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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草纪事(遆存磊)

http://www.chinawriter.com.cn 2015年12月03日10:19 来源:北京日报 遆存磊
    《杂草的故事》      (英)理查德·梅比著       陈曦译 译林出版社出版 《杂草的故事》 (英)理查德·梅比著 陈曦译 译林出版社出版

  “凯尔特民族曾以荨麻肉汤和野生大蒜为主食;英国中部地区的农民则喜欢嚼酸模柠檬味的叶子润喉解渴;约克郡的人会用椭圆叶蓼简单的叶子制作祭奠菜肴;而打仗和收成不好的时候人们几乎什么都吃,哪怕是长满刺毛的猪殃殃也能当食物。”

  这是英国的理查德·梅比在《杂草的故事》里所述,让我想起中国明代王磐撰《野菜谱》,也提及猪殃殃,其得名,“猪食之,则病,故名。春采熟食。”猪吃了这种野菜会生病,为何还要“春采熟食”,原来是为了贫民应对饥荒时的参考,故有韵语云:“猪殃殃,胡不祥。猪不食,遗道旁。我拾之,充餱粮。”这种野菜被视为不祥之物,猪尚且不愿食用,而饥民却要采摘以做果腹之用,辛酸之状豁然。两者并置一处,我们可以看到,中西普通民众与野草的因缘并无二致,平日与它亲近,饥荒时,更是以之为救命“草”,夙缘匪浅也。

  由此,窥一斑而略知《杂草的故事》之取向,杂草虽小,却与人类及文化息息相连,须臾不可分。杂草之“杂”,标示着其频遭打击的运命,不过其生命力之顽强,处处令我们惊叹。扯不断的纠葛,跟随着人类的历史,也跟随着杂草的历史。

  杂草之能以弱小之躯生存,“最有利、最能傲视其他植物的生存武器,是时间。要在长久的动荡中依旧生生不息,要么得生长迅速,要么得耐得住等待”。理查德·梅比用了一个比喻,“仿佛是从神话中得来的力量”,杂草的种子潜伏土中几百年仍能活过来,因此“它们熬过了冰河时期,经历了农业革命,挺过了全球革命”,当然,它们还要能够挺过人类的割刈、消除等诸般折磨。

  杂草的生物学意义自不待言,它之进入人类文化也是颇具意味的。如莎士比亚在戏剧中频频引入各种野草,参与情节的构成与角色的塑造:《李尔王》中写疯了的国王,“高声歌唱,头上插满了恶臭的地烟草、牛蒡、毒参、荨麻、杜鹃花和各种蔓生在田亩间的野草”,以这些野草编成头冠,真是恰切表明李尔王的疯态;《仲夏夜之梦》中,“我知道一处茴香盛开的水滩,长满着樱草和盈盈的紫罗兰,馥郁的金银花,芗泽的野蔷薇,漫天张起了一幅芬芳的锦帷”,将这些不同节令、不同环境下的植物放到一起,莎翁的用意是微妙的,耐人寻味。如此的援引,中国文学更是有着悠久的传统,屈原在《离骚》里吟哦;“余既滋兰之九畹兮,又树蕙之百亩,畦留夷与揭车兮,杂杜衡与芳芷。冀枝叶之峻茂兮,愿竢时乎吾将刈。虽萎绝其亦何伤兮,哀众芳芷芜秽。”以香草的变化来表达自己的身世及理想之哀痛,影响了后世太多的诗人。而曹雪芹在《红楼梦》里,也以夫妻蕙和并蒂莲上演了一出趣剧,算是插曲吧。

  野草之文化象征意义还是美的,但一旦进入实用领域,味道就变了。其中,药效形象说颇为离奇,看十七世纪的植物学家威廉·科尔斯在《伊甸园的亚当,或自然的天堂》中的妙论:“三叶心形草的得名不仅因为它的叶子呈三角形,很像人类的心脏,还因为每片叶子都含有一个完美的心脏图像,颜色也是血肉之色。红花琉璃草的外观与猎犬的舌头相差无几,并且如果你把它放在脚底便可以束缚住猎犬的舌头,使它不会冲着你狂吠。”看着甚是荒唐,不过其实离我们并不遥远,鲁迅在二十世纪前半叶曾在《父亲的病》里讽刺过中医的用药,为何用梧桐叶,“‘医者,意也。’其时是秋天,而梧桐先知秋气,以气感气,所以……”可以说,中西在此扺掌言欢。

  《杂草的故事》所言甚多,但大抵未逾其变迁史,野草与人类相互纠缠的恩怨来路。如此看来,读杂草的故事,亦是对我们自己过往的回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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