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狐畏狐(李国文)

http://www.chinawriter.com.cn 2016年02月22日09:19 来源:中华读书报 李国文

  若干年前,我在工地劳动改造,编在峒口杂工班,给工匠师傅打下手。峒,就是在开挖中的隧道,峒口设有负责临时修检的木工房和铁工房。木工房的两位师傅,同为五级工,互不买账,不是顶嘴,就是抬杠。铁工房一师一徒,一砧一炉,两人乐乐和和,相处融洽。在那里干杂活,不但能喝到滚烫的大叶茶,还能啃上烤得香脆的窝窝头。后来,赶上技工考级,两位木工师傅彼此拆台,暗中捣鬼,结果都未过关,遂成仇人,队里只好将他两位分开。铁工房的老师傅,上下奔走,好说歹说,不但帮徒弟转正,还拿到三级工证书。后来,我去采石场抬石头去了,再后来,我偶到峒口,到铁工房小坐,不但没有闻到那股烤窝窝头的香味,连那壶老在红炉边热着的大叶茶,也再喝不到了。

  我向熟人打听,这原来的师徒俩究竟发生了什么,那人嘴一撇,“这还用得着问,同行是冤家呗!” 鲁迅先生在其《且介亭杂文二集》中认可曹聚仁所说:“曹丕之所谓‘文人相轻’者,是‘文非一体,鲜能备善,是以各以所长,相轻所短,’凡所指摘,仅限于制作的范围。一切别的攻击形体,籍贯,诬赖,造谣……都不在内。”其实他后来一口气写了七篇论“文人相轻”的杂文,从其题下所赘字,《五论“文人相轻”——明术》《六论“文人相轻”——二卖》《七论“文人相轻”——两伤》,正好说明不“仅限于制作的范围”,也可证实“同行是冤家”这句话,其实挺真理。

  文人与文人之间,因为利益关系,只有暂时的苟合,而无长久的携手,这几乎是天经地义的事。凡同行,撇开表面文章之外,内心深处,无不视强过于自己的对手为“假想敌”,或“真想敌”,同时又无不把不如自己的对手,在心底里看扁到一个子不值。我看你的洋相,你看我的笑话,我绝不会说你好,你也只能讲我的坏。有机会踢对方一脚,大概不会太温柔,同样,对方有可能回敬一拳,肯定要打在你的软肋上。当面客气,背后撇嘴,会间握手,会散骂街,皮里阳秋,永远一双嫉妒的红眼,六月飞霜,脸上总是一副冷冷的神色。拉帮结伙,结成分赃的神圣同盟,不共戴天,纠缠于狗皮捣灶的恩恩怨怨,这便是文学这条长河中读不出来,却能感得到的潜流。

  亲莫亲如父子兄弟,昵莫昵若夫妇情侣,合伙开公司可以,联手打天下可以,但是在一起共同署名,为父子兵,为夫妻档,发表小说、诗歌、报告文学者,结果无不以分手告终。这种合作,不是没有过,第一,为数不是很多;第二,合伙关系绝不会维持很久。因为,在这个世界上,独有属于精神方面的创造,外来的助力,其实是无济于事的。所以,我不相信曹雪芹在写作《红楼梦》时,这位顶级大师身边,竟然有数个阿猫阿狗之流,一嘴口臭,满身蒜气,在耳旁絮絮叨叨,没完没了。有人统计过,现在发现的三个脂砚斋手抄本,甲戌本的批注为69条,巳卯本的批注为754条,庚辰本的批注为2319条,共为3142条。若果真如此,这帮小丑居然眼泪鼻涕,胡搅蛮缠,伸嘴咋舌,假充明公。《红楼梦》写了十年,三千多天,居然平均每天干扰一次,如果曹雪芹不傻不涅,不是阿尔茨海默症患者,倘不找把菜刀自杀,恐怕就要动手拿这把刀来砍这帮王八蛋了。

  两个人能够坐在一起的理由,可以找出许多,但写作是一种特殊的美学创造,不存在公共空间,写作的私密性,也注定这个过程中,往往是要排斥外部干扰,绝对拒绝他人任意介入的。因此,文革期间的集体创作,分章执笔也好,联合写作,共同署名也好,肯定是一种权宜性质的短期行为。即或我们非常乌托邦式地往美好处设想,这两个共同写作一篇作品的人,道德高尚,情操完美,从不涉及到名和利的争执,一提到名次的前和后,马上像受到侮辱,表示无比的愤怒,一提到稿费的多和少,仿佛手上沾了大粪一样,感到无比的恶心。但是,请你放心,那蜜月期也很快就会过去。因为,在写作过程中,看法的分歧,观点的牴牾,风格的差别,情趣的不同,无穷无尽的矛盾,没完没了的争辩,总会闹得脸红耳赤,不欢而散,总是闹得谁也不尿谁,最后分道扬镳。

  纪晓岚在《阅微草堂笔记·姑妄听之一》里,讲了一则故事,颇有一点意思。

  季沧洲言:有狐居某氏书楼中数十年矣,为整理卷轴,驱除虫鼠,善藏弆者不及也。能与人语,而终不见其形。宾客宴集,或虚置一席,亦出相酬酢,词气恬雅,而谈言微中,往往倾其座人。

  一日,酒纠宣觞政,约各言所畏,无理者罚,非所独畏者亦罚。有云畏讲学者,有云畏名士者,有云畏富人者,有云畏贵官者,有云畏善谀者,有云畏过谦者,有云畏礼法周密者,有云畏缄默慎重、欲言不言者……

  最后问狐,则曰:“吾畏狐。”众哗笑曰:“人畏狐可也,君为同类,何所畏?”狐哂曰:“天下唯同类可畏也。夫瓯、越之人,与奚、浙不争地;江海之人,与车马不争路。类不同也。凡争产者,必同父之子;凡争宠者,必同夫之妻;凡争权者,必同官职之士;凡争利者,必同市之贾。势近则相碍,相碍则相轧耳。且射雉者媒以雉,不媒以鸡鹜;捕鹿者由以鹿,不由以羊豕。凡反间内应,亦必以同类,非其同类,不能投其好而入,伺其隙而抵也。由是以思,狐安得不畏狐乎?”座有经历险阻者,多称其中理。独一客酌酒狐前曰:“君言诚确。然此天下所同畏,非君所独畏,仍宜浮大白。”乃一笑而散。

  余谓狐之罚觞,应减其半。盖相碍相轧,天下皆知之;至伏肘腋之间,而为心腹之大患,托水乳之契,而藏钩距之深谋,则不知者或多矣。

  老李曰:狐尚畏狐,何况人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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