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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认他乡作故乡(彭程)

http://www.chinawriter.com.cn 2015年08月10日10:47 来源:文汇报 彭程

  那一年我去阳朔旅游,走累了,便踅摸进老城西街的一家酒吧歇脚。柜台后站着的是一位三十开外的金发男人,用汉语大声招呼着客人,脸上挂着孩子般的笑容。简单交谈几句,得知他是法国人,故乡在巴黎附近,五年前来中国旅游,喜欢上这儿了,留了下来,并娶了当地的一位姑娘,儿子如今两岁了。免不了有好奇者问东问西,洋女婿开朗俏皮,绕口令般地回答:我喜欢,我习惯,这儿就是我的家!

  塞纳河畔长大的老外,自己肯定也不会想到,遥远的中国西南地区一条叫作漓江的河流边的一座小城,成了他的归宿。当时,大学者陈寅恪的一句诗,蓦然跳入我的脑海:且认他乡作故乡。但陈诗写于抗战末期避难西南之时,虽然好不容易取得胜利,但山河破碎,返乡之途阻隔重重,只好将此地当作故乡,字句间是聊以自慰的无奈,而面前这位外国年轻人的选择,则分明是主动而愉快的。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生于斯长于斯的故乡,连接了他的生命的深刻记忆,对其产生依恋再自然不过。“胡马依北风,越鸟巢南枝,”动物尚且如此,何况情感丰富的人类。柳宗元被贬柳州,思念长安,下笔何其郁结:“海畔尖山似剑铓,秋来处处割愁肠。若为化得身千亿,散上峰头望故乡。”乡愁会贯穿终生,因此倘若叶落不能归根,那样的哀伤当会浃髓沦肌。于右任临终前的绝笔《国殇》,写出了那种锥心之痛:“葬我于高山之上兮,望我大陆,故乡不可见兮,只有痛哭!”怀乡病发作起来,不分畛域。

  故土之感最为丰沛酣畅的时候,当属已然消逝的农业时代。生活封闭自足,人们安土重迁,悲喜歌哭、生老病死于同一个地方,是人生的普遍样式。除了科举及第等极少数情形外,背井离乡多与战乱、动荡、灾祸等种种不祥之事相连。这种背景下酿造出的故乡情感,既是审美的,同时不知不觉中也被赋予了某种伦理的意义。

  不过这里我想说的,却是另外一点。

  也许由于乡情乡思太过普遍而达到了覆盖性的程度,使得人们往往忽略了一点,或者是有意地避而不谈——实际上,也有不少人,是从生身的故乡之外的陌生地方,获得了灵魂的慰藉。那里的风景、气候、饮食、习俗,那里的环境和氛围,种种能够说清和难以说清的东西,黏合在一起,产生了特异的魅力,让他迷恋,产生一种置身故乡般的感觉。

  这样说,是因为我自己就有深切的体验。读大学时,差不多有两年时间,从故乡华北平原考入京城的我,却对从未到过的江南,怀着隐秘而炽热的向往。我借助唐诗宋词,上世纪初作家们的游记,以及当时并不多见的有关照片和画作,一遍遍地想象和勾勒我心中的梦境:白墙黛瓦,春雨杏花,小桥下桨声欸乃,逼仄、幽深而弯曲的小巷中,青石砌就的路面被脚步叩响。正值浪漫的年龄,梦境的最深处,每每会有一个袅娜而模糊的身影。等到毕业数年后终于有机会踏上苏州的地面,我感觉眼前的一切是那么熟稔。

  若干年后,广袤的新疆,无论哪个方面都与江南构成鲜明对照的地方,成为我新的向往。我怀着和当年一样的痴迷,在抵达之前热烈地渴望,在返回之后长久地回忆。一望无际灿烂绽放的向日葵,雪峰下蜿蜒迤逦的云杉和塔松,梦幻般蔚蓝的湖水,果子的甘甜和烤肉的香味,歌声和舞蹈,异族的面容和幽深眸子里的动人之美……

  随着年龄和阅历的增加,在我内心的画卷中,故乡的地盘也在渐渐地扩展。在家乡碧绿茂密的青纱帐之外,我添加上了巴蜀的山川和雾岚,八闽的荔枝树和甘蔗林,彩云之南的阳光和鲜花等等……我觉得,在这里任何一个地方长住直至终老,都会是无悔的选择。

  生身之地的故乡,在这个过程中,从中间位置渐渐地挪移开来。对它依然怀着深情,但不再是唯一。常见有人把某地称为“第二故乡”,恋念之情溢于言表。这让我越来越意识到,所谓故乡,实质上不过是感情深度投注之地。和一个地方朝夕与共,耳鬓厮磨,自然会产生感情,未必拘囿于出生之地。过去一个人很难去到家乡之外的地方,因此对故土的萦系中,多少会有些被动的成分。今天,技术的便利、生活的流动性,让人们行走的半径大幅度增加,倘若某一处地方让我们喜爱,乐意生活于斯,岂非十分自然的事情?

  “生活在别处”——这句被米兰·昆德拉用作小说书名的话,曾经广为流传。它说出了人们向往陌生地方的一种隐秘的动机,这是一种自己也未必清楚的天性。于是,“且认他乡作故乡”,也便有了切实的心理依据。这不好说是移情别恋,因为通常并不会取代对家乡的情感,毋宁说是乡情的扩大更贴近一些。

  这种意义上的故乡的疆域,是随着一个人经历、眼界、胸怀的扩大,随着他对人性的理解、对文化的包容和对理想生活的向往,而渐渐拓展的。这种家园之感有时甚至会跨越国界。十九世纪奥地利诗人里尔克,在游历了俄罗斯之后,为粗犷辽阔的大自然所震撼,写下这样的话:“……土地广大,水域宽阔,尤其是苍穹更大。我迄今所见只不过是土地、河流和世界的图象罢了。而我在这里看到的则是这一切本身。我觉得我好象目击了创造”。与托尔斯泰、列宾等文艺巨匠的会面,则让他受到精神文化上的深深吸引,在给女友的信中写道:“我赖以生活的那些伟大和神秘的保证之一就是:俄国是我的故乡”。

  其实也不必远处取譬,身边就有现成的例子。一位同学的父母,年逾古稀,推掉了儿子带他们去美加旅游的安排,执意要趁着尚能走动,去一趟俄罗斯。他们的青春岁月,是听着《莫斯科郊外的晚上》、《红莓花儿开》等前苏联歌曲度过的,那片土地成为他们心中一个牢固的情结,有一种精神家园的意义。

  心灵所萦系的地方,无疑便是故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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