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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被放逐在路上(曾念群)

http://www.chinawriter.com.cn 2015年10月15日14:13 来源:北京日报 曾念群
    《错认他乡》      韩浩月著      中信出版社出版      曾念群 《错认他乡》 韩浩月著 中信出版社出版

  我是在返乡补办身份证的前一天拿到浩月新书的,本打算路上阅读,可我还是忍不住在夜深时分打开了书页,然后整个人都不好了,几乎一整夜没睡。早上五点多收拾好了行囊,然后昏沉沉地踏上归途,终究还是没有把浩月的《错认他乡》装进背包,因为这本书触发出来的东西太厚重了,这次匆忙的归途根本背负不动。

  与浩月相识于2008年,在这座不时被暂住证提示客居他乡的大都会,我们一起打球,一起聊电影,有时实在没什么可聊了,就倒在咖啡厅的沙发上各自发呆,奇怪的是,我们从来不聊彼此曾经的生活。我只是依稀知道他和我一样,都来自农村,在孩童时代吃过苦、遭过罪,冥冥之中有许多叠加的命运。我曾告诉过浩月,我正在写一部关于故乡的新书,名字叫做《不能持有的故乡》,先印出来的却是他的《错认他乡》。

  我向来不会像记者问答式地去刺探一个人,哪怕是身边亲近的朋友,甚至对此还多有忌讳。我一直深信,一个人想向你表达些什么的时候,他会有他的方式,比如拍一部电影,比如写一本书。多年以来,我一直保持着这种矜持,同时视一切问答式的刺探为消遣八卦。因与浩月都喜欢文字的掌故,我更喜欢从他的文字里捕捉对他的感知,看了《错认他乡》,更坚定了我这一想法。现在我可以相当自信地说,想了解一个人,没有什么方式比阅读他字里行间的心迹更妥帖的了。

  从《错认他乡》可鉴,我与浩月确有不少命运的重叠。比如我们都有自幼失去亲人的经历,他因为《从天而降的母亲》而困顿之时,我正努力寻找与继母之间的调和点,他因为《一穗玉米的呼喊》而绝望之际,我正在某个秋后一人收挖家里所有的地瓜,我们甚至都爬过电影院的围墙。一个在山东的小县城,一个在武夷山余脉的小乡村,不同的土壤里,迥异的家庭背景中,我们有着相似的人生节拍。说到底,我们都是一个时代的同路人。

  谈及故乡,追捕童年,浩月用得最多的竟然是“恐惧”二字。他在《大埠子》里写道:“这个村庄,令我恐惧的不是到处奔走的野犬,也不是漂满了漂浮物的河面,而是村里人的眼光,他们对我的到来投来惊奇的目光。”我少年时唯一一次在山上老家母亲坟前的驻足,先是招来了二婶打探,而后又是后妈疑询,看着她们复杂又毫无关切的眼神,我真哭笑不得。为了不干扰别人的新生活,我甚至连祭奠母亲的权利都放弃了。浩月比我幸运,他有一整个家族可以取暖,可以从三叔写到六叔,而我最后只能兀自放逐。“那么多年,我不想回大埠子,就是为了不面对这种胆怯、茫然、恐惧、无助、失落所组成的羞耻感。”说真的,我真想把浩月的这段话克隆到我的《不能持有的故乡》中。

  当然,浩月并不是一个喜欢以沉重自持的人,此间的一篇《屠夫与诗人》我就甚是喜欢。一来看别人承受的痛苦来麻痹自己的苦痛,可谓是赏心乐事一件,二来浩月用了闲笔,从《国产凌凌漆》那句“我是一个杀猪的”扯开,那份沉重也就搭上了明快的便车。早就听说过浩月有屠夫史,原来是如此这般,且还能这番无厘头地自娱——生活逼迫一个诗人烧了自己所有的诗作,逼他去杀猪谋生,这是怎样一个耐人寻味的生活逻辑。

  最近身边很多人都在写作故乡,除了浩月的《错认他乡》,还有十年砍柴的《找不回的故乡》,蔡崇达的《皮囊》以及王小帅导演的《薄薄的故乡》。为什么一时间这么多朋友都在记录故乡,因为我们都被流放在路上,因为身在他乡,所以感念故乡。这其中《错认他乡》和《皮囊》不谋而合,都以个体命运书写集体共有的故乡,个中的人和事,也因缘心迹的斑驳而分外厚重。

  尽管通读了《错认他乡》,我并不自认为就此了解浩月更深,反之越发觉着他身上有我无法探知的矿藏,就算我们之间有这样或那样的类同,但说到底都是不可复制的独立存在。浩月曾拉我去济南录过几次节目,他总是说山东的饭菜好吃,不难吃是真的,好吃在哪里我一直未能发掘。我知道,在浩月的故土之上,有太多我品尝不出的况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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