主人公情感的极致飞扬和灵魂的飞翔。飞翔产生了幻境,娘的身影水汽般逸出水面,与乖凤的身影瞬间重合在一起。娘啊,少年在心里悄悄叫着,只见杨乖凤的目光飞过来,是一道金色和银色融合的光线。李喜林在这里大胆运用了视觉意象,让神奇的光线光速般穿越少年的身心,抵达他的每一道神经末梢,然后将他的魂魄以及所有的感知都幻化成雾状,从少年的每个毛孔升腾而出,进入梦魇状态。小说的灵魂在这个时间的空间飞舞起来了,“我和我的肉身分离了,我在雍河的空间升腾飞翔,我看见乖凤的目光所到之处,都会绽放出各种不同颜色的雾状,花的雾状是红色的,草和树的雾状是绿色的,土地的雾状是淡黄色的。”急遽的飞舞由此产生了羽化的艺术效果,灵魂的自由飞扬中物象意象神奇的转换,但小说并没有停留在转换上,而是从土地、河流、天空三维空间将视觉意象又转换成音符,而且呈现出三种音符的不同色调:我惊异地看见天宇投下两道碗口粗的光束,与乖凤的目光缠绕交融。这时候,我看见天空飘逸着丝帛样的音符,雍河水面闪耀着粼粼样的音符,还有一种音符是土地颜色的,它出自雍河边的上百孔窑洞,旋风般在河谷环绕着,最纯的音色是我们那孔窑洞发出的。李喜林的《火晶柿子》这部小说,是通过一位过早失去母爱的极度孤独少年因为恋母情结,从一位神态、情态、意态酷似母亲的少女杨乖凤身上寄托母爱的成长中的心灵历程。小说中的少年有些癔症倾向,象一个做白日梦者,没完没了地产生幻觉,常常将现实和幻觉混淆在一起。李喜林就是将少年的恋母情感以及对少女杨乖凤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感杂糅在一起,时而重合时而分离,因此作品中就有了“我是杨乖凤,我不是你娘”的无奈而柔美的怨叹。李喜林试图将这两种人类最宝贵的情感放在这一对少男少女的相互历练中,去考量,去探究,力图获得一种圣洁的温暖无比的大爱。

  在李喜林看来,爱是人类存在的理由,文学是人学,自然爱也是其存在的理由。小说作为文学中的一个品类,存在理由也在于此。

  小说中人物活动的场景也惊人的类似。如《映山红》小说中“姐姐”刘秀琴将受伤的“我”带往山上一座茅草棚,这茅草棚竟然是刘秀琴父亲呆过的。《火晶柿子》中,我想念杨乖凤,阴差阳错进了一孔窑洞,这个窑洞也是杨乖凤父母当年居住过的;《飞翔的火鸟》中,狗娃和缨缨“结合”的地方,直接就是狗娃父母以前造爱的土炕。

  也就是说,喜林先生的写作已经形成一种风格。我们知道,每个作家都应该形成自我特色,但是真正的高手写作应该是羚羊挂角,无迹可寻,作家要走的道路还很艰辛。

  诗性、色彩在小说里闪耀和氤氲,形成了一种新鲜而又陌生且瑰丽的审美

  在李喜林的小说里,随处可见对于色彩和音乐的着笔,这是他小说里独特的情感和精神意象。显然,李喜林是将诗歌的意象运用在自己的小说中。李喜林写了十多年的诗歌,最早以诗人的姿态跻身文坛。他从小说中实现诗意,从诗歌里汲取营养。可以看出他在用小说试图实现诗歌表达的终极高度。他认为诗歌的文字速度注定了其通感、通透和通灵的瞬间性,其飞翔速度快到几乎在意识之外。所以,小说的精神飞翔,仅靠写实和传统意义上的手段去实现明显功力不足。飞翔的高度决定了小说的高度,所以鸡的飞翔和凤凰的飞翔有其根本上的天壤之别,也就是说,杰出而优秀的小说家,他的小说要实现凤凰般的飞翔,要翱翔九天,带着读者的精神之羽去体验和感悟陌生而浩瀚的神奇世界,而不是像鸡一样,充其量能飞上架,飞过墙头,更厉害的能飞到树上去睡觉。诗性、神性就在飞翔的影子里和高度里。李喜林反对和排斥小说的四平八稳和文字的庸常,他认为,小说的传统主义本身就是一片望不着边际的疆域,过于坚守,很难走出前辈作家文字的影子甚至厘不清文字飘扬的碎片,而现代主义又充满陷阱和沼泽,一个优秀的作家实际上一生都在寻找属于自己的哪条陌生的充满诗意路径,寻找属于自己的诗意和语言。同时,他还要避开那些圈囿自己小说意识的藩篱和沼泽。对于小说的诗性,李喜林如是说,诗性就是因为距离而产生的看不透的东西,也是小说世界的物象充满神秘和未知的东西,当然,诗性本身是一个美体,首先是自然属性中美的聚焦,它只能与心灵具有美的人产生共振和呼应。

