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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文化遗产不能靠“吐槽”(陈默生)

http://www.chinawriter.com.cn 2015年12月21日10:13 来源:光明日报 陈默生

  日前,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政府间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委员会通过决议,将韩国、越南、柬埔寨、菲律宾4国联合申报的“拔河”列入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消息一出,部分中国网民立即开启“战斗模式”,有的愤慨于韩国又“抢了”我们的文化,有的指责为什么我国政府不将“拔河”申遗,还有的酸溜溜地感叹“丢沙包”“荡秋千”“踢毽子”不久也将成为别国的文化遗产了。

  我们能够理解这些网友的心情。前有中国传统节日“端午节”被别国抢先向联合国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今又有我们从小就开始玩的“拔河”被“抢注”。据说,汉字、活字印刷术、风水等也被一些国家“盯上了”,打算将其申报为联合国非物质文化遗产。

  我们的一些非遗项目没有成功申遗或被别国“抢注”,这固然令人遗憾,但我们更应关注的是我们已有的非遗是否得到了有效保护。以传统戏曲为例,1959年我国尚有368个剧种,目前只剩下286个,相当于平均每两年就有3个剧种消失;全国有74个剧种只剩一个职业剧团或戏班,处于几近消失的边缘。伴随剧种远去的是老一辈艺人,而一些剧种即便申请上了“保护项目”,也难逃衰落命运。比如,曾在山西、河北一带流传的赛戏被列入国家级非遗,但眼下已经没有演出,成了现实意义上“遗失的艺术”。让人费解的是,这么多我们身边的文化遗产如此迅速地消失,并未引起社会足够的重视,更没有成为网友们热议的话题。一些人一边对我们的非遗被别国“抢注”捶胸顿足,一边却又对我们身边不断消失的文化遗产熟视无睹,这只能让人怀疑他们在网络上为“‘拔河’被‘抢注’”而开启的“战斗模式”只不过是过过嘴瘾而已,而非出于对自己文化遗产深沉的爱。

  其实,不管是世界级非遗还是国家级非遗,设立的目的都是为了提高人们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进而推动人类文明的共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既非像商标,能够带来切实的物质利益,也不同于奥运金牌,能够带来巨大的荣誉,它更多意味着一种责任——一个国家、地区的文化遗产越多,其传承人类文明的责任就越重。

  因此,对非遗的保护,绝非是简单地比比谁的非遗多,也绝非是互相争论“哪个非遗是你的,哪个非遗是我的”。如果我们不能把对非遗的保护落实到行动上,那申请再多的世界级非遗,最多也只是满足一下国人小小的虚荣心而已,并无多少实际意义。

  总之,嘴动不如行动。对包括非遗在内的传统文化的传承与保护,与其“吐槽”人家抢了我们的文化,不如从骨子里真正尊重和热爱我们的文化,与其比谁的非遗多,不如比谁把自己的非遗保护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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