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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评奖要“优胜劣汰”而不能“优汰劣胜”

http://www.chinawriter.com.cn 2015年09月07日09:23 来源: 本报评论员

  文艺评奖是对文艺作品、作家艺术家的品评奖掖,是一种激励性的文艺评价,文艺评奖要“优胜劣汰”,而不能“优汰劣胜”。科学公正的文艺评奖不仅可以使不同文学艺术领域的优秀作品优秀人才得到激励,而且可以在国家与作家艺术家、文艺作品、大众等不同层面上建立起良好的有机联系,从而强化“优胜劣汰”的机制,有利于催生更多优秀作品,让人才脱颖而出,让更多精品力作和优秀作家艺术家走进公众视野,有利于促进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有机结合,释放和发挥引导推动文艺发展的能量,这是评奖的根本目的之所在。

  文艺评奖要发挥好对文艺事业的示范、鼓励和引领作用,有赖于文艺评价体系特别是科学的文艺评奖体系的建立与完善。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文艺评价体系逐渐完善,文艺评奖日益科学规范,文艺创造力越来越得到激发,人才在竞争中成长的氛围越来越浓厚,作家艺术家创作环境越来越优化,我国文艺的发展越来越繁荣。时代的发展,特别是文化转型、创作多样、审美鉴赏分化的日益突显,对文艺评价体系提出了新的问题,如何进一步探索新形势下文艺引导奖励的机制,进一步完善符合文艺规律、引领文艺创作、形成良好生态有机统一的文艺评价评奖体系,是我们面临的重要任务。

  目前我国文艺评奖突出的问题之一,是奖项过多过滥,各种名目的奖项、大赛、排行榜层出不穷,水平参差不齐,看上去繁花似锦,实际上水分很大。繁多的奖项不仅模糊了评奖的权威性,削弱了评奖的严肃性,而且耗费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让创作者无所适从,也误导了大众的审美鉴赏。治理评奖要贯彻中央关于文艺评奖的指示精神,从精简奖项数量入手,严格审核主办资格,提高文艺评奖的严肃性与权威性,发挥好文艺评奖鼓励创作、引导创作的作用。

  优胜劣汰,提高评奖质量是关键。要明确指导思想,遵循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坚持导向性、权威性,褒奖优秀作品优秀人才。要完善评奖机制,机制不完善不牢靠就会“优汰劣胜”,既损害文艺评奖信誉,又误导创作者和大众,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要把好准入退出关,严格资质审核。要严格评奖程序,坚持思想性与艺术性有机统一的原则,保证评奖公信力与权威性。

  优胜劣汰,树立良好评奖风气是保证。“奖”是利益,是荣誉,要从制度设计入手,坚持少而精的原则,坚持优中选优,尽最大可能杜绝跑奖要奖,杜绝人情关系的影响,让说情等不良风气远离评奖,让利益寻租无可乘之机。要严格纪律、严格监督,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将评奖的过程与结果透明化,接受群众与社会舆论的监督,只有这样,才能树立良好风气,优化文艺生态,有力推动我国文艺事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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