  由此引出视觉意象这一小说艺术中的首要因素,也就是小说家给读者呈现的视觉色彩。在《映山红》中,李喜林给小说用鲜红的映山红花和白的耀眼的雪奠定基调,实际上是主人公灵魂世界的投影,是实现诗意极大化的手段,有了这个前提,主人公姐姐的大美、大爱、大善才能有所对应有所附丽,才能形成小说世界一片白雪茫茫无边际中那朵映山红花的鲜艳和凄美。可以看出,在对小说主人公大美的开掘中,实际上是伴随着对姐姐苦难的一层层揭示,以及姐姐对弟弟真爱真善真美的无私给予而实现的,这本身是一个充满冒险的历程,苦难中的诗意如何呈现,会不会将破坏小说设置的美的建构。李喜林艰难地走过了这个历程,他用诗意的文字和主人公内心世界的刻画,展示了小说诗意和美的终极意义的探索。

  啊,是她的声音,像一根红线,从空间逶迤着急切地划过来,系在了我的心上。说也怪,我在她的声音里,感觉胆气又上来了。我的目光急切地飞过去,看见她已经从山路的拐角处腾飞了,那顶黄帽子在盘旋的风里像飞碟般优美,她乌亮的长发波浪般飘逸着,身体像在水里游泳般舒展开,又仿佛从天而降,在空中舞蹈着。她轻盈地飘过我身边,眼睛星光般明亮,嘴角挂着微笑,似乎在说着,别怕,有我呢。瞬间,她就像我一样在空中荡了一番秋千,双手攀着这棵松树的另外一枝股杈,眨眼间,几个灵巧的动作,就到了树身上最大的股杈,那里紧靠微带梯阶形的石崖,能抓住石崖间伸出的小树安全下到沟里。

  ——《映山红》

  李喜林不仅苦心营造小说里的视觉色彩,还常常将声音转化成视觉的色彩,如上文姐姐的声音,她转化为一根红线,而且在动态中实现了与弟弟心灵的系结。这里,视觉意象成了可看可感的美的流动,形成了小说内部人与物、心灵与心灵的互动。逶迤飞舞的红线也由此牵动姐姐优美的飞翔,这是《映山红》小说里首次出现的主人公飞翔画面,这次飞舞是用声音转化的红线引发的,归功于红线这根视觉色彩。再如——

  姐姐是在一个星期后找到那座棚子的,刚巧,哪天正是父亲失踪整整一年的日子。姐姐在那座山上割竹子,在竹茅林里发现了一条镰刀割开的道路,路有一米宽,一节节伸向天空的竹子茬口已经变黑,旁边已经逸出细小的竹子。姐姐这时候看见了割竹子人的身影,那是父亲的身影,飘忽在白色的云雾中,但那云雾很快消失了,随即消失的是父亲的身影,就在这个时候,那种熟悉的父亲气息弥漫开来,一下子将她包裹。姐姐疯了般的心在怦怦直跳,但她不敢喊,生怕父亲的气息在惊动中再次消失。姐姐蹑手蹑脚沿着那条道路一路走进去,渐渐地看到了在一片开阔地上,孤零零地卧着的一座竹茅搭成的棚子。姐姐的心狂跳了,她依稀听到了父亲的心跳。姐姐的内心在这一瞬间充满了委屈,她撅起了小巧的嘴,像每次在父亲面前生气时的样子。但姐姐很快又兴奋不已,她要给父亲一个突然袭击,让父亲从此再也不敢跟自己玩捉迷藏的游戏。姐姐悄悄地走到棚子的后面,心想她也要跟父亲捉一次迷藏,就将随身不离的父亲那把笛子从棚子的外面伸进去,给父亲一个意外的惊喜,然后,她要尖声大喊一声。姐姐小心翼翼将那把笛子探进棚子,但一会儿过去了,父亲仍没有反应。姐姐心想,爸爸还真能沉住气,她绕到棚子口外,大喊了一声——爸爸——

  随即,姐姐就失去了知觉,什么也不知道了。

  姐姐醒来时已经是日落时分,夕阳像一轮殷红的滚球正在徐徐滑落,距离她是那么近,让整个山头氤氲在浓酽的光影中,像看一幕遮幅式电影的情景。飞鸟在光晕里疲倦地叫着同伴,寻找着栖息的地方。姐姐的心也像这飞鸟,飞到了生她养她的岛湾村:此时,落日的余辉一定将整个家乡的村落映照得红亮,晚炊笔直伸向天空,山上山下是吆牛呼羊唤狗的声音,山歌一样充满韵致;嘉陵江水成为巨大的游动的红色染缸,闪着宁静的波光;父母就在这时候回来了,肩膀上跳跃着嫣红的光,脚步声糅合在愈来愈明晰的江水声里;早早从学校或者沙坝上回来的她们姐妹们,就站在自家院坝等着父母归来,母亲会三步并作两步赶过来抱起小妹妹,亲她的嫩脸,父亲后一步赶到,任凭姐姐和二妹在他的两肩挂油葫芦,欢快的笑声沸腾了整个庭院……

  ——《映山红》

  上述片段可以说是李喜林将小说诗意和小说视觉色彩相互融合最有特点的范例。前者段落以姐姐父亲的身影和气息引领,充满了不确定性和诗性,将姐姐长久以来寻找失踪父亲的急切和怨嗔表现的很生动,但姐姐和父亲本来就是有诗性的人,越是急切越是要表现出诗性浪漫的一面。所以就有了姐姐将父亲留在竹茅棚里的笛子从棚子里探进去逗父亲的一个细节,虽然这是个音乐符号,恰恰是苦难中氤氲的诗性。

