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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杭育《公猪案》:“变”与“常”(郑翔)

http://www.chinawriter.com.cn 2015年11月25日09:30 来源:中国作家网 郑 翔

  在2015年《江南》第5期,已近20年未涉小说创作的“寻根文学”代表人物之一李杭育,推出了他的长篇小说《公猪案》。这或许不只是浙江文坛,也是中国文坛都已不敢期待的事。李杭育说:“《公猪案》积累了我20年来对人生、历史以及小说叙事艺术的思考,将会是我迄今为止在小说创作上最重要的成果之一。”那么,在这部自己如此看好的小说里,李杭育到底跟我们讲述了些什么?我想围绕“变”和“常”对其进行简要的评述。

  《公猪案》讲的是辛县法院的楼法官下乡调查一起名叫旺财的公猪伤人的案件,结果这位喜爱民间掌故、趣闻轶事的法官,很快发现辛县在清代末叶、土改时期和当下先后有过三个叫来福的猪倌养过三头叫旺财的公猪,而这三头公猪都攻击了屠夫并将其咬死。这引起了楼法官的极大兴趣,随着调查的深入,小说“由人与猪的关系展开了对人、人性与种种社会关系的描述,涉及战争、复仇、情爱、财富和社会变迁,甚至还有由家猪与野猪的交往与对话引出的对生命原始意识的想象和思考”。

  小说开篇说,来福和旺财都是乡下人最平常不过的名字,辛县有一万个来福外加一万个旺财也不是没有可能的,但“问题是这些个来福和旺财隔了150年还做同样的事情落得同样的结果,这就让人很有想法了”。这个“想法”正是进入这部小说的关键。鲁迅说,时间似乎与中国人在玩着“轮回”的游戏。而这“变”与“常”也正是《公猪案》的核心架构和主题之一。

  这“变”与“常”最明显的当然是体现在来福和旺财们的命运上。无论时代如何变,作为最底层的普通百姓,他们的命运始终是被支配的,就像三个时代的来福赖以为生的旺财最终都逃脱不了被杀的命运。随着故事的展开,李杭育接着对150年来权力、国民性、人性等的“常”都进行了非常深入的审视和反思。在权力方面,咸丰年间屠杀太平军的曹监斩的凶残、张狂与无耻,在土改时的曹主席身上有过之而无不及地“轮回”。他们都视人命如草芥。时间流逝了,权力的胡作非为、嚣张跋扈却是依旧。而在对获得权力、财富前后曹得标、胡连声之流的改变的描写里,显然包含着李杭育对国民劣根性、人性恶的深刻审视与批判。

  小说对人性最直接、深入的拷问体现在小说中人肉饲料的事件上。为了保证江南大营的猪肉供应,曹监斩最终决定把俘虏的尸体用来喂猪,于是作为养猪场的青芝坞,全村弥漫着一股酸叽叽的人肉味儿。于是有了满兵那日达与来福的对话。那日达说:“人要是真想作恶,他能有多坏,你想得到吗?”来福说,他倒希望知道人善的时候有多好。那日达接着说:“刚才说猪吃了很凶残的人,猪也会变得凶残起来。接着,人又把这样的猪吃了,也是吃啥补啥……然后去杀更多的人,再让更多的猪吃人肉饲料……像这样没完没了。不信你等着瞧……往后中国人杀中国人,杀来杀去有得杀了!”这段让来福听得毛骨悚然的话,对人性之恶变以及它与之后血腥的中国历史之间的关系的反思和批判,难道不也让人惊心动魄吗?

  然而,小说的审视和思考并不只是针对权力或上层,它同时也针对下层的兵士和民众。比如“人人都晓得这饲料是怎么回事,但谁都不去说破它,都装作没这回事儿似的”,比如“都在看杀人,看得出了神”的清兵和“这阵子不管哪里枪毙人他们都会追着看”的土改时期的平民百姓。这又不禁让人想起鲁迅《示众》里的那些“看客”。时间流逝了,但看客们的愚昧、麻木仍在惊人地“轮回”。而这样的民众便是丑恶与血腥得以“轮回”的土壤,一旦有机会,他们也会成为曹监斩或者曹主席。

  不过,李杭育在谈及这部小说的意义时说:“其实意义的着眼点在人和动物相互依存的感情。这个小说大量笔墨在写这个。”就是说他最初的着眼点并非我上面所分析的那些,而是人和猪的关系。一方面,李杭育认为,猪在中国人的生活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位置,以至于“家”字的下面都是个“豕”,但却从来没人对猪的命运、生死有过认真的关注,所以他要写猪,因为猪也是一种生命。另一方面,他要写出底层百姓与动物依存中的温暖和孤独。

  从小说创作的角度来看,《公猪案》同样体现了李杭育在小说创作方面的“变”与“常”。从小说的题材来看,李杭育虽然也有《故事里面有个兔子》这种写城里人生活的小说,但他更多关注的还是江南乡土中普通百姓的生存状态,书写福奎、耀金老爹们身上的无助感和孤独感,比如他的“葛川江系列”。《公猪案》虽然把叙事的触角伸到了更远的历史纵深,但其一如既往关注和关怀的仍然是江南乡土中普通百姓的生存。

  在谈及《公猪案》时,李杭育说:“故事是早就装在心上,但怎样讲它们,一直想不好。”他说之所以20年不写小说,是因为始终没有找到能够超越从前的自由愉快的表达方式。他要“突破文本制约,超越小说自身固有的诸多形式、套路的束缚”,从“文本的木偶与傀儡”变成“制约文本”。在这部小说中,李杭育通过“来福”和“旺财”这两个名字,把三个时代的三个故事交织在一起,既做到了意义与叙事框架的同构,同时,又使用“主观性魔幻”的写法,即“舍弃表面的、客观的魔幻,只以人物的精神状态来呈现魔幻”,让叙事自由地穿梭其间,达成了叙事的超越和结构的动能,确实非常成功。而且,由于摆脱了“一个主题,一个主要事件。通过梳理,想方设法把事件和主题联系上”这一“中国式写作”的瓶颈,也使得这部小说的主题具有了相当大的发散性,甚至它的许多细部同样是可以独立承担意义的。从这部小说中,我们可以看到李杭育在小说艺术上的求“变”,但从他对小说艺术的认真这一角度上看,仍然是“常”,包括他对小说叙事语言的简洁、留白和江南韵味的追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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