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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扎耳洞到女性写作(刘琼)

http://www.chinawriter.com.cn 2015年10月12日10:39 来源:解放日报 刘琼

  写下这几个字,第一个想到的人居然是张中行。被称为“燕园三老”之一的张中行是女作家杨沫的“前夫”,在杨沫的成名作《青春之歌》里“扮演”了不太光彩的地主家落后公子的原型:胆小、自私、少情趣。现实版的张中行呢?大约在上世纪90年代,有人写文章为其翻案,说这位北大毕业的先生文雅、忠厚、有才学,一介不折不扣的旧式君子也。有情还是无情,一个人在另一个人的眼里差异如许巨大。杨沫笔下了无好处的张中行,写过一系列关于妇女的文章并辑集出版,书名即《关于妇女》。这本书曾是我的书架的座上宾。薄薄的小册子,在妇女的德容、才具、见闻中谈妇女的政治,风雅、风趣,是上世纪前叶文人随笔的风味——识见绕是丰厚。可惜,男女之情非识见丰厚者就可拥有,善于纸上谈兵的先生,临到末了,也未能让那个倔犟的女子瞧上一眼。当然,《青春之歌》几乎也成了杨沫作为作家的绝响。

  杨沫和张中行的关系,让我想到了另一个同时代的女作家萧红。萧红在她著名的自传散文集 《商市街》里,写自己从呼兰逃婚后又折回“被逃婚”的未婚夫身边并在哈尔滨的小旅馆同居,怀孕后遭其遗弃,险被旅馆老板卖到妓院,是萧军的原型三郎侠客般出现,将自己从“水深火热”中解救出来。这才有了后来的“二萧”故事。这一位“被逃婚”的未婚夫叫汪恩甲,在女作家的文字里影影绰绰,恶习,绝情,无良,等等,这是我们从极为感性的文字获得的形象。萧红生过的一个孩子,孩子的父亲也是这位前未婚夫。孩子后来送了人。客观上,可不可以说,没有逃婚和遗弃,就没有现代文学史上的萧红和《生死场》?这个“汪恩甲”在萧红的现实人生和文学人生里,应该都不是一个可有可无的人名。

  逃婚,失爱,孤独,病症,等等,丁玲、石评梅、黄卢隐、苏青,还可以列出一长串名字,现代文学史上这些女作家的早期作品几乎都共有这些元素,另一个共性,是她们的早期写作基本都带自传色彩。又岂止中国现代文学,小说最早出现在欧洲中产阶级太太的客厅,小说写作首先被妇女热爱,成为消遣、宣泄、移情的工具,承载着对女性主体人生的修补以及呈现作用。所以,从古希腊女诗人萨福开始,到简·奥斯丁,到弗吉利亚·沃尔夫,以至凌叔华和陈西滢的客厅、林徽因和梁思成的客厅、冰心和吴文藻的客厅,写作在女性生活中扮演着抒情和自白的角色,是爱和示爱,是补充不足人生的营养品。我们也知道了,写作的可持续性和成就感的完成,有赖于两个基本元素:人和空间。人,包括女作家和她的粉丝、支持者、同道者;空间,以客厅为名的各种容纳信息、交换话语的平台。人和空间兼备,写作和传播的内循环就基本完成了。

  从传播的角度,我倾向于认为,女作家理应比男作家更容易出人头地才是。毕竟,在人类社会发展史上,男权占主导地位,已在政治社会生活中掌握话语权的男性,出于对女性的谦让、同情和爱好,愿意为女性的文艺创作击赏买单者自然很多。但是,且住,正是出于男性对女性的爱好,女作家被赏析的标准显然不纯粹,往往是“才”之外的“情”“德”“容”大于“才”,所以中国古人写理想女性,必以“才貌双全”为标准,蔡文姬、李清照无不如是,退一步,假使才貌不能两全,那就宁愿貌大于才,比如薛涛、卫夫人这一类型,多么有才华没看出来,之所以成为一时之才女,想来想去,可能是美貌在前。既有美貌,又不乏一些才华,可不就成为天下男人向往的神仙眷侣吗?