  此后,小说的语言留下了一大段空白,这是音乐开始的地方,一直到姐姐醒来的日落时分,这时候的文字像日落一样充满神圣庄严的色彩,红色视觉意象的反复运用,伴随着姐姐对父母妹妹往昔幸福生活的回忆,将幸福感温暖感以及天伦书写得美轮美奂。而这种幸福和温暖感与姐姐此时此刻的失落形成巨大的反差。所以就有了“可是,那种快乐似乎很短暂,就像此时的落日,一眨眼就消失了,只留下落日的气息。姐姐的感觉里,快乐很像是一缕云间或像江水里油滑的鲫鱼,每次当她幸福地抓在手里,就又会倏然滑掉。”

  李喜林的小说里,诗意是空气,无所不在,无处不有,自始至终贯穿在他的小说里;而视觉意象更是在小说里大量运用,从而使他的小说形成了独有的底蕴和内涵。

  音乐增强了小说的深度审美

  李喜林是一位对音乐痴爱如命的作家,学生时代他曾经尝试过作曲,他对古典音乐一直情有独钟,对音符和音乐旋律有着特殊的感觉。从他的小说里可以感受出音乐对他小说的滋养。李喜林认为,真情真知的文字是作家用心血滋养多年的鸟儿,是从作家的灵魂深处飞跃而出的。音乐熨贴了他的灵魂,同时也浸淫了他的文字。他曾写过一篇创作《火晶柿子》的记忆文章,可以看出他从音乐中寻找灵感的过程。

  从2010年下半年开始,我就进入了中篇小说《火晶柿子》的写作,先是开头写好了,就等待灵感的到来,好去持续后面的写作。但好多天过去了,我试图接着写了不少,但都感觉不是最佳的状态而悻悻然删掉。我不是一个想好了情节甚至细节然后一路写下去的作家。我的写作进程完全取决于情绪和心灵的引导,也就是说,我的每一部作品都是在一种不可知的状态中艰难地行进着。我要避开轻松,我要让心灵的足迹进入陌生地带,我的鼻孔要能闻得到陌生的气味。我要走进孤独,像蚯蚓一样深钻进泥土,让灵性之翳去触摸最初的阳光。这样的结果带来的是我整日时不时地在一种臆想中,会感受到心灵被转瞬即逝的灵光照耀,但等我坐在电脑前,这些灵光已经消失了,只留下若有若无的气息在折磨着我。

  于是一天又一天过去了,一个夜晚又一个夜晚过去了,我的小说仍然只是一个开头,像定格在一个空间里的不明物,身前身后是时光飞逝的云烟,是转瞬间成为记忆的时间之尘。我必须让我的作品成长起来,哪怕是慢慢成长也好。

  就在这个时候,班得瑞的音乐像一道道蜿蜒的灵光,在我未曾感知中,就已经将我封闭的灵感之源打通了。确切地说,在我并不知道班得瑞之前,他的音乐已经潜入了我的灵魂地带。那应该是2010年一个冬夜,我被一个博客里的音乐所震撼,那是班得瑞一首著名的钢琴曲《追梦人》,尽管当时我根本不知道班得瑞,更不知道这首曲子的名字。

  接着,我就迷上了班得瑞,也迷上了他的《变幻的风》、《日光海岸》,《仙境》。我的小说的足迹也开始移动了,仿佛呼吸连接了。我的小说主人公杨乖凤的眼睛星星般进入我的内心,就像班得瑞《追梦人》曲子开头,那梦中情人或者已故情人的眼睛和脚步正慢慢向我轻轻走来,虽然那感觉也可以说是风铃在时光中轻轻地静静地响,但我的感觉更接近前一个想象。杨乖凤的眼睛沉潜进我的内心,像带有温度的星星,还带着茸茸的触须。我少年时代的情感和记忆被激活了,接着被激活的还有沉潜在我骨子和灵魂中缺失的童年母爱,我整个身心开始燃烧起来,这种情感的能量让我的内心具有强大的飞翔力,让我的灵魂有了神奇的穿透力。我看到了从尘镜到幻境再到真镜中的母亲和杨乖凤。她们在我的记忆中以神女的生命姿态复活了。虽然她们已经离开我近三十年了。但她们的爱的光芒和班得瑞音乐中的爱的光芒让我的灵魂不断地再生。

  我的故乡彪角镇也在我的灵魂中再生了,虽然这是一个在地理概念上并不比马贡多大的小镇,却在母亲、杨乖凤,班得瑞的爱与音乐灵光中具有了神奇和迷幻。换句话来说,就有了神性。当然,小说中的雍河就更有神性了,这条河在两千年前是先秦古都雍城的皇家河,河床开阔,河面浩淼,再将时间提前到仰韶文化时代,河岸上就有人依崖傍河居住。由此,班得瑞的音乐让我的生命中的雍河有了忘川之水的意味,我一直固执的认为,小说中少年的母亲,杨乖凤的母亲和杨乖凤灵魂的再生和再现,某种意义上来说,都是和这条河水乳交融的,雍河就是她们饮下的忘川之水。

  小说中的第三章,我是随着班得瑞的《变幻的风》的音乐进入的,先是一种轻微的风将我送到雍河畔,然后风在转换,是远古的风,纯净里带着处女的气息。渐渐地,音乐梦魇般附着在我的灵魂中,我的灵魂又附着在小说中少年的心神上,我进入到对于我来说一个前所未有的梦境中,虽然,小说中那个初夏的夜晚里,上天之水以无法想象的神力让雍河由十多米宽的水面瞬间变成浩瀚的江域,让雍河还原了几千年前的真貌,但在我看来,这就是仙境,仙境中有少年母亲的眼睛和杨乖凤的眼睛,且随着班得瑞音乐中的风声在转换,一会儿杨乖凤的眼睛转换成娘的,一会儿娘的眼睛又转换成杨乖凤的。而且河岸边的那棵软枣树也在转换,转换成衣袂飘飘的杨乖凤。仙境像天堂一样,杨乖凤的眼睛在雨幕中将少年引领进那孔窑洞里,这是少年的天堂,天堂里有两只兔子,几只松鼠,还有两只恩爱的红鸟。我记得,写作这一章,我一直从前一天傍晚写到次日凌晨,一直在这首音乐的反复播放中进行,也不知道,那个晚上,这首曲子放了多少遍,以至于我竟然将这首音乐中有多少次风声都清晰可数。

  然后是少年的脚步,杨乖凤的眼睛和身影的节奏,也就延续在班得瑞的《追梦人》的音乐中,班得瑞的音乐中的脚步声节奏是轻缓的,杨乖凤也就轻缓了起来,班得瑞音乐里的那个梦中人也许已故的梦中人的形象是不时重合又分离的,小说中少年的精神情感里,娘的形象和杨乖凤的形象也就重合又分离。渐渐地,班得瑞《追梦人》里的脚步声也清晰可数了,由此就带来了小说中的少年不仅有走路数脚步的习惯,也能清楚的数出从家里到雍河岸窑洞的脚步数,以及从家里到学校教室的脚步数,从家里到娘的坟地的脚步数。班得瑞音乐中的脚步洋溢着由人类真爱升华的大爱,小说中的脚步声自然就有着超越于少年母爱与杨乖凤说不清道不明的爱。班得瑞的音乐告诉我,他的音乐中的爱是一种不能确定的另类爱,因为不确定才博大深远,所以,这部小说中少年对杨乖凤的爱也就有了不确定性,这也许就是天下男人共有的,本真意义上的爱欲。

  爱在哪里,我看见,爱在天空行走,那些能看见的阳光和月光,云朵和星辰,那些在我们的梦魇中能看见的游飞的灵魂和灵魂的影子,无时无刻在发散着爱的光芒;爱在浩瀚的河流中,在返青的麦苗叶尖的露水中,在深厚的土地里,在闪着鳞光的骨头里。所有这些爱都被班得瑞的音乐所穿透,所阐释。也因此就有了小说中的少年主人公与杨乖凤在雍河畔结拜姐弟以后,再到娘的坟上去结拜,然后娘在坟里以磷火的形式表达对他(她)们的祝贺。写这一部分时,我全身心处在一种随时不能自已的情绪里。我走进了我的童年,少年,走进了我生命中那个充满苦难又充满向往的地带。我低飞在时间的空中,清楚地看到了那一个地段中的我。我和昔日的我像一对难舍难分的兄弟,时而重合时而分离,有时候竟然搞不清现在的我究竟是昔日的我的影子,还是昔日的我是现在的我的影子。我从那个少年地带走得太远太远了。但班得瑞的音乐控制了我,他的音乐节奏始终如一,轻慢舒缓,音乐情绪不事张扬,让我的小说一直保持着轻慢的速度。

  应该说,《火晶柿子》这部作品,我是为我内心和灵魂的需要而写的,小说中的杨乖凤源于我少年时代的一个女同学,她美丽绝伦,像天使仙女,她的温情曾经温暖了我苦难的童年和艰难的少年时代。她后来早早离开了这个世界,人们说,她是被神收去做了仙子。虽然,这是种唯心的说法,但我宁可相信这是真的。如果这样,她就和我同处在不同的世界里。灵魂就能在时间的空间里不期而遇。这些年,杨乖凤多次进入我的梦魇,每一次,她的眼睛总是在梦中与娘的眼睛不停转换,温柔慈爱,让我的心神得到安妥。多少年来,每当梦醒,我第一个愿望就是要将梦中的情景写下来,但醒后的梦境像海市蜃楼,瞬间就从记忆中消失了。所以,写杨乖凤成了多少年来我的奢望。2010年那个冬夜,班得瑞的音乐和我神交,让我完成了这个心愿。   

  ——《与班得瑞的音乐神会》

  从歌谣、歌曲到音乐旋律,李喜林的小说里实现了音乐的流动,有了文字的旋律感和节奏美,这是李喜林小说有别于陕西同时代作家的显著特点。如果说诗意是产生音乐的先决要素,那么可以说小说里面的色彩意象、视觉意象是音乐鲜亮的音色。