  男性写作可就没有这么多优势了。“男才女貌”,男要有才,方有出息。于是,众多的男作家,从托尔斯泰到海明威、马尔克斯,必须为政治、历史、人生写作。从整个文学史来看,主题或题材决定写作价值是客观必然。为历史写作的人,也成了文学历史的大人物。书写嘈嘈切切人生的女作家们往往只能忝列二路、三路角色。

  对才的轻慢,降低女性对写作本体的追求,不能不怀疑这是一个男性集体阴谋。男女写作的事实成果可以证明这一点。但是,文学本身是多汁的蜜桃,女性写作供应的是那股蜜甜的滋味。没有女性写作,这部文学史就不是文学,而且我们也乐意看到女作家生动、感性、真切的文字。故此,我也特别能理解,为什么夏志清写《中国现代小说史》时把萧红和张爱玲重新“打捞”出来,那么多学者给予喝彩。前两年,看到一辈子生活在小镇上的爱丽丝·门罗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不知为什么,比莫言获奖更让我高兴——它让我看到写作本身自由自在的价值。

  第二个想到的人当然是我的同乡胡适胡博士。胡适家里有个小脚女人叫江冬秀,特别厉害,大字不识一个,不仅打败了胡博士的青春女伴,而且打败了胡博士的红颜知己。胡适本人是新文化运动的旗手,儒雅、英俊、洋派,传说中的男神不过如此,所以当其时也有许多女子为其倾倒。那位解放后做了安徽大学教授的曹女士为胡公子伤神一生,死后还将遗骸埋在公子回家必经的路上。这样的痴情,于今尚有否?设想,如果胡适的性别换作一女性,有这么跌宕的经历,应该会写出很多爱而不得不放弃的缱绻文字吧。胡适的《两只蝴蝶》,是不是爱情诗,还没有定论。所以,胡适终是理性占上风的理论家,而不是激情四射的诗人、小说家。

  以上说的这些,跟扎耳洞有什么关系?好了,到此应该写点正题了。

  扎耳洞,很长时间以来都是女子专属,看各国各种考古实物,身为男性带耳环者我还真没发现。“腰若流纨素,耳著明月珰”,可见,无论怎样好强的女子——那些认为自己天生是男性的女子另当别论,说来说去,对于性别自身的审美是本能,也是本事。有性别审美的本能,且延展至男性、社会等等其他层面,且有本事把它们进行审美化的表达,就成为女性写作了。

  至于为什么要扎耳洞,今天的人可能只为“审美”,但起初应非如此,即如音乐舞蹈的最初发生,精神上的祈福要大于审美一样。在今天的一些部落,耳环还是灵魂和精神的符号。不太清楚为什么是耳环而不是臂环或其他,但想来,一是耳朵上的细小神经少,戴上耳环少风险、少痛苦;二是耳朵与听力有关,先聪后明,灵魂和精神从听这个感觉起步。因此,寺庙里的佛像,耳朵都较厚大。寻常老百姓评论人有无福相,一个重要的标准是耳朵的大小厚薄。耳朵和耳洞之被重视由此可见。不仅中国古代女性从小要扎耳洞,我们言必称“西”的西方职业妇女,正式场合的装束之一也是穿裙装戴耳环。不仅如此,夜店里的朋克耳朵上已经扎出了五六个洞,当然,一只耳朵上扎洞成时尚,而男子扎耳洞早已不是新鲜事了。中国今天的妇女,从抛弃性别修饰,到性别美感的轰然觉醒,我认为是巨大进步。男女自来有别,男有男才,女有女貌,大道法乎自然。至于女性写作,也如此。女性写作的初心,身为女子者没有忘记吧?

  上海文艺评论专项基金特约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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