  一阵一阵的哗啦声从我身边响起,像浪涛依次传递过去,稍微停歇,又蜿蜒着回旋过来,在我周围形成共鸣,这是桐树叶、杨树叶、楸树叶在风中的狂欢。接踵而来的是轻曼悠长的唰啦啦声,似乎是风又变成巨大的梳子在梳理芦苇叶、柳树叶、草丛,以及我乱蓬蓬的头发。

  ——《火晶柿子》

  洞外面,雍河岸边似乎在进行盛大地狂欢,雷声是鼓,闪电声是钹,风声和雨声是二重唱。而雍河似乎没有了声音,一次又一次的闪电光中,呈现着仙境般的庄严。

  窑洞里顿时让我心静了许多,我已经能听见窑洞口被风吹出的嗡声,那是泥土的声音,是放大了数百倍的埙音,这种声音在我耳膜的静听中,渐渐地高过了雷声,莫非是雍河两岸上百孔窑洞同时发出了声音,我感到了来自地心的震颤。

  窑洞口的合鸣声大约持续有爹的一锅烟功夫,雷声就逐渐稀落下来,闪电光的间隙也在拉长,雍河岸边的狂欢好像进入尾声。又一锅烟功夫,雷声仿佛漂浮到非常遥远的天边,风声若有若无,偶尔树叶响一声,听得见水珠落地的咕噜噜声。我的头探出窑洞口,脸上悄然落满被我撞落的灌木上的水珠。夜的暗光参差感又重现在我眼前,雍河多年的河床不见了,全成了浩瀚的汪洋,水面雄浑如千军万马列阵进发,浪花闪着灰色的光亮,将北岸的坡头反衬得墨黑一团,而距坡头更远的夜色里,有若隐若现的灯光。

  ——《火晶柿子》

  这时候,我看见天空飘逸着丝帛样的音符,雍河水面闪耀着粼粼样的音符,还有一种音符是土地颜色的,它出自雍河边的上百孔窑洞,旋风般在河谷环绕着,最纯的音色是我们那孔窑洞发出的。

  ——《火晶柿子》

  如果说,流传至今的凤翔古老歌谣是李喜林小说里的民间元素,那么上述文字里音乐的呈现就有了古典音乐家贝多芬和老约翰。斯特劳斯的恢弘和神圣庄严,不同的是,李喜林的小说里的音乐是故乡的土地和天空生发的,同样也洋溢着古典的色彩以及古色古香的家乡原色调。

  可能性与不确定性乃之虚无性是小说艺术的妙门

  对于小说艺术,李喜林一直坚守自己的艺术观。他认为一个成熟的作家不仅要有自己的写作地理,更重要的是要形成独立的艺术观,这个艺术观不是从经典处照搬,不是经验套经验。他认为任何一个前辈文学大师我们是学不来的,如同世界上没有两片相同的树叶,即就是风格相似也是一种小说创作上的惨败。作家必须发出自己的声音,而且是迥异的声音。他认为,宁愿发出自己的破锣腔,也比仿学人家的美声好得多。一方面,他主张小说家的艺术之翼要飞翔在九天,另一方面,他主张小说家的根系要像蚯蚓一样在地心沉潜,在黑暗中寻求更深的黑暗。他很注重小说的根性和神性的修炼,并对小说的可能性、不确定性以及虚无性视作小说艺术的众妙之门。

  姐姐在棚子里仔细寻找,他意外地找到了父亲的磨刀石、父亲的手电茼,还有几块石头垒起的灶,上面还架着自己家里的一个不大的搪瓷缸,底部被烟熏得透黑,依稀还能看到残留的灰烬。种种迹象表明父亲已经长久没有回到这个棚子了。那么父亲去了那里,这座山这么大,父亲难道还会去另外地方重新搭棚子,父亲就不知道自己的女儿们日夜等她回家,难道父亲在这样的神仙般的境地里忘记了自己的女儿,忘记了回家。顺着这个思路想下去,姐姐在心里很快找到了依据,父亲是太苦了,他在这里找到了解脱。

  其实,还有另一种可能就是父亲早就不在人世了,但姐姐的思想里,即使有九千九百九十九种父亲已经不在人世的可能,只有一种可能是父亲还在人世,她就宁可相信这一种。

  ——《映山红》

  《映山红》小说里,姐姐的父亲失踪两年多,种种迹象表明已经不在人世,支撑姐姐泼上自己性命去找父亲的信念只有万分之一的可能性。李喜林正是从这里找到开口,剑走偏锋,将姐姐对父亲的爱和孝心放大到极致。而这正是小说之道。李喜林认为,好的小说往往从最逼仄处进入,如同一米阳光,作家要有穿越极限的本领,然后自然就走向宽阔,走向彼岸。所以,小说的可能性是建立在超越生活层面的艺术存在,也许存在于内心或者灵魂深处,也许无法在现实中找到对应,甚至是一个看起来有些荒谬的悖论,但它的真实只存在于内心或者灵魂中。用惯常的思想去解释小说的可能性显然是乏力的。

  《映山红》、《火晶柿子》属于情感表达不确定的作品。前者主人公幺娃跟姐姐的情感不能用爱情就能概括全面的,其中也包含了亲情、友情、青春男女情,以及对特殊境遇中的生物和自然的情感。因为是人性关照下的情感刻画,就有了人性美和大爱的终极关怀因素。后者的少年与杨乖凤和娘的情感,是杂糅在一起的爱的情感,是李喜林对于恋母情结与青春男女懵懂情感的探索,因为杂糅在一块写,就有了杨乖凤与娘时而重合时而分离。从而使小说具有了丰富的情感世界。李喜林认为,小说世界里的情感和意识是不能界定的,它是不确定的,又是虚无的,确定了内核就小了,爱的能量就只能变成一个火炉子甚至灯光,无法具备阳光般的能量和月光般的温润。对于小说的虚无性,这也是因人的命运相连的,人生是虚无的,人只是某个时间段的存在,个体生命根本无法掌握自己生亡,而作为人学的文学自然就有了这个属性,小说也是如此。

  小说系陕西“身体写作”探索之作

  李喜林先生的小说处处弥漫着“恋姐”情结。喜林先生毫不掩饰对女性的热爱。这种“恋姐”情结由“恋母”发展而来。可以看到,喜林先生的小说中,女主人公几乎都是天仙一样的美女“姐姐”。她们勤劳,聪慧,美丽,神秘,可爱。这些女子,不仅形象美,而且心灵美。她们对待作品中的男主人公无微不至,倾其所有,非常体贴。她们往往以男性的拯救者出现。《映山红》中的刘秀琴如此,《火晶柿子》中的杨乖凤这样,《飞翔的火鸟》中的缨缨也是如此,甚至作家的另外一篇小说《爱情岁月》中的秀秀更是这样。

  我实在不愿意将喜林先生的写作归于身体写作或欲望写作范畴。可是,在喜林先生小说中“身体”作为符号不断出现。喜林先生的“身体”写作,既不属于上半身,也不属于下半身,而是全部身心的描摹和揭示。我们说,中国古往今来的写作传统,对“身体”问题向来讳莫如深。《金瓶梅》等小说有限开禁就是证明。因为一不小心就会走向极端,触碰高压线。当年所谓的“陕军东征”,陈忠实、贾平凹、邹志安等撕破了“性”的神秘面纱,大胆向人性深层次挺进,结果引发了文坛热评,至今批评声音未曾断绝。和其他陕西作家一样,喜林先生立足自己的生活圈子,从正常的男女性角度,很诗意地写出了女性“身体”的美。

  小说中多次提到对女人身体的迷恋,集中反映在恋乳和对女性体香的感知上。

  我们已经知道,一个人之所以恋母,是因为童年挫败记忆,或母爱的不满足等各种原因造成的。《映山红》等中的“我”也是如此。小说中有这样一个细节,“我”是有妹妹的,妹妹经常喊我“碎哥”。碎哥是陕西话,小哥之意。碎哥之上肯定还有大哥。作为大哥和妹妹中间的“我”,母爱的不满足是一定的。《生涩的火晶柿子》中,也曾有“我”因为有了妹妹产生出被母亲抛弃感,以及哭闹后被父亲拍巴掌的情节。几部小说中,无一例外提到母亲早早离我而去,或者是患气管炎,或者是其他原因;而“父亲”除了巴掌伺候就是吊打。这种母爱之情感缺憾深深地影响了作家和“我’。如在《映山红》中,作家这样写:“我”从小就渴望有个姐姐,看见别人有姐姐,我的心里就空落落的”。苦难的生活,使得他和秀琴姐姐同病相怜;瞬息万变的人生境遇,冥冥之中命运的安排,将他们死死地“绑”在了一起。

  小说中,“我”对女性身体特别迷恋。首先对女性身体的标志物——乳房充满向往。诚如小说所说:“我看见山就想爬,看见水就想唱,看见美女就想写诗”。几篇小说都写到了女性的乳房,男主人公无一例外对乳房非常迷恋。如:

  我不是小孩子了,但还是被姐姐用裹脚布绑在背上。就像小时候被娘背在脊背,我贪恋地闻着奶头散发的诱人奶香,涎水吊线般濡湿娘的后背,……姐姐也有股女儿香,混合在浓郁的汗香味道里……

  ——《映山红》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喜林先生比较智慧。他写男女之情,写得很柔情、温情,不色情,一定程度上保持了两性关系的纯洁、干净和美好!他笔下的男女主人公主要因为心灵(灵魂)和心理的需要走在了一起,而不是单纯的低俗的肉体需要。

  如《映山红》中这样写:

  我是在万分小心的状态中进入姐姐身体的。姐姐的眼睛痴痴地望着我。鲜嫩的红唇开放成映山红花,将此时的世界映照得艳丽无比,她在呻吟、在呢喃,仿佛花朵开放的声音。我被氤氲在浓酽的罂粟般的香浪里,沉迷得忘记了一切。

  ——《映山红》

  这种身体的遮蔽或者打开,都是出自于相互吸引。还如我眼中的“姐姐”,“躺在逐渐铺满阳光的柔软草坪,花草的露珠就甜甜地滴落在‘姐姐’的脸上和嘴唇上。姐姐静静地躺在这里,眼看着一朵朵花儿袅婷开放,心猛然在一瞬间像蚌壳一样舒展开了。”

  ——《映山红》

  多么地圣洁和热烈!因为互相需要,所以彼此给予。《映山红》中的男女,是因为同病相怜、同命相连而走在了一起。“小伙子”失去了母亲,“姐姐”刘秀琴失去了父亲。“小伙子”上太白山挖药赚娶媳妇的钱,在险境中受到女人的照顾,寻找和体味到了“母亲”当年“爱”的感觉;“姐姐”上太白山是娘被飞石炸死了,和父亲相依为命,特别是“姐姐”深深地喜欢初恋对象,却被对方无情抛弃;为了寻找去太白山砍竹子失踪的父亲,“姐姐”踏上了去太白山的路。“小伙子”的真诚和热情让“姐姐”找回了父亲当年“爱”的感觉。在遇到“我”之前,“姐姐”发誓要一辈子和父亲在一起(《映山红》);在遇到“我”之后,“姐姐”这样说:“我不会再要男人的,我只要你这个弟弟”(《映山红》)。可以说,在太白山险恶的环境中,有心电感应的他们滋生了爱情。开始肉体的接触出于御寒和活命的需要,比较忐忑,拘谨。后来自觉“打开”“探险”走进彼此是生命本能的驱使。在“大无”的环境中(离开亲人,两个人一个世界),在随时可能丢掉性命的情况下,他们坦诚相待,通过肉体结合,各自拥有了对方,一定意义上实现了“大有”。

  《火晶柿子》中的“我”和杨乖凤,就悲剧多了。主人公之间刚刚滋生出了爱情的火苗,就被残忍地摧毁。因为发洪水遇险,“我”得到女同学杨乖凤和她父亲的照顾;因为喜欢杨乖凤,“我”阴差阳错来到了雍河边窑洞——当年杨乖凤父母居住过的地方。因为互相唱歌忘情,“我”抓住了杨乖凤的私密部位“乳房”,结果被民兵认为耍流氓。——他们还没有真正抵达对方,就因为杨乖凤的死亡夭折了。《飞翔的火鸟》中的狗娃,是一个和《白鹿原》小说中的黑娃类似的人物。为了报答狗娃父亲夹夹救命之恩,缨缨和狗娃住在了一起。随着狗娃的成长,缨缨也情窦初开。经过一段误会和考验之后,他们终于呆在了一起,最后像狗娃的父母一样,恩爱到老,互相拥抱住化为火鸟。而《爱情岁月》中的秀秀和姐夫苏朝晖,也是在暂时摆脱了姐姐阴影的情况下,有情人因真爱终于走到了一起。可以说,喜林先生笔下的两性之爱,都是在特殊环境下男人与女人的真诚相待下产生的,没有其他的功利因素介入,基本都是性情的吸引,水到渠成,瓜熟蒂落,因而显得唯美而感伤。

  特别值得关注的是,喜林先生的作品多次涉及到了对气息和气味的探索。《映山红》中的姐姐,竟然能听出黑颜色的狗!冥冥之中姐姐能够感知到父亲的气息。“我”也是走不出母亲的气息。另外,作品中的“我”对女性体香相当敏感。小说写到了刘秀琴的体香,杨乖凤的体香,缨缨的体香,秀秀的体香等。无一例外。我们说闻香识女人,喜林兄可谓深谙女人。众所周知,性是社会的驱动力,也是社会的润滑剂,正因为性的存在,才使得整个社会充满正能量,有了推动力。

  熟悉喜林先生的人都知道,喜林先生本身就是性情中人,他的红颜知己不少,但基本都是作家。而且喜林先生是一个生活相对比较严肃的人。他把自己的对女性的认知都写进了作品中。我感觉喜林先生可能受《红楼梦》等影响太深,几乎把一切美好都赋予、寄托在女性身上。尤其是完美的女性身上。我和喜林先生有过交流,他说当下的文学好像蒙尘的女子,真正的文学是圣女。他要向文学更高地进军。在这里我只想提出一个问题:女人是否能够真的最终拯救男人和世界?

  难得的博爱情怀

  喜林先生的小说充满着博爱的情怀。读他的小说,如同置身于巨幅喷墨山水画世界。他如同一个桀骜不驯的艺术家,带领我们穿越他的精神领地,回溯他的情感历程。他的写作是生态文学的一部分。在《映山红》中,我们可以发现,“姐姐”再怎么不顺利,面临再大的困厄,她都很感恩大山,祷告大山,且不让我咒骂大山。“我们能活下来,还不是有山神在庇护,赐给我们取暖的、吃的,会让我们活下去的”!而“我”因为说了一句大山的坏话,嘴就立马肿了起来。真够神奇的!在缺吃少喝的情况下,狗呀,兔子呀也来蹭饭!狗还能帮人搬运东西。实在没东西吃了,眼看都要饿死,黑狗叼来兔子的尸体,结果姐姐和我把它们埋葬了。多么和谐的场景,多么让人感动的画面!小说《读夜》中,因为黑狗救了发小拴狗累死,“我”从此不吃狗肉!《爱情岁月》中,我和月秀结束造爱时,爱狗白亮闯了进来。《火晶柿子》中,那匹不断出现的“白马”,还有红鸟、狗和兔子等也一块和人呆在窑洞里!柿子树就是“我”,杨乖凤就是那棵“软枣树”;刘秀琴就是映山红;狗娃和缨缨变成了火鸟……天人合一,万物有灵,众生平等。在喜林先生心目中,动物和人都只是大自然的一员,没有高低贵贱之分。还有,喜林先生对色彩很有感觉,尤其是对红色敏感。映山红、红鸟、兔子的眼睛也是红色,红色是喜庆、温暖的色调,是不是意味着作家心目中渴望一种温暖、一种光明?我知道,喜林先生一直很欣赏路遥,路遥那种文学精神深深地影响了他。所以他的小说可以归入爱情小说一类,写得诗意、浪漫、优雅,让人绝望中又有希望。

  我们说,文学本来就是一种生活方式,是人类同自然、社会相沟通的一种途径。也是人们亲和自然的一种方式。因为文学的存在,人才克服了纯物质意义的存在,更多地关注到自身精神问题。在这里作家的胸怀无疑很博大。读喜林先生的小说,能感觉到作家身上一种旷远的孤独和焦虑感。不管是太白山上采药的“歌者”,还是雍河岸边踯躅徘徊的少年,都是那么地心事重重。一种荷戢独彷徨的孤独和感伤!小说很多地方写到开心处,就用自言自语的方式进行抒情,基本都是“当时的情景虽然已经过去,但是至今想起来依然很温暖”的句式,这种反思、回味说明,作家在用心品尝生活赐予他的一切。始终带着一种感恩的心情。感恩生活、感恩经历的,感恩女人,甚至感恩自己……他用小说告诉我们:人只能顺应自然,敬畏自然,和自然和平共处,才能让人真正像人,也才能在成就他人中找到我们人类自己的未来。这个写作境界就很高远。

  总览李喜林先生的小说,几乎篇篇闪耀着小说艺术的夺目的光芒。可以说,他是一位极端尊重和敬畏小说艺术的作家。他不仅巧妙地用活了小说的通感和象征手法,还将油画、音乐、诗歌的意象呈现在他的小说中,使他的作品具备了至纯至美的神韵和境界。他将自己农村生活积累的素材运用到了极致,在写作的道与器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喜林先生总是尝试在用写诗和写散文的感觉写小说。我们说,喜林先生是一个执着于自己的文学追求的人,他最近又重新阅读茨威格等西方小说家的经典作品。作家都是执着于自己内心的人。跟着感觉走。可以说,李喜林用他的才情和智慧,为我们奉献出了一嘟噜“生涩的火晶柿子”,让人咀嚼、让人回味!

  余论

  看完李喜林兄的小说后,我也一直在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到底什么是好的小说?我们说,一时代有一时代之文学。从文学史的角度关照,紧贴时代、高歌猛进的主旋律作品无疑是有价值的,但是相对“疏离”于时代的作品更值得重视。有的时候,文学不一定是直接推动社会发展的动力,而是以一种“相对的冷阻力”呈现。这种相对的冷阻力——包括其文本衍生品同样是一种难得的“建构性写作”,而不是“破坏性写作”。越是政治清明,越是成熟的社会,越要居安思危,越要学会“慢下来”,越要学会拉开距离进行“反思”,学会冷静。《火晶柿子》无疑就是这样的作品。作家写出了已经远去的年代青年人的爱与恨,看起来好像与当下热火朝天的文学景象格格不入,但是他写出的这种青春和伤痛记忆,不只属于作家个人的,是属于一代人,甚至是属于整个民族的。“往回回顾”的目的还是为了“建设”。正是在这一层面上,我才说《火晶柿子》的写作艺术成就远远大于《映山红》!如果仍然用“火晶柿子”比喻,那么《火晶柿子》小说就是名副其实的熟透了的“蛋柿”,《映山红》才真正是“生涩的火晶柿子”。

  (孙新峰,现为宝鸡文理学院陕西文学研究所所长、教授)

  李喜林,男,笔名柳石、山水,系鲁迅文学院陕西中青年作家研修班学员、中国西部儿童文学研究会理事,陕西省职工作家协会小说委员会副主任、陕西省作家协会第二届、第三届签约作家。

  迄今已经在《中国作家》、《散文选刊》、《诗神》、《延河》、《延安文学》、《厦门文学》等国内60多家报刊发表各类文学作品200多万字。主要作品有长篇小说《似水年华》、中篇小说《映山红》、《火晶柿子》、《双生花》,曾经出版散文集《我的作家梦》、散文小说集《岁月深情》、报告文学集《岁月如歌》、中短篇小说集《映山红》等文学专著。曾获《中国作家》金秋笔会小说二等奖、2011年《中国文化报》建党九十周年散文征文奖、秦岭文学散文奖、鸦片战争诗歌征文奖等奖项。中短篇小说集《映山红》获第七届宝鸡文艺大奖一等奖。散文多次入选各种读本,并被选为高中和初中阅读教材。

  中篇小说《映山红》、《火晶柿子》分别入围第五届、第六届鲁迅文学奖。其中《映山红》获第五届全球华人征文小说奖,宝鸡文艺大奖作品一等奖,获陕西省第三届柳青文学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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